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牪尔正○(从礻从工)”句试释
作者:王兰  發布時間:2005-12-10 00:00:00

(首发)

  上博四《曹沫之陣》簡37下至38有辭云:

    囗又(有)戒言曰:“牪,爾正;不牪,而或興或康以會。”故帥不可思(使)牪,牪則不行。
  此段解說意見各異,目前尚無統一定論。本着各抒己見的原則,在此我也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以待專家指正。
  “牪”字見于《玉篇•牛部》,訓“牛件也”;又見《字彚•牛部》,訓“牛伴也”。兩釋顯然于此不合。《玉篇•牛部》又有“”字,訓“牛也”,音“宄”。疑此處“牪”即“”字 ,讀為“宄”。戰國文字構件位置多變,上下結構寫為左右結構常有之,如“戔”作(郭店•緇衣18),“多”作(郭店•老甲36),“步”作(兆域圖),所以不排除“”有寫作“牪”的可能。
  宄,《說文•宀部》:“宄,姦也。外為盗,內為宄。”段玉裁注:“凡盗起外為姦,中出為宄。”《廣韻•旨韻》:“宄,內盗也。”《書•牧誓》:“俾暴虐于百姓,以姦宄于商邑。”孔穎達疏:“姦宄謂劫奪。”《國語•晉語六》:“亂在內為宄,在外為姦。禦宄以德,禦姦以刑。”縱觀上述用例,我們認為簡文此處“宄”指軍隊內部作亂。前面簡文談到“為和于陣”,強調“軍紀”、“毋尚獲而尚聞(聽)命”,上文緊接簡60上有:“一出言,三軍皆懽(勸);一出言,三軍皆往。”[1]強調的都是軍隊團結、軍令如山。曹沫正是為解釋此點而回答簡37下至38這段話。因此,“牪”讀為“宄”,于此貫通上下文義。
  “”字金文、戰國文字皆有出現,本義為祭名,假作“攻”或“功”。《周禮•春官•大視》:“五曰攻”。鄭玄注:“祭名”“用幣而已”。此處“正”頗費解。從整段話文義來分析,“戒言”似有告誡之意,告誡的內容應是分别從“牪”與 “不牪”兩方面對比來講,“牪”後果如何,“不牪”後果又如何。從下文“不可思(使)牪,牪則不行”來看,很明顯是否定“牪”,肯定“不牪”。“不牪”的結果中有“興”“康”“會”等褒義詞,則相對而言的“正”必定表貶義,是不好的結果。因此,“正”此處應假作他字,非其本義。蘇建洲先生提出“正”應讀作“定訌”[2],我們赞同此說法。補充一點,《玉篇•言部》:“訌,敗也;潰也。”《詩•大雅•召旻》:“天降罪罟,蟊賊內訌。”孔穎達疏:“以訌字從言,故知訌者是爭訟相陷入之言。由爭訟相陷,故至潰敗,故《爾雅》以訌為潰。”“爭訟相陷,故至潰敗”正是“軍隊內部作亂”的惡果,“訌”與“宄”的呼應,于此可疏通文義。
  “或”于此表示“有”。《廣雅•釋詁一》:“或,有也。”《書•五子之歌》:“有一於此,未或不亡。”睡虎地秦簡《日書》:“五酉、甲辰、丙寅不可以蓋,必有火起,若或死焉。”“興”訓“昌盛”,“康”訓“安定”,此處並列對舉。“會”訓“聚合”。“而或興或康以會”即“爾有興有康以聚”,這是一種形象的說法,可意譯成“你们的軍隊就會昌盛安定地聚合起來”。此處極言“不宄”的好處,“會”之“聚合”與前半句“訌”之“潰亂”形成鮮明對比。
  這樣對比之後,自然就得出結論“故帥不可思(使)牪,牪則不行”。此處“帥”應非將帥之帥,宜理解為動詞“率”,率領軍隊。簡文此句應讀為“故率,不可使宄,宄則不行。”“使宄”指“使軍隊宄”。“行”訓“成功”,“不行”與前句“定訌”照應,再次強調“宄”的惡果。
  綜上所述,這段簡文應釋:
    囗又(有)戒言曰:“牪(宄),爾正(定)(訌);不牪(宄),而(爾)或興或康以會。”故率,不可思(使)牪(宄),牪(宄)則不行。
  
  整段話連起來大意是:
  軍隊有內亂的話,你們必定會爭吵潰亂;軍隊沒有內亂,就會昌盛安定地聚合起來。所以率領軍隊,不能使軍隊産生內亂,有內亂就不能成功。 

  作者署名: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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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編聯按李銳《〈曹劌之陣〉重編釋文》,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5月27日。

[2]蘇建洲:《〈上博(四)曹沫之陣〉三則補議》,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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