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五《三德》初读
作者:陈伟  發布時間:2006-02-19 00:00:00

(首发)

  一、毋訽(诟)政卿于神次
  语见4号简。释文隶作,考释云:“‘神’,读‘神祇’。”季旭昇先生云:“原考释隶为‘’之字(本简倒数第四字同),实当隶为‘’,字又见《上博三.周易》简7。本简读为‘祇’,可从。”[1]
  上博三《周易》考释云:“六四:帀左,亡咎。‘’,读为‘次’,同属脂部韵。……本句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作‘六四:师左次,无咎。”[2]有音理和文例两方面的证明,这一结论当可凭信。《三德》篇此字亦可读为“次”。次,近旁义。神次即神灵之旁。
   
  二、疏达之次
  4号简又云:“忧惧之间,疋(从忄)达之,毋谓之……”考释云:“疋(从忄)达之,待考。”
  “疋(从忄)达”似即古书中的“疏达”。《礼记·乐记》:“广大而静,疏达而信者,宜歌《大雅》。”《孔丛子·陈士义》:“今东闾子疏达亮直,大丈夫也。”为豁达、开朗之义,与“忧惧”略成对举。“次”字之读,见上条。次有间、际义,如《庄子·田子方》“喜怒哀乐不入于胸次”。这个意义上的“次”,与上文“间”字相当。
   
  三、度人于官、度官于人
  6号简释文:“凡厇(从宀,托)官于人,是胃(谓)邦固;厇(从宀,托)人于官,是(谓)邦膚(从艹,蓏)。”考释云:“是胃邦膚(从艹),‘膚(从艹)’,疑读为‘窳’。‘窳’,器物质地粗劣不坚曰‘窳’,与上文‘固’正好相反。”
  字从宀从厇,当是宅字。[3]宅、度相通。《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昔三代之兴也,谋必度其义,事必因于民。”王念孙指出:“案‘度其义’本作‘度于义’。‘度’之言‘宅’也。薛瓒注《汉书·韦元成传》曰:古文‘宅’‘度’同。《尧典》‘宅西’,《周官·缝人》注‘宅’作‘度’。‘五流有宅’,《史记·五帝纪》作‘度’。《禹贡》‘是降邱宅上’,《风俗通义》作‘度’。‘三危既宅’,《夏本纪》作‘度’。《立政》‘文王惟克厥宅心’,汉石经作‘度’。《大雅·皇矣篇》‘此维与宅’,《论衡·初禀篇》作‘度’。《文王有声篇》‘宅是镐京’,《坊记》作‘度’。”[4]本篇多处“厇”字,释文读为“度”,可信。此处两个“宅”字亦以读为“度”为好。度官于人,大概是说权衡官职而授人;度人于官,则是考察人选以安排官职。《论语·子路》:“及其使人也,器之。”集解引孔曰:“度才而官之。”《韩非子·难二》云:“且官职所以任贤也,爵禄所以赏功也,设官职,陈爵禄,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劳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虽使人必以度量准之,以刑名参之,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此不可释也,君人者焉佚哉?”都有类似的意思。
  基于一理解,“固”和“膚(从艹)”的意思可能与原考释恰好相反。固有鄙陋义,如《论语·述而》云:“奢则不孙,俭则固。”又有破败义,如《国语·鲁语上》云:“夫莒太子杀其君而窃其宝来,不识穷固又求自迩,为我流之于夷。” 韦昭注:“固,废也。”固又通作“痼”,指疾病。《说文》:“痼,久病也。”段注:“多假固为之。月令‘十二月行春令,则国多固疾。’注曰:‘生不充其性,有久疾。’”简文之“固”或许与这些含义有关。膚(从艹),应可释为“莒”,[5]假为“吕”或“膂”。《说文》:“脊骨也。象形。昔大岳为禹心吕之臣,故封吕侯。膂,篆文吕,从肉旅声。”《国语·周语下》:“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谓其能为禹股肱心膂,以养物丰民人也。”《后汉书·李膺传》:“夫忠贤武将,国之心膂。”可参读。
   
  四、皇天弗就
  语见7号简。7号、8号简又有“上帝弗就”之语。释文并释为“京”,读为“谅”。战国文字“京”下部中间一笔垂直或接近垂直,其中多着一点,[6]而竹书此字这一部分作纵横交叉,竖笔向右弯曲。就该字下部而言,很像是楚简中常见的“就”字[7]。新蔡葛陵楚简乙四109号简“就祷”的“就”作
  ~(就)禱三〇(世)之〇(殤)
左旁与此字尤似。因疑竹书此字实为“就”之省形。“就”有从、向义。上帝弗就,大概是说上帝不肯定、不赞成。
   
  五、锦衣绞、袒
  9号简释文:“高阳曰:‘毋凶服享祀,毋锦衣交袒。’”考释云:“交袒,《礼记·玉藻》‘锦衣以裼之’,‘裼’与‘袒’同。”
  交,恐当读为“绞”。高阳所云,正好是两件违反常规、且又相互倒错的事情。凶服,即丧服。《周礼·春官·司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 郑玄注:“丧服,天子诸侯齐斩而已,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又加缌焉。”《论语·乡党》:“凶服者式之。” 集解引孔安国曰:“凶服,送死之衣物。”祭祀有专门的服装,不可着凶服。[8]
  至于“绞”和“袒”,则都是丧服即凶服的特征。《仪礼·既夕礼》:“既冯尸,主人袒,髻发,绞带。”《礼记·奔丧》:“乃为位,括发袒,成踊,袭、绖、绞带,即位。”均为绞、袒并提的例子。[9]《仪礼·丧服》云:“《仪礼·丧服》:“丧服,斩衰裳,苴绖杖、绞带。”郑注:“绞带者,绳带也。”贾疏:“绳带也者,以绞麻为绳作带,故云绞带。”《礼记·丧服小记》“括发于堂上”孔疏:“袒,谓堂上去衣。”《诗·秦风·终南》:“君子至止,锦衣狐裘。” 毛传:“锦衣,采色也。” 孔疏:“锦者,杂采为文,故云采衣也。”这样的衣服当然不适合在丧礼上穿着。
   
  六、虑事不成
  15号简释文:“圣(听)其縈(营),百事不述(遂),(且)事不成。”
  我们知道,“遂”有完成、成功义。《墨子·修身》:“功成名遂,名誉不可虚假,反之身者也。”《逸周书·太子晋》:“ 晋平公使叔誉于 周 ,见太子晋而与之言,五称而三穷,逡巡而退,其不遂。”孔晁注:“遂,终也。”《汉书·儒林传·胡母生》:“弟子遂之者,兰陵褚大,东平嬴公,广川段仲,温吕步舒 。”颜注:“遂谓名位成达者。”这样,既然已经说“百事不遂”,接着又说“且事不成”,恐怕是有问题的。其实,释文读为“且”的字,释写并不准确,“虘”下所从是“心”而不是“又”。这种写法的字曾见于郭店《老子》甲1号简,裘锡圭教授反复推求,最后释为“虑”。[10]依照这一释读,前面的“百事不遂”,可以理解为自然发生的事情,而后面的“虑事不成”则是主观策划事件。比之整理者的意见,似更为合理。
  本篇竹书2号简有一隶作“”的字,相关一句释文为“毋为(伪)(诈)”。考释说:“郭店楚简《老子》甲第一简有‘绝’,裘案读为‘绝伪弃诈’,甚确。后来裘先生改读为‘绝伪弃虑’反而不对。因为这里的‘’‘’是连读,显然不能读为‘毋为伪虑’。”季旭昇先生认为:“‘’二字,原考释读为‘伪诈’,可从。又以此说明《郭店·老子甲》第一简有‘绝’,裘锡圭先生本读为‘绝讹弃诈’,后改为‘绝伪弃虑’,反而不对。案:此二字于本简连读,依上下文义,读为‘伪诈’,没有问题。但《郭店》简二字分读,与本简已有不同,据《郭店·老子》上下文义,释为‘讹诈’,又显然不是很理想,与《老子》全文思想体系不搭。裘说改释为‘绝伪弃虑’,文义较旧说好。拙见释为‘绝伪弃作’,也未尝不可以。与《老子》同属道家文献的《上博三·恒先》简11、12‘为’与‘作’同出而意义不同,可证当时‘为’与‘作’也常常一起出现。”[11]值得注意的是,2号简的字虘下从又从心,与15号简的字只是从心并不相同。迄今所见的楚简读为“且”的字,大都从虘从又,此字之下又从心的字读为“诈”,或有可说。但从虘从心即郭店《老子》中裘先生释为“虑”的字,构形上固有差别,不当混同。


[1]《上博五刍议(下)》,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
[2]马承源主编《上博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46页。
[3]新蔡葛陵简甲三11“宅兹沮漳”的“宅”字如此。
[4]《读书杂志·晏子春秋第一》,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536页。
[5]参看《金文诂林》,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第2743页。
[6]参看汤余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41页。
[7]参看李守奎《楚文字编》,华东师大出版社2003年,第328页。
[8]《周礼·天官·内宰》:“中春,詔后,帥外内命婦始蠶于北郊,以爲祭服。” 贾疏:“《禮記·祭義》亦云:蠶事既畢,遂朱緑之,玄黄之,以爲祭服。此亦當染之以爲祭服也。”上博四《昭王毁室》记楚国君臣举行宫室的落成典礼时,那位君子即因身着“丧服”而“不可以进”。可参考。
[9]郭店竹书《六德》也说:“袒免,为宗族也。”
[10]《纠正我在郭店〈老子〉简释读中的一个错误——关于“绝伪弃诈》,《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11]同上揭季氏文。
© Copyright 2005-2021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