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马王堆《刑德》甲本“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问题
作者:陈炫炜  發布時間:2006-05-21 00:00:00

(首发)

  马王堆《刑德》甲本中有“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这样的纪年,同时在甲子表(刑德大游甲子表)上,壬辰年注有“张楚”,乙巳年注有“今皇帝十一”,乙卯年注有“秦皇帝元■”等三种纪年,侧边还有“〔今皇〕帝十一年太阴在巳,左行,岁居一辰,太阴在所,战,弗敢攻”。陈松长据此认为:
历史纪年告诉我们,“乙巳”这一年正是汉高祖十一年,这里写“今皇帝”,则说明它是汉高祖在位的时候所写,也就是汉高祖十一年当年所写。[1]
  而张培瑜、张健两人则从甲本上“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推断此年很可能是汉文帝十一年(169BC)。他们说:
  帛书甲本“刑德小游”记有“十一年乙巳上朔”。这里十一年没有指明是哪个皇帝的十一年。由上述关系知(按指前文上朔日按年取干支表),乙巳是辛年的上朔日。而由现今的历史纪年表或帛书刑德大游表知,汉高祖十一年的纪年是乙巳,乙年上朔日为己巳不是乙巳。下面还会看到,这个乙巳并非己巳之误。秦王政十一年据刑德大游甲子表或历史纪年表知为乙丑年,也是乙年。汉惠帝仅七年、高后(按当为后字之误)共八年,所以我们认为刑德小游所记的这个十一年乙巳上朔很可能乃是汉文帝的十一年(169BC)。[2]
这两种说法整整差了二十八年,因此我们必须仔细检视这两种说法以别是非。我们认为陈松长先生的说法可信的,而《刑德》甲本的两个纪年亦可以证明此种看法的合理性:
  1.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
  2.十一年乙巳上朔
“己亥上朔”放在月之后,不是月干支就是日干支,而出土的秦汉简牍告诉我们,月后面所接的几乎都是日干支,如:
  1.孝文皇帝三年十月庚辰(己巳朔,庚辰是第十二天,《居》332.9[3]
  2.(武帝)征和四年七月癸亥朔乙丑(《居》534.2)
  3.(文帝)十二年二月乙巳朔(《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彩版十七)
  4.(文帝)前三年十二月辛巳(戊辰朔,十四日为辛巳,《居》126.29)
  5.(秦始皇)卅三年四月辛丑朔丙午(丙午为第六天,《里耶秦简》[4]
  且上朔日在后世的选择书当中常常看见,《堪与经》载:“上朔日忌宴会、嫁娶、远行、上官。”凡遇到上朔日,应避免以上之情事,上朔日之所以不吉的原因,《协纪辨方书》载:
  上朔日为不吉者,恶其阴阳与德俱尽也。阳尽于亥,阴尽于巳,干尽于十。如甲人以甲为德,甲至癸而十,甲年之癸而又临于亥,则癸为德尽,亥为阳尽也。乙年以庚为德,庚至己而十,乙年之己而又临于巳,则己为德尽,巳为阴尽也。余可类推。其以上朔名者,朔有始义,又有尽义。《尚书》平在朔易,正义曰:朔尽也。
正巧马王堆《式法》(旧题《阴阳五行》)中也有《上朔》篇[5],从发表的释文来看,上朔是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是由五行统领的六十甲子干支表,后半段则对占法及吉凶做说明。五行的顺序依次为木、金、火、水、土,而每一行里,又分为逆七、上朔、顺四、顺六和顺七,而这整个表则是以上朔为中心,由上朔干支逆推七日即为“逆七”(如第一栏木中,上朔为癸巳,逆推七日为丁亥),顺推七日为顺七;顺四为顺推四日,顺六是顺推六日。从上朔表中可以看出,每一“行”所独有的干支日都是六日,因此,势必需要两个五行才能容纳全部的六十甲子(2×5×6=60)[6]。既然上朔是以日为单位,因此我们认为《刑德》甲篇中两个上朔前的干支,代表意义是己亥和乙巳这两天为上朔日。而张培瑜、张健两人虽然也认为己亥和乙巳两日为上朔日,但他们所采用的方法是据后世所谓“日神按年取干支者”[7]逆推而得出辛年上朔为乙巳日,并进一步的说:
  在历史纪年表汉文帝十一年为壬申年。但根据淮南元年、太初元年为丙子年、汉高祖元年为甲午年等,汉初实际行用的纪年方法来计数,文帝十一年为辛末年。按照同墓帛书五星占五星行度纪年计数文帝十一年的岁名也是未年,我们认为,这是汉初古人实际的纪年。前面已说过,汉初实际纪年干支与现行的历史纪年表、帛书刑德大游甲子表差1年。由上朔的推步方法得出,辛年上朔确为乙巳。[8]
但是我们检视《式法》中的《上朔》篇,可以发现《上朔》篇与后世推算上朔日的方法(即日神按年取干支者)并不相同,对此晏昌贵说:
  帛书明言“天一所居为上朔”,可见是以“天一”神煞所在来确定上朔日,又以上朔日为基点,顺数四日、五日、八日、十二日、十三日,逆数一日、七日等,来定吉凶,并无以十位的推算法则(按即《协纪辨方书》所载“阳尽于亥,阴尽于巳,干尽于十。”)。[9]
我们认为张培瑜、张健用后世推算上朔日的方式(即《协纪辨方书》中的“日神按年取干支”表)来说明《刑德》甲篇的这两个纪年,其实是不合适,惟有从相同的材料里检视也许才能真正解决这两个纪年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讨论,《刑德》甲本中两个纪年里上朔前面的日干支,即为上朔日。“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即某位皇帝十一年十二月己亥这天是上朔日,“十一年乙巳上朔”即某位皇帝十一年某月乙巳这天是上朔日,再查汉高祖十一年十二月的干支和汉文帝前元十一年十二月的干支[10],我们发现“己亥”日只能放在汉高祖十一年十二月里(戊子朔,己亥是该月的第十二天),这一天是上朔日。再对照《式法》中的《上朔》表,我们发现己亥这天上朔日属金,而金于方位属西方,因此帛书接着写“刑德以其庚子(当为庚午之误)并居西宫”。而从此日开始,刑与德于九宫图中各居留六日,有时并居正宫(东南西北中),有时刑居奇宫(东南、东北、西北、西南),德居正宫,但皆停留六日,这段即为“刑德小游”,帛书载:
  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刑德以其庚子并居西宫[11],丙午刑德并居南宫。壬子刑居东北宫,德复居西宫。戊午刑德并居中宫。甲子刑居东南宫,德居西宫。庚午刑德并居西宫。丙子刑居西南宫,德居西宫。壬午刑〔德并居北宫〕,戊子刑〔居中宫,德〕居西宫。甲午刑德皆居东〔宫〕。庚子刑居西北〔宫,德〕居西宫。
由庚子刑德并居西宫起(按:当为刑居西北宫,德居西宫)到庚子刑居西北宫,德居西宫止,共花了六十六日,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刑德运行表如下:

对照汉高祖十一年(197BC)历谱,从十二月己亥日起至二月甲辰日止共六十六日,次日即为乙巳,因此帛书下文紧接着即为十一年乙巳上朔刑德小游,这说明了两个刑德小游时间点是相衔接的。且乙巳此日查《式法》中的《上朔篇》,我们也发现乙巳于五行中属火,而火的方位是南方,因此帛书紧接的说“刑德以丙午并居南宫”。此一刑德小游的模式惟有放在汉高祖十一年才能说得过去,十一十二月己亥上朔刑德小游及十一年乙巳上朔刑德小游时间点也能彼此相衔接,若放在文帝前元十一年(176BC)则矛盾重重,可见张培瑜、张健两人主张将“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定为汉文帝前元十一年是有问题的。

  2005.5.16写毕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06年5月20日。)


[1]见《马王堆帛书刑德研究论稿》页61,陈松长著,台北:台湾古籍出版社,2001年。
[2]见张培瑜、张健《马王堆汉墓帛书刑德篇与干支纪年》页105,《华冈文科学报》第二十五期,2002年3月。
[3]本文所引用的《居延汉简》汉简编号皆依《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一书的编号。
[4]本文所用的里耶秦简皆引自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物处、龙山县文物管理所:《湖南龙山里耶战国-秦代古城发掘简报》,《文物》2003年第1期。
[5]见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帛书〈式法〉释文摘要》,《文物》2000年第7期页84-95。
[6]见晏昌贵《读马王堆帛书〈式法〉》页125,收于《人文论丛》2003卷(冯天瑜主编,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页121-127。
[7]据《协纪辨方书》卷十“日神按年取干支者”所载列表如下:

[8]见张培瑜、张健《马王堆汉墓帛书刑德篇与干支纪年》页105。
[9]见晏昌贵《读马王堆帛书〈式法〉》页125。
[10]本文所用汉代朔闰表主要是依据黄一农先生的《汉初百年朔闰析究-兼订〈史记〉和〈汉书〉纪日干支讹误》一文中所附的“汉高祖元年(206BC)至武帝太初元年(104BC)之朔闰表”,该文收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台北),第72本第4分,页753-800,同时也参照了《春秋战国秦汉朔闰表》(饶尚宽编,北京:商务印书倌,2006年),又《张家山汉墓竹简247号》(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一书所收的汉高祖五年四月至吕后二年后九月的历谱亦列入参考。而各月的大小则参考徐锡祺《西周(共和)至西汉历谱》一书,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7年。
[11]此处若照原文庚子运行(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则能与下面丙午相衔接,惟九宫图西宫中没有庚子,只有庚午,学者也因此据以改成庚午,但若改成庚午(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下文应接丙子,而下文却是丙午,我们怀疑帛书第一行应为“十一年十二月己亥上朔,庚子刑居西北宫,德居西宫”之误,因漏了北字,使刑与德同处西宫,因此才写成“刑德以其庚子并居西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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