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觀“卜筮祭禱”簡釋文輯校(修訂稿)
作者:晏昌貴  發布時間:2005-11-02 00:00:00

【说明】
一、本文辑录滕壬生编著《楚系简帛文字编》中的全部“天卜”类条文,共220余条,括号内阿拉伯数字系滕编中的页码。其他已公布的较完整的天卜简文,附在相关辞例之后,分别标以英文字母A、B、C、D,共约17条。
二、辑录的方法,是将辞例相同的文句当作一条,择录其中最长的一例。所以,本辑文并非天星观卜筮祭祷简的复原。
三、辑文大致按“前辞”、“命辞”、“占辞”的顺序编排。辞例分类主要参考包山楚简中的卜筮祭祷简。无法确定的零简放在末尾。
四、滕编中偶有的残简符号,今一并删除。较长辞例略加标点。
五、为印制方便,释文采用宽式,电脑不能打出的难字加括号说明。
六、校释以隶定文字、解释辞意为主,主要依据李零《读〈楚系简帛文字编〉》和李守奎《楚文字编》。

【引用文献及简称】
1、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简称“滕编”或“原释”。
2、李零:《读〈楚系简帛文字编〉》,《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科学出版社,1999年。简称“李读”。
3、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简称“李编”。
4、湖北省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天星观1号墓》,《考古学报》1982年第1期。简称“发掘报告”。
5、朱德熙、裘锡圭、李家浩:《望山一、二号墓竹简释文与考释》,收入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江陵望山沙冢楚墓》附录二,文物出版社,1996年。简称“望山”。
6、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简称“包山”。
7、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葛陵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简称“葛陵”。


【辑文】
(1)左师虖聘于楚之岁(128、378、384、391 、465、491、505)
(2)甫(从阝)客君公颂石(从辶)楚之岁(82、128、149、465、490、514、542、711)
(3)秦客公孙紻问王于栽郢之岁(40、82、129、326、447、490、534、595、850、887、909)
(4)齐客绅雘(无艹)问王于栽郢之岁(40、128、326、401、447、490、534、588、850、922)
(5)齐客绅雘(无艹)之岁(128、401、534、588、611、922)

【校释】
  “虖”从虍从口,滕编原释文作“虐”,从李读。《集韵·姥韵》:“虖,阙,人名。《庄子》有子桑虖。”
  从石从辶的字在楚简中意为“适”、“至”、“来”1,包山简120:“囗客监古(从匚)~楚之岁”可参看。
  “栽郢”之“栽”有多种释写和读法,姑从原释。
  (3)条纪年亦见秦家嘴九九号墓15号简,“紻”或写作“鞅”(滕编328)。公孙鞅即商鞅,《史记·商君列传》:“商君者,卫之诸庶孽公子也,名鞅,姓公孙氏”。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继位,公孙鞅西入秦,说以强国之道,前356年拜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前340年封于商,号为商君,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商鞅被车裂而死2。则此条纪年当在前361年至前338年之间。
  (5)是(4)的简写形式,为同一年。“绅”原释文作“缰”。此字从糹从東从田,即绅字。申国青铜器铭文自名为“绅”,“绅”当即传世文献中的申姓,《战国策·齐策一》“楚威王战胜于徐州”章和《秦策四》“或为六国说秦王曰”章均有“申缚”,《史记·楚世家》作“申纪”,《说苑·尊贤》作“申孺”,为齐大臣。缚为铎部并母,雘为铎部影母,“绅雘”或即“申缚”。申缚事迹主要见于前333年,是年楚威王伐齐,大败申缚于泗水之上3。此后不见于记载。本条纪年当在此前。
  据滕编中提供的头字,“秦客”共有3例,“齐客”共有9例。从已刊布的楚卜筮祭祷简看,出现次数最多的年份往往是竹简中最后的一个年代。所以,“齐客绅雘问王于栽郢之岁”当是天星观一号墓的下葬年代或下葬前一年。

【辑文】
(6)冬夕之月(32、491、579、818)
(7)屈夕之月(32、491、579、700)
(8)远夕之月(32、425、490、579)
(9)荆夷之月(490、579、699、979)
(10)夏夷之月(425、491、579、699)
(11)夏夕之月(32、425、490、579)
(12)八月庚辰之日(1066、1107)
(13)十月丙戌之日(1059、1101、1108)
(14)十月庚辰之日(490、1066、1081)
(15)爨月(215、579)
(16)爨月游巫(380、573)
(17)爨月己酉之日(490、1065)
(18)献马之月(490、579、753、766)
(19)甲寅之日(1055、1078)
(20)丙辰之日(1059、1081)
(21)丙辰之日游巫(380、573)
(22)丙午之日(563、1059、1092)
(23)丙戌之日(1059、1101、1108)
(24)己丑之日(1065、1076)
(25)己卯之日(1065、1079)
(26)己酉之日(1065、1094)
(27)庚辰之日(564、1111)
(28)庚戌之日(1066、1101)
(29)壬午(1069、1092)
(30)癸丑之日(1071、1076)
(31)癸卯之日(1071、1079)
(32)癸巳之日(1071、1083)

【校释】
    楚简文字中的月名和干支纪日多有异写异称,天星观楚简所见未超出已认知的范围,这里不一一出校。从上述辞例看,已有十个月名:冬夕、屈夕、远夕、荆夷、夏夷、夏夕、八月、十月、爨月、献马,只是不见相当于秦三月的享月和相当于秦六月的九月。从下文“尽某某之月”的文例看,又不见远夕和夏夷,所以上述月份应大都属于“前辞”范围(参照下文)。据天星观一号墓发掘报告,“齐客绅雘问王于栽郢之岁”共记录了八个月。这也可反证上列诸月应大都属于“前辞”。但由于滕编提供的辞例都是将年与月日分开录写的,我们还不清楚上述年份与月日之间的系连关系。
    (16)只有月份和贞人,没有干支日,类似的例子见于葛陵简甲三33:“齐客陈异致福于王之岁,献马之月,稣则(从黾)以尨霝(从黾)为君卒岁[贞]……”。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漏抄了日干支,据下文(21),漏掉的可能是“丙辰之日”;另一种可能是,本条不属于“前辞”。滕编唯独这两条在记时月日之后附以“游巫”,其他则不附贞人,可见在辞例上与诸条有所不同,属于“前辞”的可能性不大。因属月名和干支纪日,姑附此。
  “游巫”或指散巫、云游四方之巫,《荀子·成相》:“臣下职,莫游食”,注:“游食,谓不勤于事,素飡游手也”。古有“游子”、“游人”、“游夫”、“游民”、“游卒”、“游医”等,当亦有“游巫”。

【辑文】
(33)範(无竹)雘(无艹)志以保家为邸阳君胜贞(230、280、531、601、991)
(34)黄过以大英为邸阳君番胜贞(57、148、230、280、531、982、991、1089)
(35)奠(郑)怆以大央为邸阳君番胜贞(376、420、531、799、991、1089)
(36)义怿以新长剌为邸阳君番胜贞(280、510 531、879、991)
(37)[胡丁]以长保为邸阳君番胜贞(230、531、991)
(38)範(无竹)雘(无艹)志以保家为君月贞(94、280、601)
(39)胡狂以承命为君月贞(93、99、230、280、767、841)
(40)胡丁以保家为君月贞(94、280、601、841)
(41)史丑以长霝为君月贞(205、94、230、280、665、734、822、1090)
(42)邨臽(从酉)尹过以漆蓍为君月贞(65、148、230、245、541、722、1100)
(43)官(从阝)还以漆蓍为君月贞(65、553)
(44)[义怿]以白霝(从黾)为君月贞(280、820)

【校释】
  範雘志亦见于望山1号简:“齐客张果问[王]于栽郢之岁,献马之月,乙酉之日,範(无竹)雘(无艹)志以怆家为昭固贞:既怆……”,读作“范获志”。又见秦家嘴九九号墓卜筮祭祷简(滕编793、1023),他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贞卜人物。
  “家”字从爫,今概写作“家”。
  “阳”字写有各种异体,今概写作“阳”。
  “胜”原释文作“乘(从力)”,李读以为同“勝”,今从之。
  “过”原从化从辶,李编以为“过”字的异体,今写作“过”。
  “剌”原释文作“刺”,今从李编。
  (37)缺贞人,从下文(58)看,当是胡丁。
  “胡”字原释文从西从古从皿,包山楚简中有地名“~昜”,徐少华先生以为即“胡阳”4。今一概写作“胡”。
  “史”滕编作“弁”,李读隶定为“吏”,读作用为表示姓氏的“史”或史官之“史”。今从之。
  “尹过”,原释文以为“人名”,实则当为“邨臽尹”名叫“过”,“邨”为地名,读为“顿”,古国,后灭于陈,地在今河南项城县西。“臽尹”或即“醢尹”,即《周礼》之“醢人”5。“过”即“黄过”。类似的例子亦见葛陵楚简,如:“……东陵,黽尹丹以承国为……(乙四141)”;“鄳尹羕习之以新承惪……(甲三193)”;“[王]复于蓝郢之岁,冬夕之月,丁嬛(亥)之日,黽尹[丹]……(零294、482、乙四129)”。黽(鄳)尹是职官名,丹或羕为私名。《汉书·地理志》江夏郡有鄳县,鄳尹或即鄳县之长。
  “蓍”原释从艹从舍,李编隶作从竹从旨,即蓍字。在望山3号简中,有一个从竹从周的字,读为“筹”。此字字形与之类似,所以也可能是筹字。由于我们所据为摹本,还不能确定究属何字。
  “官(从阝)”,李编列入存疑字,从摹本看,也有可能是御字(参看滕编161)。
  从包山楚简和葛陵楚简看,大英、大央、漆蓍、承命是筮具,长霝、白霝、保家、新长剌、长保为卜具。
  (33)至(37)作“为邸阳君番胜贞”,未说明为何种性质的贞。类似的辞例多见于包山楚简,据陈伟先生研究,可分为“岁贞”和“疾病贞”两类6,上述辞例亦可作如是观。
  (38)至(44)作“为君月贞”,不仅省略了“邸阳”和“番胜”诸字,而且明确说明是“月贞”。在已经公布的楚卜筮祭祷简中,包山楚简和望山楚简只见前一种形式,葛陵楚简则有“三岁贞”、“集岁贞”、“卒岁贞”和“七日贞”,所以,“月贞” 是天星观楚简提供给我们的新认识。
  以上部分即所谓“前辞”,发掘报告记录了一条较完整的辞例:“秦客公孙紻问王于栽郢之岁,十月丙戌之日,胡丁以长保为邸阳君番胜贞:侍王……”。黄锡全先生亦曾刊布了一支“月贞”简,今录如次:
  
(A)齐客绅雘(无艹)问王于栽郢之岁,爨月己酉之日,义怿以白霝(从黾)为君月贞:侍王尽爨月,尚自利训(顺)?占之恒贞吉。諆然有外慽,有敚(祟),敚之,与祷丘(从礻)戠牛,乐7
  
  据此亦可将(44)条所缺贞人补为“义怿”。
  
“滕编”1171-1172页所附“天星观楚简原大照片之一”有如下简文:
  
(B)秦客公孙紻问王于栽郢之岁,冬夕之月,甲寅之日,胡丁以保家为君月贞:尽冬夕之月,侍王尚自利训(顺)。丁占之,小有
  
  上述辑文虽多不零碎,读者观此三条较完整的简文,或不难有较清晰的认识。

【辑文】
(45)範(无竹)雘(无艹)志习之以承家占之(296、601、1023、1090)
(46)範(无竹)雘(无艹)志习之以白霝(从黾)占之(295、822)
(47)陈献习之以白霝(从黾)占之吉(295、766)
(48)陈献习之以承命占之(296、766)
(49)陈献习之以新承命(99、766)
(50)陈憙习之以新承命占之(99、296、388、1014)
(51)陈憙习之以白霝(从黾)(296)
(52)陈昔(从辶)习之以新承命占之(295、1014)
(53)陈昔(从辶)习之以承家占之(295、601)
(54)陈贾习之以白霝(从黾)占之吉(295)
(55)陈贾习之以承命贞之(295)
(56)陈郢习之以新保家占之(295、601、1013、1090)
(57)胡丁习之以新承命占之(296、841、1014)
(58)胡丁习之以长保占之(296、734、841)
(59)胡狂习之以承家占之(295、601、767、841)
(60)史丑习之以保家占之(205-206、296、601)
(61)史丑习之以御霝(从黾)占之吉(205-206、162、282、296、822)
(62)史丑习之长霝(从黾)占之(205-206、1090)
(63)义怿习之以新长剌占之(295、510、800、879、1013)
(64)官(从阝)瑈习之以白霝占之(46、295、553、820)
(65)盤酉(从木)习之以长苇(从竹)(62、295、449、734、1090)

【校释】
  “承”或写作“丞”,今据李编概写作“承”。“承家”为卜具。
  (46)“占之”滕编作“习之”,据辞例改。
  (47)、(48)两条“陈獻”之“獻”,下部都写作从幸不从鬲,从“献”字头下(滕编766)的字形看,当是献字的误写。
  (55)在“习”字头下举辞例:“陈贾习之以承命贞之”,在“贞”字头下(滕编280)无本条辞例,在“占”头下(滕编282)则仅举“以承命占之”。包山楚简223号:“屈宜习之以彤笿为左尹卲它(从力)贞”,作“贞”。葛陵楚简甲三192、199-1:“胡言(从爿)习之以古(从黾)霝(从黾)占之吉”,甲三208:“雁(从阝,应)寅习之以大央占之”,乙四49:“……□阳习之以承德占……”。望山楚简有:“习之以黄霝(从黾)占”。秦家嘴13号墓竹简:“归豹习以尨霝(从黾)占之吉”(滕编105、121、282、294、489、744、766、822),秦家嘴99号墓竹简:“苛庆习黄霝(从黾)占之吉”(滕编105、295、822、982)。均作“占”。是本条辞例作“贞”作“占”均可通。
  (64)第二字从玉从肉从木,何琳仪先生以为瑈之异文8,今从之。
  以上是一组“习占”简。连邵名先生说,“习”通“袭”,“习卜”是指又用龟甲进行了一次占卜9。从上举辞例看,长苇、彤笿、承德均为筮具,所以“习占”并不限于“龟卜”。
  发掘报告说:“(天星观一号墓竹简)卜筮之辞的格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先记年月日,再记卜人所用占卜工具和所问事项及占卜结果。”“另一种是不记年月日,只记占卜人名、占卜工具及验辞。”前者即上文所举“岁贞”“疾病贞”和“月占”,后者当即“习占”。李零先生也说:“楚简的占卜之辞是分为两种,一种记年月日,较详;一种不记年月日,直接以‘某某习之’开头,较略。这两种简文大多是分简书写,但也有抄在同一简上,可以证明后一种都是接在前一种后面:记年月日的简是对某事的第一次占卜,而不记年月日的简则记同一日内对同一事的重复占卜,两者是一个整体。后者不记时间,是承上省略。我们不妨把前者中‘初占’,后者叫‘习占’。”10包山楚简223仅见一条“习占”,是分简书写。葛陵简甲三25:“之,无咎。将有憙。郑宪习之以隋侯之……”,是抄在同一简上。甲三41:“……氏(是)日,彭定习之以呜□……”则表明习占是在同一日内。这些新出楚简似乎颇能印证李氏的说法。
  
  “滕编”1173-1174页“附天星观楚简原大照片之三”,是一条完简:
  
(C)胡丁习之以新承命,占之恒贞吉,少外有恶,有敚,以其故敚之,择良日归玉玩、折车马于悲中,八月归佩玉于巫,丁占之吉。
  
饶宗颐先生也曾公布一条“习贞”简释文;

(D)盤酉(从木)习之以长苇(从竹)。□(卦画,夬/噬嗑)。盤酉(从木)占之,长吉宜室,无咎无祱11。

【辑文】
(66)侍王从十月以至来岁之十月(128、260、492、838、1108)
(67)集岁尚自利训(顺)(77、186、287、315)
(68)集岁自利训(顺)(1129)
(69)侍王尚自利训(顺)(40、186、260)
(70)侍王尽献马之月(253)
(71)侍王尽爨月(253、260)
(72)侍王尽屈夕之月(253、260)
(73)侍王尽夏夕之月(253、260)
(74)侍王尽冬夕之月(253、260)
(75)尽夏夕之月(253)
(76)尽冬夕之月(253)
(77)尽屈夕之月(253)
(78)尽八月……(253)

【校释】
  “集”从宀。关于“集岁”,彭浩先生理解为“包含了三个年份”,并引天星观一号墓竹简“自十月以至来岁之十月集岁尚自利”为证12。陈伟、李零等先生则理解为一周岁13。
  据上引发掘报告及何浩先生文,(3)、(13)、(37)、(66)、(67)诸条竹简可相连接,读作:
  
(E)秦客公孙紻问王于栽郢之岁,十月丙戌之日,胡丁以长保为邸阳君番胜贞:侍王从十月以至来岁之十月,集岁尚自利训(顺)?
  
  (70)至(78)当是“月贞”的“命辞”,所见有冬夕、屈夕、夏夕、八月、爨月、献马共六个楚月名,联系前文十个月名看,则楚人所谓的“月贞”,是每月必贞的。“月贞”的日期选择,我们推测应该在每月的月初(朔),这样才会有“尽某某月”的说法,占卜一月之内的吉凶。

【辑文】
(79)既背膺疾,以心闷,尚毋有咎?(77、310、341、406、624、627)
(80)[既背膺疾,]以心闷,尚毋以是故有大咎?(627、668)
(81)既沧(寒)然(热),以慽慽然不欲食,以嗌瀚(无羽),以?(饮),尚毋有咎?(348、406、408、710、771、799、809、812、1089、1129)

【校释】
  这是一组贞问疾病的“命辞”。
  “背”字从月从不,读为“背”。
  “膺”原释文作“雁”,读为“膺”,指胸部。
  “闷”字从从忄从免,读作“闷”14。
  “背膺疾,心闷”这种疾病多见于葛陵简,如:“……以陵尹怿之大保家为君贞:背膺疾,以腹胀、心闷。既为贞,而敓其祱(祟),自夏(甲三219)”;“……之日,暊与良志以陵尹怿之膚(从骨)髀为君贞:背膺疾,以腹胀、心闷,卒岁或至……(零584、甲三:266、277)”。《楚辞·九章·惜诵》:“背膺牉合以交痛兮,心郁结而纡轸。”可见这是楚人的一种常见病。
  据黄锡全先生公布的简影,天星观一号墓卜筮祭祷简“疾病贞”格式略为:
  
(F)官(从阝)还以漆蓍为君贞:既背雁(膺)疾,以心闷,尚毋以是故有大咎。占之吉,夜中有续,夜过分有间,壬午瘥。□(卦,解/姤)15
  
  据此可将(80)条所缺数字补足。
  (81)“沧”,《说文解字·水部》:“沧,寒也。”“然”读为“热”。郭店楚简《太一生水》:“湿燥者,仓然之所生也;仓然者,[四时之所生也]”。“仓然”即“沧热”,亦即寒热16。“慽”原释文作“忧”,从李编改。在此读为“戚”。“戚戚”乃古常语,《论语·述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孟子·梁惠王上》:“心有戚戚焉”。“嗌”原释文从月从益,李编以为“嗌字异体”,可从。《说文解字·口部》:“嗌,咽也。”《谷梁传·昭公十九年》:“哭泣歠飦粥,嗌不容粒”,注:“嗌,喉也”。“瀚”当读为“幹”,义为干枯,《列子·黄帝》:“不觉形之之所倚,足之所履,随风东西,犹木叶幹壳,竟不知风乘我邪,我乘风乎?”
  本条有三个“以”字,类似的例子亦见望山楚简(着重号为笔者所加,下同):
  
     ……以不能食,以心闷,以弁(变),胸□疾,尚……37
     ……以心闷,不能食,以聚(骤)弁(变),足骨疾……38
     
“以”训读为“而”17。邸阳君的病情是忽冷忽热,口干咽痛,茶饭不思,面容憔悴,精神萎靡,大约是得了虐疾,俗称皮寒或打摆子。
    于成龙先生曾举此条,今迻录如下,以备参考(释文标点一仍其旧,下引于文同):

(G)既沧然以忧=然,不欲食以益(从月),尚毋有咎?占之,恒贞吉,无咎,小有□,又祟,敚之,与祷……18

其中或有缺文。“小有□”据下文(103),当是读作“续”的字,详下文。

【辑文】
(82) 既允(从言)处其新室,尚宜安长处之?(78、191、372、406、490、603、605、608、1007、1013)
(83) 既逗于王,以为夏夷守高(从辶)返迟速(142、156、230、325、406、425、1054、1089)

【校释】
  从言从允的字或读为允,意为诚、信。(82)条是贞问邸阳君番胜乔迁新居后,是否能长居久安。发掘报告说:“卜筮的内容,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为墓主贞问‘侍王’是否顺利;一类是贞问忧患、疾病的吉凶;一类是贞问迁居新室是否‘长居之’,前途如何等等。”所述第三类当即本条简文。“滕编”1174-1175页“附天星观楚简原大照片之四”云:
  
(H)左师虖聘于楚之岁,夏夕之月,己丑之日,雁奋以大央为邸阳君[番]胜贞:既允(从言)处其新室,尚宜安长处之。□(卦,随/泰)。

  (79)至(82)的句法结构为“既……(以)……尚……”,(83)亦当如此,只不过原释文未举全。“既”表已然,是对已经发生的病情或事情的描述;“以”训为“而”或“又”;“尚”表未然,是对未来的一种希望和期许。类似的句式表述在包山楚简、望山楚简、葛陵楚简中非常多见,列举如下:

A、既有病,病心疾,少气,不入食,爨月期中尚毋有恙?(包山221)
B、既有病,病心疾,少气,不入食,尚毋有恙?(包山223)
C、既腹心疾,以上气,不甘食,久不瘥,尚速瘥毋有祟?(包山236)
D、既腹心疾,以上气,不甘食,尚速瘥毋有祟?(包山239)
E、既腹心疾,以上气,不甘食,久不瘥,尚速瘥毋有祟?(包山242、243)
F、既腹心疾,以上气,不甘食,尚速瘥毋有祟?(包山245)
G、既腹心疾,以上气,不甘食,久不瘥,尚速瘥毋有祟?(包山247)
H、既有疾,尚速瘥毋有[咎]?(葛陵甲三114、113)
I、既有疾,尚速瘥毋有咎?(葛陵甲三194)
J、既危(从疒),以闷心,不入食,尚毋为大蚤?(望山9)
  
  由此可见,“既……(以)……尚……”当是判断“命辞”的标志性句式。(83)“既逗于王”有“既”,“以为夏夷”之“以”训“而”或“又”,“为”训“於”或“将”,表时间副词19。后文当接“尚自利顺”一类的辞句,贞问是否顺利、吉凶。
  “逗”,《说文》:“逗,止也。”“夏夷”即夏夷之月,本条当占于夏夷之月。“守”从兽从犬,原释文作“战”。此字亦见郭店楚简老甲19、24、33、38,缁衣38,六德43,除老甲33读作“兽”外,其余诸字均读作“守”,亦作“狩”20。包山简21、142、150、183亦有此字,现在看来都应读“守”或“兽”。本条则当读为“守”或“狩”。“高(从辶)”在此处作地名,读为“蒿”或“郊”,《曾姬无卹壶》有地名“蒿间”,《左传·桓公十一年》有“郊郢”。“郊”亦指城外之地,《尔雅·释地》:“邑外谓之郊。”本条大约是贞问邸阳君番胜随王出狩,返还是否顺利。
  
【辑文】
(84)占之恒贞吉(490)
(85)占之恒贞吉,有祱(31、283)
(86)恒贞吉,有敚(35)
(87)少有慽于躬身,有敚,敚之(35、73、237、326、799、1128)
(88)少有慽于止,有敚(35、73、119、325、664)
(89)少有慽于迩,有敚,以其故祱之(30、35、73、157、181、325、664、1128)
(90)少有外慽,有祱(31、74、587、664、799)
(91)諆然有外慽,有敚,敚之(189、237、587、664)
(92)少有慽于宫人(73、237、325、619、655、664)
(93)少有慽于宫中(49、73、325、619、664)
(94)将少有慽于宫室(237、262、325、603、619、664)
(95)少有恶于躬身,有祱(31)
(96)将有恶于车马下之人,有祱(19、30、237、261、325)
(97)将有恶于宫中(50、237、261、325、619)
(98)少有外恶,不为忧(74、587、803)
(99)且有外恶,有敚(35、237)
(100)且有恶于东方(237、247、325、460、704、798)
(101)少有不训(顺)(73、834)
(102)少有续,有祱,祱之(73、630、1128)
(103)疾有续,以其故敚之(624、630)
(104)疾速有瘳,将有续,有敚(35、156、630)
(105)少迟瘥,有敚,祱之(35、73、1128)
(106)少间,有□(从夙从心)(74、586、802)
(107)少有□(从束从欠从心),有敚(74、804)
(108)有间,疾□(从匚从炎从刀)然迟瘥(624、1138)
(109)无咎,有敚见母世之(337、707、859)

【校释】
  “敚”在简文中有好几种写法。“有敚”之“敚”读为“祟”,“敚之”之“敚”或读为“攻说”之“说”,或读为“夺”。
  楚文字中“少”“小”不分,“少”均可读为“小”。
  “慽”原释文作“忧”,今从李编改。字亦作“慼”,《广雅·释诂一》:“慼,忧也。”《龙龛手鉴·戈部》:“慼,忧也,惧也,病也。”
  (88)“止”通“趾”。
  (89)“迩”字亦见郭店《缁衣》63简,从執从辶,从李编释作“迩”。表近身或近期,与“外慽”相对。
  (91)“諆然”或读为“凄然”。
  (98)“不为忧”之“忧”,原释从苟从心,李读释为“忧”。
  (102)至(104)“续”,李编隶定为从疒从賣,陈伟先生读作“续”,表示病情延续21。
  (106)“少间”之“间”,原释作“外”,当是“间”字的讹写,表示病情好转。从夙从心字,待考。
  (109)“世”从歹从世从木,李读作“世”。“有敚见母世”的说法非常少见,包山222:“有敚见新王父、殇”;249:“有敚见于绝无后者与渐木立”。葛陵甲三213:“有敚见于邵王、惠王、文君、文夫人、子西君”,乙22:“有敚见于司命、老童、穴熊”,等等。但不见有“母世之”某某的说法,“母”字释读可疑。
  关于“敚”的简文,于成龙先生亦有论列,如下22:
  
(I)少迟瘥,又祟,以其故敚之,与祷……
(J)少迟瘥,以其故敚之……
(K)侍王,尽夏夷之月尚自利训?恒贞吉,少又忧躬身,且又外恶,又敚(祟),以其故敚之……
(L)侍王尚自利顺,占之,恒贞吉,将又恶于宫中,又祱,以其故敚之,与祷……
  
【辑文】
(110)与祷太一牲(26、29、88、313)
(111)与祷大高(从礻)戠牛(26、33、779、1113)
(112)与祷大水一牲(26、88、805)
(113)与祷于二天子各两牂、两羊(从歹)(16、26、312、337)
(114)与祷宫地主一羊(从歹)(26、337、614、619)
(115)与祷社戠牛,乐之(26、86)
(116)与祷行一白犬。游巫(25、169、573)
(117)与祷宫無(从礻)豬豕、酒食(26、34、619、1116)
(118)与祷丘(从礻)戠牛,乐之(26、30、451)
(119)与祷番先戠牛,馈之(26、85、705、1113)
(120)与祷卓公(26、82、675)
(121)与祷惠公戠豢(26、328)
(122)与祷东城夫人豬豕、酒食(460、655、 969、788)
(123)与祷巫豬豕、霝酒,延钟乐之(25、380、451、819、998、1002、1098、1116)
(124)与祷□(从氵从禾)□(从文从不)戠豢、酒食(26、421、596)
(125)……□与祷北宗一环(27、613)

【校释】
  “与祷”之“与”,从與从止,今概写作“与”。
  “牲”,原释文从牛从青,或从羊从青,或从牛从争,今暂从何琳仪先生写作“牲”23。包山楚简作“与祷太一膚(从羊)”,李零先生疑为黑羊24。
  “大高”,李读以为即“大昊”。在楚卜筮祭祷简中,仅见于此。
  (116)条“游巫”或属下辞,并非与祷的对象。
  (117)“宫無(从礻)”,为宫中之神,待考。
  “豬豕”为合文,从李编释。“酒”原写作“酉”。“食”或写作“飤”。
  (118)“丘(礻)”当是丘神的专字,包山楚简有高丘、下丘。
  (119)“番先”当指邸阳君番胜的先人,即下文之卓公、惠公。值得注意的是,包山楚简、望山楚简、葛陵楚简均祭祷楚先公、先王,但天星观楚简中祭祷的对象却只有“番先”,不见“楚先”。
  (122)“东城夫人”,有的地方也写作“阳城夫人”,当系误书。
  (123)“延钟乐之”多见于葛陵简,徐在国先生释为“延钟”,并据李家浩先生说,理解为编钟25。“与祷”巫用豬豕和灵酒,并有编钟乐之,可见巫的地位并不低。望山楚简有“巫”、“王之私巫”。包山楚简244号,原释作“与祷害一全昔(豕)”的简文,“害”亦当作“巫”。
  (124)从氵从禾字,原释文以为“水名”,从文从木字,原释文作“京”。此神灵待考。
  (125)条见于望山一号墓竹简125号,滕编第27页录作“天卜”,但它的上下两条皆作“望一卜”,而在第613页录此条作“望一卜”,无“天卜”辞例,我们怀疑本条属望山简之误录,天星观楚简本无此条。“北宗”亦见葛陵楚简零107和零476号简,可能是指北斗神。

【辑文】
(126)一祷大高(从礻,太昊)戠牛(27、86、306)
(127)一祷丘(从礻)戠牛(30、306)
(128)一祷西方全豬豕(27、306、704、740、839)
(129)一祷惠公戠豢、□(从肉从廾)馈(26、204、306、409)
(130)一祷卓公训(顺)至惠公(27、186、306、328、675)
(131)一祷劳尚戠豢、酒食(26、306、685)

【校释】
  “一”字从羽从能,学者据其在郭店简中的文例读为“一”26,葛陵楚简乙四82:“……君、地主、霝君子。己未之日弌祷昭……”和乙四148:“……酉之日,弌祷太、北方□……”均写作“弌祷”,可见把那个字读为“一”是正确的。
  (128)“西方”指四方神之一,祭祷四方神古已有之。楚卜筮祭祷简中四方神已齐备,东方、西方、北方已见上举,包山楚简231号和望山楚简77号则有南方。
  (129)从肉从廾字,何琳仪先生释作“胫肉”27。
  (131)“劳”原释为“滎(不从水从衣)”,李编据郭店楚简读为“劳”。“劳尚”为神灵名,待考。

【辑文】
(132)赛祷太一牲(25、26、29、522)
(133)赛祷大水一牲(88、522、523)
(134)赛祷惠公戠豢,馈之(26、328、409)
(135)赛[祷]惠公首以冢豕(328、713、741)
(136)赛祷卓公训至惠公,大牢乐之(87、675)
(137)赛祷白朝戠甬(从牛),乐之(26、88、451、522、569)
(138)祷白朝戠牛同(从牛)(25、87、569、646、1113)
(139)见于白朝(325、569、646、707)
(140)赛祷夜事戠豢,乐之(251、451、586)
(141)赛祷劳尚戠豢、酒食(25、78、522、685)
(142)择良日冬夕赛祷宫地主一羊(从歹)(26、32、337、523、564、614、619)
(143)择日(785)
(144)冬夕赛祷惠公(32)
(145)速赛祷惠公戠豢(156)
(146)既赛卓公(406、675)

【校释】
  (135)“祷”字原缺,据文意补。“首”疑作“百”,葛陵楚简有“乐之、百之、赣(贡)”等语。
  (137)至(139)“朝”,李编从川,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有宵有朝,有昼有夕”28。“朝”与“宵”对。
  (140)条“夜事”,“事”或读为“吏”。“白朝”和“夜吏”或是一对相关的神灵,待考。
  (142)“择良日冬夕”是说在冬夕之月中选择良日,乃预卜之辞。葛陵楚简有:
  
a) ……夏夷、享月赛祷大水,备玉兆。择日于屈夕(乙四43)
b) ……之说(从礻)。择日于八月之中赛祷……(甲三303)
c) 择日于八月延祭竞平王,以逾至文君。占之:吉。既叙之。……(甲三201)

参照上述诸简,可知“择良日冬夕”即“择良日于冬夕之月”的意思。由于是预卜之辞,具体日期并未确定,所以简文中的“择日”只有月份,没有日期。
  “滕编”1172-1173页“附天星观楚简原大照片之二”:
  
(M)祷卓公训至惠公,大牢,乐之,百之,赣。占之吉,集岁期中将有憙。

【辑文】
(147)网(下从廾)廪享荐太一佩玉环(29、43、58、268)
(148)享荐大水一佩玉环(24、34、43、805、1116)
(149)择良日远夕之月,享祭惠公(564)
(150)享祭惠公于白(从少从阝)之位,戠豢,馈之(21、325、328、421、490、550、660)
(151)享祭惠公戠豢□(从肉从廾)……(21、82、204)
(152)既享祭惠公(21、328、406、421)
(153)享祭葙萬(从木)肥……(21、34、67、346)
(154)享祭门一……(21)
(155)择良日冬夕至尝于社戠牛,馈之(28、32、325、386、409、564、838、1113)
(156)八月归佩玉于巫,丁占之吉(121、380、1107、1116)
(157)择良日归玉玩、折车马于悲中(42、44、49、62、121、326、799、919)
(158)归折车二乘(435、919、955、1016)
(159)与其□□于悲中(212)
(160)溺于大波一牂(312、325、807、808)
(161)司命、司祸、地主各一吉环(10、33、43、105、614,)
(162)后土一膚(从牛)(10、88、313、963)
(163)五差各一牂(312、379、1048)

【校释】
  (147)首字和“荐”字均从李读。廪从艹从爾,据郭店简读为廪。“网廪”未详。
  (149)、(150)或可连读,作:“择良日远夕之月,享祭惠公于白(从少从阝)之位,戠豢,馈之”。“白之位”可能是指惠公的神位。
  (153)“葙”,《集韵》(卷三)以为蘘的或字,释为“青蘘药草”。“葙萬”当系某种植物神,待考。
  (155)“尝”从示,当是尝祭的专字。
  (156)“归”读为“馈”,或指“归祭”29。“丁”当指胡丁。
  (157)“折(从糸)车马”,读为“制车马”,意为“乘车马”或“造车马”。《日书》中有类似的表达,九店楚简《日书》36号:“禾日,利以大祭之日,利以冠、□车马、制衣裳”。所缺之字,李家洁先生据残字释为“寻”,意为“作”或“为”30。睡简《日书》甲种:“秀日,利以起大事。大祭,吉。寇〈冠〉、制车、折衣裳、服带,吉。”乙种则作:“利以乘车、寇〈冠〉、带剑、制衣裳、祭、作大事、嫁子,皆可,吉。” 睡简《日书》甲种“星”篇亦有“乘车马、衣裳、取妻,吉”。31其中的“制车”,学者均理解为“服车”、“乘车”或“造车”32。
  楚卜筮祭祷简中有若干“归”的条文,包山231:“归备(从纟)取、冠带于南方”;包山218-219:“恒贞吉,甲寅之日,病良瘥;有敚(祟),太见琥。以其故敚之。璧琥,择良月良日归之。……归冠带于二天子”;葛陵甲一4“……厭祷一鹿。归佩玉于二天子,各二璧;归……”;甲三81、182-1:“……一鹿,归佩玉于二天子,各二……”;望山28:“……志事,以其故敚之,享归佩玉一环柬大王,与祷宫行一白犬,酉飤”;106:“……归玉柬大王。己巳内斋。……”。归的对象包括南方、太、二天子、柬大王等,“悲中”亦当为神名,待考。
  又,(158)、(159)据文意或可相连。
  (160)“大波”即“大水”。“溺”字从亻从水从示。从水从亻的字在郭店简中读作弱,包山简中亦有字从伆从水,李读引黄盛璋说作溺。此字或即祭水的专名。
  (161)祸从礻从骨,李零先生据慈利楚简照片读为“祸”33。
  “后土”或作“句土”。
  (163)“五差”,或以为即《史记·天官书》中的“五佐”,指水、火、金、木、填五星34。

【辑文】
(164)思攻解于盟诅与强死(22、28、212、273、326、338、355、585、629、726、884-885)
(165)……盟与强死者……(212、338、585、885)
(166)谧志。思攻解于不古(从歹)、强死者与祖立(从礻)(22、188、273、292、326、337、338、355、726、884)
(167)与祖立(从礻)郢(30、212)
(168)思攻解于不古(从歹)(356)
(169)思攻解于强死(272、325、355、726、884)
(170)解于二天子与云君以佩珥(44、93、212、326、355、822、1073、1089、1116)

【校释】
  (164)“思”字从田上有一撇,是表示愿望的语气词。“攻”从礻从工,攻解是表示禳除。“盟诅”的写法多异,《日书》中多见,如九店楚简34号:“利以敚盟诅”35,睡简《日书》甲种11正2:“利以兑明(盟)组(诅),百不羊(祥)”36等。 “强”从裘锡圭先生释37,“强死”指非正常死亡,如“兵死”之类,九店楚简《日书·祷武夷》有“命尔司兵死者”38,《楚辞·国殇》即其祭祷辞。
  (165)“盟”后或脱一“诅”字。
  “不古(从歹)”指无辜死者。
  “祖立”读为“祖位”,即上文“享祭惠公于白(从少从阝)之位”之类。“祖位郢”即“祖位于郢”。
  “云君”,李读以为即《楚辞·九歌》中的“云中君”39。
  于成龙亦举两条攻解条文:
  
(N)与祷宫地主一安(从羊),思攻解于强死……
(O)少迟瘥,以其故敚之,解于二天子与云君以佩玉、珥……40

    楚卜筮祭祷简另有如下“攻解”条文:

① 以其故敚之。思攻解于人禹(从心)。占之:当吉。期中有憙。(包山198)
② 迻雁会之敚,赛祷东陵连嚣,冢豕,酒食,蒿之。思攻解于盟诅。(包山210-211)
③ 与祷楚先老僮、祝融、鬻酓,各一牂,思攻解于不古(从歹)。(包山217)
④ 与祷……各戠豢,馈之。思攻解于诅与兵死。(包山240-241)
⑤ 以其故敚之。与祷……五牛、五豕。思攻解于水上与溺人。(包山246)
⑥ 与祷社,一豕(从昔)。思攻解日月与不古(从歹)。(包山248)
⑦ 与祷于绝无后者,各肥豕(从昔),馈之。命攻解于渐木立。(包山249-250)
⑧ 与祷……各一全豢。思左尹它(从力)践复处。思攻解于岁。(包山237-238:)
⑨ ……杀坪乐,思攻解于下之人不壮死……(望山176)

其中,第①条与(酉)类似,“思攻解”直接接在“以其故敚之”的后面,可能是省略了“敚”的具体内容。②~⑦的文句表述虽各有不同,但都是关于“祷”的内容,尤其以“与祷”最多。⑧条在“与祷”与“思攻解”之间插入“思左尹它践复处”一句,大约是让左尹昭它亲自履践有关的祭祷。⑨条“杀”字从上字,约为“格杀”一类(参下文),是祭祷的对象,“坪乐”相对于“乐之”,亦为“祷”的内容或仪式。这样,将(166)条“谧志”理解为人名(滕编188)恐怕是有问题的。我们以为“谧志”当读“静志”,《黄帝内经素问·针解篇第五十四》:“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41《后汉书·张衡传》:“既防溢而静志兮,迨我暇以翱翔”。

【辑文】
(171)迻胡狂之敚(35、141、767、841)
(172)迻胡丁之敚(35、141、841)
(173)迻史丑之敚(141)
(174)秋三月(36、594)
(175)今夕执事人夕(32、90、585)
(176)执事人行因(从言)瘥(191、251、655)
(177)甲午之夕(490、1055、1092)
(178)癸巳之夕(1071、1083)

【校释】
  “迻某某之敚”在包山简中往往位于“祷”与“祷”之间,“攻解”之前。如包山213-215号简格式为:
  
……贞:出内侍王……尚毋有咎。
占之:恒贞吉……。以其故敚之。迻故蔽,赛祷……
迻雁会之敚,赛祷……。
迻石被裳之敚,至秋三月,赛祷……;赛祷……;赛祷……
胡吉占之曰:吉。……既皆成。 期中有憙

  “某某之夕”也见于葛陵简:
  
八月己未之夕,以君之病之[故]……(乙四:5)
八月辛巳之夕,归一璧于……(甲三:163)
……甲戌辟,乙亥祷楚先与五山,庚午之夕内斋。(甲三:134、108)

皆可与本简文对照。
    (175)“今夕”之“今”作“含”,楚简中均读为今。后“夕”字从亦从示。
  “执事人”见于包山简225:“工尹之工执事人夏与、卫妆为子左尹它与祷于殇东陵连嚣子发,肥冢,蒿祭之。”葛陵简乙四126:“……月,辛酉之日,西陵执事人以君王……”大约可看作祭祷的执行者。
  黄锡全先生公布一条“迻”“敚”的简文:“训?义怿占之:恒贞吉,少有慽于止(趾),有敚(祟),以(?)其故敚之,与祷道。以其故敚之,迻胡丁之敚,择良日爨月与祷太一牲,司命、司一牲。谧志”42。
  但是,我们看这条简文非常奇怪,这里出现了两次“以其故敚之”,这在已发现的楚卜筮祭祷简中是绝无仅有的;其次,“与祷道”后面语意未完;再次,“司命司”后当有缺文。所以,我们怀疑这是由两段竹简拼接的,而且拼接错了。第一段是:
  
(P)[尚自利]训(顺)?义怿占之:恒贞吉,少有慽于止(趾),有敚(祟),以其故敚之,与祷道
  
其中“与祷道”不见于滕编,但在李编中有天卜“道”的字头(105页)。葛陵楚简甲三174:“……牂,道一冢□……”睡简《日书》甲种130号:“凡民将行,出其门,毋敢顾,毋止。直述吉,从道右吉,从左吝。”乙种143号简:“凡行,祠常行,道右、左”;145-146号简:“行行祠:行祠,东行南〈行〉,祠道左;西北行,祠道右。其号曰大常行,合三土皇,耐为四席。席缀其后,亦席三缀。其祝曰:‘毋王事,唯福是司,勉饮食,多投福。’”《荀子·礼论篇》“郊止于天子,社止于诸侯,道及士大夫。”皆表明古有祭祷“道”神的习俗。
  简文第二段是自“道”字以下部分,作:

(Q)以其故敚之,迻胡丁之敚,择良日爨月与祷太一牲,司命、司[祸]一牲,谧志。

“司”后缺“祸”,包山213:“后土、司命、司祸,各一少环”;葛陵乙15:“司命、司祸各一鹿”;秦家嘴九九·一一:“地主、司命、司祸各一肉(从歹)缨”(滕编10、33、336、614、964)。司命后均接司祸。
    据上(166),“谧志”后当接“思攻解”的条文。
  
【辑文】
(179)食,女殇、各杀。範(无竹)雘(无艹)志占吉(110、259、336、856)
(180)盤酉(从木)占之长吉,宜室,无咎无祱(30、105、282、604、608、734)
(181)……酒食。丑(从阝)占之吉(1037)
(182)古(从歹)。雁杨占之吉(310、336、440)
(183)胡狂占之(282)
(184)占之曰吉(283)
(185)期中少有慽于躬身(51、73、238、583、664)
(186)期中将大有憙事(51、251、262、388、583)
(187)期中将有憙(51、237)
(188)期中有憙(51、388、583)
(189)期中有心憙(388、792)
(190)期中将有志事憙(51、251、388、583)
(191)集岁期中将有憙(262、315、388)
(192)期中将童(从辶)去处不为友(51、156、230、249、262、398、583、1007)
(193)期中去处,以是故敚……(398、1007)
(194)期中将吏众……(50、205、261、583、677)
(195)三岁之中将大又憙于王室(36、40、50、128、237、325、388、490、603)
(196)辛亥憙之(490、1102)
(197)辛丑憙之(1068)
(198)夜中有续(51、586、630)
(199)夜过分有间(76、148、586、847)
(200)乙巳有间(237、846、1057)
(201)戊申或有间(846、870、1096)
(202)今日有间(90、847)
(203)既有间,已慽慽与嗌瀚(无羽)(212、348、406、664、812、1083、1129)
(204)至荆夷之月安良瘥(838)
(205)三十岁无咎无祱(30、128、667、1118)

【校释】
  “食”前当有“酉”字,读作“酒食”,属于前文“祷”的祭品。“各杀”读“格杀”,“女殇”、“格杀”均应为“祷”的对象,或属“不辜”、“强死”之类。
  “范获志占吉”即所谓“第二次占辞”或“后占辞”43。
  (190)“志事”读如“职事”。
  (192)“童(从辶)”读为“动”。“动去处”或指迁移离开故居,“不为友”,不为友善。
  (194)“吏”原释文作“弁”,李读作“吏”。“吏众”当读为“使众”。
  “夜过分”指夜过半。(198)、(199)可连读已见前。
  (203)与(81)有关。
  (205)“三十”为合文,在楚简文字中与“世”字类似,古人有三十岁一世的说法,所谓“三十岁无咎无祟”,也就是说一生一世平安无事。这是目前所见楚卜筮祭祷中预卜周期最长的年限。从常理上看,巫士在占卜侍王和疾病时都不会有如此,本条应与(82)有关,是占卜迁处新室的“占辞”。

【辑文】
(206)田邑与兵甲之事(204、212、251、490、976)
(207)雁奋(310、557、686)
(208)黄芋(55、982)
(209)陈习(295)
(210)豢牂(312)
(211)御霝(820)
(212)笿彤(56)
(213)司过(28)
(214)食季父(241、1075)
(215)大牢乐之(87、452、779)
(216)百之(294)
(217)百赣(294)
(218)吉玉辛(从玉)之(42、46)
(219)佩玉一环(42)
(220)之婸(863)
(221)亘(从走)公□享酉祭(82、118)
(222)思速解安(791)
(223)嗌死为芥(90、230、338)
(224)尚毋为大蚤(78、949)
(225)宰尹右□一白(245)

【校释】
  (206)“兵甲”之“甲”,从李读。
  (207)“雁奋”之“奋”,从李编。
  雁奋、黄芋、陈习、豢牂,原释皆作人名。但“豢牂”也有可能是祭品。
  (211)“御”原从迕从阝,包山楚简13“间御之典”与此类似,“御霝”、“笿彤”均为卜筮用具。
  (213)“司过”,原释文作“司祸”,楚简中的司祸已见前举,李编列入存疑字。实则此字所从与楚简文字中的“過”字构形相似44,只不过此字从礻,战国文字中的“過”从辶。今暂作“司过”。
  (214)季父,指父之幼弟,《释名·释亲属》:“叔之弟曰季父”。《史记·项羽本纪》:“楚左尹项伯者,项羽季父也。”
  (215)~(217)或可连读作:“大牢,乐之,百之,赣(贡)”或“大牢,乐之,百赣(贡)”。葛陵甲一27:“……[乐]之,百之,赣(贡)。举祷于子西戠牛,乐……” 甲三136:“……璧,以一祷大牢馈,延钟乐之,百之,赣(贡)。胡券占之曰:吉。既告,且……” 甲三298:“……乐之,百之,赣(贡)之。祝……”;乙二1:“……举祷于昭王大牢,乐之,百,赣(贡)……”,零40:“……王大牢,百之,赣。壬辰之日祷之……”。
  (221)“亘(从走)”可读为“桓”,桓公或亦邸阳君番胜之先公。
  (222)“思速解安”疑读作“思速解焉”。
  (224)“尚毋为大蚤”,第78页“尚”字头下写作“天卜”,第949页“蚤”字头下写作“望一卜”。本条确见于望山楚简,全辞作:“爨月丙辰之日,登昔(从辶)以小筹为昭固贞:既危(从疒),以闷心,不入食,尚毋为大蚤,占之恒[贞吉]……”。考释云:“疑‘蚤’当读为‘慅’,忧也。”45我们怀疑本条原为望山一号墓卜筮祭祷简,误录为天星观简,天星观一号墓竹简或无此文。
  (225)在245页“尹”字头下录作“天卜”,而在101页“右”字、607页“宰”字、647页“白”字及781页均作“天策”,当非“天卜”类竹简条文。
  
  附记:本文原载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265-298页。本次修订,主要是增加了原先失收的4条完整简文。本文在写作和修订过程中都曾参考王明钦先生的硕士学位论文《湖北江陵天星观楚简的初步研究》,但由于王先生的大作尚未正式公布,本《辑校》未加采纳,所据仅为已正式公布的材料。本文的写作和修订都曾承陈伟先生提供资料,笔者很感谢他。


1 参看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九店楚简》第89-90页,考释[一O六],中华书局,2000年。
2 参看杨宽《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278-281、298-301、375-377、384-38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
3 《战国史料编年辑证》第410-411页。
4 徐少华《包山楚简释地十则》,《文物》1996年第12期。
5 参看赵平安《释“□(从冘从臽)”及其相关字——论两周时代的职官“醓”》,《古文字研究》24辑,282-285页。
6 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151-156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
7 黄锡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辑证》,图版壹柒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
8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220页,中华书局,1998年。
9 连邵名《望山楚简中的“习卜”》,《江汉论坛》1986年第11期。
10 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第276页,东方出版社,2000年。
11 饶宗颐《殷代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二十辑。
12 彭浩《包山二号楚墓〈卜筮祭祷〉竹简的初步研究》,载楚文化研究会编:《楚文化研究论集》第二集,第334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3月;收入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附录二三,第558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包山竹简的考释也主此说,见《包山楚墓》第387页,《包山楚简》55页。
13 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153页,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第280页。
14 《九店楚简》第146-147页。此条承陈伟先生提示,谨致谢忱。
15 黄锡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辑证》,图版壹柒玖。又见上揭饶宗颐文。“续”字释读参下文。
16 陈伟《郭店竹书别释》第26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17 杨树达《词诠》第354页,中华书局,1954年。
18 于成龙《包山二号楚墓卜筮简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科学出版社,1999年。
19 杨树达《词诠》第412、414页。
20 廖名春《郭店楚简老子校释》第186页,清化大学出版社,2003年。
21 陈伟《读新蔡简札记(三则)》,简帛研究网,2004年1月30日。
22 于成龙《包山二号楚墓卜筮简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
23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822页。
24 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第291页。
25 徐在国《新蔡葛陵楚简札记(二)》,简帛研究网,2003年12月17日。李说见《信阳楚简“乐人之器”研究》,《简帛研究》第三辑,第1-7页,广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此字陈伟先生亦有考释,见《新蔡楚简零释》,《华学》第六辑,第97页,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诸家对字形的隶定虽不一致,但都理解为编钟。
26 陈伟《郭店竹书别释》第2页。
27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第219页。
28 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第72页,中华书局,1985年。
29 参看《故训江纂》第1186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
30 《九店楚简》第97-98页。
31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1、232、192页,文物出版社,1990年。
32 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第27页,文津出版社(台北),1994年;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第43-45页,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
33 李零《考古发现与神话传说》,《李零自选集》第62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34 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第288-289页。
35 《九店楚简》第49页。
36 《睡虎地秦墓竹简》第181页。
37 裘锡圭《释“弘”“强”》,收入氏著《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李零《读〈楚系简帛文字编〉》(《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第151页引证其说。
38 《九店楚简》第50页。
39 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第289页。
40 于成龙《包山二号楚墓卜筮简中若干问题的探讨》,《出土文献研究》第五辑,第169、171页。
41 《黄帝内经素问》第283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98年。
42 黄锡全《湖北出土商周文字辑证》,图版壹柒玖。
43 参看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157页。
44参看李守奎《楚文字编》第96页;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第92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45 《江陵望山沙冢楚墓》第238、2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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