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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文《由新蔡簡“肩背疾”說到平夜君成所患為心痛之證》論證了新蔡簡中舊釋為“”的那個字應該改釋為“
”,在簡文中讀為“肩”。[1]近日讀書,又尋得兩條材料,可以補證拙說,陳述如下。
1.曾侯乙墓所出析君戟銘文云:“析君墨之造戟。”“墨
”是析君之名,“
”字過去都釋作“
”。[2]施謝捷先生把“墨
”讀為“黑
”,謂與“黑臀”同意。[3]按,戟銘“
”字原形作“
”,與新蔡簡中我們釋為“
”字的“
”形體非常接近,也應該改釋為“
”。“墨
”當讀為“黑肩”。春秋早期周公就有名叫“黑肩”的,見於《左傳》桓公五年。
2.《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君子為禮》第七號簡是講人身體幾個部位的行為容止禁忌的,其順序是:“、身、行、足”。[4] “
”字原形作“
”,整理者釋為“
”,季旭昇先生改釋為“肩”,[5]可從。不過嚴格地說,應該改釋為“
”,讀為“肩”。簡文中“身”字用的是本義,指上半身。“行”說的就是腿部。這樣“肩—身—行—足”正好是講身體從上到下四個部位的行為容止的禁忌,次序井然,“
”字釋讀為“肩”絕無可疑。與新蔡簡和析君戟銘的“
”字比起來,《君子為禮》“
”字左上偏旁寫得愈發接近“戶”字了。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