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帛畫與楚龍舟
作者:鄧宏亞  發布時間:2013-09-04 11:29:32
(長江大學文學院)
(首發)

  摘要:長沙楚帛畫主題內涵的解析為我們瞭解楚國龍舟的內涵開闢了視角。通過對楚帛畫內涵、主題、功能的梳理可知,楚帛畫在逝者下葬前實為充當招魂之功效,在葬後則是引魂之用。那麼作為正楚帛畫中的龍舟意象的內涵也是充當葬前的招魂,葬後引魂之用。如此,在楚國大地認為龍舟起源于紀念屈原,實為屈原沉于水而與傳說中的河伯相似,故人們以龍舟為其招魂罷了。
  關鍵字:帛畫;龍舟;屈原;招魂;引魂
   
  自1942年首幅帛書被盜掘問世以來,計有20余幅楚漢帛畫出土,這些帛畫除江陵帛畫,長沙帛畫屬於嚴格意義上的楚帛畫外,其他帛畫均是楚帛畫的衍化,實質上也應歸於楚帛畫類別進行研究。正如劉曉路先生曾指出:“江陵帛畫屬於翹楚文化、正楚文化、前楚文化、北楚文化;長沙楚帛畫屬於翹楚文化、正楚文化、後楚文化、南楚文化;長沙漢帛畫屬於泛楚文化,廣州和臨沂帛畫大體上也屬於泛楚文化,但廣州帛畫側于南楚文化的滲入,臨沂帛畫偏于後楚文化的擴散;武威帛畫則屬於泛楚文化的變異。”[1]故列入本文探討的帛畫不僅包括正楚文化的長沙楚帛畫,長沙漢T型帛畫也應納入楚帛畫主題思想的探討之列。

一、楚帛畫的主題思想研究綜述

  帛畫自出土以來,關於其所代表主題思想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議。故在論述楚帛畫和楚龍舟的關係時,我們有必要對帛畫的主題思想有一個整體梳理,以便我們能結合楚帛畫主題思想大背景對楚龍舟的文化內涵展開論述。以下是目前學術界關於帛畫主題思想的幾種主要觀點。
  (一)引魂升天
  在上個世紀《人物龍鳳帛畫》研究中,影響最大當屬孫作雲先生的觀點。他最先于60年代初在《人文》雜誌上發文《長沙戰國時代楚墓出土帛畫考》提出龍鳳“引魂升天”說,並提出畫中的女子當屬墓主,這一觀點後為馬王堆帛畫所證實。後至80年代初新摹本問世,再經熊傳薪先生的詳細分析淪證,“引魂升天”說由此影響廣泛,此後廣泛見於各種藝術史冊和學術著作,儼然已成定論。
  而後又有學者對“引魂”觀點加以闡述,蕭兵先生在其文《引魂之舟——楚帛畫新解》中闡述他的“引魂升天”觀點。在文中蕭指出《人物禦龍帛畫》中的“龍”和《人物龍鳳帛畫》中的“彎月狀物”均為代表靈魂所乘 “魂舟”,而畫中鳥、鶴之屬則亦與引魂有關,這兩幅帛畫之主題當為墓主靈魂在鳥、鶴的引導下,乘“魂舟”至昆侖仙境達於升天[2]
  前兩位均是單就正楚帛畫來進行“引魂”觀點的論述。而黃尚明先生《漢代及以前有關靈魂升天的藝術作品探索》一文中則結合《人物禦龍帛畫》、《人物龍鳳帛畫》和沙馬王堆1號墓“T”形帛畫對中國漢代以前的靈魂升天作品做出了詳細梳理,指出以上帛畫主題均是突出靈魂在龍、鳳等動物引導下完成升天;同時其文以洛陽燒溝西漢卜千秋夫婦墓壁畫上龍、鳳、西王母、伏羲等意象來突出漢代壁畫墓中的引魂觀念是帛畫引魂升天思想內容的繼承與發展[3]
  (二)招魂
  當然帛畫主題的“引魂”觀點一出現就有學者提出質疑,不少學者,特別是結合《楚辭》對帛畫展開研究的學者提出了“招魂”的觀點。美術史家劉曉路先生在《帛畫諸問題——兼談帛畫學構想》一文中對“引魂升天”說予以了否定,其結合《楚辭》中的《招魂》篇認為:“在帛畫的誕生地楚國流行的不是‘引魂’思想,而是‘招魂’思想;即使‘升天’,也不需‘引魂’,而是整體升天。”升天和引魂沒有聯繫,“帛畫的主要作用也是招魂、安魂。”[4]
  劉信芳先生則結合《九歌·河伯》篇對照《人物禦龍帛畫》、《人物龍鳳帛畫》在其《關於子彈庫楚帛畫的幾個問題》中,對帛畫內容、性質等展開討論,指出《人物禦龍帛畫》的畫面內容與屈原《九歌·河伯》內容相似,認為“楚帛畫是融彼岸世界與此岸世界為一體的產物,具有招魂性質,是按照招水死之魂的宗教習俗設計的。”[5]
  胡智勇先生《中國民族繪畫的傳統之源:楚漢帛畫再探》中肯定帛畫的“招魂”作用,指出帛畫是“招魂入墓”並近一步進提出其為魂魄進出棺室的標識。認為帛畫實為畫有墓主肖像的旌銘,引導魂靈進入冥靈世界;故旌幡帛畫的作用,是招引亡魂回到墓室它離去的體魄;那麼,亡魂回來後帛畫不是引其升天,而是作為靈魂進出棺木的標識[6]
  杜林淵先生在《論楚漢帛畫的功能與主題》中系統的論述了中原和楚地帛畫主題的差異,指出楚地的帛畫在下葬前實際上執行的是楚地招魂並引魂入墓的功能,下葬後起到護佑死者到達理想世界的目的,並且這種主題在不同的階段還有不同的內容表達方式。如果說戰國時期人們對死亡世界的認識還比較模糊的話,西漢前期人們則將其描繪成介乎於天界仙界之間,而從西漢中期開始,人們便有了理解清楚的仙界或仙境[7]
  (三)安魂
  有部分學者是既不同意“引魂升天”的觀點也不附和“招魂”之說,認為帛畫的主題思想實為安魂。
  劉敦願先生則結合對馬王堆帛畫的研究,認為帛畫“引魂升天”這個觀點本正確;但其又指出馬王堆帛畫作T字形,且以‘衣’來命名,應該是以衣來實現“招魂以複魂”的目的,最終使死者安土,這似乎還並非是“引魂以升天”,他的觀點前後不一致,但結論是“招魂以複魂” [8]。既然是使死者安土,其實質當為安魂複魄。
  牟忠虎先生從古代“六禮”中的喪葬禮和祭禮入手,在《魂兮歸來——從中國古代禮制角度重新審視帛畫主題》,對帛畫“引魂升天”之用再次置疑,指出“複”和“虞”是喪、祭禮儀中不可或缺的儀式,其中“虞祭”為下葬之後的安魂祭,以使死者遊蕩鬼魂能找到歸宿。至於“魂”,其實有靈魂和鬼魂之分,靈魂是依附於活人的,是人的複身,人死後則才為鬼魂,而鬼魂應該居於墓內,帛畫覆蓋在棺柩之上正是為了安(鬼)魂護魂、防止鬼魂出走[9]
  當然也有學者對以上諸論均不贊同。胡飛先生在其《關於馬王堆漢墓T形帛畫內容的疑點分析》一文中,既不贊成帛畫的“引魂升天”說,也不附和“招魂”論,而認為T形帛畫是死者的銘旗,其主題思想“是引靈魂進入墓地”,帛畫是畫給死者看的,其上繁雜的形象旨在“為死者在陰間的生活指明天地方位”,並“使其順利到達祖靈住地”,即帛畫上方描繪的北方的冥地[10]
  總之,以上諸論是目前學界關於帛畫主題思想的主要觀點。綜合分析以上觀點我們可以窺見,在下葬前,帛畫執行的功能實為招魂之用,如胡信芳、杜林淵等先生文中所論;而關於引魂觀點論述則多在逝者下葬之後,如蕭兵、黃尚明等先生亦作了詳細論述。其實,之所以出現對帛畫主題內涵理解的差異源於對帛畫葬前與葬後功能的側重不同所致。而後杜林淵先生似乎意識到這一點,在其文中把帛畫的葬前和葬後統一起來分析,並結合楚地喪葬傳統,提出下葬前的招魂,下葬後的引魂之說可謂是對前人研究的總結與昇華。那麼在這些帛畫中出現的龍、鳳、人物要素則是帛畫與墓主魂魄發生作用的關鍵所在。細看《人物龍鳳帛畫》和《人物禦龍帛畫》均出現了舟的形象。那麼這一舟形意象在帛畫中必然也與墓主靈魂發生關係,當為學界所認為載魂的“魂舟”。

二、楚帛畫內涵與楚龍舟意蘊

  在析明帛畫中龍、鳳以及舟的形象與墓主靈魂存在某種內在聯繫之後。我們現可結合帛畫中龍與龍舟形象來探討一下楚地龍舟之內涵如何。由於《人物龍鳳帛畫》中的“魂舟”似月牙形,龍舟形象不夠明顯,長沙T型帛畫中未見舟的形象,故我們在對帛畫龍舟內涵解析時以上文帛畫研究整體內涵作為大背景,結合《人物禦龍帛畫》中的典型龍舟形象進行解析,藉此來探討楚國之龍舟。
  關於《人物禦龍帛畫》中的龍舟意象,蕭兵先生曾認為其腹下只有一腳,從而從民俗神話學角度認為:“龍而有獨足,應該稱為‘夔龍’或‘夔龍舟’。[11]後新的帛畫摹本出現,證實畫中龍有兩足是龍而非夔。劉信芳先生結合《九歌·河伯》篇對龍舟又給出新的釋義。他認為墓主所乘之舟實為《九歌·河伯》中的“水車”,《九歌·河伯》云:“乘水車兮荷蓋,駕兩龍兮驂螭。”而帛畫中只有一龍,水車當為兩龍是與帛畫的表現手法有關。先秦繪畫還沒有三維空間的概念,帛畫作者以平面直視作畫,故只見正面,凡重疊於正面物象之後者皆隱去。如“荷蓋”,下繪三穗帶,只要承認“荷蓋”是圓的,就應該承認該“荷蓋”有四穗帶,其第四根穗帶因平面直視而與畫面中間穗帶重疊,故被隱去。此種繪畫方法在戰國器物中比較多見,如包山二號墓漆奩上的通景繪畫,其柳枝絕無重疊,人物所乘之車只見一車輪[12]。《車馬獵紋鑒》上的狩獵紋飾之戰車,亦只見一車輪[13]。其第二車輪皆省去不繪,當然不會有人認為以上所繪之車為獨輪車。同樣的道理,帛畫上的龍也應為二龍。
  河伯乘“水車”駕兩龍,並不僅見於《楚辭》,《山海經·海內北經》:“從極之淵,深三百仞,維冰夷恒都焉。冰夷人面,乘兩龍。”郭璞注:“冰夷,馮夷也”;《穆天子傳》所謂‘河伯馮夷’者,《竹書》:“作馮夷,字或作冰也。”《莊子·大宗師》:“馮夷得之,以遊大川。”釋文引司馬彪云:“《清冷傳》曰:馮夷,華陰潼鄉堤首人也,服八石,得水仙,是為河伯。”《後漢書·張衡傳》:“號馮夷俾清津兮,擢龍舟以濟予。”章懷太子注:“《龍魚河圖》曰:‘河伯姓呂名公子,夫人姓馮名夷。’”《龍魚河圖》(今不傳),僅從題目看,應是有龍,有魚,有河伯形象,可知與楚帛畫相似。至於河伯所乘是“水車”還是“龍舟”,只是名稱不同,內涵則一。
  河伯所乘為龍舟,日本學者曾布川寬早已覺察,他其將《人物禦龍帛畫》上的龍舟與《河伯》:“乘水車兮荷蓋,駕兩龍兮驂螭”作比,發現二者極為相像,《山海經·海外西經》:“大樂之野,夏後啟於此舞《九代》;乘兩龍,雲蓋三層。左手操翳,右手操環,佩玉璜。”與帛畫所見趨同。從而認為河伯所乘龍駕的水車很可能就是龍舟或雙體龍舟的神話化和詩化[14]
  龍舟上的華蓋可能象徵圓天。郭沫若《西江月·題長沙楚墓帛畫》云:“上罩天球華蓋。”[15]是對的。馬王堆《西漢帛畫》“天門”之下、“人間”之上的“華蓋”也代表圓圓的蒼彎,“人間”之下的十六格方塊則可能表示方地[16]。《天問》“圓則九重”,“地方九則”都是戰國時代“天圓地方”蓋天說的形象反映和保留,不過《楚辭》是既描繪又懷疑,《帛畫》則隨俗從古、兼收並蓄採用“天圓地方”罷了[17]
  龍舟前有同向前進的鯉魚一尾。發現者揣測其用意:鯉魚是水中生物,用以表示龍是在江河湖海中翔遊。[18]其實這應該是神聖的文魚或龍鯉。《九歌》的河伯“乘白黿兮逐文魚”。洪氏補注引陶隱居云:“鯉魚形既可愛,又能神變;乃至飛越江海,所以琴高乘之。”《山海經·中山經》有“文魚”郭注:“有斑采也”。《海外西經》龍魚,“有神聖乘此以行九野”,“其為魚也如鯉”。《藝文類聚》卷96引郭氏《圖贊》:“龍魚一角,似鯉居陵,候時而出,神聖攸乘,飛鶩九域,乘雲上升。”〔清〕郝懿行《山海經箋疏》說郭璞《江賦》作龍鯉,《文選·思玄賦》作龍魚,《淮南子·地形訓》亦有此說,高注云:“如鯉魚也,有神聖者乘行九野”。
  兩幅《帛畫》似乎啟示我們,戰國時代的楚人是有靈魂可能乘駕舟船越海升仙之迷信的,故龍舟的原始內涵從帛畫中可作窺見。龍舟作為帛畫中魂舟的的原始實物,倘若結合楚地的實際地域人文背景來探討的話,我們更趨向杜林淵先生的下葬前招魂,下葬後引魂的功能,至於是否“引魂升天”或“招魂升仙”尚待學界探討,本處不做論述。那麼龍舟始出或許僅為一種交通工具,後來發展成為下葬前的招魂工具。當然或許現今考古發現並未在墓葬中出土龍舟實物資料,但從帛畫中的龍舟意象來看,實物龍舟在楚地早已存在,並且當具有帛畫中的主題思想才會吸納到帛畫中去,具有帛畫所相應的文化內涵。

三、楚龍舟與屈原關係

  在厘清帛畫中的龍舟與實物龍舟的內涵之後,我們就要來談談龍舟與屈原的關係了。有關龍舟的內涵,由於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龍舟在各地的文化內涵各不相同。南朝的梁宗凜在《荊楚歲時記》和宋朝的陳元靚在《歲時廣記》中所說的龍舟,是為了紀念投汨羅江的屈原。黔東南苗族的賽龍舟是為了祈求被民族英雄九保燒死的惡龍的靈魂興雲作雨保豐收,而湘西苗族的劃龍舟又是祭祀祖先槳弧,都帶有原始宗教的色彩。故漢代以後帛畫的銷匿使得人們對楚地龍舟理解出現偏差,多與屈原聯繫在一起。自南北朝以來,大多認為龍舟源於屈原。南梁吳均《續齊諧記》記載,楚大夫屈原在楚國遭受讒言不被重用,於是屈原於五月初五這天投汨羅江而死,楚人哀之,於是企圖用舟楫拯救他。如此便形成端陽競渡的遺俗。《荊楚歲時記》則說:“五月五日競渡,俗為屈原投汨羅江日,傷其死,故命舟楫以拯之。”又說:“俗謂是屈原死汨羅日,傷其死所,並命將舟楫以拯之,至今為俗。”《隋書·地理志》記載“荊州風俗”時,有頗為詳盡的記述:“屈原以五月望日赴汨羅,土人追至洞庭不見,湖大船小,莫得濟者,乃歌曰:‘何由得渡湖’因而鼓棹爭歸,競會亭上;習以相傳,為競渡之戲。”認為龍舟起源於對屈原的紀念活動,其實非也。
  龍舟其實並非起源于紀念屈原,實則早已有之,是古人引魂、招魂觀念的產物,只是屈原的投江使得人們將這一傳統在每年的端午節再次上演,故對後世造成悠久而深刻影響,故人們易將屈原與龍舟看作一個整體。約戰國中期招魂、引魂思想在楚國流行,帛畫亦流行起來作為招魂、引魂的標誌,而帛畫上的招魂、引魂意象多以龍的形象出現,特別是《人物禦龍圖》和《人物龍鳳圖》兩幅帛畫最為明顯。後屈原死後,人們做龍舟于水中劃行實為為其招魂之舉,因其自沉于水而未見其屍,故未能直接以原始形式上的帛畫招魂,而採用龍舟這一帛畫龍形象的物化。
  有關龍舟的記載最早見於《大戴禮記·五帝德》,其中有“顓頊乘龍游四海”;“帝馨春夏乘龍”之語。這裡說的龍即龍舟。《穆天子傳·五》也有甯天子乘鳥舟、龍舟浮大沼”的記述。《楚辭》也不乏記載,《九懷·昭世》:“乘龍兮偃蹇,高回翔兮上臻。”《遠遊》:“駕八龍之婉婉兮,載雲旗之逶蛇。”《九歌·湘夫人》:“乘龍兮轔轔,高駝兮沖天。”均是關於龍舟的記述,由此可知楚地龍舟早已有之,並非屈原投江之後才出現,根據上文吳均《續齊諧記》載投江之日楚人乃以龍舟拯救亦可證龍舟在屈原時期已經客觀存在。而如《九歌·湘君》的“駕飛龍兮北征。”表面看,這是說山水之神乘駕著飛龍在水面翔行,像水翼船似地,“沮吾道兮洞庭”。然而下文卻說“薛荔柏兮蕙綢,蓀橈兮蘭旌”。橈就是船槳。王注:“橈,船小楫也。”洪氏補注引《方言》:“楫,謂之橈,或謂之棹”。顯然是龍舟形象只不過借龍來表達。續齊諧記》載楚人以龍舟拯救屈原,但所拯、所祭的決不會是屈原的肉體,而只能是他的靈魂。《全唐文》卷719引(唐)蔣防(汨羅廟記》說:“俗以三閭投汨水而死……失其遺骸……所葬者招魂也。”可見對屈原可能實行過招魂葬。招魂的手段之一便是以龍舟尋找、招祭、導引魂靈。
  《人物禦龍帛畫》主題的表達方式之所以與屈原《九歌·河伯》所述相似。對這個問題,劉信芳先生給出的解釋當為一說,其指出,墓主應因水而死,這一點與屈原沉江相類,故葬前招魂之帛畫按照與河伯有關的傳說進行設計。在古人的傳說裡,河伯原本是人,因被水淹死,故由人及鬼而升格為神。《九歌·河伯》洪興祖補注引《抱樸子·釋鬼》(今本無):“馮夷以八月上庚日渡河溺死,天帝署為河伯。”河伯既為淹死之鬼,那麼為因水淹死的人舉行葬儀,當然就應該按河伯成仙的方式超度亡魂,使之能象河伯一般,死後亦能升仙。[19]因此屈原雖非巫,但其其死于水,按照楚地的的葬儀,就只能以龍舟來為其招魂或引魂了。
  人們以龍舟為屈原招魂或引魂,這與帛畫中的招魂、引魂思想相得益彰,可以說,龍舟正是帛畫中的魂招或引魂思想對水葬的一種物化。用舟渡魂,實則是楚人同類取象的思維方式加上信巫鬼心理構成的意象[20]。所以有船棺葬,大概是楚地龍舟招引魂魄的一種衍化。可能用龍舟招魂、引魂是楚人用帛畫招魂、引魂同類取像思維方式的彰顯,是楚人崇巫重祀,信巫鬼心理的另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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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3年9月3日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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