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帛書《繆和》札記
作者:宋立林  發布時間:2008-01-01 00:00:00

(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學院)

  摘要:馬王堆帛書《繆和》是馬王堆漢墓帛書《易傳》六篇之第五種,內容豐富,價值頗高。但對于其中部分語句的釋讀和解釋,存在著不同的意見。我們在各家整理注釋本的基礎上,在釋讀、詮釋和分章上提出了幾點個人看法,其中有些認識可能直接關涉到對孔子思想的理解。
  關鍵詞:帛書;繆和;周易;孔子
   
  《繆和》是1973年馬王堆漢墓帛書《易傳》六篇之第五種,約五千字,內容豐富,價值頗高。由于在形式上或內容上與前四篇(即《二三子》、《系辭》、《衷》、《要》)有异,許多學者將其形成年代後置,切斷了其與孔子的關係,因此幷未像前四篇一樣,受到應有的重視,因此關于本篇的文章和論述幷不多見。筆者在研讀本篇時,發現該篇與孔子有十分密切的關係,郭沂、丁四新等先生的論斷是值得重視和肯定的。在閱讀和參考各家論述的基礎上[①],筆者進行了認真的思考,對于學界分歧較大,或理解不確的幾處文句,進行重新的詮釋和理解,不當之處,敬請方家指正!
  1.繆和問于先生(第一行)
  “先生”一詞,在前四篇幷未出現。職是之故,李學勤、廖名春等先生以爲與繆和等人問答的“先生”乃後世傳易之經師[②];王葆玹先生則推測爲浮丘伯(第512頁)[1];而劉大鈞、郭沂、丁四新、鄧球柏等先生則以爲即孔子。[③]筆者以爲,此“先生”應指孔子。
  “子曰”之“子”即“先生”,不論早期文獻所載“子曰”皆專指孔子,還是從“子曰”部分所反映的思想與今本《易傳》“子曰”部分相通、與孔子思想相合,皆可知以此先生、子爲後世經師是錯誤的。
  郭沂先生已經指出:《禮記·曲禮上》“從于先生,不越路而與人言”鄭注:“老而教學者。”值得注意。此處及《昭力》篇之 “先生”正是一“老而教學者”,這與孔子晚年返魯,退修六經,教授弟子的情形相符。(第310頁)[2]
  我們可以看到,在《韓詩外傳》卷六記有:“問者曰:‘古之知道者曰先生,何也?曰:‘猶言先醒也。’”以 “古之知道者”稱“先生”,則亦合于孔子身份,可爲旁證。臧琳的《經義雜記》就暗引此語來訓釋《論語·爲政》之“先生”。(第89頁)[3]
  實際上,“先生”一詞,我們今天所能見到的最早出處應爲《論語》。《爲政》記:“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此處“先生”一般解作“父母”,實不通。或解作“年長者”、“尊長”,雖可通,但該章弟子與先生對舉,然則訓爲“老師”更爲允當。翟灝《四書考异》、劉沅《四書恒解》、鄭浩《四書集注述要》等皆以爲,“先生”當指“老師”而言。翟曰:“服勞奉養,弟子于先生有然。《呂氏春秋·尊師篇》曰:‘視輿馬,慎駕馭。適衣服,務輕暖。臨飲食,必蠲絜。善調和,務甘肥。此所以尊師’是也。若人子之事親,當更有進此者矣。”劉曰:“稱父母爲先生,人子于父母前稱弟子,自古無此理。”鄭曰:“《集注》以先生訓父兄,家庭父子兄弟竟改稱先生弟子,雖曰本于馬《注》,而他處絕不經見,向甚疑之,及讀《四書考异》云云,遂爲恍然。”(第89頁)[3]今人黃懷信師亦以老師來訓解“先生”。(第28頁)[4]
  其實,在另一部孔子言語集《孔子家語》中亦有更明確的例證。過去將《家語》視爲僞書,弃之弗用。今有許多學者對其進行了從宏觀到微觀的研究,該書絕非僞書,可以信任。[④]《孔子家語·六本》載子夏問孔子語:“然則四子何爲事先生?”據上下文語境,四子指顔回、子貢、子路和子張,然則“先生”意爲老師十分明確。
  《說苑·雜言》記子路在陳蔡絕糧時諫孔子曰:“今先生積德行、爲善久矣。”明確稱孔子爲先生。退一步說,“先生” 一詞即使不是春秋戰國之際的實際稱呼,也不能就此否定“子”爲孔子,因爲《繆和》、《昭力》等篇與其它篇一樣皆抄寫于漢初,而從《韓詩外傳》、《禮記》等文獻記載來看,其時“先生”作爲對老師的稱呼已經相當普遍了,故這兩篇中的“先生”或是漢初抄寫者根據當時習慣而作的修改。這一點似乎可從上引《說苑》一例得到印證。《雜言》該則記載又見于《孔子家語·在厄》、《荀子·宥坐》等文獻,而文字稍异,其中“先生”就皆作“夫子”,證明這些文獻的記載有共同的材料來源,但在流傳中經過了文字修飾、潤色,《說苑》作“先生”也有可能是劉向根據當時通用說法整理的結果。
  2.恐言而貿易,失人之道(第一行)
  “恐”字廖名春先生的原釋文未釋出(第30頁)[5],鄧球柏《校釋》同。而陳松長釋文有“恐”字,廖先生《初探》本釋文亦有此字。從之。鄧訓“貿易”爲“貿然”,言而貿易的意思就是說話隨便。(第580頁)[6]趙建偉則解爲“貿然輕易”。(第278頁)[7]
  我們則認爲,貿易,蓋貿貿之誤,貿與易義同,《廣雅》曰:“貿,易也。”或因此致誤。貿貿,原義指目不明貌。《禮記·檀弓下》:“有餓者,蒙袂輯屨,貿貿然來。”引申爲輕率,考慮不周。此句應當是孔子自謙之辭,亦與孔子晚年好《易》之自恨甚晚有關。《論語·述而》記載孔子說:“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我們認爲,孔子在五十多歲開始好《易》,發現其中蘊含的“古之遺言”和“德義”,非常後悔沒有早些時候學《易》,不然的話,可以對《易》有很深的把握,即所謂“于《易》則彬彬矣”。孔子此處的話大蓋謂自己研《易》甚晚,于其中關乎天道人道者,無法深切體味和把握,恰夫子老而彌堅之寫照也。孔子曾慨嘆“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或學《易》前之自詡也,與此幷不矛盾。其追求上達之願望及謙遜之態度皆躍然紙上。又,孔子向來主張“慎言”,“知之爲知之,不知爲不知”,正與此相合。
  3.古之君子,時福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夫福至而能既焉,□走其時,唯恐失之,故當其時而弗能用也,至于其失之也,雖欲爲人用,豈可得也哉?(第二行)
  “時福”,趙建偉以爲當作“福時”,讀作:“福,時至則進取,時亡則以讓。”(第278頁)[7]我們認爲,此處之“福”,疑涉後句“福至”而爲抄手所誤增。進取,努力向前,爭取獲得,有所作爲之意。《論語·子路》:“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爲。” 讓,謙讓、退讓。
  “福至而能既”句之“福”,廖名春先生釋作“時”,不妥,此從陳松長。既 ,趙建偉讀爲“即”,訓爲接近、求取。(第278頁)[7]我們認爲,既,有盡、終的意思,引申爲盡其應盡之責。《詩·大雅·既醉》毛傳:“既者,盡其禮,終其事。”可爲旁證。孔穎達對《周易·渙》卦的疏中說:“蓋渙之爲義,小人遭難,離散奔迸而逃避也。大德之人,能于此時建功立德,散難釋險,故謂之爲渙。”說的就是這個意思。而此處爲孔子論《渙》卦之語,可相參考。孔子所謂“古之君子”即有大德之人。
  “□”,廖名春先生釋作“散”,今不從。走,趙建偉曰:同“趨”。(第278頁)[7]我們以爲,此字似可補爲“賁”,即“奔”。下文有“賁其時”之語,可爲旁證。《說文·走部》:“走,趨也。”奔走,急走、急趨之意。
  此句體現了《孟子·萬章下》所謂孔子“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的“時中”思想。
  4.故其在《詩》曰:女弄不敝衣常,士弄不敝車輛,無千歲之國,無百歲之家,無十歲之能(第三行)
   常,陳松長以爲通“裳”,是。
  “輛”,此從廖名春先生原釋文。(第30頁)[5]陳松長本(第367頁)[8]、廖先生《初探》本(第281頁)[9]皆釋爲“輪”,趙建偉從之。“輪”與常,于韵不協,今不從。而“輛”與“常”、“裳”皆爲陽部字,于詩合韵,故從廖先生原釋文。
  趙建偉訓“弄”爲“嬉戲”、訓“敝”爲毀壞。認爲,此蓋就上文取福而說,謂人皆珍惜其所好者。(第278頁)[7]我們認爲趙說誤。“其在《詩》曰”云云,然而不見《毛詩》,看來應爲逸詩。然而此句甚爲費解。近讀《量守廬學記》,忽然發現殷孟倫先生《憶量守師》一文,提到唐人殷芸的小說中有“女愛不極席,男歡不畢輪”之語。頓覺眼前一亮。殷先生引《文選》載阮籍《咏懷詩》:“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李善注曰:“以財助人者,財盡則交絕;以色助人者,色衰則愛馳。是以嬖女不敝席,嬖男不敝輿。”幷指出,極、畢、敝爲同義詞。當然,殷芸幷非唐人,乃南朝人,著有《小說》。
  宋代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二“鬼穀子書”條:“鬼穀子與蘇秦、張儀書曰:‘二足下功名赫赫,但春華至秋,不得久茂。今二子好朝露之榮,忽長久之功;輕喬、松之永延,貴一旦之浮爵。夫女愛不極席,男歡不畢輪,痛哉夫君!’《戰國策》楚江乙謂安陵君曰:‘以財交者,財盡而交絕;以色交者,華落而愛渝。是以嬖女不敝席,寵臣不敝軒。’”(第646頁)[10]
  從《戰國策》到“鬼穀子書”,再到南朝殷芸、唐人李善,皆引此句,雖略有差异,但十分明顯,意思一致,都是在形容男歡女愛疏遠之速。我們可以將這些話與本篇的這兩句話聯繫起來理解。此處所謂“弄”,有戲弄義,即“嬖”義也。此處雖然不是“席”而是寫作“衣裳”,其實不妨大義,而車輛與“軒”“輿”、“輪”意近,故應當與《戰國策》等書所說的意思相同或相近,則正與下文“無千歲之國”數句相合。
    對于“無千歲之國”三句,趙建偉以爲,蓋就上文趨時而說,謂時不我待,時不再來。(第278頁)[7]其實,這三句應當是孔子對歷史的一種體認。《論語·季氏》記載了孔子的話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孔子十分熟悉歷史和現實,因此有很深的感悟。在此引《詩》來證明時代變化之快。如果對“時”沒有很精到的把握,則往往會導致這樣的結果。這裏的“無十歲之能”是比較費解的。能,可能就是指的“政令暢行”,可以參考《周禮·天官·小宰》“二曰廉能”鄭玄注。(第60頁)[11]
  5.凡天之道,壹陰壹陽,壹短壹長,壹晦壹明(第五行)
  趙建偉說:“陰陽”,指四季。“晦明”指晝夜。“短長”,謂生殺(《書·盤庚上》孔傳)。《黃帝四經·經法·論》中有“一晦一明”辭例,幷且在《黃帝四經》中晦明、陰陽、生殺常常共文。四季更迭、晝夜交替、生殺輪轉,此出于自然天道,即《論語·陽貨》的“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這幾句是證說“有言不信”,以下的幾個歷史故事則證說“困亨貞大人吉”。(第280頁)[7]
  趙說不確。一陰一陽,見于《易傳》。《系辭上》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本篇此處陰陽不必解爲“四季”,亦不必與《系辭上》所說同,可能與“晦明”相似,亦指日月轉換而言。“短長”,恐不能解爲“生殺”,而就白晝之短長而爲說,即夏至後白天漸短,夜晚漸長;冬至後,白天漸長,夜晚漸短。近見劉大鈞先生亦持此說,可證我的看法。[12]此言天道有其對立轉換的規律,如陰陽、短長、晦明的互相轉換,正是天道的體現。趙氏以爲此是證說“有言不信”,恐亦未必。此數句應連下讀,觀下句之“故”字可知。天道有互相對立轉換,人道對應于天道,亦應如此,故天下成功的聖王君主等皆有過困頓之經歷。
  6.是故湯□□王,文王拘于條裏,[秦繆公困]于殽,齊桓公辱于長勺,越王勾踐困于[會稽],晋文君困[]驪氏。古古至今,伯王之君,未嘗困而能□□曰美惡不□□□也。夫困之爲達也,亦猶□□□□□□其□□□□□□□□□□□□故《易》曰:“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此]之謂也。(第57行)
  此段亦見于《說苑·雜言》,曰:“孔子曰:‘惡是何言也!語不雲乎:三折肱而成良醫?夫陳、蔡之間,丘之幸也。二三子從丘者皆幸人也。吾聞人君不困不成王,列士不困不成行。昔者,湯困于呂,文王困于羑裏,秦穆公困于殽,齊桓困于長勺,句踐困于會稽,晋文困于驪氏。夫困之爲道,從寒之及暖,暖之及寒也。唯賢者獨知,而難言之也。《易》曰:‘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聖人所與人難言,信也。”值得注意者,此處亦標明爲“孔子曰”。然《說苑》所記爲孔子周游困于陳蔡時之事,其中兩次提到越勾踐之事。按,越王勾踐于公元前494年被吳所敗,後于公元前482年敗吳,其時孔子已返魯,前478年滅吳,孔子業已辭世。故《說苑》所記必有誤(《孔子家語·在厄》也曾言及越勾踐,誤同)。又孔子所述諸人幷未按時間順序,帛書《繆和》亦同。我們認爲,之所以出現這種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複雜的。不過,我們可以推測,越敗吳,爲晚年孔子所知,講述困道時亦可能作爲例證,爲弟子所記。弟子、後學整理孔子言論時,誤加于此,亦未可知。這乃是同源材料,只不過在流傳過程中出現差异,此古書流傳規律,不足以否定此非“孔子”所言。
  7.列埶必奠(第十四行)
  此從廖先生所釋(第31頁)[5],陳釋作“死埶尤奠” (第368頁)[8]。趙建偉說:埶同藝,封建、樹立。尤,訓爲“甚”。奠,即“尊”字。後文“藝死爵位之尊,明厚賞慶之名”可與此參讀。此謂爲效死者封建的爵號甚尊。(第283頁)[7]
  我們認爲,列,可訓爲“位”,有位次、位序之義。埶,同勢,也可訓爲“位”。《荀子·正名》有“埶列”一詞,楊倞注爲“班列”,可參考。則“列埶”與下句“賞祿”相呼應。本篇第41行有“夫賢君之爲列埶爵位”之語,可知“列埶”爲一名詞,與爵位意近。奠,《系辭》“天尊地卑”帛書作“天奠地卑”,張政烺、李學勤先生皆以爲“奠”乃“尊”之筆誤,非通假字。此處“奠”字可能亦爲“尊”之筆誤。又,張政烺以爲亦可讀爲本字,訓爲定。(第824頁)[13]則此處作“奠”,或應讀爲本字,訓爲定。
  8.夫古之君子,其思慮舉措也,內得于心,外度于義。外內和同,上順天道,下中地理,中適人心。(第二十二行)
  鄧球柏訓“思慮”爲思索考慮。幷引《楚辭·九章·悲回風》“曾歔欷之嗟嗟兮,獨隱伏而思慮”爲例證。又以爲舉錯,即舉措。錯,措,古通用。舉措,舉動,行爲。《管子·五輔》:“故民必知權,然後舉錯得;舉錯得,則民和輯。”《漢書·匡衡傳》:“舉錯動作,物遵其儀。”《東觀漢記·梁商傳》:“舉措動作,直推雅性。”內,反省,自求。得,符合。心,良心。外,與人交往,外交。度,測度,標準。義,道義,行爲規範。(第594頁)[6]
  我們認爲,舉措,即舉動行爲,動作之義。王充《論衡·道虛》:“龍食與蛇异。故其舉措與蛇不同。”《晋書·王凝之妻謝氏傳》:“及遭孫恩之難,舉厝自若。”得,有獲義,引申爲符合。《大學》“慮而後能得”朱熹章句:“得,謂得事之宜也。”又有測義。度,測,揆。《大戴禮記·小辨》記孔子曰:“內恕外度曰知外。”《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心能制義曰度。”義,宜也。《詩·小雅·皇皇者華》“周爰咨度”毛傳:“咨禮義所宜爲度。”此所謂“內”“外”,即對“思慮”與“舉錯”而言。思慮則內得于心,舉措則外度于義。
  對于“外內和同”,人們往往會産生誤解。鄧球柏對這句的解釋是:這是一種十分理想的天人合一的境界。呂昌强調外內和同,將“和”與“同”視爲同一的概念。孔子是贊成“和”而反對“同”。(第594頁)[6]王葆玹、梁韋弦等即以此爲“口實”,來否定其屬于孔子言語,乃至儒家學派。但可惜,這是一種誤解。其實,《孔子家語·論禮》篇記有孔子關于“五至三無”的論述,其中就有“上下和同”之語,原來可以藉口《家語》爲僞書,一筆抹殺,但恰恰這句話又見于上博竹書《民之父母》。看來,“和同”應理解爲偏正詞組,意思就是“和”。另外,這句話可與《文言》“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相參讀。
  上順天道,下中地理,中適人心,此三者正是對外內和同的引申和發揮。今本《易傳》强調天地人三才,將人與天地幷列,突出了人的作用和地位,與道家不同。帛書《易之義》和《要》也將天地人幷舉。孟子講天時、地利、人和,幷且認爲關鍵在于人和。可參讀。
  9.《易》曰:“童童往來”,仁不達也;“不克征”,義不達也;“其行塞”,道不達也;“不明晦”,明不達[]。“□□□□”,仁達矣;“直方”“不習”,義達矣;“自邑告命”,道達矣;“觀國之光”,明達矣。
  “直方”“不習”,此四字原釋文未釋出,其他釋文亦未釋出。陳松長將“義達矣”前一字試釋爲“善”。近見丁四新先生札記,其曰:陳釋“善”字,誤;從圖版來看,乃“習”字。《昭力》帛片的殘片上同行書有“矣直方不”四字,正可以與“習”字連綴。[14]我們認爲丁說可從。又,“仁達矣”前四字丁氏補爲“見龍在田”,幷解釋說:《乾·象》:“‘見龍在田’,德施普也。”《文言》:“閑邪存其誠,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易》曰‘見龍在田,利見大人’,君德也。”又說:“寬以居之,仁以行之。”合于“仁達”之旨。[14]可備一說。
  鄧球柏認爲,以上這節文字,疑是古代《易傳》的一種,蓋已失傳。鄧以爲此五十七字可補齊爲:《易》曰:“‘童童往來’,仁不達也;‘不克征’,義不達也;‘其行塞’,道不達也;‘不明晦’,明不達也。‘有晋惠心’,仁達矣;‘同人于野’,義達矣;‘自邑告命’,道達矣;‘觀國之光’,明達矣。”這是一段《易傳》的佚文,不能視爲史墨解《易》的文字,是史墨引《易》的引文。《繆和》篇末的這種解釋方式類似于《象傳》,但從解釋內容來看,可能是一種釋義的傳,我們可以將其名之爲《義傳》。而《繆和》所稱的“《易》卦其義”又是特指卦爻辭。可見傳統易學中所强調的卦義之說源遠流長。(第627-628頁)[6] 我們以爲,鄧先生所補文字可備一說。然因理據不足,闕疑爲宜,故不取其說。又,其補“有晋惠心”,似應作“有孚惠心”,不知是否筆誤。
  我們認爲,鄧以爲“易曰”以下爲史墨所引古佚書,此說可商。本篇自十八章始,皆以歷史故事引證《易》卦爻辭,末以“易卦其義曰”引出卦爻辭。而第二十三章則于“易卦其義曰”引卦爻辭後,又出現“易曰”等文字。揆諸文例,此恐非史墨所引,而應單獨分章。應爲作者補贅于此,然則此又與上文問答體例、子曰例、以故事證易例不同。故筆者將本段單獨分章,列爲第二十四章。

(本文原載《周易研究》2007年第5期)

參考文獻:
  [1]王葆玹.今古文經學新論[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2]郭沂.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
  [3]程樹德.論語集釋[M].北京:中華書局,1990.
  [4]黃懷信.論語新校釋[M].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
  [5]廖名春.帛書《繆和》釋文[A].國際易學研究:第一輯 [C].北京:華夏出版社,1995.
  [6]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
  [7]趙建偉.出土簡帛周易疏證[M].臺北:萬卷樓圖書有限公司,2000.
  [8]陳松長.帛書《繆和》《昭力》釋文[A].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輯[C].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9]廖名春.帛書易傳初探[M].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8.
  [10]洪邁.容齋隨筆[M].北京:中華書局,2005.
  [11]賈公彥.周禮注疏[M].十三經注疏[Z].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12]劉大鈞.讀帛書《繆和》篇[J].周易研究, 2007(4):3-6.
  [13]張政烺.馬王堆帛書《周易·系辭》校讀[A].張政烺文史論集[C].北京:中華書局,2004.
  [14]丁四新.《易傳》類帛書零札九則[J].周易研究,2007(2):3-11.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12月21日。)


作者簡介:宋立林(1978-),字逸民,號瘦竹,山東夏津人,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學院研究實習員,《孔子文化》主編,主要研究領域爲儒家文獻與原始儒學。
[①]本文所采用的釋文,乃筆者在衆前輩學者基礎上,重新對釋文進行的整理和注釋,載于楊朝明教授主編《儒家簡帛文獻注釋論說》一書,即將由臺灣古籍出版社出版。本釋文以廖名春先生載于《國際易學研究》第一輯中的釋文爲底本(下稱爲原釋文),參考了《續修四庫全書》所載釋文和載于《帛書易傳初探》書中的釋文,陳松長刊于《道家文化研究》第六輯中的釋文,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所載釋文和趙建偉《新出簡帛周易疏證》所用釋文。
[②]李學勤先生對此的論說見于《周易經傳溯源》,長春出版社,1992;廖名春先生的觀點可參看《帛書易傳初探》,臺灣文史哲出版社,1998年。
[③]參看劉大鈞先生《今帛竹書《周易》綜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111-121頁;郭沂先生《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想》,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鄧球柏《帛書周易校釋》,湖南出版社2002年版;丁四新《帛書〈繆和〉、〈昭力〉“子曰”辨》,《中國哲學史》,2001年第3期;《論帛書〈繆和〉、〈昭力〉的內在分別及其成書過程》,《周易研究》,2002年第3期;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三聯書店2004年版,第244頁。
[④]楊朝明先生對該書進行了系統深入地分析研究,認爲《孔子家語》僞書說不能成立,幷提出《孔子家語》乃“孔子文化第一書”的新主張。其弟子也從不同角度進行了深入研究。可參看楊朝明師《孔子家語通解》,臺灣萬卷樓出版公司,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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