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上博五》浅说
作者:苏建洲  發布時間:2006-02-18 00:00:00

(首发)

  (1)〈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3「器必(蜀/皿)(△)」,陳佩芬先生將「△」字上部隸作「視」,但是與同簡其他「示」旁相比,隸作從「示」似乎可以保留。另外同簡「乃命有司箸……」,其中「箸」字似可讀作「書」。
  (2)〈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5「【百】姓皆『△』……」,其中「△」原釋為「邑(上從)」,似當從李家浩先生在《九店楚簡》一書中所考釋的讀作「序」。最近李天虹先生亦有專文討論此問題(《江漢考古》2005.4),對諸家的看法提出評論,並認為讀作「序」還是比較合理的,此從其說。
  (3)〈君子為禮〉簡9末張光裕先生釋為「欲其□□貴□」,從殘缺筆畫來看,似乎可以釋為「欲其□貴□富而」。
  (4)〈君子為禮〉簡10「△徒三人」,其中「△」字似乎與《包山》157商承祚先生、陳煒湛先生等學者釋為「」字形相近。
  (5)〈弟子問〉簡1「而乎其所」,其中「□」字形似乎與〈曹沫之陣〉簡43「散」字作「」字形相類。而「」字型右邊似乎從「皮」。
  (6)〈弟子問〉簡5「可△而告也。」其中「△」字張光裕先生釋為「」,讀為「奉」。但參考陳劍先生的意見[1],此字似乎應該釋為「逆」。字形亦可參考《季庚子問於孔子》17「毋逆百事」的「逆」字。
  同簡釋為「春秋」的「秋」字,恐不能直接隸作「秋」,字形似與楚公逆鐘的「休」相近,只是偏旁左右移動,「秋」〈清幽〉「休」〈曉幽〉,聲韻關係密切。
  (7)〈弟子問〉簡13最末一字由筆畫來看似可釋為「割」。
  (8)〈弟子問〉簡23「子曰:『△1乎其下,不△2其枝』」,其中「△1」整理者釋作「刺」,恐應釋為「」。至於「△2」左旁似應從朱德熙先生、陳偉武先生釋為從「叀」,字亦見於《郭店》與〈容成氏〉。「△2」字或可釋為「斷」。
  (9)〈三德〉簡4「毋詬政卿於神△」,李零先生隸「△」為從「朿」(上從),但此字已見於《上博三周易》,字應隸為從「」(上從)。通假為「衹」。
  (10)〈鬼神之明〉7「發昜△儥」,其中「△」整理者釋為「索」,但是字形與〈容成氏〉51、《包山》277、《望山》2.2的「縢」字形相近,恐應釋為「」﹝字形上部從「朕」的偏旁﹞。

  ◎本文的寫作要謝謝台灣萬卷樓老闆慷慨借閱《上博五》,讓筆者能在書店中盡量閱讀。另外同門高佑仁兄在一同閱讀中也給了不少意見。

2月10日
编者按:收稿日期2006/02/18


[1] 陳劍〈釋上博竹書《昭王毀室》的“幸”字〉 《漢字研究》第一輯、「簡帛網」2005.12.16。
© Copyright 2005-2021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