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简《恒先》章句释义(连载一)
作者:丁四新  發布時間:2005-12-29 00:00:00

连载二


  [释义说明]
  [1]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之《恒先》篇,无疑是一篇颇为重要的道家佚籍。其中的重要哲学概念有:恒、或、气、有、 性、复、自生和名、事、作、为等。考虑这些概念和其它命题的哲学内涵,无疑出自老学一系,而依违于庄子学派和帛书《道原》的思想之间。其制作时代,大约与庄子学派同时,属于战国后期偏早时候的楚黄老道家的著作。
  [2]第三支竹简的背面写有“恒先”二字,属于所谓篇题。此篇题,源自开篇第一句话“恒先无有”前二字。此种名篇方法,古书常见。帛书《道原》与此不同,全篇未见“道原”二字;属于所谓以义名篇者。《恒先》的思想和文句,费解之处较多,本篇《释义》特为之疏理、发覆。
  [3]本篇《释义》,着重参考了李零等先生/女士的相关注释。这些注释,除了李零的外,都参见“简帛研究”网站(http://www.jianbo.orghttp://www.bamboosilk.org)。《恒先》的释文,一般以李零的为准;除非论据充足,它说不做采纳。
  [4]本篇《释义》曾收入宫哲兵教授编的《当代道家——海峡两岸首届当代道家研讨会论文集》(5月初编成),并于14日上午在会上宣读过。特此致谢。凡后出文章,与拙作在训读、文义理解等方面有重复者,除非有必要,在此恕不指明、引用。
   
  [一章]
  亘(恒)先无有,质、静、虚。[1]质,大质;静,大静;虚,大虚。[2]自厌不自忍,或作。[3]有或,焉有气;[4]有气,焉有有;[5]有有,焉有始;有始,焉有往者。[6]
   
  [1] 亘,皆读为恒。下同此,字亦皆直接写作“恒”。恒,恒常不动、不变之义。此处指本原而言,指道体而言。“恒”的义蕴,不能往死处论;它不是一个死的物,而是一个活的原理。亘,不宜读为亟(极)。极,无恒常之义。《庄子·大宗师》说:“(道)在太极之先(上)不为高,[1]在六极之下不为深。”庄子并且还用了“无极”的概念,[2]可知在探本求源时,“极”这个概念已被超越了。《老子》第28章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3]可见,在老庄那儿,“常”或“恒”是与“无极”,而不是与“极”这一概念直接相关联的。“极”在老庄的文本中虽然指向无穷尽之处,但仍然为的是表达一个具有确定“边界”内涵的概念。而“道”广大无垠、深厚无际,[4]自然具有“无极”的特性。所以,“无极”是对“有极”的否定。“太极”(至高之处)、“六极”(六合),皆是“有极”者。此外,必须指出,作为空间和时间意义的“太极”,与作为“准则”、“理极”意义的“太极”,其涵义不同,不能将两者混淆在一起。
  恒先,恒常未动之先。恒先与恒,在简文中有差别,不可混同。“恒”,是简文的一个重要观念。有本质义:恒常;有阶段义:既在有气或有有之前,又在有始往的形下变化之中。不过,从文本来看,前一种意义上的“恒”是理解《恒先》的思想脉络和概念体系的关纽。它既体现了本体的内在特性,可以说“恒”即是本体;同时,它在万物的运动过程中又显示了“道”的规律性意义。而“恒先”只是“道”的端始,但它并非就是“道”。[5]一般说来,竹简以“恒”说“道”;但是必须指出,简书并没有单独出现“道”字。[6]“恒”,是《恒先》的最为重要的哲学概念之一,也是该篇竹简的思想枢纽。
  “无有”,疑“无”是“有”的否定词;“无有”,即是无“有”之义。而下文所说的“有”,可以肯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哲学概念。《老子》、《庄子》对“有”、“无”、“无有”这些概念,有比较深入的论述。此处“无有”,是相对于“有”而言的,但尚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庄子·庚桑楚》、《知北游》、《天地》等篇的“无有”概念。
  马王堆帛书《道原》篇首句为“恒无之初”,与竹简“恒先无有”可以相互参看。“恒先”,即是“恒初”。比较文义,《道原》的“恒无之初”,不可以释读为“恒先之初”。[7]否则,“先”与“初”有迭床架屋之嫌;同时失去“无有”之义。削足适履,不可。不过需要指出,竹简“恒先无有”的思想重心乃在于说明“无有”之义,所以下文接着以“质、静、虚”等语申论之;而帛书“恒无之初”则着重申述在“初”之时,“道原”的存在状态和特性,所以《道原》不仅言说了“恒无”之义,而且着重论说了“恒一”的思想要点。
  质,依李零说。不过,李零也考虑到此字作“朴”的可能性。他说:“(此字)下与菐、业相似,但均不相同,乃楚简‘察’、‘窃’、‘质’、‘浅’、‘带’等字的声旁,字形隶定还值得研究。此字在简文中是与‘静’、‘虚’并列,从文意看,似相当于‘朴’,但字形不合(除非理解为形近相混用),这里疑读为‘质’。” [8]黄人二、林志鹏曾对李零的意见加以肯定。[9]质,有质素、质朴、质实之义。《易纬·乾凿度》、《列子·天瑞》:“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一说,字当释作朴。[10]作“朴”,《老子》一书中常见。不过,疑竹简《恒先》对《老子》的观念有所转进,而与《列子》、《易纬》的说法更为相近,故这里以释“质”为当。
  静、虚,道家常有的观念。静,静止;虚,空虚。静不必读为清。清,在先秦道家文本中常取水之清为喻,指人心之清澈、清纯、清明。而人心之清澈、清明,是认识世界、把握道体的必要条件。《吕氏春秋·不二》篇曾说“关尹贵清”,“清”就是讲“心”的清静虚明。庄子及其后学突破了“清”,而更看重“静”的观念,并认为“静”是“清”的本源。[11]在中国古典的宇宙论中,“静”常常成为描述宇宙本源的一个重要词汇。《道原》:“神微周盈,精静不煕。”即其例。
  [2] 三“大”字,很也,非常也,包含了至极之义。一说读为“太”,至、极也(廖明春等持此说)。“太”,古字常写作“大”,“大”、“太”相通。这里疑读如字,更切合文意。这几句话是说,质素,是非常质素;静,是非常安静;虚,是非常空虚。三句申述质、静、虚之义,但其要,仍是为了申明“恒先无有”的内涵。
  [3] 李零说“厌”训满足;忍,抑制、克制。其说可从。
  “自”,自己,与道家的重要概念“自然”密切相关。《恒先》一文中的“自厌”、“自生”、“自作”等,都应该看作是“自然”概念的演绎。此处所谓的“自然”概念,不是着重从“无为”的意义上而论,而是着重从本根和万物的内在性的角度而言的,它将本根或事物的运动,看作是由其自身意欲、选择和决定的。这种意义上的“自然”,与“无为”或“不识不知”意义上的“自然”概念有较大的差别。这也是老庄与《恒先》的思想区别之一。
  “或”,界于无有与气有之间,为或无或有、或有气或无气的阶段。此“或”在“气”、“有”之前,在有形有名之前,所以属于形而上者。该字似不宜读为“域”或“宇”。[12]《老子》第25章:“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四大”在“域”中,显然老子立足于形下界而言所谓“四大”者,其“域”之义与简书不类。《庄子·齐物论》:“奚旁日月,挟宇宙。”《知北游》:“外不观乎宇宙。”《让王》:“余立于宇宙之中。”《列御寇》:“迷惑于宇宙。”《庚桑楚》更有对“宇”、“宙”的解释:“出无本,入无窍。有实而无乎处,有长而无乎本剽。有所处而无窍者有实,有实而无乎处者宇也,有长而无本剽者宙也。”由《庄子》文本来看,“宇”、“宙”无疑属形而下者。《尸子》卷下湖海楼刻本:“天地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13]《墨经上》:“久,弥异时也。宇,弥异所也。”“久”即“宙”。“弥”,极也。[14]所说“宇”、“宙”的定义,都属于形而下者。疑《淮南子·天文》“宇宙生气”的说法晚出,[15]不可作为典据。
  恒常之先,空无所有。虽然质、静、虚的原初“无有”道体,恒常厌足,但是它并不自我抑制,于是“或”生作出来。因果关系,非常清晰、明显,为《恒先》篇的一个重要特色。但是为什么竹简说道体“自厌不自忍”,“或”就生作出来了呢?而处于此种因果关系中的道体,又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呢?“自厌”,谓道体自我满足;“不自忍”,谓道体不作自我抑制。如果“厌”和“忍”字的训诂没有错误的话,那么“自厌”是在道体自我肯定的基础之上而言“道”具有恒常如一的特性,而“不自忍”是从作用而言,说明“道”具有生生流行、化育万物的自然功用。由此而言,《恒先》的道体,具有“恒常”与“生生”的双重特性。而此双重特性,正是全文的核心要点。正因为“道”具有生生的特性,所以下文才可以说“或”作、“气”作、“有”作等。同时也说明,作为大质、大静、大虚的“恒先”,其意义乃在于从本根的极尽处而言说道体的存在相。实际上,“道”的圆满相是“恒”与“生”两条原理。所以,不可将“恒先”与“恒”(或“道”)的概念混淆。
  [4] 焉,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二:“犹‘于是’也,乃也,则也。”下同此。
  气,在先秦是一个重要哲学概念,《庄子》的气论尤其丰富和充备。在《庄子》一书中,所提到的气类多种多样,有“天气”、“地气”、“六气”、“春气”、“人气”、“血气”等;但是庄子所着重思考的是宇宙万物的根源性和统一性问题,所以“气”在他那里是气化论、本根论和本体论三种特性的综合与统一。庄子后学认为物生是由于阴阳二气“交通成和”的结果,[16]认为“万物皆化”,[17]《知北游》更是认为“通天下一气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庄子后学所谓的“道”也即是“气”。
  有“或”而有“气”,“气”是“有”的本原,是天地万物的根源。这里的“气”在“始”、“往”之前,也是形而上者,具有抽象、一般的特性,与具体可感之气不可等同。但可感之气和万物,毫无疑问皆来源于此“气”。此“气”,即是万物的本根。后来的“元气”、《庄子》中的“气”观念,与竹简颇为接近;[18]但竹简与《管子·心术》、《内业》的“精气”观念,则有差别。《管子》的“精气”,既有本根之义,同时又有具体可感,乃至神秘主义的特性。
  有“或”,于是就有“气”,说明“或”似乎也不是静止不动的。但是从下文“或”是“恒”,“气”是“自生自作”来看,“或”、“气”这些概念不同于有始往、有变化的形下之物,它们仍然具有恒常不动的特性。而从“或”到“气”的运动,并不是它们在此生生的过程之中自身变化不存,而是在“自厌不自忍”的原理作用下它们自身确定自身,而逐一生、作出来。由此可以看出,《恒先》的“道”,一定是生生流行之为“道”。也即是说,即此宇宙的大化流行而谓之道。此道,与所以生生流行谓之道,在含义上尚有根本的区别:一个是自然主义的道,一个是理性主义的道。继《天瑞》、《乾凿度》之后,张衡《灵宪》说:“太素之前,幽清玄静,寂寞冥默,不可为象,厥中惟虚,厥外惟无。如是者永久焉,斯谓溟涬,盖乃道之根也。道根既建,自无生有。太素始萌,萌而未兆,并气同色,混沌不分。故《道志》之言云:[19]‘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其气体故未可得而形,其迟速故未可得而纪也。如是者又永久焉,斯惟厖鸿(蒙鸿),[20]盖乃道之干也。道干既育,有物成体。于是元气剖判,刚柔始分,清浊异位。天成于外,地定于内。天体于阳,故圆以动;地体于阴,故平以静。动以行施,静以化合;堙郁(氤氲)构精,[21]时育庶类。斯谓太元,盖乃道之实也。”[22]非常明显,张衡综合了前人的思想,将“道”看作一个生长发育的过程,也即是所谓生生的过程。此“道”,也即是《恒先》所说之“道”。
  [5] “有”,一般性的“有”,是气生万物的普遍存在性。先有“有”,而后才可说有万殊的事物。“无”,这一概念相对于“有”而言,是“有”的否定,而表示一种存在状态。“无有”,在《庄子·知北游》、《庚桑楚》、《天地》等篇是一个特定概念,阐明本根的本性既是无亦是有,不落无、有一边。本根包含有自我否定的内在特质,这一点首先是由庄子学派论述出来的。另外,由于“有”、“无”都是通过“气”来定义的,所以庄子学派具有以“气”定“有”、“无”的思想,并且触及到了有、无一体的观念。这些都是庄子学派气论的重要内容。《庄子·大宗师》:“孰能以无为首,以生为脊,以死为尻,孰知死生存亡之一体者,吾与之友矣。”《庄子·庚桑楚》:“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天门者,无有也。万物出乎无有。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既而有生,生俄而死。以无有为首,以生为体,以死为尻。”比较这两段文字,可知《庚桑楚》是在《大宗师》的基础上再做进一步的论述的。《大宗师》以“无”对“有”展开了反思,《庚桑楚》则对“有”、“无”二者皆展开了反思,发明出“无有”的概念。“有”(一般性之有),不能以有形有名之有(具体之有)为有(存有论之有),那么“有”的存有论的根源到底在哪里呢?《庚桑楚》回答说:“必出于无有。”何谓“无有”?《知北游》:“光曜问乎无有曰:‘夫子有乎,其无有乎也?’无有弗应也。光曜不得问,而孰(熟)视其状貌,窅然空然,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光曜曰:‘至矣!其孰能至此乎?予能有无矣,而未能无无也。及为无有矣,何从至此哉?’”该篇又说:“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无见其形,是谓天门。天门者,无有也。万物出乎无有。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而无有一无有。”
  [6] 始,谓气有的来现。往,谓气有的消解、归往。一始一往,乃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这种循环性,可以看作是事物为了其生命的延续而与本根的内在交通,也可以看作是事物的生死之变与更生循环。这种循环运动,与下文对“复”的观念的强调,在思想上也密切一致。一说认为“始”、“往”是时间概念,[23]非是。
  上为第一章。此章首先说明了“恒先无有”的特性为“质、静、虚”,但是纵观全篇,“无有”之义并不是竹简的思想中心。在帛书《道原》中,“虚无”始终是全篇论述的重心,这是由“道原”的主题决定的。竹简《恒先》则与之不同。《恒先》此章的思想脉络,实际上是建立在宇宙生成论的基础之上的。其所谓“恒先”,是恒常之先的意思,乃是为了究明宇宙本根的存在特性的一个术语。“恒先”并不就是“道”,而且在简文中也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与此相对,从“恒先无有”到有“始”、“往”的变有世界的产生,此一过程本身才是第一章的论述中心。联系下文来看,实际上“恒”与“生”的观念,才是本章乃至全篇最重要的两个概念。这也就是说,《恒先》的“道”就是“恒”与“生”相统一之“道”。此种特性的“道”,立足于恒常的道体特性和宇宙生生的过程,而定义所谓的“道”。无疑,这种观点只能是自然主义的道家道论,而不可能是儒家理性主义的道论。此外,本章还论及“或”、“气”、“有”,它们是自然主义道论中不可或缺的三个概念,在思想上与《庄子》、《淮南子》的相关资料较为相近。
  [二章]
  未有天地,未01有作行,出生虚静。[1]为一若寂,梦梦静同,[2]而未或明,未或兹(滋)生。[3]气是自生,恒莫生气。[4]气是自生自作,恒气之02生,不独,有与也。[5]或,恒焉;生或者,同焉。[6]
   
  [1] “未有天地,未有作行,出生虚静”,这是一种特殊句法。《庄子·齐物论》:“是唯无作,作则万窍怒号。”王叔岷《庄子校诠》:“西汉以前无类此句法。此盖本作‘是唯无作,万窍怒号。’今本‘万窍怒号’上‘作则’二字,盖后人据郭《注》所加也。《注》‘言风唯无作,作则万窍皆怒,动而为声。’正以释‘是唯无作,万窍怒号’之义。古书中此类句法甚多,本书《人间世》篇:‘若唯无诏,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与此文句法同,郭《注》:‘汝唯有寂然不言耳,言则王公必乘人以君人之势,而角其捷辩以拒谏饰非也。’以言诂诏,于‘王公必将承人而斗其捷’上增‘言则’二字以释之,与此文于‘万窍怒号’上增‘作则’二字以释之亦同例。《知北游》篇:‘汝唯莫必,无乎逃物。’亦与此文句法同。”[24]《论语·八佾》:“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亦属此类句法。据此,李零对上下文的断句无误,他说皆非。
  这几句话的意思是说:在“恒先无有”之时,尚没有天地,没有作行;而有天地,有作行,则皆出生于虚静之“恒先无有”。注意,这里的“天地”是万物之总名,是一般性之“有”的具体化、物化;“虚静”,则与“作行”相对,是本体的虚静;“作行”乃是道的生化流行之作用。《庄子·庚桑楚》曰“有不能以有为有,必出乎无有”,后人所谓“有从无生”的说法,都与竹简此句文义相近。作,谓动起而生物;行,谓流行而成物。从静到动,从虚到有,所谓生作、流行,皆是就气变而成物来说的。
  [2] 以下几句,再次申说本根“恒”和“虚静”的特性。帛书《道原》:“虚同为一,恒一而止。湿湿梦梦,未有明晦。”与竹简的文字颇相一致。
  “为一”之“为”,杨树达《词诠》卷八“为”字条:“不完全内动词,是也。”《论语·微子》:“夫执舆者为谁?”同篇又云:“孰为夫子?”“为”皆为判断动词“是”。“一”,恒一无二。寂,寂寥之义。寂、寥,分言之有别,浑言之无别。《老子》第25章“寂兮寥兮”,[25]王弼《注》:“寂者,无音声;寥者,空无形。”《楚辞·九歌·惜贤》:“生嗷嗷以寂寥兮。”王逸《注》:“寂寥,空无人民之貌也。”《楚辞·九叹·忧苦》:“幽空虚以寂寞。”此句简文更深入地论述本体的另一个重要特性:“为一”。“恒先”的本体虽然虚静、无有,但是它并非一无所有,为绝对空虚之物;而是在抽离、消解现象之变有特性之后,乃绝对实有的“恒一”之物。这一点和帛书《道原》完全相同,只不过帛书更为突出地强调了此一概念。《老子》第21章说“惚恍”之“道”,“其中有精”、“其中有信”,并说“其精甚真”。又在第14章说“道”“混而为一”,第39章则直接申说本体之“一”的大功用。这些都足以说明,在道家的创始人那里,“道”无论如何虚无、恍惚,但绝对不是空无所有,连本体自身的存在性也被否定了的存在体。此外,还需要注意,此句中的“为一”、“若寂”是一对矛盾,“若寂”是说本体之“无”,“为一”是说本体之“有”。“有”与“无”的这种对立统一的特性,正是本体与天地万物相区别开来,同时又是生成万物而作为其存在根据的内在原因。
  梦梦,昏乱不明之貌。帛书《道原》:“湿湿梦梦,未有明晦。”长沙子弹库楚帛书:“梦梦墨墨,亡章弼弼。”皆有“梦梦”一词。《诗·小雅·正月》:“视天梦梦。”《注》、《笺》、《疏》、《释文》皆以为“乱”或“昏乱而无疏理”之义。《尔雅·释训》:“梦梦、沌沌,乱也。”
  同,玄同为一,与本根不离。《老子》第23章:“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庄子·天地》有“德至同于初”、“同乃虚”,《庚桑楚》有“唯同乎天和者为然”,《天下》有“同焉者和”之语,皆含有“同”一词。相比较而言,帛书的“虚同”、竹简的“静同”,涵义更为深刻。所谓“虚同”或“静同”,指本根或本体与自身的同一、未相分离。很显然,“同”在此不是一个功夫论上的,而是描述本根或本体的存在状况的语词。而帛书使用“虚同”,竹简使用“静同”一词,反映了二者在思想重心上的不同:《道原》的着重点在于本体论,而《恒先》在于宇宙生成论。
  [3] “未或明”及下一“或”字,皆训有;与作为概念的“或”不同。明,读如字,光明之义;不读为“萌”。理由有三:其一,若训“明”为“萌”,萌者萌生也,与下文“滋生”之义重复;其二,此两句话是衍释上两句话的,“梦梦静同”一句就包含着“未明”和“未生”两方面的含义;其三,帛书《道原》说“湿湿梦梦,未有明晦。神微周盈,精静不煕”,特别说明了“道原”之“未明”的一面。毫无疑问,有明有晦,是有天有地、有阴有阳、有日有月以后的事情,属于形而下者。因此,无论从本体论或是从生成论而言,作为本体或本根之“道”,其自身自然虚无静同,无形无名,无晦无明。
  兹,通“滋”,上古音在之部。《说文》:“兹,草木多益也。”《诗·邶风·泉水》:“我思肥泉,兹水永叹。”《汉书·五行志下》:“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说文》:“滋,益也。”《广韵》:“滋,滋息。”“滋生”,实际上是一种“派生”。这里,实质上是通过否定“滋生”的方式,而否定了“派生”的观念。下文“气是自生”,可与此句相互参看。
  [4] “气是自生”的“是”,董珊说:“‘是’当读为‘寔’,训为‘实’。在句中作表示强调语气的副词,而非判断动词‘是’。”此说,疑非。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是氏”条:“是,犹‘寔’也。《诗·閟宫》曰:‘是生后稷。’言寔姜嫄生后稷也。……‘寔’,字亦作‘实’。僖五年《左传》:‘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实’,亦‘是’也,互文耳。‘是’训为‘寔’,故‘寔’亦训为‘是’。”同书卷九“寔实”条:“‘寔’与‘是’同义,……经传作‘实’者,借字耳。……皆当以‘寔’为正字,‘实’为借字。”据此,“是”是本字,“寔”与“是”同义,“实”乃借字。所以竹简的“是”字,仍当以训如字为是。“是”,乃判断动词“是”,在肯定一个陈述的同时,又具有加强语气的作用。杨树达《词诠》卷五“是”字条:“不完全内动词,为也。”[26]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九:“‘是’,非‘非’也。”并说此种意义下的“是”,字或作“寔”、“实”。[27]《论语·微子》:“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曰:是鲁之孔丘欤?曰:是也。”《孟子·梁惠王上》:“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皆其例。下文的“气是自生自作”之“是”,训同此。
  “气是自生,恒莫生气”,这里有两点值得充分注意。其一,“自生”的观念。“气”是由它自身生作出来的,说明“气”在生作的过程中,它自身确定自身、构造自身和产生自身;而不是由任何一个他者派生或化生出来的。还可以推断,上文的“或”概念也当是“自生”的。这一点,与郭店竹简《太一生水》不太一样。《太一生水》说:“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天地[复相辅]也,是以成神明。”从形上到形下,都是“派生”或“化生”的结果。《庄子》一书非常强调化生的观念,不过所谓“化生”是指在气化论的原理下面,事物之间的转化(transformation)。《庄子·至乐》说“万物皆化”,《天地》说“天地虽大,其化均也”,处于天地之间的万物本身是现象的杂多,而不是普遍性的“一”,不是“恒”。不是“一”和“恒”者,就没有坚固性和永恒性,就只能处于永远的迁流、变化过程之中。所以庄周化蝶、滑介叔观化而化及其身,并非背理之谈。庄子学派还深入地分析了万物之间的化生结构,《寓言》说“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至乐》说“种有几,得水则为继,……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种”、“几”、“机”三者,似乎说明在化生的过程中,不同的事物都有因果联系。另外,《庄子·秋水》、《则阳》等篇虽然有“自化”的观念,[28]但都是相对于人为而言的,与《恒先》的“自生”在性质上不同。就万物所从出的“气”本身,除了《知北游》的“通天下一气耳”和《田子方》的阴阳“交通成和”的原理外,《至乐》说:“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是由“芒芴”变来,但其是否“自生”、“自作”,尚不太清晰。由此而言,《恒先》篇可能受到庄子学派的影响,但绝不可能是由庄子学派创作的。
  其二,“恒”的观念在此颇为值得注意。“恒莫生气”一句,十分清晰、肯定地表明“恒”在竹简中是一个重要的观念,而且从上下文来看,它贯通“有”“无”、形上形下两界,具有枢纽性的重要地位。从“恒”不生“气”来看,此“恒”似乎是“气”的存在根据,而超越于“气”的观念之上。首句云“恒先无有”,下文又说“或,恒焉”,可知从“恒先无有”到“气”,乃至“有”,皆属于所谓“恒”。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恒”是指在宇宙化生或者本体发生作用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或者本来具有的恒常性和规律性;而“恒先”则不过是在“恒”之先的“端始”而已。《庄子》一书常借助于“太初”一类的术语,言说“道体”自身。不论是“太初”、“恒初”,还是“恒先”,都是通过对时间性的消解,对现象的虚化和无化,而直接论说本体之“道”自身。应该说“恒”是“道”的本质特性。
  [5] 上文说“气是自生”,此句说“气是自生自作”,似为复出。不过从下文“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来看,实则其意不同。这一句说明“恒气”是万事万物的本根,而天地万物的产生是由“气”来决定和生作的;其中的“自生”,与上句不同,非是自本自根之义。此句多出“自作”一词,“作”者创作,别有意味。由“恒气之生”一句,还可以说明“有或,焉有气”、“气是自生,恒莫生气”之“气”,就其静而未动、从“恒先”以来而言,就是“恒气”,就是所谓恒常未动、未变之气。从“恒气”到“变有之气”,这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除申述上句“气是自生自作”的内涵外,又别有深意。“不独”,不是单独存在;“有与”,有物相与同在。独与不独,相与和无相与,参见《庄子·大宗师》:“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无今。”同篇又说:“子桑户、孟子反、子琴张三人相与友曰:属能相与于无相与,相与于无相为?孰能登天游雾,挠挑无极,相忘以生,无所终穷?”“独”者,“无相与”者,道也,无极也。有相与,则气生而物即矣。恒气之生作,则变化同时现矣。相对于天地万物而言,“恒气”既是本根也是本体。《庄子·知北游》说“通天下一气耳”,正有此意。不过从作用而言,“恒气”生作万物的过程,同时也是对“恒气”的自我否定过程。这个自我否定的过程,是将静而未动的“恒气”变现为具体的天地万物。但是“恒气”本身是什么呢?它是像张载的“太虚”之气吗?张载将“太虚”之气理解为本体之气,天地万物则是此气“变化之客形”耳。[29]从竹简下文“始”、“往”和“复”的观念来看,“恒气”似乎并没有因为生作万物而消解不存,它始终是赋予万物之“命”的本源。
  [6] “或”,也是“恒”。生“或”者,何也?根据前面所说,就是“恒先无有”。而所谓“同”者,即是前文所说的“梦梦静同”之“同”。“同”者,同而未离,未有生作,精一纯粹的本体存在状态。本章所说的“为一若寂,梦梦静同,而未或明,未或滋生”,即是此意。“同”包含有“恒”之意,二者义近。
  上为第二章。此章着重论述气生以前的道性问题。生“或”者的“恒先无有”,具有“为一若寂”的两重特性,具有“恒一而止”的“同”的特性。它既是昏暗未明的,也是玄同静止,而没有生作天地和滋生万物的存在体。“或”与“恒气”,虽然都是“恒”,但它们多多少少已与“恒先无有”的本体存在状态有所分离,所以并不就是“同”。在从“恒先无有”到“恒气”产生的过程中,“或”与“气”都是自己产生自己,而“恒”并不产生“气”。但是从“恒气之生”以下来看,天地万物都是由“气”生作、产生的。也即是说,生化与造作,是“恒气”的开展与流行;天地万物的产生,决不是由于它们自身生作的结果。在此,万物的生成也必然被看成是一个气化论的过程,而“气”是现象世界的本根。同时还必须密切注意“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的特殊内涵,它是就“气”如何生作万物而言的。这是生成论原理上的一个大变化。此“生”,无疑是指“恒气”之动变而言。“恒气”的动变,一方面是其自身自主地由隐到显的生长、发展和壮大,另一方面是“有与”的万物随之而生成。这种气论思想,与下文气伸生物的观念完全吻合。
   
   
  [三章]
  昏昏(混混)不宁,求其所生。[1]异生异,鬼生鬼,韦生非,非生韦(韦生韦,非生非),哀生哀。[2]求欲自复;复,03生之生行。[3]
   
  [1] 廖明春说“昏昏”,读为“混混”。[30]昏、混,上古音皆在文部。《孟子·离娄下》:“原泉混混,不舍昼夜。”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云:“混,丰流也,盛满之流也。《孟子》曰:‘源泉混混。’古音读如衮,俗字作滚。”《集韵》:“滚,大水流,或作混。”《荀子·富国》:“财货浑浑如泉源。”浑与混同。《淮南子·道原》:“混混汨汨。”混混,水奔流之貌。
  第二章说“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此章则具体论述“有与”的万物是如何化生出来的。在“恒气”生化的过程中,万物同时与之一起而生。在这一气伸、气生、气作的过程中,混混而来、躁动不安的天地万物,皆寻求其所生者。“求”,寻求。《诗·小雅·伐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此“求”,即寻求之义。“其”,指代“昏昏不宁”的天地万物。这两句简文较为重要。虽然万物的生成是由于气生气作的结果,但是万物的生成,毕竟是由于其自己寻求其自身的规定性的结果。需要注意,竹简没有说万物都是通过“自生”的方式而产生的,而只是说个别事物的规定性是由于它们自身“求”得的结果。如草木鸟兽,天地日月,各求其所向而得其所是。生的动力,无疑来自“气”;但是个别性的事物能够成其所是,也是“自求”的结果。这里竹简着重解释了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原因,并将这一原因归之于具体的事物本身。这一思想颇为深刻。此外,这种气生物求的思想,与庄子学派颇不相同。庄子学派强调“自生”、“自化”,[31]认为万物的产生都是自然、无为的结果。很显然,《恒先》的“物求”思想,对“物”自身的能动因素作了积极的肯定。由此而言,在生生的大化流行的过程之中,可以说“物”选择自身、寻求自身和决定自身。“物”对于其自身的存在性而言,被《恒先》的作者安排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
  [2] 异生异,鬼生鬼,韦生韦,非生非,哀生哀。李学勤等先生根据上下文,认为“韦生非非生韦”当作“韦生韦,非生非”。[32]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此五者的含义尚不甚明了,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李零将异、鬼、韦、非、衣,分别读为翼(恭敬)、畏(畏惧)、愇(恨)、悲、哀。可以肯定,这几句话具体说明了,事物成为何种样式,都是它们自求的结果,而不是由外在于事物自身的其它原因造成的。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从多样性和差异性而言,似乎不应该把异、鬼、韦、非、衣五者,理解为同一类型的概念。下文使用了“性”这一观念,对万物的差异性根源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而竹简所谓的“物求”,更根本的是寻求此“性”。
  [3] “求欲”,即求其所欲的省略语。下文云“同出而异生(性),因生其所欲”,又云“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可为左证。这句话是说,万物寻求其所想要成为的事物,必须自己不断地回复(往返)于本根之气(“恒气”)中。复,返也,在此句中作动词用。“自复”的观念,或者“复”的原理,对于万物成其为所是、长久其命来说,关系尤为密切。下文多处文本谈及此理,可供推寻。
  “复,生之生行”,前一“生”字,乃化生、衍生之生;后一“生”字,乃生存、存活之生。“行”,胡朗切,上古音在阳部,训道路义。《尔雅·释宫》:“行,道也。”《诗·豳风·七月》:“女执懿筐,遵彼微行。”毛《传》:“微行,墙下径也。”孔《疏》:“行,训为道也。”《国语·晋语四》:“夙夜征行。”韦昭《注》:“行,道也。”这里用其引伸义。“生行”,与“死道”相对,谓万物存活之道,生生相续之道。这句话是说,“复”是大化流行之中,使万物生生不已的生理。物本气而生,万物的生成和存在,都必须通过“复”使其自身与本源之气(“恒气”)保持往来不绝的交通。没有“复”,就没有生命的恒久性和持续性。而断绝气的源泉,只会导致事物的破败、毁灭和死亡。《老子》第16章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与竹简的思想颇为相合。而《庄子》对“复”的观念的强调,其意义不及《老子》,更不及竹简《恒先》篇。大概《恒先》的作者与庄子学派同时,而属于推崇《老子》的道家学者所作。
  上为第三章。此一章提出了“气生物求”的观念,而“物求”是自求其所是,以成其所欲。这种“自求”的观念,肯定了“物”在生化流行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对于“物”的主体性的确立来说,至为关键。在此种气化流行的思想里面,个体的命运取决于它们自身的所欲所求。显然,这既不属于听天由命,也不属于随波逐流的命运观。因而,《恒先》与《庄子》一书所包含的消极命定观,有较大的差别。另外,此章还强调了“自复”的观念,说“复”是生道、生理。在大化流行的气生过程中,没有“复”,就没有事物的生存:“复”,是致生之道。“复”这一观念,又将“恒气”(本根)与气变之物(天地万物)联系起来,加深了人们对于气与物、本根与现象之关系的理解。
   
  [四章]
  浊气生地,清气生天。[1]气信神才(哉)!云云(芸芸)相生,信(伸)浧(盈)天地。[2]同出而异生(性),因生其所慾(欲)。[3]業業(察察)天地,焚焚(纷纷)而04多采。[4]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5]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6]
  [1] “浊气生地,清气生天”之说,见《淮南子·天文》、《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易纬·乾凿度》、《列子·天瑞》等。《天文》:“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清阳者薄靡而为天,重浊者凝滞而为地。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其中的“气”,一说当作“元气”。[33]比较《恒先》与《天文》,二篇有关“气”的说法同中有异。其一,《恒先》的“恒气”概念,强调其恒常不动、不变之义。它不但是生作、变化天地万物的本根,同时也正是维持物命的本源。而《天文》的“元气”观念,强调其含混未分而作为二气之本元的一面。所谓由一到多的生化系列,则是这一概念下的必有之义。其二,竹简只是说“浊气生地,清气生天”,尚没有确实文本说明该篇简文具有“气有涯垠”、“阴阳”和“天先成而地后定”的思想。然而从《天文》来看,宇宙的生化模式,被完全看成是有序分化的内在过程和结果,所以作者在气的自身预先设置了所谓“涯垠”。正是这种具有有序分化的“边界”特性,才使宇宙的衍生充满了秩序,而且使整个生成的宇宙充满了和谐。竹简《恒先》则与此不同,它认为“恒先之生”虽然是生作天地万物的根源,但是“物求”才是形成个别、具体事物的真正原因。由此而言,并不是由于内在于“元气”的先天“涯垠”,天、地才使得以分成;而是由于天、地求其所欲,才使天成为天、地成为地的。如此,竹简的“浊气”、“清气”应该被分别看作是天求地欲,并由“恒气”生作的结果。显然,清气、浊气都属于变有之气。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之《容成氏》有“天地之气”、“阴阳之气”的说法,可与《恒先》相互参看。但是后者只有“清浊之气”,而没有“天地之气”、“阴阳之气”的说法。这一点,值得注意。郭店楚简《太一生水》第10简云:“下,土也,而谓之地;上,气也,而谓之天。”其所谓气,尚是可感之气,乃构成天的质料,与《恒先》所谓作为产生天地万物的本原之气,有根本的区别。
  [2] 两“信”字,李零说读为伸,庞朴读如字。[34]若皆读为如字,在用词和语意上略嫌累赘。故这里综合二说,读为:“气信神哉!云云(芸芸)相生,信(伸)浧(盈)天地。”[35] 云云、芸芸,上古音皆在文部。芸芸,众多、盛多貌。《老子》第16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庄子·在宥》引作:“万物云云,各复其根。”河上公《老子注》:“华叶盛。”《抱朴子·外篇·逸民》:“万物芸芸,化为埃尘矣。”信,古书中常与“伸”通假。《孟子·告子上》:“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竹简后一“信”字,当读作“伸”。伸,伸直,伸张开来;与“屈”相对。屈,弯曲。浧,读为盈,上古音在耕部。《管子·宙合》:“此言圣人之动静、开阖、诎信、浧儒、取与之,必因于时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浧当为逞,儒当为偄,皆字之误也。逞与盈同,偄与緛同,盈緛犹盈缩也。”[36]竹简这三句话是说,气的作用确实神妙啊!相生万物,芸芸不已,伸满天地。“气信神哉”这一句,盛赞气生万物的神妙作用;后一句“伸盈天地”之“伸”,说明了“伸”是气生万物的一种运动方式。无疑,竹简包含了“气伸”的观念。“伸”和“屈”相对,二者属于拟喻性的概念,在古典文献中皆是用来说明气的存在状态和具体的生作态势的用语。“气伸”,就是气伸张、生长。与“气伸”相对,未生作之气或尚未开展之气,就被设想为弯曲、蜷缩成一团之气。屈伸、盈缩之气,本来都是形下之气,但是如果单纯从本原处说,则此“气”即就是静而未动的“恒气”。“气伸”,是此“气”之伸;“气屈”,是已伸之气复返于此“气”之中。需要注意的是,《恒先》使用了“复”的观念,而没有使用“屈”的概念。实际上,“复”包含了“屈”之意,而更加强调循环往复、日新不已的思想。战国时期的《行气玉佩铭》与竹简有相似之处。铭文云:“行气:吞则畜,畜则伸,伸则下,下则定,定则固,固则萌,萌则长,长则复,复则天。天其本在上,地其本在下。顺则生,逆则死。”[37]所谓“行气”,属于《庄子·刻意》所说的“导引”一类的体育运动。[38]“气”在身体内部,通过人有意识的行气锻炼,就会出现伸而长、长而复的情况。《国语·越语》和马王堆帛书等多有阴阳嬴缩转化之说,而且它们常以日月为喻,称之为所谓的天道。所有这些文献,从根本上来说与《恒先》不同。《恒先》认为作为宇宙未生的实在性本体,就是“恒气”。“恒气”,顾名思义,就是恒常未动、未变之气;此“气”有动、有变而流行、伸长。气流行、伸长到哪里,万物就据其所求而生长、出现在那里。这种气本论的宇宙观,开启了汉代以后的宇宙生成论。
  此三句,论述万物的生成;而前二句,即“浊气生地,清气生天”二句,论说天地的生成。先生天地,后生万物,这种看法与其它古典文献的观点并无不同。《论语·阳货》:“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郭店简《语丛一》:“天生百物。”与《恒先》所说天地、万物皆由“气”生作的思想不同。从孔子到思孟,基本上是天本论的宇宙观;但是荀子做了改变,在他那里,“天”实际上是自然之天,气化论之天。
  [3] “同出”,谓同出于“恒气”之生作。此句“生”,当读为“性”。因,于是,因此就。慾即欲,想要。这两句话是说,天地万物都出于同一本根,但是各异其性。正由于万物各异其“性”,于是各生其所欲是之物。“性”,在此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上章申述“物求”之义,此章论述“异性”之说,其实两章一贯:物欲求其所是,必先求得此性;有此性,则有此物,且是此物。很明显,在“恒气之生,不独,有与”的生化过程中,“性”在“物”先,也即是说“性”先定而“物”后成。下文所说的“物先者”,当包括“性”这一概念。从“生”、“性”相通,及气化流行的思想来看,竹简的性论也可以归之于“生之谓性”一类。“生之谓性”,见于《孟子·告子上》告子与孟子有关“人性”的辩论。“生之谓性”本来应是一个宇宙论的命题,告子却以之专论“人性”。由于人和万物具有同一本源,如果纯粹以“生之谓性”说“人性”,就会导致凡是天生之物则皆可以谓之“人性”的弊端,这样必然就会导致“人”与“它物”,完全无法区别开来的理论困境。所以孟子在批评告子的同时,认为“天生蒸民,有物有则”,[39]人之“人性”乃正在于他与“它物”(例如禽兽)的区别。竹简《恒先》主张异性的思想,显然避免了万物同性的观念,与孟子的思考殊途同归。不过,《恒先》是在气化流行的观念下面,对万物的“物性”所作出的宇宙论关怀,与孟子在天命的观念下专门对“人性”问题所着重做出的关怀、思考,其实迥然有别。自董仲舒和《白虎通》为代表的汉代儒学以来,儒家哲学家们都力图在宇宙论的前提下对“人性”作出深切的关怀和思考,显然补充了孟子思想之不足。《庄子·天地》云:“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成《疏》:“体,质;保,守也。禀受形质,保守精神。形则有丑有妍,神则有愚有智。既而宜循轨,则各自不同。素分一定,更无改易,故谓之性也。”何谓“性”?庄子后学认为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形神相保,其二是仪则相异。形神相保,是“命”的根源;仪则相异,则将万物从形、神双方固有的“分”与“条理”上区别开来。这与竹简从生化流行的角度论“性”,并将“性”看成事物差异性的根源的观点,有相一致的地方。
  [4] 庞朴说第8、9简当接在第4简之后,其说可从。
  “  ”,原字下有“=”符号。李零看作合文符号,释作“察察”;李锐看作重文符号,读为“业业”。《诗·大雅·常武》“赫赫业业,有严天子。”毛《传》:“赫赫然盛也,业业然动也,严然而威。”朱熹《集传》:“赫赫,显也;业业,大也;严,威也。天子自将,其威可畏也。”无论是毛《传》还是《集传》,对“业业”的解释,似皆不合竹简文意。故这里以李零说为是。察察,昭著貌。《礼记·中庸》:“《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郑《笺》:“察,犹著也。言圣人之徳至于天,则鸢飞戾天;至于地,则鱼跃于渊。是其著明于天地也。”[40]竹简下文云:“明明天行,唯复以不废。”“察察”与“明明”相对,故“察”当训“著明”义。所谓“察察天地”,指充分条理化而昭显、著明的天地。此天地,实指万物已生成且覆载于其中的天地,故下文说“纷纷而多采”。焚焚,读为纷纷,上古音皆在文部。纷纷,繁多貌;与“芸芸”义相近。采,《荀子·正论》:“衣披则服五采。”《尚书·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采,即彩色,这里用其引伸义,指天地万物有不同的形状、相貌。“彩”,一方面显示了此天地的丰富多彩,另一方面此天地也因此“彩”而分辨开来。
  [5] 物先,在物之先。物先者,除了指“性”之外,还指“恒气”、“或”与“恒先”,也指“恒”道自身。《庄子·田子方》:“吾游心于物之初。”《应帝王》:“立乎不测,而游于无有者也。”《庄子》所说的物初、无有者,相当于竹简的“恒先”、帛书的“恒初”概念,与此处的“物先”不同。而惟其因为“物先者”是指所谓的“性”、“恒气”和“恒”,而三者具有生物之性,且允许物自求自欲以成就物的性分之不同,因此从生成万物的大化流行的作用而言,“物先者”天然就是“善”的,且从物性具有和而不同的特性来说,它天然又是“治”的。竹简说“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这个“善”与“治”,是本原性的善与治,是自然性的生生之善、之治。另外,“恒”因其在“或”、在“气”、在“有”而表现不同;“恒”是贯通“无”、“有”的关键性概念。应该说,生生之性和成就物性之性,也都是“恒”的特性和功用。顺便指出,司马谈的《论六家要旨》有“物先”一词,[41]其义与《恒先》不同。
  [6] 物先之“恒”道和“性”,皆是自然流行、合乎宇宙大化的两个原理(principle),而万物的自性在流行化育之中都得到了满足与安定。由此,竹简说“物先者有善,有治无乱”。此“善”,无有不善;此“治”,无有不治。但是相对于物先的“恒”道而言,天地万物无疑是变有的存在;一落入变有,则因人在认识、意志和行为上的作用,于是产生了善与不善、治与不治的差别。竹简说“有人,焉有不善:乱出于人”。此“不善”兼“善”而言,此“乱”兼“治”而言。天覆地载、生生化育的宇宙作用,此即所谓“道”也、“恒”也、“天”也。此人、物之性无有不尽,所以无有不善;有人,即有属于人的心意、观念、价值和行为活动,于是就产成了人与天是否相互符合的问题,善与不善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需要注意的是,《恒先》论善、恶,不是在“性”上说,——“性”,不论是人性或是物性,自然无有不善——,而是着重从大化流行的作用上而论善恶的。由于在此大化流行中,物各遂其性,而其所求所欲皆得满足,所以说此作用无有不善。从作用言“性”、言“善”,在庄子学派那里得到了充足的论述。正因为如此,人的一切行为、造作,都必须效法“恒”道,否则违反了“自然”的原理。无疑,“恒”道正是作、为的价值源泉和合理性的内在根据。竹简的后半部分内容,着重论述了此一道理。
  上为第四章。此章着重论述了天地、万物是如何生化出来,善恶是如何产生的问题。在“恒气之生,不独,有与”,或者是在“昏昏不宁,求其所生”的宇宙大化作用之下,天地、万物随其所求所欲而遂性,得生得成。首先,天地分别由清气、浊气产生出来,或者说由二气构造出来;其次,天地产生出来以后,气进一步伸展、显现,涌生万物,伸满天地。《易传·序卦》说:“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这种天地先成,万物后生的序次,大概是先秦的一个常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浊气”、“清气”既是“恒气”生化的结果,也是“天”、“地”这两个大物所求所欲的结果。这种“气生物成”的思想,当是此篇竹简的思想精华之一。而荀子将其转化为“天生人成”的命题,对汉代以降的中国思想影响颇巨。而下文所说“气”的伸展、显现,相生万物,充盈天地的论述,仍然当是建立在“恒气之生,不独,有与”的命题之上。分而言之,浊气、清气产生天地、万物;合而言之,其根一也,天地、万物都是由“恒气”生作出来的。推敲上下文,竹简似乎更重视“恒气”之“一”的一面,而非浊气、清气“相分”的一面。这与《淮南子·天文》不同。强调“一”,则将“恒气”看作是天地、万物之根,并且认为天地、万物直接是由此“气”生作的;强调“分”,则将二气看作是天地、万物演化的根本,并将生化的过程秩序化。这种“一”与“二”的思想偏重和紧张,在《庄子》外杂篇中反映颇为鲜明,如“通天下一气”与“阴阳交通成和”的对立统一,就是此类例子。与此相关,竹简还强调了气“伸”的思想。所谓“伸”,与“分”不同,“伸”是“恒气”自身的伸展与显现,本体直接生化为现象;而“分”则强调等次、秩序,每一阶段由上一阶段裂变、分化而来,并统之于阴阳对待的原理。除了从气化流行的作用,论述天地、万物的生成之外,竹简还通过追问万物的差异性根源,而认识到“性”是规定和区别万物的一个关键性概念。天地、万物虽然同“根”(“恒气”),但是其“性”却各自相异。正因为“性”各相异,所以万物才能各自生其所欲,而这个世界也才可能昭明显著,多姿多彩。值得注意,竹简此“性”并非专论“人性”,而是泛论“物性”、天地万物之“性”。而且竹简论“性”,是从流行作用而言,而不是侧重在“禀受”的意义上来理解所谓“性”的。这也反映了儒家和道家对“性”的理解的不同。竹简所谓“物先者”,分而言之,指在物成之先的“恒先”、“或”、“气”、“性”;合而言之,即是指此大化流行之作用。此流行作用贯通有无,常行于天地之间,亦谓之“恒”道。而从异性遂欲、生物成物而言,此作用当然是善的,气生物成的宇宙也当然是治的。此“善”,无有不善;此“治”,无有不治。人,本来是此大化作用的产物,其性也正从此大化作用中而来。严格说来,我们只能说此作用是善的,而“性”,即使是人之“性”,也只是此作用的结果,是自然演化过程中的产物,其本身无所谓善与不善、治与不治的区别。因此,竹简所谓的“善”与“治”,不是就“性”本身而言的。从此一点来看,竹简正体现了“生之谓性”、以自然论性的思想传统。毫无疑问,从人而言,有善与不善、治与不治的分别。而“善”正是以“治”为基础,“治”又正是从效果上来进行理解的。总之,这里的“善”与“治”,不是论“性”之善与治,而是从生物成物的流行作用来论善与治。人,非圣人,当然会背离此生物成物的流行作用,而产生出“乱”与“不善”的问题。而本章之指,一言以蔽之,曰“道”即是“流行作用”而已矣。宋儒常批评佛家“作用是性”,道家“作用是道”的观念,其见识不为不深远。
   
  [五章]
  先有中,焉有外。先有小,焉有大。先有柔,焉有08刚。先有圆,焉有方。先有晦,焉有明。先有短,焉有长。[1]天道既载,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2]恒气之生,因09复其所欲。[3]明明天行,唯复以不灋(废)。[4]知既而巟(亡)思不天(上从宀,天)。[5]
   
  [1] “先有中,焉有外。……先有短,焉有长”,这段话论述了万物的生成具有中外、小大、柔刚、圆方、晦明、短长的先后次序(规律性)。小大、柔刚、短长的顺序,在《老子》中都已说到。《老子》第30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42]不道早已。”第63章:“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第64章:“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第76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但是,很明显老子的论述角度和目的,与《恒先》不同。晦明的次序,除《恒先》外,其它先秦文献似乎并没有明确指出。《楚辞·天问》:“明明闇闇,惟时何为?”王逸《注》:“言纯阴纯阳,一晦一明,谁造为之乎?”帛书《十六经·果童》:“夫天有榦,地有恒常。合[榦与]常,是以有晦有明,有阴有阳。”圆方之序,疑是指天圆地方之序。竹简《太一生水》:“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显然,天圆者先生,地方者后成。这一思想,又见于《淮南子·天文》:“清妙之合专易,重浊之凝竭难。故天先成而地后定。”同样叙说“先有圆,后有方”之序,但二者的具体解释并不一样。而《恒先》的解释,当近于《天文》。中外之说,《淮南子》一书多见,如《原道》:“外与物化,而内不失其情。”该篇又说:“通于神明者,得其内者也。是故以中制外,百事不废。中能得之,则外能收之。中之得则五脏宁,思虑平。”《淮南子》的所谓中外,大抵指一体之内,神形之分。中者神也,外者形也。与《恒先》的中外之义,显然不同。疑竹简的“中”指“性”,“外”指具体的事物。竹简所谓中外、小大、柔刚、圆方、晦明、短长,从下文的“天道既载”一句来看,显然是从现象生成之序次的角度,论说具体事物的一般生成规律的。上一章说到“性”与物生的关系,着重论说具体事物差异性的本原;而此章这几句话,则着重从现象的角度论说具体事物生成的一般规律。二者有所不同。
  [2] “天道”,当指事物生成的先后次序;此“次序”即是“天道”。所谓“天”,在竹简中只是“清气”生出之“天”,是“有”的世界之“天”,是客观自然世界之“天”。这个“天”着重于从客观外在的自然世界而言,所以不是孔孟所谓的“天”,也不是老庄“自然”概念所指的“天”,而是与荀子、黄老帛书所谓的“天”相近。实际上,在先秦“天道”已经成为一个专门的术语。此一术语,着重于从客观自然世界的方面而言,将自然世界所呈现出来的、具有确定不移且恒常如是的规律(秩序),称之为“天道”。毫无疑问,“恒”仍然是“天道”的本质规定。不过,“恒”在竹简中是贯通有无两界之理,而“天道”则是“恒”道在形下世界中的具体客观法则。如日往月来,寒往暑来,春生夏长,物极必反等,皆可以谓之“天道”。马王堆黄老帛书四篇,对“天道”的论述最为详备。就竹简“先有中,焉有外。……先有短,焉有长”来看,“天道”其实也就是大化流行作用之“道”,是现象世界富有规律性的具体表现。《庄子·天道》:“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成《疏》:“言天道运转,覆育苍生,照之以日月,润之以雨露,鼓动陶铸,曾无滞积,是以四序回转,万物生成也。”其说是也。
  “载”,成也,具备也。《国语·周语上》:“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成也。”韦昭《注》:“载,成也。地受天气,以成百物也。”《小尔雅·广诂》:“载,成也。”万物生成次序既成,则天道亦已具备。当且仅当此时,天道正处于“恒气之生”和万物各遂其性以自成之间,其含蕴待发之势,昭然可见。所以竹简说此时“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以”,而也。“一”和“复”,同时是维持天道不坠的两个重要原则。“一”,纯一而不离;“复”,返复而循环。二者皆是“恒”道的表现。天道既成,而其赖以不坠者,正是此“唯一以犹一,唯复以犹复”的原理,作用于其中的结果。否则,天道坠失,与物何别?天道虽然常行于现象之中,但天道毕竟不是现象,不是具体的事物本身。它通过“一”和“复”,肯定其自身,维持其自身。
  [3] “恒气之生”,复出,见第二章。“因复其所欲”,与第三章“求欲自复”句相近。上章说“同出而异性,因生其所欲”,此章说“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四、五两章可以对读。可以看出,在宇宙大化流行的作用过程中,“恒气”是一个关键性的概念。“恒气之生,不独,有与也”,其着重点在于阐明“恒气之生”并不是独生,而是有物与之俱生;“物”的生现、创作,就是此“生”的固有涵义。“同出而异性,因生其所欲”,此句的重点在讲“性”。“性”相异,乃正是万物相异的根据,万物各生其所欲的根源。此章说“恒气之生,因复其所欲”,此“生”仍然是生化万物的宇宙作用,不过此作用已不是从“生其所欲”,而是从“复其所欲”的角度而言。“生其所欲”者,谓物未生而论其必生之理;“复其所欲”者,谓物已生,而复返于“恒气之生”的作用之中而往来不穷,所以万物不仅能成就其所欲,而且能够坚固其所欲。也因此,第二章“恒气之生”的“生”,是生物端始之时的生;而此章“恒气之生”的“生”,则是就此作用的全体而言。此“生”,无疑是一个永恒的宇宙作用过程;万物之命,乃正在于万物自身能够保持此一作用,复返于恒气之中而禀涵其生生之力。而因之亦足以见“生其所欲”之“生”,与“复其所欲”之“复”的不同。第三章“求欲自复;复,生之生行”,与此二句意义相关。
  [5] “明明天行”,与上文“察察天道”相对。《尔雅·释训》:“明明,察也。”《释文》:“舍人云:明明,甚明也。”《诗·大雅·大明》:“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毛《传》:“明明,察也。文王之德明明于下,故赫赫然著见于天。”郑《笺》:“明明者,文王、武王施明德于天下,其征应照皙见于天,谓三辰效验。”“天行”,在先秦典籍中,多作为一个固定的概念使用,有两义。其一,指天(自然)的运行、流行,《乾·象》:“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荀子·天论》:“天行有常。”竹简《文子》:“天行不已,终而复始,……天行一不差,故无过矣。”《庄子·天道》:“知天乐者,其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刻意》:“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管子·白心》:“天行其所行,而万物被其利。”其二,在前一义的基础上,与“天道”的意义相近。《剥·彖》:“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复·彖》:“‘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帛书《正乱》:“夫天行正信,日月不处,然不怠。”《春秋繁露·天道无二》:“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当“天行”作“天道”讲时,更强调在自然运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反复性和恒常性。由于天道或天行是仰观俯察的结果,所以在古代常常表现为现象上的规律性,如寒往暑来、日往月来之类。相比较而言,阴阳的原理则常常直接谓之道,而不谓之天道。道与天道,有所区别。竹简此处的“天行”,犹“天道”之义。而这两句简文是说,昭著显明的“天行”,正因为“复”的作用而不会废毁。无“复”,则“天道”必然坠亡。
  [6] 此句,语意不甚明了。李零说“既”是“尽”的意思;“巟”读为“荒”,“疑是荒废之义”;“不殄”是“不灭”、“不绝”的意思。并说:“此句可能是说‘智’尽而荒但‘思’不灭。”其说费解,疑非。李锐等将此句读为:“知几而亡思不天”。并引《五行》为证。竹简《五行》:“目而知之,谓之进之。喻而知之,谓之进之。譬而知之,谓之进之。几而知之,天也。‘上帝临汝,毋贰尔心’,此之谓也。”几与目、喻、譬的方法不同,其知觉道理不是一个不断进益的过程,而是知觉的究竟底义:“几而知之”,达乎天也,与天同一也。帛书《五行》:“几也者,斋数也。唯有天德者,然后几而知之。……‘上帝临汝’,□几之也;‘毋贰尔心’,俱几之也。”所谓“几”,就是一种诚敬的心斋方法。据此,简帛《五行》所说的“几”,其义与《恒先》不合。董珊训“几”为“几微”义,亦不合。而前文也没有谈论“几微”的内容。既,当训“已”。廖名春、李锐说,巟,读为“亡”;天(上从宀),即“天”。其说可从。亡,无也。天,在这里作动词,谓合乎天道。“知既而亡思不天”,意思是说,知道既成的天道,则没有什么思考不符合于天道,合乎自然的。此“思”,入乎自然之化,而不是违反天道的思虑。文末“有求而不虑”之“虑”,与此处“思”的含义不同。
  另外,此句的“巟”,也可能读为荒,乃荒远之义。“天”,读为殄,殄灭也;不殄,指人事、人命之类不会绝灭、毁灭。如此,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知道“天道”或“天行”既备之理,而远思将来,则人事、人命不会绝灭。
  上为第五章。此章着重论述“天道”(或“天行”)和“复”的观念。所谓“天道”,与“道”不同。“道”是指流行化育的宇宙作用,此“道”贯通于“恒先”到天地万物的整个生生过程之中;而“天道”,则是“道”的具体化,指“道”在形下世界的作用法则和呈现出来的条理。此法则和条理既成,则天道载备。此天道,恒一不已、反复不已,故天道能成其为天道。正因为如此,所以一俟“恒气”生作,于是天地万物就能反复维持其所欲。而昭显的天道,譬如四时、日月的运行,也惟其因为反复不已,所以才不会废毁、坠落。“复”,无疑是维系生生之道的重要方式,也是“恒”道的具体展现。为人,就应该效法天道、天行。如果知道天道既成的法则,那么所有的思考都会符合天道。“天道”在这里成为人的思想活动的根源,违反了“天道”,所有的思虑都是非法的。必须指出,竹简的“天道”也是所谓的“恒”道。帛书《经法·道法》:“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位,贤不肖不相仿。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其说甚明。

(未完待续)



  [1] 成《疏》:“太极,五气也;六极,六合也。且道在五气之上不为高,远在六合之下不为深邃。”故“先”,当校正为“上”字。
  [2] 《庄子·逍遥游》:“犹河汉而无极也。”《大宗师》:“挠挑无极。”《在宥》:“以游无极之野。”《刻意》:“澹然无极而众美从之。”
  [3] 郭店楚简《老子》无此章,但《庄子·天下》引有此文。
  [4] 《老子》、《庄子》、帛书《道原》、《淮南子·原道》、《文子·道原》,对此都有入木三分的论述。这些论述,都是为了解说“无极”之义。若“道”有“极”,则有形名的限定,这是形下之“物”的基本特性。不过从《庄子·大宗师》以“无极”对“太极”的否定来看,“太极”当指指苍穹或天空的最高处。《说文》:“栋,极也。”段《注》:“极者,谓屋至高之处。《系辞》曰:‘上栋下宇。’五架之物,正中曰栋。《释名》曰:‘栋,中也。’居屋之中。”《说文》:“极,栋也。”段《注》:“李奇注《五行志》、薛综注《西京赋》皆曰:‘三辅名梁为极。’按此正名栋为极耳。……引申之义,凡至高至远皆谓之极。”屋宇之正梁谓之“极”,则“太极”指天空的极高处矣。二义的关系,清晰、密切。
  [5] 李零在转述李学勤先生的意见时,说帛书《道原》“同样是以‘恒先’表示‘道’”。这种理解,并不准确。又查李学勤先生文,李只说“‘恒先之初’即‘先天地生’”,未见有“以‘恒先’表示‘道’”的文字。参见李零对《恒先》篇所做释文和注释的“说明”部分,载马成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87页。李学勤:帛书《道原》研究,载李学勤:《古文献丛论》,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第162-168页。
  [6] “恒先”与“道原”的篇题不同,仅就文本而言,我们并没有十足的证据断定《恒先》的“恒”就是“道”。
  [7] 李学勤先生将帛书的“恒无”读为“恒先”,李零从之。李学勤:帛书《道原》研究,载《古文献丛论》,第163页。参见李零对《恒先》篇所做释文和注释的“说明”部分,载《战国楚竹书(三)》,第287页。另外,李学勤在竹简《恒先》释文发表后,重复了这一观点。见李学勤:楚简《恒先》首章释义,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23日。又见梁涛主编:《中国思想史研究通讯》第二辑,2004年6月1日,第18-20页。
  [8] 参见李零:《恒先》释文和注释,载《战国楚竹书(三)》,第287-299页。后引李零说,若出自此文,下不出注。
  [9] 黄人二、林志鹏:上博楚简第三册恒先试探,载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2日。
  [10] 廖名春:上博藏楚竹书《恒先》简释,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19日。廖说凡出自该文者,下不出注。
  [11] 可参阅拙作:《郭店楚墓竹简思想研究》,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112-115页。
  [12] 朱渊清读为“域”,廖名春读为“宇”。朱说,见朱渊清:“域”的形上学意义,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18日。
  [13] “天地四方曰宇”,任本作“上下四方曰宇”。
  [14] 《经说上》:“久,古今旦莫(暮)。宇,东西家南北。”孙诒让说:“家犹中也。四方无定名,必以家所处为中。故著‘家’于方名之间,非衍文也。”孙诒让:《墨子间诂》,第206页,载国学整理社辑:《诸子集成》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
  [15] 《淮南子·天文》:“道始于虚霩,虚霩生宇宙,宇宙生气,气有涯垠。”与先秦文献所说的“宇宙”,含义明显不同。疑《天文》的作者在抄写或理解先秦文本的时候,有讹误。我曾将《天文》的“宇宙”理解为形而上者,未曾反思作者观点的正确与否。参见丁四新:楚简《太一生水》研究——兼对当前《太一生水》研究现状的总体批评,载丁四新主编:《楚地出土简帛文献思想研究》,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22页。
  [16] 《庄子·田子方》。此种思想,在《庄子》他篇多有之。
  [17] 《庄子·至乐》。
  [18] 吴根友教授曾指出,“气”在《恒先》篇中是形下世界里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并说《庄子·至乐》篇“气在有先”的思想,与《恒先》相似。参见吴根友:上博楚简《恒先》篇哲学思想探析,“首届海峡两岸当代道家学术研讨会”论文,2004年5月12-15日,湖北武汉。该文又载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8日。
  [19] 后面的引文出自《老子》,故疑《道志》为《道德》之讹。“德”或写作直心,字烂则误为“志”。
  [20] 《庄子·在宥》“鸿蒙”出现11次,喻自然元气。疑“厖鸿”读为“蒙鸿”,与“鸿蒙”同义。
  [21] “堙郁”当读“氤氲”,《系辞》下传:“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22] 《后汉书·天文志上》刘昭注引。
  [23] 董珊:楚简《恒先》初探,载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2日。
  [24] 王叔岷:《庄子校诠》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八十八,1988年,第44页。
  [25] 郭店简《老子》甲组此句作:“有状混成,先天地生,兑(右从攴)穆(左从纟),独立不亥(改),可以为天下母。”
  [26] 杨树达:《词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23页。
  [27] 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第808页。
  [28] 《庄子·秋水》:“物之生也,若骤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则阳》:“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虽有大知,不能以言读其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
  [29] 张载:《正蒙·太和》。
  [30] 转见李锐:《恒先》浅释,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23日。
  [31] 《庄子·在宥》:“形将自正”,“物将自壮”,“而物自化”,“物固自生”。《秋水》:“夫固将自化。”《田子方》:“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
  [32] 参见李锐:清华大学简帛研读班第三十二次研讨会综述,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18日。
  [33] 何宁:《淮南子集释》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166页。
  [34] 庞朴:《恒先》试读,载简帛研究网, 2004年4月26日。
  [35] 若不然,“气信神哉”亦应读作“气伸,神哉”。
  [36] 王念孙:《读书杂志·管子第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427页。
  [37] 铭文转见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北京:东方出版社2000年,第344-345页。于省吾、郭沫若、陈邦怀等学者对此铭文的考释,都做出了贡献。关于铭文的年代,于省吾认为是晚周之物,郭沫若认为是战国初年之物,陈邦怀认为是战国后期之物。
  [38] 《庄子·刻意》:“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已矣。此道(导)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
  [39] 《孟子·告子上》:“《诗》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蒸”,《诗·大雅·烝民》作“烝”。毛《传》:“烝,众;物,事;则,法;彝,常;懿,美也。”
  [40]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下册,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第1626页。
  [41] 《论六家要旨》:“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这正是黄老帛书和《庄子·天下》所说的慎到、田骈一派的思想,与老子贵柔、守后的观点不同。稷下黄老道家的“物先”一词,与《恒先》所云在内涵上完全不是一码事情。
  [42] “是谓不道”,第55章作“谓之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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