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容成氏》中的刈
作者:李天虹 發布時間:2006-01-24 00:00:00
(首发)
上博楚简《容成氏》18号简有一段话:
禹听政三年,不制革,不刃金,不略矢,田无,宅不工[1],关市无赋。 整理者李零先生指出:
左半所从与郭店楚简释为“察”、“浅”、“窃”的字所从相同,右半从刀。此字的声旁应如何隶定,还有待进一步讨论,但从各有关辞例的读法看,似是舌、齿音的月部或质部字。疑此字在这里作荒废之义讲,或可读为“蔡”,指野草。 按:这段简文大体以排比句的形式讲禹不奢侈,不扰民,宽政于民;而把
读作“蔡”,“田无蔡”即田无野草,与前后文例及文意似乎都不很协恰。
关于
,王辉先生另有解释。他据刘钊先生说认为此字从“
”得声,读为“践”:
《说文》:“践,履也。”践、履义同,常连用。《诗·大雅·行苇》:“敦彼行苇,牛羊勿践履。”践、履常解作踏勘田地。散氏盘:“用夨(践)散邑,𨒿即散用田眉(履)。”夨、散二国有土地纠纷,故使卿大夫踏勘散田。古人为了征税,常需要踏勘田地。……“田无践”,是说不踏勘田地,不取或少取税[2]。 按,从上下文看,王辉先生就“田无
”一句所做的解释比较合理,但我对将
读为“践”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
可能是“刈”或“艾(音yi)”字,在文中读为本字。
甲骨文“
”(音孽)字作
、
、
等形,或简省作
、
等形。裘锡圭先生指出其形象一种刀类工具,并根据音义推测,“
”应是“乂”字初文;由简写的、尤其是不带“刀”形的简写的“
”,很容易就会变成小篆的“
(乂)”。《说文》“乂”字或体作“刈”。《国语·齐语》韦注:“刈,镰也。”
[3] 简文
左旁的下半,和“乂”相当接近,加上其上的一横,尚能看出“
”字初文的痕迹;右旁从“刀”,正可组成《说文》的“刈”。这里的关键是横划上面多出了四竖笔。
王国维先生首先指出“
”和《说文》“
”古本一字,宰、辟、辞诸字古皆从“
”或“
”
[4]。古文字“宰”,甲骨文作
、
(《甲骨文编》第317页)等形,从“
”;两周金文经演变或与“辛”相似,作
、
(《金文编》第526页)等形。曾侯乙墓竹简中的“宰”,作
(简154)或
(简175),明显是从“
”。又金文“宰”或作
、
(《金文编》第526页),所从“
”字的上面多出了三到四笔竖划,情形与简文
相同。所以,尽管我们很难说
字左旁的上部为什么会增添竖笔,但由金文“宰”字的写法,可以推测左旁上部增添竖笔与否,对
是什么字可以没有什么影响
[5]。那么,
其实就可以释为“刈”。
在传世古书里,“刈”可训为“治”。《诗·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毛传:“徹,治也。”郑笺:“治者,正其井牧,定其赋税。”简文“刈”正用此义。王辉先生对“田无践”的解释,拿来解释“田无刈”也非常合适
[6]。
“刈”还见于包山简,作
(简36),用为姓氏,可能通“艾(音ai)”,艾氏见《通志·氏族略三》。包山简另有从“邑”的“刈”,作
(简43),用为地名,也可能通“艾(音ai)”;春秋时吴国有艾邑,简文
不知是否与其有关。
如李零先生所说,
的左半,即声旁,和郭店简中用作“察”、“浅”、“窃”的字所从相同。“刈”、“
(音孽)”古音在疑母月部,与清母月部的“察”、精母元部的“浅”、清母质部的“竊”音都不远,可以相通。如“薛”字古音在心母月部,金文用为“薛”的字作
、
(《金文编》第34页)等形,王国维指出字系从“月”、“
”声
[7]。所以“
”可以作为“察”、“浅”、“窃”的声旁。
关于郭店和包山简中“察”、“浅”、“窃”诸字的声旁,学者的看法很多
[8],问题比较复杂。另外对甲骨、金文中从“
”的 “
”、“
”、“辟”诸字的本义,我也有不成熟的看法。因时间关系,本文只就《容成氏》中的
字略作分析,且行文比较简略,其他容另文探讨。
(本文写作过程中曾向沈培先生请教,谨表谢意)
[1] 工,李零先生读为“空”;何有祖同学读本字,谓为“巧饰”之意,可从。参何有祖:《楚简释读七则》,《江汉考古》待刊。
[2] 王辉:《读上博楚竹书〈容成氏〉札记(十则)》,《古文字研究》第25辑,中华书局2004年,第319页。
[3] 裘锡圭:《释“
”“
”》,《古文字论集》,中华书局1992年,第35页。此文原发表于《古文字研究》第4辑,为《甲骨文字考释(八篇)》之一,中华书局1980年。
[4] 王国维:《释辪下》,《观堂集林》卷6,中华书局1959年,第281~282页。
[5]刘钊先生指出包山和郭店简中读作“察”、“浅”、“窃”等字的声旁(即本文所说“
”),是“
”的变体,“
”与“察”、“浅”、“窃”等字古音相通,所以可作为它们的声旁;而没有把这个字和“
”联系起来,参刘钊:《利用郭店楚简字形考释金文一例》,《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四辑,中华书局2002年,第277~281页。
[6] 应该指出的是,古“刈”和“践”音近可通,具体解释详下文。此所讲“刈”的用意稍嫌曲折,那么将“刈”读为“践”也未为不可。
[7] 王国维:《释
》,《观堂集林》卷6,第290页。
[8]据李运富先生统计,相关意见达十数种之多。参李运富:《楚简“*”字及相关诸字考释评议》,简帛研究网(http://www.bamboosilk.org)200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