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蔡简中的“卒岁”与“集岁”
作者:宋华强  發布時間:2005-12-07 00:00:00

  楚国卜筮简中有很多“(卒)岁”和“集(或作‘’)岁”,如包山简、望山简、天星观简和新蔡简,[1]这是大家所熟知的。当“卒岁”与“集岁”同时出现的时候,其含义相同还是不同?这在不同的楚简中表现情况是不一样的。“卒岁”与“集岁”同时出现的情况目前只见于包山简和新蔡简,我们从包山简谈起。先把有关辞例列举如下:

  (1)…自之月以就之月…尽卒岁…(197、199、201)

  (2)…自夏之月以就集岁之夏之月,尽集岁…”(209、212—213、216—217)

  (3)…自之月以就集岁之之月,尽集岁…”(226、228、230、232、234)

  包山简中“尽卒岁”和“尽集岁”表示的时间范围显然是相同的,都是指从今年某月到来年相同的月份,即平年首尾共历十三个月。同时也不难看出这里的“卒岁”和“集岁”所指时间长度是相同的。关于“集岁”,望山简的整理者说:
  “集岁”当读为“匝岁”,犹言“周岁”。《淮南子·诠言》“以数杂之寿,忧天下之乱”,注:“杂,帀(匝)也。从子至亥为一帀(匝)。”[2]   
  关于“卒岁”,包山简的整理者说:
  卒,《尔雅·释诂》:“尽也。”卒岁,尽岁,指一年。[3]
  这些意见无疑都是正确的。不过,从“集岁”所指是从今年某月到来年相同的月份这一点来看,《淮南子》高诱注说“从子至亥为一帀(匝)”似乎不够准确,应该说“从子至子为一匝”才对。因为——以月为例——除非是从子月第一天数到亥月最后一天,否则从子月到亥月并不足一个“集(匝)岁”的时间长度。从子月某一天数到来年子月同一天,即从起点重新回到起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周岁”。直到今天,“周岁”指的也还是从某个时间点到来年同一个时间点,和楚简“集(匝)岁”相同。
  “卒岁”表示“一年”这种用法在传世文献和其它出土文献中都存在,传世文献的例子如《管子·大匡》:“行此卒岁,始可以罚矣。”出土文献的例子如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徭律》“未卒岁或坏决,令县复兴徒为之”,“三堵以下,及虽未盈卒岁而或盗决道出入,令苑辄自补缮之”;《法律答问》“从事又亡,卒岁得,何论?当耐”,“不会,笞;未盈卒岁得,以将阳又行笞”。[4]“盈卒岁”与包山简“尽卒岁”同义。
  不过包山简中的“卒岁”和“集岁”在用法上有一个很明显的区别:“集岁”可以做“某月”的定语,而“卒岁”不能。这似乎透露出一点信息:在没有“尽”字修饰限定的时候,也许“卒岁”另有一种词义,和“集岁”不同的词义,使它不能担任“某月”定语的功能。单从包山简来看,我们得不到更多的线索来回答这个问题。而对新蔡简中“卒岁”和“集岁”用法的考察,也许可以帮助我们解开疑团。
  新蔡简中的“卒岁”和“集岁”既见于常规性卜筮简,也见于非常规性卜筮简。[5]在常规性卜筮简中,“卒岁”和“集岁”都是出现在前辞“贞”字之前,例如:

一.卒岁贞:

  (4)王复于蓝郢之[岁],* (之月),丁(亥)(之日),奠(郑)以长为君(卒)(岁)贞*(乙四:54+乙四:105 )

  (5)王复于蓝[郢]之(岁),(冬)(之月),丁(亥)(之日),韦为君(卒)(岁)之贞*占之*(零:421+零:496+乙四:102+零:506)

  (6)齐客陈异至(致)福于王之(岁),献马(之月),稣(苏)以尨为君(卒)(岁)*(甲三:33)

  (7)*之月,乙(亥)(之日),(彭)定以为君(卒)(岁)贞。占*(零:257 +乙四:46)

  (8)*(卒)(岁)贞。占之:亡(无)咎,又(有)*(乙四:38)

  (9)*为君(卒)(岁)贞。占之□*(乙四:130)

  (10)* [卒] (岁)之贞:尚毋又(有)咎*(乙四:40)

  (11)*以尨为君(卒)(岁)之贞:尚毋*(乙四:103)

二.集岁贞:

  (12)* [为]君集(岁)之贞:尚毋又(有)咎。占曰:亡(无)咎,君(将)丧,又(有)火戒,又(有)外*    (乙四:122)

  显然我们从这些简文中还看不出“卒岁”和“集岁”有什么不同。但在非常规性卜筮简中情形就不同了。非常规性卜筮简文里“卒岁”和“集岁”都是出现在命辞中,例如:

  一.卒岁:

  (13)*痮(胀)肤疾,以(闷)心,(卒)(岁)国(或)至(来)(岁)之(夏)*(零:306+甲三:248)

  (14)*为君贞:*(背)膺疾,以(胀)心(闷),(卒)(岁)或至(夏)(之月)尚*(零:221、甲三:210)

  (15)*(之日),与良志以陵尹怿之髀为君贞:*(背)膺疾,以(瘬—胀),心(闷),(卒)(岁)或至*(零:584、甲三:266、277)

  (16)*(闷),(卒)(岁)或至(夏)*(甲一:16)

  (17)*(闷),(卒)(岁)或至(夏)*(甲二:8)

  (18)*(闷),(卒)(岁)或至(夏)*(甲三:87)

  (19)*(闷),(卒)(岁)或至*(零:492)

  二.集岁:

  (20)*贞:既(背)(膺)疾,以疾,以心(闷),为集(岁)贞:自*(甲三:100+零:135)

  (21)*以心(闷),为集(岁)贞:自*(乙四:7+零:177)

  上举这些简文前辞残缺,贞问日期不明。但从上引包山简来看,凡是之月举行贞问的,则卜问至来岁之月;凡是夏之月举行贞问的,则卜问至来岁夏之月。上揭贞问“卒岁”的那些简文卜问到来岁夏之月,不难推知它们原来都是王徙于鄩郢之岁夏之月举行的疾病贞。
  简文(20)和(21)两“自”字后面所缺应该是“夏之月以至来岁夏”或“夏之月以至来岁之夏”,这一点比较下列两条简文即可明白:
  (22)*(夏)(之月)以至(来)(岁)(夏)尚毋又(有)大咎,*(乙一:19)
  (23)*(之月)以至(来)(岁)之(夏),尚毋又(有)大咎。占之:(恒)贞吉,亡(无)咎*(甲三:117、120)

  这样可以推知上揭简文(20)和(21)也是王徙于鄩郢之岁夏之月举行的疾病贞。
  从简文(20)和(21)可以看出“集岁”表示的时间范围是自夏之月以至来岁夏之月,和其它楚简中“集岁”完全相同。
  而“卒岁”表示的时间范围则完全不同于包山简了。简文(13)到(19)中“卒岁或至来岁之夏”和“卒岁或至夏之月”这种辞例值得注意,“或”是“又”的意思,[6]“或至”即“又至”,翻译为现代汉语就是“再到”。“卒岁”若和“集(匝)岁”相同,则也应该是指从今年夏之月到来年夏之月,怎么还会说“再到”呢?这几条辞例清楚表明从夏之月算起的“卒岁”,其时间长度还不到次年的夏之月。那么“卒岁”的时间范围是多长呢?有两种解释的可能性:
  第一种可能性:“卒岁”指从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之前的那个月,这样“卒岁”的时间长度在平年首尾共历十二个月,似乎正好也是一年的长度。具体到我们讨论的新蔡简,“卒岁”是指从今年夏之月到来年的享月。那么“卒岁或至来岁之夏”或“卒岁或至夏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之月到次年享月,再到夏之月。
  第二种可能性:“卒岁”是指从某月到该年的年底。具体到我们讨论的新蔡简,指从夏之月到那一年的岁末。那么“卒岁或至来岁之夏”或“卒岁或至夏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之月到今年年终,再到来年夏之月。这种意义的“卒岁”也在文献中出现过,如《诗·豳风·七月》:“无衣无褐,何以卒岁?”郑玄笺:“卒,终也。此二正之月,贵者无衣,贱者无褐,将何以终岁乎?是故八月则当绩也。”朱熹《诗经集传》:“岁,夏正之岁也。……盖十一月以后风气日寒,不如是则无以卒岁也。”刘熙《释名·释典艺》:“《春秋》书人事,卒岁而究备。”凡此“卒岁”皆指到当年的年终而止。
  上面两种解释,我们认为第一种存在明显的漏洞。第一,把“卒岁”解释为从今年某月到次年同一月份之前的那个月,并没有什么根据。
  第二,常规性卜筮简中既有“卒岁贞”,又有“集(匝)岁贞”,二者应该有所区别。可是如果按照上面所说的第一种解释,“卒岁贞”和“集(匝)岁贞”似乎都是在贞问未来一年内的吉凶,难道二者的区别只是后者比前者多问了一个月而已吗?这恐怕是很难让人相信的。
  第三,拿(13)到(19)这几条疾病贞简文来说,如果“卒岁”是指——比如说——从今年夏之月到来年之享月,“卒岁”的时间范围明明已经伸展到“来岁”了,而且就截至到夏之月之前,那么在提到夏之月的时候还有必要再说“来岁”两个字吗?
  第四,按照这种理解,无法解释包山简中“卒岁”何以不见做某月定语的用法。
  如果按照第二种解释,把“卒岁”理解为从占卜所在月份直到当年年终,就不存在上述那些问题。首先这样解释不但有书证上的支持(见上文所引),而且也符合“卒”字的常训。甲骨文、金文以及先秦文献中“卒×”之“卒”多表示“×”这件事情的终结或完成,裘锡圭先生在《释殷墟卜辞中的“卒”和“”》一文中对此有详细考证。文中还特别提到“卒”以时间词为宾语的现象。裘先生说: 
  古书里的“卒”可以把表示时间的词当作宾语,如《诗·豳风·七月》“何以卒岁”,《左传·襄公21年》所引逸诗“聊以卒岁”。殷墟卜辞中也有这类例子。先看两条組卜辭:
  (60)(引者按:這是原文中辞例编号)丙寅卜,□贞:衣b今月抑,不执?旬六日壬午。 合21390+40819(参看21394)
  此辞卜问从丙寅日起直到这一月终了,“”是否会“”…… [7]
  
丙寅日贞问的“衣b(即“卒)今月”是指从丙寅日起直到这一月的月底,按照我们对“卒岁”的第二种解释,夏之月贞问的“卒岁”是指从夏之月起直到这一年的年终,卜辞和楚简“卒”字的用法是完全相合的。“卒”字的这种用法一直沿用了下来,比如“卒业”就是指学业这件事情的终结。
  第二,按照这种解释,常规性卜筮简中“卒岁贞”和“集(匝)岁贞”的区别也就容易理解了。“卒岁贞”所要贞问的是从贞问那天到年底这段时间内的吉凶,而“集(匝)岁贞”所要贞问的是从贞问那天算起未来一年内的吉凶,二者区别非常明显。从记时习惯和实际生活的阶段性,以及人的心理情感上来考虑,人们平时一般都是既想知道到年底之前会不会平安度过,又想知道未来一年内运气如何,所以这两种常规贞问的并存是很正常的。
  第三,按照这种解释,疾病贞简文中的“卒岁或至来岁之夏”和“卒岁或至夏之月”就是说:从今年夏之月到年终,进而再到来年夏之月。“卒岁”只是到今年年终,距离次年夏之月尚早,所以要说“或至”;因为只到今年年终,所以提到次年夏之月有时候会特意标明“来岁”。“卒岁贞”和“集(匝)岁贞”本来是平时就有的两种常规性贞问,所以因为疾病而进行贞问的时候,所欲贞问的时间长度也就有了两种表达方式。一种是“卒岁或至来岁之夏”和“卒岁或至夏之月”,大概这时候平夜君的病情已经比较严重了,卜筮者估计年底之前未必会见好,所以在本想贞问“卒岁”的时候把贞问时间延长到“集(匝)岁”的长度。有时候病情严重到可以确定 年底之前不可能有什么转机,所以干脆直接贞问“集(匝)岁”之内会不会好转。这两种表达方式所要贞问的总体时间长度是一样的,但是一种说“卒岁或至来岁之夏”或“卒岁或至夏之月”,一种说“集(匝)岁贞”,正是和常规贞问既有“卒岁贞”又有“集(匝)岁贞”相对应的。
  第四,按照这种解释,包山简中“集岁”可以做某月的定语而“卒岁”不能的现象也就容易理解了。“集岁”表示一个固定的时间长度(整整一年),所以可以做“某月”的定语。“集岁之夏”、“集岁之”就等于说“一年后的夏”、“一年后的”。而“卒岁”的时间长度是不固定的,指的是从占卜所在时间到该年的年底,这种意义上的“卒岁”当然不能做来年“某月”的定语了。包山简晚于新蔡简,也许这时候“卒岁”的用法已经有所扩大,但新用法还不稳定,所以造成这种现象。到了时代更晚的睡虎地秦简,以“卒岁”表示“满一年”就已经是很普遍的用法了。
  总之,我们的看法是:就新蔡简而言,无论是常规性卜筮简还是非常规性卜筮简,“卒岁”都是指从占卜所在月份到岁末这段时间,而“集岁”是指从占卜所在月到次年同一月份;前者是想贞问本年剩余时间内的吉凶,后者是想贞问未来一年时间内的吉凶。二者词义判然有别,用法也畛域分明。 
  附带提一点,关于楚历以哪一月为岁首的问题,学术界意见很不统一。概括起来,主要有“说”、“屈说”、“冬说”。[8]上揭简文(5)和(6)分别在冬之月和献马之月举行卒岁贞,按照我们对“卒岁”的理解,如果冬是岁首,那么献马就是岁末最后一个月,不会举行卒岁贞。如果屈是岁首,冬就是最后一个月,也不会举行卒岁贞。而如果是岁首,最后一个月是远,冬距远两个月,献马距远三个月,举行卒岁贞都是可能的,可见我们的观点对“说”是有利的。

  本文曾在简帛研究网上发表,此次发表略有修改。


[1]本文所引楚简出处如下:

包山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望山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望山楚简》,中华书局,1995年6月。
天星观简——滕壬生:《楚系简帛文字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7月。晏昌贵《天星观“卜筮祭祷”简释文辑校》,丁四新主编《楚地简帛思想研究(二)》,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
新蔡简——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大象出版社,2003年10月。

[2] 《望山楚简》,第93页注释44。

[3] 《包山楚简》,第53页注释344。

[4]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第47页,第123页,第131页。

[5] 关于卜筮简中常规性卜筮和非常规性卜筮的区别,参看陈伟:《包山楚简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8月,第151—156页。陈伟:《葛陵楚简所见的卜筮与祷祠》,《出土文献研究》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第35—36页。

[6] 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三,岳麓书社,1985年4月,第66页。

[7] 裘锡圭:《释殷墟卜辞中的“卒”和“”》,《中原文物》1990年3期,第14—15页。

[8] 邴尚白《楚历问题综论》,《古文字与古文献》(试刊号),第146—187页。于成龙《楚礼新证——楚简中的纪时、卜筮与祭祷》1—4页,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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