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五楚竹书《競建内之》札记五则
作者:何有祖  發布時間:2006-02-18 00:00:00

(首发)

  1.日既,公問士大夫:“日之食也,害(曷)爲?”   簡1正
  “公問”後一字,原釋“二”,細審原圖版,橫上面有一竪筆,與《曹沫之陳》39號簡人吏(使)~同,字實當釋作“士”。“士大夫”典籍常见,不赘述。
   
   原釋文作“害(曷)”,隶定可商。簡5有,季旭升先生釋作“害”字,[1]甚是。兩字實有差异,後一字爲“害”字常見寫法。前一字其上從“”省,下部所從“九”,疑為郭店《尊德義》26號簡不以旨(嗜)谷(欲)~其義之省體。字當隸作從害從,讀作曷[2]
   
  2.今此祭之得福者也,周量之以衰(汲)  簡4
  “之以”後一字,原圖版作,原釋作 ,不妥,實當隸作“衰”。
   
  3.鮑叔牙答曰:“害將來,將有兵,有憂於公身。”公曰:“然則可敚(歟)?” 隰朋答曰:“公身爲亡(無)道,不踐于善而敚(奪)之,可(乎)於?”公曰:“甚才(哉)!(吾)不澫(賴)二三子……”  簡5-6
  “答曰”後一字原釋文徑作“曷”,幷在注釋中讀作“害”。按:細審原圖版,當從季旭升先生釋作“害”。[3]“然”字原屬上讀,此當屬下讀。“”原釋文與注釋不誤,爲與作爲連詞的“與”區別,此用“歟”字。
  簡6“可”後一字,原釋“”可從,讀作“虐”則可商,此當讀作“乎”。“於”當是衍文,或有他意。此用“【】”符号隔开。
  簡6“公曰”後一字原圖版作,原釋文作“尚”,讀作“當”,不妥。字當釋作“甚”。“甚”後一字原釋文作“才(在)”,可商,當讀作“哉”。“甚哉”當屬上讀。“(吾)”原屬上讀,當屬下讀。“澫”字季旭升先生讀作“賴”,可從。
  此處釋文當如下:
  ……鮑叔牙答曰:“害將來,將有兵,有憂於公身。”公曰:“然則可敚(歟)?” 隰朋答曰:“公身爲亡(無)道,不踐于善而敚(奪)之,可(乎)【於】?”公曰:“甚才(哉)!(吾)不澫(賴)二三子……”

  4.天地明棄我矣,近臣不諫,遠者不方,則修諸鄉  簡7
  “近”原釋作“從”。細審圖版(),與同簡訢(祈)字作所從“斤”同,[4]實為“近”字。“近”與“遠”相對為文。
   

  5.(驅)逐畋(田)鄉,亡(無)(期)(度)   簡10
  原釋文“迨迖(犬)畋(獵)鄉,亡(無)(旗),(度)”,季旭昇先生改釋作“(驅)逐田鄉,亡(無)(期),(度)”。[5]按:季釋多可從。然“(度)”屬下讀,則猶可商。“(度)”當屬上讀,作“亡(無)(期)(度)”。

  编者按:应作者要求,将2006年2月18日发表于本网的“上博五楚竹书《競建内之》札记三则”与“上博五楚竹书《競建内之》札记二则”合并为一文(“上博五楚竹书《競建内之》札记五则”)。


[1]季旭昇:《上博五刍议(上)》,簡帛網首發,2006年2月18日。
[2]按:該字實際有兩個聲符。
[3]季旭昇:《上博五刍议(上)》,简帛网首发,2006年2月18日。
[4]季旭昇:《上博五刍议(上)》,簡帛網首發,2006年2月18日。
[5]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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