論帛書《繆和》、《昭力》的內在分別及其成書過程
作者:丁四新  發布時間:2005-11-02 00:00:00

  摘要:本文认为帛书《缪和》可以分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该篇的主体,而后两部分则可能是逐步编入其中的。相对于《缪和》来说,《昭力》尚处于尝试性的文本编合活动过程之中;二者相隔较大,仍是两个独立的文本单位。此外,《缪和》第二部分的“子曰”文本,直接反映了孔子曾经传经和创作《易传》的事实。

  关键词:帛书;《缪和》;《昭力》;内在分别;成书过程;孔子;《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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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问题:追问《缪和》、《昭力》的分合关系 

  帛书《周易》一直是学界议论的焦点,尤其是《传》的部分有大量的佚文或异文出现,更是引人关注。作为佚文出土的《易》著《缪和》、《昭力》二篇,自然也不例外。目前已有好几位先生根据照片及释文显示的内容,对《缪和》、《昭力》二篇的关系、学派性质和“子曰”之“子”为谁的问题,做出了初步的或引申的判断。
  廖名春在《帛书〈缪和〉释文》前的说明文字中说:“《缪和》是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六篇帛书易传中的第五篇。它紧接于《要》之后,另起一行,首行顶端涂有墨丁标志。篇尾有篇题,但未记字数。”[1]在《帛书〈昭力〉释文》前的说明文字中说:“《昭力》是六篇帛书易传中的最后一篇。他紧接《缪和》,另起一行,但首行顶端无分篇标志的墨丁,篇尾有篇题,并记字数六千。于亮豪先生说,此篇甚短,所记字数应包括《缪和》在内,良是。”[2]所谓篇首墨丁标志,廖名春画作“▇▇”,池田知久画作“▇”。[3]廖的用意是想用加长的墨记符号来夸张地显示其标志分篇的功能。依照廖说,可知六篇帛书《易传》只有《昭力》一篇前没有分篇标志符号,如此就产生了《缪和》与《昭力》两篇的分合问题,也就是说它们到底是一篇还是两篇,是一种或不是一种的问题。
  一方面它们是相互区别的,《缪和》篇末有“缪和”的篇题,《昭力》篇末有“昭力”的篇题;《缪和》篇中的提问者有缪和、吕昌、吴孟、庄伹、张射和李羊,[4]他们跟先生的问答文字,在文本结构上与昭力师徒的问答文字中间相隔了较大的空间距离;前者与后者在问答方式上并非相同,在问答内容的性质上其差别也是明显的。因此可以断定,《缪和》与《昭力》应该分作两篇。但是与此同时也可能产生这样的问题:昭力与缪和等人的老师是否为同一位“先生”,而他们是否为同学的问题。另一方面《缪和》与《昭力》的相关性也是比较明显的,首先这两篇帛书抄连在一起,属帛书《易传》的末两篇;其次《昭力》篇前并无分篇的墨丁标志,篇尾所计字数“六千”之文,实包括两篇而言;最后虽然在问答方式和问答内容上二者是相区别的,但它们之间毕竟仍有相近的地方。所以帛书学者们坚持相信它们应该以某种形式联结在一起,构成一个相互支持、相互贯通和相互理解的整体。廖名春说:“《缪和》、《昭力》虽然各自名篇,但从内容来说,它们实即一体,犹如一篇文章的上下两篇。《昭力》篇首没有墨丁标志,而最后所记字数‘六千’,实又包括了《缪和》在内,就是这一道理。”[5]邢文说:“《缪和》、《昭力》两篇实为一种帛书,篇分为二,字数六千。”[6]这即是说,《缪和》与《昭力》是一种帛书,而不是两种帛书;是两篇帛书,而不是一篇帛书。于是根据这种默认的整体性相关联特征,学者们也同样坚信缪和等人与昭力的“先生”是同一的。目前看来,这种折衷的看法只能是部分有效的。在未来的研究中,我认为我们不能不看到这一默认判断所具有的内在缺陷和疑问。而这可能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首先,在六篇帛书《易传》中有5篇篇首前涂有分篇的墨丁符号“▇”,只有1篇(即《昭力》)篇首前没有涂上此种墨记符号。另外,在《昭力》篇末总计两篇的字数。显然,这些现象都是编者或抄手有意造成的。如是,我们有必要追问:如果《缪和》与《昭力》是两篇帛书,那么为什么帛书的篇者或抄手不在《昭力》篇前涂上分篇的墨丁标记?又为什么要把两篇的字数统计在一起呢?如果《缪和》与《昭力》是一种帛书,那么为什么帛书的编者在结构上把二者隔开,并在各自的文本后面加上篇题呢?而帛书的编者如此地抄写和分割二篇的文本,是不是包含着更深刻的用意,或难言的学术背景?因此,“一种帛书”的概念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问题之所在?为了求证“一种帛书”的可靠性,邢文举出了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例证予以说明。[7]但是相对于帛书《易传》来说,这仍然算是旁证;而且相对于《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来说,他的说明并非确切而完善的。就帛书《易传》自身来说,除了《昭力》的归属问题以外,其它几篇的分篇问题其自身是非常清晰和明白的,不存在以“种”代“篇”衡量《传》文的问题。因而,为什么一定要把《缪和》与《昭力》用“一种帛书”的概念将二者捆绑在一起呢?[8]这样,我们很有必要重新探讨这两篇帛书的分合问题,尤其是发现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世界,不管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
  表面看来,“一种帛书”和“两篇帛书”的联姻判断似乎把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但实际上,通过我在上面的分析和追问,所有的问题才刚刚露出水面,在“一种帛书”和“两篇论文”的判断之间还有更多的疑问需要我们去开掘、去回答。 

二、《缪和》篇文本的内在分别 

  为了弄清《缪和》、《昭力》的文本关系及其中包含的意义,我们需要对两篇帛书展开内在的分析。
  先看《缪和》篇。现有释文或注释,对《缪和》、《昭力》的结构认识大都是建立在帛书文本以小圆点分章的基础之上的。比如邓球柏就直接把两篇分别分为20章和3章,并以类似“第一章”这样的形式分别冠于篇首;赵建伟《昭力》篇的分章与邓球柏相同,《缪和》则分为22章,并以类似“原文(一)”这样的形式称呼之。二者所不同的是,赵氏的分章严格遵行了帛书原有的分章标记,而邓氏则略有拼合,将原文分开的第12、13章,第14、15章,根据语意上的相关性分别将它们合并为第12章和第13章。顺便指出,根据我对简帛及通行本《老子》的文本考察,可知邓氏合并文本的做法也正是古人编书的通例,不应过分责难。古人之所以将两处或两章文本合并在一起,是因为它们在思想或语境上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和同一性。[9]虽然邓的分章与赵略有不同,但还是以帛书划定的文本结构为基础的。
  在分章的基础上,赵建伟的认识又推进了一步,他认识到《缪和》的文本结构存在内在的区别。他是这样说的:“本章及第十三章、十四章、十五章、十六章论述形式有变化,即变为‘子曰:……《易》曰:’的非问答形式。”[10]又说:“本章论《比》卦九五。自此至结尾论述形式有两个变化,一个是以历史故事说《易》,另一个是以‘《易》卦其义曰’的形式引证《易》的卦爻辞,这与《二三子》引《易》或作‘《易》曰:’或作‘卦曰’可能有联系。”[11]赵氏虽然意识到《缪和》文本存在的这些差别,但是他并没有把此篇清晰、明白地区分为三个部分,也没有据此差别深入地开掘和阐明其中蕴含的意义世界。在此之前,美国学者贝克定则对此具有清晰的认识。他说:
  《缪和》……虽有些文字残缺了,但内容之结构还是可以分为甲、乙和丙等三章段。简单地说,此三章段不同的特色是:甲章段是孔子与学生的对话;易章段是孔子论述《易经》道理和爻辞之意义,而没有学生发出的问题;并章段是某些人讨论《易经》之道理和爻辞之意思,没有孔子的话。[12]
  最近,我在一篇论文中也明确地指出了《缪和》一文其实应该分成三个部分。[13]文章是这样说的:
  《缪和》一篇从形式来看,实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从“缪和问于先生曰”至“孔子曰……善乎谓□无所利也”为止,第二部分从“子曰:君人者有大德于臣而不求其报”到“子曰……故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为止,第三部分从“汤出巡守,东北有火”到“观国之光,明达矣”为止。它们的区别在结构特征上颇为明显,不必作更进一步的论证。[14]
  并对这段话加了注释:“《缪和》篇第一部分是师徒问答的内容,第二部分是纯辑‘子曰’以解《易》的内容,第三部分是辑录战国初期以前的故事以发《易》理的内容。这三部分内容,在形式上颇异,我颇疑心它们是被后人拼合起来的。”[15]这些观点,现在看来仍然是有效的。从形式上来看,各部分的行文方式颇不一样。第一部分是师徒问答的方式,第二部分纯为几条“子曰”领叙的方式,第三部分是史事的叙述方式,末附以“《易》卦其义曰”的引文。其中第一部分的师徒问答方式,又可区分为二种,但是无论那种问答方式,都是围绕推究、理解《经》的内容或义理展开的。而且必须指出的是,从问答方式上来看,第一部分可以分解为两层。第一层为前8章,包含缪和、吕昌、吴孟与其师对话的内容。第二层从第9章开始至第11章结束,包含庄伹、张射、李羊与其师的对话内容。第一层的师生对话形式,是一问接一答,具有连续性的特征。第二层则是一问接多答,除第一答(即第一个“子曰”)与提问具有直接作答的特征外,其他“子曰”与提问虽然相关,但较为疏离,且作答的各个“子曰”之间只有并列的关系。因此第二层并列作答的多个“子曰”,当是这位先生异时异地的话语,其真正的情景还需要细加区别。
  我认为,第二层每一组师生问答文本的第二个“子曰”之后的“子曰”,很可能并非其先生针对他们的提问的即时回答之语,有可能是被抄录、附记在此的,但在答问内容上却是密切相关的。根据帛书可知,针对庄伹的同一个提问,有3个“子曰”作答;针对张射的同一个提问,有4个“子曰”作答;针对李羊的同一个提问,有2个“子曰”作答。[16]设想它们都是针对同一个问题的即时回答,显然不太可能。但是它们应该与庄、张、李三人有某种关系,不然为什么这些答问要附在他们的提问下呢?针对庄伹的提问,第二、三个“子曰”在思想内容与第一个“子曰”是一致的。第一个“子曰”云:“夫务尊显者,其心有不足者也。君子不然,畛焉不自明也,不自尊,[不自]高世[也]。”又说:“圣人不敢有位也,以有知为无知也,以有能为无能也,以有见为无见也,憧焉无所设也。”与第二个“子曰”所云何其相似:“聪明睿智守以愚,博闻强识守以[谦],[尊严显]贵而守以卑。若此故能君人,非舜其属能当之?”而第一个“子曰”的“能下人若此,其吉也,不亦宜乎”也是完全吻合的。同时第二个“子曰”的“舜取天下也,当此卦也”,与第三个“子曰”的“若此故能君人,非舜其孰能当之”的话,如出一口。针对张射的提问,第二、三、四个“子曰”的回答不但自身在思想和文本上密切相关,有些文句近同,而且与第一个“子曰”也是非常一致的。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回答庄伹还是张射提问的“子曰”,都是针对《谦》卦卦爻辞而阐发出来的,其思想实质虽然一致,某些语句近似,但是在语言的表述方式和思想深度上,却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这说明两段师徒问答的文本,仍然是相区别的。因此,我倾向于认为《缪和》第二部分第二层回答庄伹、张射和李羊的“子曰”,分别是内在地相互关联的,在思想、文本上各自成为一个独立的系统,这些“子曰”可能分别由庄、张、李三人所记或整理。不管怎样,依据以上情况,此一层文字当是经过编纂、归类的工作的。又考虑到从第一部分的第一层到第二层,再到第二部分的叙述方式,先是一问一答,继之以一问多答,接之以无问无答的多个“子曰”的自语自释;随后,再接以关系更为疏远的第三部分文字。文章安排,何其有序也哉!足证《缪和》帛书文本是经过精心安排、编纂的。
  又,考虑这三部分文字的关系,可以发现第一部分的文字最为亲密,但其中的两个层次之间仍然有所差别、有所间隔,尤其是第二层的文字还有一些疑问有待解决。而第二部分文字与第一部分文字,总体看来关系也比较亲近。这可以通过“先生”或“子曰”的身份关联起来。第一部分可以被设想为师生之间的课堂或课余的《易经》问答,第二部分的文字则可以被设想为老师的《易经》讲座。但是两部分文字在形式上的差别也是明显的,它们之间的间隔也是比较大的。如果说第一、二部分文本,通过师生的关系发生较强的关联的话,那么第三部分文本无论从内容还是言说、引《易》形式上来说皆不相同,所以它与前面两部分的文本可以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联。尤其第三部分是由6个故事组成的,且都以“《易》卦其义曰”的形式引经结尾,这与前面两个部分就颇为不同。试比较如下:
  第一部分第一层叙述方式为:
  [1a]缪和问于先生曰:……/子曰:……/缪和曰:……/子曰:……
  
引《易》方式为:
  (1a)请问《易·涣》之九二曰/今《易·丰》之九四曰/《易·屯》之九五曰/今《周易》曰/今《易》曰/其曰/故《易》曰/故曰
  
第二层的叙述方式为:
  [1b]庄伹问先生曰:……/子曰:……/子曰:……/子曰:……
  
引《易》方式为:
  (1b)《易·中孚》之九二其辞曰/今《易·谦》之初六其辞曰/今《周易》曰/《易·归妹》之上六曰/故《易》曰/故曰

  第二部分的叙述方式为:
  [2]子曰:……/子曰:……/子曰:……
  引《易》方式为:
  (2)故其在《易》也,《复》之六二曰/《恒》之初六曰/故曰 

  第三部分的叙述方式为:
  [3]汤出巡守……/西人举兵侵魏野……/吴王夫差攻当夏……/越王勾践既已克吴……/荆王欲伐陈……/赵简子欲伐卫……
  引《易》方式为:
  (3)《易》卦其义曰/《易》曰 

  从叙述方式和引《易》方式来看,这三部分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第一部分的内部两层之间虽然略有差别,但基本上还是一致的。他们的差别,相对于与第二、三部分的差别来说几乎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可以断言第一部分的两层文本基本上是在同一时期写成并被编连在一起,也可以说它们从一开始起几乎就是同一篇作品。第一部分的叙述方式是师生问答,引《易》方式繁多,主要有“(今)《易·丰》之九四(其辞)曰”、“今《(周)易》曰”和“故《易》曰”等几种;第二部分的叙述方式与第一部分不同,引《易》方式只有三种,且只有“故曰”一种方式与第一部分完全相同;第三部分的叙述方式,与前两部分的又显然相异,在引《易》方式上只有两种,实际上是以6个“《易》卦其义曰”为显著特征。比较它们的差别,并考虑它们内部各自的统一性,显然是各成体例,各具规矩的。其中第三部分区别于整体的特征尤为明显。因此,我无法不得出这样的结论:《缪和》三部分文本,原本各自独立,并非共为一篇的。我猜测,《缪和》最初很可能只有第一部分的内容,随后第二部分被编连进来,最后第三部分也被编入了其中。
  现在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后两部分文字是根据什么理由而被编入《缪和》篇的呢?第一部分的文字可以说是“问经”和回答的内容,第二部分的文字是“讲经”的内容,或许这就是文本的编者把前两部分编连在一起的一个原因。另外,我猜测第二部分文本有可能是缪和等人的听讲笔记,所以才把二者编联在一起的。这一点可以增强前面的判断。至于第三部分为什么被编入《缪和》篇中,其内在的根据实在不易寻绎。所讲历史故事,“汤出巡守”一则主要宣扬汤之仁德,关键句为“汤之德及禽兽鱼矣”;“西人举兵侵魏野”一则的主旨是尊贤和重德义,关键句有“才不如德,地不如义”、“今也文侯尊贤”等;“吴王夫差攻当夏”一则,讲的是夫差“注冰江中上流,与士人饮”的故事;“越王勾践既已克吴”一则,讲的是楚王采纳左史倚相的意见而祛祸分地于吴的故事;“荆庄王欲伐陈”一则,是说庄王听从沈尹树的分析而伐陈克之的故事;“赵简子欲伐卫”一则,讲的是史黑睹卫而向简子分析不可伐卫的道理。这6则故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从天子、诸侯的立场来谈论人君之道、人君之德的,以及如何克敌制胜的道理。其中第3、4、5则的主旨没有直接点明或者不太清晰,但是从整个叙事和引《易》方式来看,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整体,因而这个整体也应该有它的思想主旨。我认为第三部分的思想主旨属于儒家的,其观点表现得最为明白、彻底的地方就是第6则故事的议论部分。现引述如下:
  赵简子欲伐卫,使史黑往睹之,期以三十日,六十日焉反。简子大怒,以为有外志也。史黑曰:“吾君殆乎大过矣。卫使蘧伯玉相,子路为浦(辅),孔子客焉,史子突焉,[17]子赣出入于朝而莫之留也。此五人也,一治天下者也,而皆在卫□□□□□□□有是心者,况□□而伐之乎?《易》卦其义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易》曰‘童童往来’,仁不达也;‘不克征’,义不达也;‘其行塞’,道不达也;‘不明晦’,明不达也。□□□□□□□□□□□□□善(?),[18]义达矣;‘自邑告命’,道达矣;‘观国之光’,明达矣。”
  这段文字不但深入地阐明了其中蕴含的道理,把《易经》与儒家宣扬的仁、义、道(圣)、明(智)紧密地联系起来,[19]而且孔子师徒在此段文本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说明此段文字的后半部分从《易经》阐发出的儒家思想与孔子师徒相关,并直接证明它是儒家的作品。实际上第三部分文本的主旨,也集中地表现在此段文本中。此外,按照其它五则故事的文本惯例,即“《易》卦其义曰”的引经方式作为结尾句式来看,我还推测此段文本的“《易》曰:‘童童往来’……‘观国之光’,明达矣”句,可能是被后人特意添加、阐发出来的,或者就是在它被编入《缪和》的时候由编者特意添加的。比较这段文字与《吕氏春秋·召类》、《说苑·奉使》的区别,其思想主旨和编辑意图就更为明晰。《吕氏春秋·召类》云:
  赵简子将袭卫,使史默往睹之。期以一月,六月而后反。赵简子曰:“何其久也!”史默曰:“谋利而得害,犹弗察也。今蘧伯玉为相,史鳅佐焉,孔子为客,子贡使令于君前,甚听。《易》曰:‘涣其群,元吉。’涣者,贤也;群者,众也;元者,吉之始也。‘涣其群,元吉’者,其佐多贤也。”简子按兵而不动。
  凡谋者,疑也。疑则从义断事,则谋不亏。谋不亏,则名实从之,贤主之举也。岂必旗偾将毙而乃知胜败哉?察其理而得失荣辱定矣。故三代之所贵无若贤也。
  
《说苑·奉使》云:
  赵简子将袭卫,使史黯往视之。期以一月,六日(月)而后反。简子曰:“何其久也!”黯曰:“牟利而得害,由不察也。今蘧伯玉为相,史鳅佐焉,孔子为客,子贡使令于君前,甚听。《易》曰:‘涣其群,元吉。’涣者,贤也;群者,象(众)也;元者,吉之始也。‘涣其群,元吉’者,其佐多贤矣。”简子按兵而不动耳。
  史黑、史鳅、史黯、史黡、史默、史墨,在不同书篇中其字有异,但音义皆通,当为一人。[20]比较《缪和》、《召类》和《奉使》三处文本,可知《说苑》文完全抄自《吕氏春秋》,皆主“贵贤”之义;但《缪和》与《召类》、《奉使》在文本上并不相袭,[21]在义理上不但重贤用宾,而且更重所以重贤用宾者,它引《易·观》六四爻辞“观国之光”,就包含了阐发这层意思的可能性。随后的文字,在此种可能性的基础上利用经文大肆发挥仁、义、圣(道)、智(明)的儒家思想。这或许是第三部分文本编入《缪和》的一个理由。另外,孔子师徒及其宣扬的思想主张在这一部分中出现,或许是它被并入《缪和》的又一个相关理由。
  回到我们前面议论的问题上,通过三种文本的比较,我们不但强烈地感受到《缪和》最末一段文本有后人着意添加和改造文本的痕迹,以强化抄编者的主观意图,而且更可以证明《缪和》整篇其实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它们是由后来的抄编者逐渐连缀起来的。由此考虑,对于《缪和》与《昭力》的文本关系,我们还能够仅仅用“一种”、“两篇”这样的概念来敷衍地描述其成篇的过程和内涵的意义吗?不能,完全不能。因为潜藏于其中的理解前提,实在是一个观念性的问题。 

三、《昭力》文本分析及其与《缪和》的关系 

  上面,通过详细的分析,我们证明了《缪和》的成篇是有一个历史的过程的,后面两部分文本是由编者逐渐合抄起来,加入其中的。有些古人造书,常用此法。衡量它们的文本关系,我认为帛书《昭力》很可能正在被编者试图编入《缪和》文本之中。这样说,包含四层含义。第一,表明《缪和》与《昭力》原为两篇文本;第二,它们的编者认为《昭力》跟《缪和》应该合为一篇帛书;第三,编者正在试图把《昭力》编入《缪和》之中,但这一过程尚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实现预期目标;第四,编者的主观意图在文本分合实践中表现为尝试性的,所以在客观的方面《缪和》与《昭力》当有较多的文本间隔(包括叙述方式、引《易》方式和思想内涵等方面的不同)。为了说明这些观点,我将首先对《昭力》文本进行必要的分析,然后比较它与《缪和》的关系。
  研究《昭力》的文本,可知它在结构安排上非常严谨有序,几乎没有混乱的迹象。[22]整个文本可分为三章,原来的分章标志(小圆点)即已把它们标明出来。第一章问答“《易》有卿大夫之义”,先总问,然后逐层询问之,而“子曰”的回答也是依次逐步展开的。第二章问答“《易》有国君之义乎”,先总问,然后逐层询问之,“子曰”的回答也是依次逐步展开的。第三章比较简短,除君、卿、大夫之事外,昭力追问《易》是否还有其它之义,“子曰”的回答是肯定的,认为六十四卦囊括了六合之内、四物之义,[23]并举例说《旅》、《无孟》、《归妹》分别有商夫之义,邑途之义,戎夫之义,处女之义。特别是此一章昭力的提问还具有承上的作用,表明《昭力》的叙述结构比较富有逻辑性,是逐层组织起来的。当然,依照“昭力问先生曰:君、卿、大夫之事既已闻之矣,叁或有乎”的文本,《昭力》的叙述顺序尚有不够完善的地方,需要把第一章与第二章的次序更换一下,即先问“《易》有国君之义乎”,然后再问“《易》有卿大夫之义乎”,如此方合乎道理,并与第三章的昭力的提问所列次序一致了。
  与之相比较,《缪和》的分章偶有不当的地方。比如按照现在的释文,原文第十四、十五两章都是讲解《恒》卦经义的,而且讲述经义都是有顺序的,先《恒》之初六,继以《恒》之九三,最后是《恒》之九五,非常有逻辑秩序。衡量这两章在《缪和》第二部分中的位次,要么把它们合并为一章,[24]要么干脆彻底分析,离为三章更为妥当。[25]除此之外,《缪和》的分章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拿具有可比性的第一部分来看,它的分章是按照问易人物和所问《易》卦的不同来排列的,没有混乱的现象。但是在两个方面,它又与《昭力》有所不同。其一,《昭力》的章次之间具有逐层追问的倾向,而《缪和》第一部分各章之间只具备并列的关系。其二,深入到每一章内部,《昭力》所具有的逐层追问的特性更为明显,而《缪和》第一部分虽然有些章具有连续问答的特性,但是并非很有层次性地展开追问的,且其它章的答问完全是并列铺开的。
  从问《易》和引《易》形式来看,《昭力》跟《缪和》第一部分既有相同,也有相异的地方。从相同来看,首先它们都是问答体,并且问答的双方是师生关系。其次在答问形式上是相同的,都以“子曰”作答;而在问话形式上也有一致的地方,如“昭力问先生曰”就与“缪和问(于)先生曰”相同。但亦有重要的不同。前面说过,《缪和》篇第一部分有两种问答方式,第一种为“缪和问于先生曰/子曰/缪和曰/子曰/”,第二种为“张射问先生曰/子曰/子曰/子曰/子曰/”,而且缪和等六人的首次发问都带有“先生”字样,格式是这样的:##问于先生曰。《昭力》的问答方式与《缪和》第一部分第一种方式相同,但在它的三个首次发问中只有最后一个把发问对象“先生”列出来了,其它两个都是以“昭力问曰”开始的。两下比较,颇为醒目,不知有何信息深藏于其中?
  从引《易》形式来看,《昭力》基本上只有“《易》曰”一种,且都是由“子曰”引出的。这一点与《缪和》颇不相同。《缪和》第一部分的引《易》方式颇为繁多,而且没有与之完全相同的。拿《缪和》“故《易》曰”的字面形式来看,与《昭力》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二者根本不同。因为“《易》曰”的引经居于文本中间,一般起引证和以供解释的作用;而“故《易》曰”的引经则是在此段文本末再次出现,其作用主要是做结论,并带有结束该段文本的用意。此其一。其二,昭力的问话,特别是每章的第一个提问都不涉及引《易》方式,也不涉及具体的《易经》卦爻辞内容。这就与《缪和》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缪和》第一部分的每个发问者的每一章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直接针对经典而问具体的卦爻辞含义的,自然其中皆包含有具体的引《易》方式和经文。其三,从内容上来思考《昭力》和《缪和》第一部分的形式特点,可以看出昭力的发问都很简短,问题也较浮泛,其兴趣偏重于得到较为浅近的文字解释,“子曰”的回答也正好满足了这一点。另外昭力问《易》的兴趣集中于“卿大夫之义”、“国君之义”等的线路上,足见他于《易》不但颇为生疏、外在,[26]而且热衷于为官治民之道。所有这些,皆不见于缪和等六人身上。从师生之间的问答可以看出,缪和等六人不但对《周易》颇为熟络,而且其兴趣也比较纯粹、专精,师生之间的问答虽然以先生为主导,但毕竟包含有对谈和切磋的因素,不似昭力只是一个单纯的发问者和受教者。此外,缪和等人的问话不但比较专门、深入,而且其先生的回答也颇为深刻、高妙,师生问答因而富含较深的哲学思想,比如天道人心,仁义圣智,在这里都得到了较多的阐发。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缪和、吕昌、吴孟、庄伹、张射、李羊六人,他们不但对《周易》颇为熟悉,有较深的理解,而且在思想情趣上是一个比较靠近的小集团,关系比较亲近;他们互相切磋,与先生相问答,可以看出师生关系也颇为亲近,尤与昭力相比,其地位与作用更为重要。相比较而言,昭力在师生研《易》中的地位与作用不及前六者重要,而且通过上面的文本比较,可以肯定除了同为学生的身份外,昭力与缪和等六人是有所区别而相疏离的。这一点,在《缪和》第一部分的文本中就有明证。
  关于缪和等六人及与其师的亲近关系,除了他们的问答文本前后相连,问答方式、解《易》方式相同或非常相近外,还有几处文本上的证据。第一,缪和问《易·涣》之九二爻辞,吕昌则问《易·涣》之六四爻辞;缪和问《易·谦》之九三爻辞,庄伹问《易·谦》之初六爻辞,张射则问《易·谦》卦辞;而且针对《谦》卦,在答缪和问的“子曰”中说“故□□语之取天[下者],当此卦也”,在答庄伹问的“子曰”中说“若此故能君人,非舜其孰能当之”,在答张射问的“子曰”中说“盛盈[而好]下,非君子其孰当之”,句式相近,所要表达的思想相同。第二,在对缪和提问的“子曰”回答中引《诗》以说《易》,并提到《书》、《春秋》等经典,在对吕昌提问的“子曰”回答中也有引《诗》以说《易》的内容。第三,缪和自称“吾年岁犹少”,吕昌则说“愿先生少进之,以明少者也”,虽未问《谦》卦,而谦逊好学的态度溢于言表。考察缪和、吕昌、吴孟三人的问学,态度都很谦逊。第四,从思想观念上来看,也是相通的。缪和师生的问答包含困而能达、谦而有终、君主臣辅和重视时机的思想;吕昌师生的问答包含居上恤下、涣散朋党、诚敬好学、力行仁义的思想;吴孟师生的问答包含君臣上下欢欣交通的思想;庄伹师生的问答包含智而能愚、尊而能卑、贵而能贱和高而能下的谦德思想;张射师生的问答包含卑身下人、以德下人、盛盈好下和人道恶盈而好谦、尊严睿智而弗以骄人的谦德思想;李羊师生的问答包含君臣上下通实的思想。概括来说,对谦德的强调和对《谦》卦的发挥,对君臣上下和谐、信实关系和对儒家修身思想的重视,这是它们相通的方面。另外,缪和等六人与其师问答的侧重点,都是从君主的角度出发而言道德的,在答缪和问的“子曰”所言“夫《易》,明君之守也”一句,的确切中此部分文本的肯綮。
  总之,分析《昭力》的文本特点,比照它与《缪和》第一部分的关系,我认为二者本来就不是同一个文本;而且即使编者已把《昭力》合入《缪和》第一部分的文本之中,根据前面的考察,我们仍然不能认为此种文本编合就是成功的、无间的和完美无瑕的,因为二者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可以说根本就是两个独立的文本单元。所以我认为那种把两篇帛书合称为“一种帛书”的看法,是有未妥的地方。另一方面,根据《缪和》第二、三部分的文本很可能是后来添入其中的,及两篇帛书前后相抄接,《昭力》篇前没有分篇的墨丁、篇尾记有两篇的合计字数的情况来看,可以推断,帛书的编者不但一直在编合《缪和》文本,而且正在试图把《昭力》编入《缪和》之中,使之成其为一篇帛书。当然尽管我们知道《缪和》第一部分文本与《昭力》在形式上的相似,可能是编者想把它们编辑在一起的动因,但是毕竟这样的行为大体上又受到他的自我遏制。不然,真正彻底的做法是把《昭力》直接编入《缪和》第一部分的文本之中,且在篇尾不应分别注明《缪和》、《昭力》的篇题。而从此一角度来看,把《缪和》、《昭力》二篇叫做“一种帛书”也是不妥的。
  我认为,《缪和》、《昭力》的成书过程从逻辑上分解当是这样的:首先《缪和》第一部分文本的第一层和第二层在类似笔记之物的基础上进行了第一次拼接、整合,同时从第一部分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来综合考察,真正意义上的《缪和》文本也才第一次形成,并构成该篇的主体,此前尚是散乱的,未经汇编的;随后第二部分的文本被编入其中;再随后第三部分的文本被编入其中;最后《昭力》也被编者试图——也仅仅是试图——编入其中。而正由于最后一次的编辑活动只是尝试性的,尚处于初步的阶段,同时也显示了编者的自我遏制行为,因此《昭力》仍然得以独立成篇,从根本上来说与《缪和》是分开的。 

四、余论:由《缪和》、《昭力》看孔子与《周易》的关系 

  由《缪和》、《昭力》看孔子与《周易》的关系,包含三个问题。第一,《缪和》、《昭力》是否属于儒家解《易》著作的问题;第二,《缪和》、《昭力》是否与孔子直接相关,特别是二篇的“子曰”之“子”是否就是孔子的问题;第三,由《缪和》、《昭力》可以看出孔子与《周易》有何具体而特别的关系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陈鼓应先生认为:“《二三子问》、《易之义》、《要》这几篇古佚易说,若从学派性质来看,是属于儒家的作品,虽然其中有些许黄老思想成份;而《缪和》、《昭力》这两篇古佚易说,就出现了相当浓厚的黄老思想成份。从这两篇帛书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黄老道家在战国后期易说中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战国后期各家融合的一种时代特点——主要以老子和黄老思想为主体,而融合了儒家、法家乃至纵横家的思想。”[27]他的观点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另外,韩国学者林亨锡也说:“探讨帛书《缪和》篇的学派性质,无疑是属于黄老学派的。”[28]他们的看法,与我有根本的差别。我认为这两篇帛书的主体性质仍然是儒家的,如果有所谓融合,那也是以儒家为根本的融合。在前面,除了《缪和》第二部分的文本以外,我都已做了仔细的思想研究和概括,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在拙作《帛书〈缪和〉、〈昭力〉“子曰”辨》中已做了详细的论证,我认为其中的“子曰”之“子”就是孔子。[29]今天重新阅读帛书和拙文,关于第一、二个问题有几个新的证据需要略作补充。其一,答缪和问的“子曰”云:“夫《易》,明君之守也。吾□□不达,问学不上与?恐言而贸易,失人之道;不然,吾志亦愿之。”答吕昌问的“子曰”亦云:“弗知而好学,身之赖也,故曰利贞。”“好学”正是孔子的生命性格之一。《论语》的例子特多,无需举证。其二,答缪和、吕昌、庄伹的“子曰”,都追崇三代,这是孔子的思想特征。一曰:“故□□与之取天[下者],当此卦也。禹□其四肢,苦其思□,至于手足胼胝,颜色□□□□……能□细,故上能而果□□下□号圣君,亦可谓终矣,吉属大焉。”一曰:“物未梦(萌)兆而先知之者,圣人之志也,三代所以治其国也。”一曰:“能下人若此,其吉也,不亦宜乎?舜取天下也,当此卦也。”一曰:“聪明睿智守以愚,博闻强识守以[谦,尊严显]贵守以卑,若此故能君人,非舜其属能当之?”其三,答吕昌问的“子曰”云:“故君子处尊思卑,处贵思贱,处富思贫,处乐思劳。君子能思此四者,是以常有其利而名与天地俱。今《易》曰‘屯其膏’,此言自润者也。”我颇疑心这也与孔子的思想相关,因为《大学》曾说:“富润物,德润身,心宽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在思想上两处文本是相通的,疑心它是继承孔子思想的结果。其四,答吕昌问的“子曰”云:“君子于仁义之道也,虽弗身能,岂能已哉!日夜不休,终身不倦,日日载载,必成而后止。”《中庸》第二十章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考虑此段引文,当判断为孔子之言;朱熹就认为这一章皆“引孔子之言”。[30]比较两处文本,思想颇为贯通。因此帛书此处“子曰”,当是孔子之语。其五,答庄伹问的“子曰”云:“《谦》之初六,《谦》之《明夷》也。” 《谦》之《明夷》的“之卦”解《易》体例颇古,且较特别,见于《左传》和《国语》,正是孔子生活的时代。由此反映了此篇帛书的制作时代可能较早。其六,《昭力》说:“(子曰)其将报□,□□□一,以为人次。”缺文,赵建伟补做“其将报[仇,必先志]一”,[31]我则认为应补做“其将报[怨,必先德]一”,“怨”亦或当补做“德”。今传本《老子》第63章云:“报怨以德。”简本《老子》甲组有第63章文,但并无“报怨以德”句。[32]《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孔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礼记·表记》:“子曰: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又云:“子曰: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宪问》“以直报怨”语意深刻,必须联系《表记》文加以理解。“直”者不隐曲、不玩滞之谓,从其性情之正而不徇私欲,是为直。“以德报怨”,出于天性之仁善;“以怨报怨”,出于人生之正义。二者相辅相成,俱为直也。孔子的主张颇为全面,实际也从生命本体的意义上肯定了“以德报怨”的思想。“德一”,也是儒家的重要观念。《礼记·缁衣》记孔子之言曰:“长民者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壹。”同篇,孔子又引《尚书·尹告》曰:“惟尹躬及汤,咸有壹德。”且在今本《缁衣》中,“子曰”引用了《恒》之九三、六五爻辞来阐明“德一”或“一德”的思想。“报怨以德”和“德一”的思想,都与孔子思想密切相关,可见《昭力》之“子曰”当是“孔子曰”。其七,《昭力》曰“上政卫国以德”,《论语·为政》曰“(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昭力》曰“察人所疾,不作苛心”,《礼记·檀弓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等,都是孔子思想与《昭力》相通之证。
  关于第三个问题,除了由第二个问题的证明而显示出孔子与《周易》有密切的关系外,《缪和》第十四、十五、十六章的文本(在第二部分)也值得密切注意。这几章的文本是这样的:
  ●子曰:“《恒》之初六曰:‘睿恒,贞凶,无[攸利]。’”
  
[子]曰:“睿,治□□□□□□□□□□□□用,人之所非也,凶必□,[故曰:‘睿恒,贞凶,无攸]利。’”
  ●子曰:“《恒》之九三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子曰:“‘不恒其[德]’者,言其德行之无恒也。德行无道则亲疏无辨,亲疏无辨[则]不将□□□□□□□不吝,故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子曰:“恒之]九五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子曰][33]“妇德一人之为,[不]可以有它;有它矣,凶□产焉。故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其男德不□□□□□□有□德必立而好比于人,贤不肖,人得其宜□则吉,自恒也则凶。故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子曰:“《川》之六二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子曰:“直方者,知之谓也;不习者,□□□□□□□□也;无不利者,无过之谓也。夫羸德以与人过,则失人和矣。非人之所习也,则近害矣。故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这几章文本属于《缪和》第二部分。根据这一部分文本的叙述特征和解《易》方式,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层。第一层包括前两章,即从“子曰:君人者有大德于臣而不求其报”,到“故曰:食旧德,贞厉,或从王事,无成”为止。第二层包括后三章,即从“子曰:《恒》之初六曰”,到“故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为止。第一层的叙述方式每一章都是理、事、《易》相结合,讲的是与君臣有关的内容;引《易》特别的地方是使用了“故其在《易》也,《复》之六二曰:休复,吉”,和“故其在《易》[也,《讼》之六三曰:食旧德,贞厉,或从王事],无成”的方式。第二层则有较大的区别,其基本的叙述结构是这样的:前一个“子曰”直接述经,后一个“子曰”紧扣经文而解经,在内容上包括《恒》之初六、九三、九五,和《川》(坤)之六二爻辞;引《易》方式特别的地方则是普遍使用了类似“《恒》之初六曰:睿恒,贞凶,无攸利”的方式。由于《缪和》帛书具有非常严整的叙述方式和引《易》方式,所以据此可以断定在《恒》之九三和《恒》之九五两段文本之间当有分章的小墨点标记,在引述经文之后、“妇德一人之为”前,当有“子曰”二字抄脱。也即是说,“子曰:《恒》之九五曰……故曰: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这段文字,应该单独作为一章。
  我曾经对这一部分第二层的引《易》及解《易》方式,颇感纳闷:为什么要把《恒》之初六、九三、九五和《坤》之六二的爻辞,分别冠上“子曰”的名分特别单独引出,且又分别冠上“子曰”的名分逐条加以解释呢?为什么不把引经的“子曰”文字并入解经的“子曰”文本之中呢?难道引经的“子曰”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吗,还是这些经文本身即是由“子曰”创作的?相对于引经的解经文字来说,它的学术价值又在哪里呢?今年九月份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前一个“子曰”是所谓述经的内容,它着重反映和强调了孔子曾经传经这一事实本身,而孔子弟子所习得的《经》文也正是由其师所授的,《易经》也才能够称得上所谓的儒家经典;后一个‘子曰“是所谓“解经”的内容,它着重反映了孔子不但述经,而且针对经文作了细致的解释,从其体例看,正是所谓“传”的方式和内容。因此所谓“述经”和“解经”的“讲经”教学活动,其实就是由《经》、《传》相结合的方式构成的;由此创作的文本,也就是有《经》有《传》的文本。《缪和》第二部分第二层文本正是由《经》、《传》两种性质的文字组成的。由于此一层的《经》和《传》文字前都冠上“子曰”的身份,在学术上就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它具体、直接而明白无误地反映了孔子与《周易》具有密切的关系:他生前不但以“先生”的身份授经,而且也解释经文和创作《易传》。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否认孔子对《易传》的创作权呢?
  二十世纪的中国学术主流,认为孔子与今传本《周易》无关,《易传》是战国中后期乃至秦汉之间的作品。帛书《周易》的出土,宣告了这一学术观点的破产;但是仍有部分学者极力反对孔子对今传本《易传》的创作权。目前,我尚不敢断言全部今传本《易传》是由孔子所作的,但是可以肯定今传本《易传》与孔子在创作权上颇有关联。我认为,孔子作过《易传》乃是一客观的事实。比如在《缪和》篇中,答张射的“子曰”云:“天道毁盈而益谦,地道销盈而流谦,人道恶盈而好谦。”《说苑·敬慎》、《韩诗外传》卷八、帛书《二三子问》也有非常类似的话,并都记为孔子之言,因此此段话为孔子所云,是毫无疑问的。[34]需要补充的是,这段话都是由《缪和》、《二三子问》等针对《谦》卦卦辞阐发出来的,而今本《彖传》也正是针对卦辞而发,——何以多处文本及其生发的根源如此惊人地相似?这只能解释作为“先生”的人物非同一般,只有孔子才足以当之;同时也证明今本《易传》与孔子研《易》、作《易》有密切的关系。 

                                       (2001年10月下旬初稿,12月上旬改定)
(《周易研究》2002年第3期)


[1] 廖名春:帛书《缪和》释文,见朱伯崑主编:《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第30页,华夏出版社1995年版。

[2] 廖名春:帛书《昭力》释文,见《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第38页。

[3] 池田知久的分篇符号的画法,见《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第41页。

[4]“庄伹”、“李羊”,释文从陈松长,廖名春作“庄但”、“李平”。分别参见陈松长:马王堆帛书《缪和》、《昭力》释文,见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6辑,第370、372页;廖名春:帛书《缪和》释文,见《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第33、34页。

[5] 廖名春:帛书《缪和》、《昭力》简说,见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第207页,华夏出版社1993年版。

[6] 邢文:《帛书周易研究》,第33页,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7] 邢文:《帛书周易研究》,第33页。

[8] “种”这一概念,是由今天的简帛学者给予的,不是自古即有的。与“篇”相比,内涵较为模糊。

[9] 通过对简帛及通行本《老子》文本的考察,我发现了导致古典文本变化的几个原因,第一是文本思想的同一性或变异性,第二是中国语言在自我表现上的内在特性和它所要求的修辞方法的运用,第三是时代精神的变化,第四是整理者或抄手有意识的修正作用。其中第一、二条最为重要,在整理、校订、解释和评价出土文献时应予以充分的注意。参见拙作:《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第40—68页,东方出版社2000年版。

    另外,为了探讨《老子》文本变化的内在性,我运用和引进了“活页文本”、“思想单位”、“思想的共通性”和“修辞手法”等概念,对《老子》在文本上的变化作了深入的解释。最近,在我略加修改的《简本〈老子〉考及其与帛书本、通行本的比较》一稿中,加强了这方面的论述。——拙稿现已交付《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编辑委员会。

[11] 赵建伟:《出土简帛〈周易〉疏证》,第297页,台湾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版。引文中所谓“本章”指帛书第12章。

[11] 赵建伟:《出土简帛〈周易〉疏证》,第301页。引文中所谓“本章”指帛书第17章。

[12] [美]贝克定:帛书易传之分段与结构分析,见朱伯崑主编:《国际易学研究》第4辑,第398页,华夏出版社1998年版。

[13] 丁四新:帛书《缪和》、《昭力》“子曰”辨,《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第101—102页。

[14] 丁四新:帛书《缪和》、《昭力》“子曰”辨,《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第101页。

[15] 丁四新:同上注。

[16] 李羊师生的问答在帛书文本中是这样的:“李羊问先生曰……/子曰……/孔子曰……。”郭沂曾著文指出,“子曰”和“孔子曰”是并列关系,后者不是由前者引入的,但是他没有意识到“孔子曰”其实是“子曰”的误抄,“孔”字当为衍文。分别见郭沂:从早期《易传》到孔子易说,见朱伯崑主编:《国际易学研究》第3辑,第156页,华夏出版社1997版。丁四新:帛书《缪和》、《昭力》“子曰”辨,《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第102页。

[17] “史子突焉”,《吕氏春秋·召类》、《说苑·奉使》作“史鳅佐焉”。史鳅字子鱼。《论语·卫灵公》曰:“直哉,史鱼!”鱼、鳅、突音通。帛书原文“突”字后当漏抄“佐”字。

[18] “善”字之释,或许有误。帛书和通行本《易经》皆无“善”字,疑当释作“喜”。“喜”与“善”形近。《否》上九爻辞:“倾否。先否,后喜。”《无妄》九五爻辞:“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损》六四爻辞:“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兑》九四爻辞:“商兑未宁,介疾有喜。”又这两句,廖名春释作:“‘□□□□’,仁达矣;‘□□□□’,义达矣。”廖名春:帛书《缪和》释文,见《国际易学研究》第1辑,第37页。

[19] 圣与天道、智与明的相关性,郭简和马王堆帛书《五行》都有明确的文字证明,所以我怀疑此处的文本可能也与仁、义、圣、智这些概念有密切的关系。

[20] 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第308-309页,中华书局1987年版。

[21] 比较《缪和》与《召类》文本,不同之处颇多,前者更古朴,抄作时间当在先,但二者不存在抄袭问题。

[22] 前此的分析,见贝克定:帛书易传之分段与结构分析,见《国际易学研究》第4辑,第399—400页。

[23] “四物”,四方之物,即属地之万事万物。赵建伟把它解释为“四象”,不知训从何出?赵建伟:《出土简帛〈周易〉疏证》,第317页。

[24] 邓球柏把它们合为一章,自有他的理由。不过邓氏把原文第十二、十三章合为一章,则未必允当。邓的分章,见所著:《帛书周易校释》,第519—523页。

[25] 根据下文的分析,有关《恒》卦三爻的讲经文本,原文当分为三章。

[26] 《昭力》云:“昭力问先生曰:‘君、卿、大夫之事既已闻之矣,参(叁)或有乎?’”足见昭力于《易》外行,且有下愚之嫌。

[27] 陈鼓应:帛书《缪和》、《昭力》中的老学与黄老思想之关系,见《道家文化研究》第3辑,第21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又见陈鼓应:《易传与道家思想》,第215页,三联出版社1996年版。

[28] [韩]林亨锡:帛书《缪和》篇的思想,见《国际易学研究》第4辑,第382页。

[29] 丁四新:前引文,《中国哲学史》,2001年第3期,第100—107页。此前邓球柏、贝克定、郭沂等人已持此种观点,不过邓球柏的注释未提供论证,贝克定虽作了结构分析但也无论证,而郭沂的论证比较简略。参见邓球柏:前引书,第488、536等页;贝克定:帛书易传之分段与结构分析,见《国际易学研究》第4辑,第398—400页;郭沂:从早期《易传》到孔子易说,见《国际易学研究》第3辑,第155—156页。

[30] 朱熹:《中庸章句集注》,第11页。见宋元人著:《四书五经》上册,中国书店据世界书局影印本影印1985年版。

[31] 赵建伟:《出土简帛〈周易〉疏证》,第313页。

[32] 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第112页,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

[33] “子曰”二字原文当抄脱,故特地添入引文中。本章的分章小墨点,根据文本体例和分章要求涂上。

[34] 韩国学者林亨锡虽然认为《缪和》属于黄老学派的作品,但也承认:“《缪和》的关于‘谦德’的记述,实来自孔子之语。”林亨锡:前引文,载《国际易学研究》第4辑,第3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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