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孔子“不语怪力乱神”
作者:陈耀森  發布時間:2006-06-01 00:00:00

前言

  三月間,我在北京的簡帛研究網站(www.jianbo.org)及武漢大學簡帛網站(www.bsm.org.cn),發表了一篇題為“簡、帛《五行》天道思想初探討”的學術文章。而於第(一)部分的註(10)與(13),我說了這樣的話:“今時香港有學人批孔,謂‘孔子哲學’‘否定溝通,拒絕與大自然及超自然溝通。自然現象看都不看’。本文認為這是大有問題的說法。批孔學人又謂孔子對‘周以前的中國思想,一概消滅’。這顯然也是有偏失的話。”
  所引文字見於二月九日明報副刊李察先生的專欄。他批判“孔子哲學”。但個人認為,內中有不少觀點,都難站穩腳。
  而此前,我在另一篇題為“論《易·乾》所表的‘天’有中道之修”的文章(同上述網站,分見二月五日及十七日之網頁),於第(六)部分,論到荀子“惟聖人為不求知天”這句話,則有謂:“聖人只是‘為’不求知天吧了,這是‘人為’的‘不求知天’,而並非聖人不知天道,也非不求知天,只是不求知於‘怪、力、亂、神’〔註81〕這樣的天吧了!”
  今本文之作,是還想在文題下多談一些相關的例証。 

(一)

  《論語·述而》篇記:“子不語怪、力、亂、神。”
  怪、力、亂、神最易生出邪妄事,故孔子不妄語之。句意即謂,孔子不妄談怪異、玄力、亂象和神鬼之類的事,也不妄執。這當是一句含總結性的話,指孔子對異象是不會輕率妄附到怪、力、亂、神諸方面去。
  下面試舉一些事例和言例來論說。[1]
  首先談孔子的不妄言“怪異”。
  《左傳》哀公十二年記載:“冬,十二月,螽。季孫問諸仲尼。仲尼曰:‘丘聞之,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2]
  冬天十二月發生蝗蟲的災害,季孫以為怪異,恐是不祥之兆。對此,孔子謂聞說要待大火星隱去後,昆蟲蟄伏完畢至驚蟄,才沒有蝗蟲。但現在大火星尚流經西方,自仍可見有蝗蟲。這很可能是曆官出錯。因按照周曆十二月是等於夏曆十月(杜預說“火伏在今十月”),應該沒有蝗蟲;但若曆官少算了一個閏月,則在夏曆九月發生蝗蟲災,就不是甚麼怪異現象了。
  此例亦反映出孔子並非“拒絕與大自然溝通”。[3]
  再來看另一事例。
  《左傳》哀公十四年記載:“春,西狩於大野,叔孫氏之車子鉏商獲麟,以為不祥,以賜虞人。仲尼觀之,曰:‘麟也。’然後取之。”
  叔孫氏之御者於狩獵中獵獲一麟,眾皆不識,視為不祥之物。孔子去看,識之,說這是麒麟。(孔子真的見過“麒麟”嗎?未必。對此,《論衡·實知》有話可借作解語:“案孔子未嘗見狌狌,至輒能名之,……聞《昭人之歌》。”)
  故孔子嘗謂:“小子!何莫學夫《詩》?……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
  正因孔子“好學”博聞,故他反對一些妄導人於迷信的思想,例如他曾批評魯國以前的大臣臧文仲“祀爰居”的“不智”(見《左傳》文公二年載)。“爰居”是海鳥,棲停於魯國東門外。但臧文仲竟認為是神物,命國人去祭祀(詳見《國語·魯語上》展禽有所批評的話)。孔子又每見對一些令王侯大公感到怪異不安的現象(例如《說苑·辨物》記“楚昭王渡江,有物大如斗,直觸王舟,止於舟中。昭王大怪之,使聘問孔子。……齊有飛鳥,一足,來下止於殿前,舒翅而跳,齊侯大怪之,又使聘問孔子”),或有所不明而在意考問他的事物(例如同篇記“吳伐越,隳會稽,得骨專車,使使問孔子曰:‘骨何者最大?’”),能繞過“怪”的角度,明智地以知識去解答。他也因此而使自己“多聞闕疑”,“多見闕殆”的聞見之知,得到不少印証。[4]所以他說“知者樂”(《論語·雍也》),又嘗對子貢謂“汝以予為多學而識之者與?……非也,予一以貫之”(《衛靈公》),因這是他不求物而物自歸。而他的知識是既以予人己愈有(《列子·湯問》所記“兩小兒辯日”的故事,是很好的啟示)。故他又有說“仁者壽”(《雍也》)。而子貢則謂“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論語·子張》)。 

(二)

  其次談孔子之不附也不聚玄虛的力量。
  孔子嘗批評臧文仲的“不智”,曰:“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梲,何如其知(智)也?”(《論語·公冶長》)
  殷周卜筮盛行,人們視龜為神物,愈大愈靈異。“蔡”便是大龜。臧文仲乃魯莊公和僖公時之相,時人稱賢大夫及智者。但他卻越禮並僭龜人之職掌,藏養大龜,龜屋的華飾媲美太廟,獻媚求福。[5]此事孔子乃批評為“作虛器”(《左傳》文公二年載),不認為這樣討好一個龜殼,就能聚福增加神靈的庇佑。
  故知孔子並不贊成以迷信的態度來和超自然溝通。
  其實卜、筮本非迷信事,初先是人要為思想上許多蒙昧不知處,尋求出路。這實質就是信仰天上存有超自然的力量,因而渴求能與這等神秘力量,亦即被尊崇為天帝天神者,取得性靈上的溝通,以趨吉避凶。而巫祝的占卜、占筮,向神明求取指示,就都被認為是至表誠意、敬意,且能顯出效用的重要方法。
  故《周易·蒙卦》有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對於“初筮告”一語,推想孔子嘗進入這樣範疇的理解:“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易·繫辭下》)這是把動念之誠和事誠之敬,看得較卜筮結果更為重要的話。而誠在心,敬既在心也在禮。故帛書《繆和》見有記言謂:“‘初筮吉’者,聞其始而知其終,見其本而知其〔末。故〕曰‘初筮吉’。‘再三瀆,瀆則不吉’者,反覆問之而瀆,瀆弗敬,故曰‘不吉’。”
  因此《禮記·曲禮上》有說:“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嫌疑,定猶與也。”
  故孔子又曾這樣表示過:“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無非卜筮之用,不敢以其私褻事上帝,是故不犯日月,不違卜筮。卜筮不相襲也[6]。”(〈表記〉)
  但可惜當人一旦陷入迷信迷思,便會執心待物,於是首先失去的便是心上的誠意。這相信就是《易·恆》卦九三爻辭批判地說“不恆其德,或承之羞”的用意所在。
  而人既迷竅於神權,則人心與玄力之交織交纏,人為“損益”的事必層出不窮。試看嬴秦,一句“亡秦者胡也”之讖語,[7]多少孟姜女哭斷長城的悲劇,即此悽厲上演!秦皇又納李斯之議,“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肆意摧殘百家之學;“所去不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史記·秦本記》)。好一句“以吏為師”!骨子裡卻邪得可以。而卜筮之書不焚,是大幸也是大不幸。大不幸是統治者變相可假借它利用它來蠱惑人心;權術者可妄加利用以迎合或迷惑當權者。蓋天下間的玄虛術數,無形中已成其羽翼。鳴呼,大罪有甚於此一充滿欺詐而又專制獨裁的愚民政策乎!
  是知《左傳》桓公六年記小國有把“祝史正辭”視為國政的兩大要道之一(“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以抗衡大國,不謂無因。蓋這一方面以表祝史的上事鬼神,是要守正不阿,絕不可妄私弄權,或替君主遮掩過失;另方面這又可反映出一個信念,就是“有德之君”,“其祝史荐信(國君不失其政,祝史的言辭自可忠信於鬼神),無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國受其福,祝史與焉”(《左傳》昭公二十年)。[8]
  故知孔子謂:“不占而已矣!”(《論語·子路》)這實在是一句早具歷史觸覺,史識超卓的話!

(三)

  復次,是孔子的不妄言亂象。
  《左傳》哀公六年載有這樣的事:
  天象出現反常變異(“有雲如眾鳥,夾日以飛三日”),楚昭王遣使詢問於周太史,得到的答覆是這異象對王乃不祥之兆,會有及身的災禍。不過若進行禳祭,便可把禍害轉移給大臣承受。但昭王沒有接納建議,因他視大臣如手足。昭王又自審沒犯大過失,不信天會降大禍於他。若然有罪受罰,他也承擔。
  而此前,昭王亦試過不理會卜官之言,不認為他的生病是與黃河之神作祟有關,故不行禳祭。就算大臣請他郊祀作補救,他也表示沒得罪河神而加拒絕。
  對於昭王的“弗祭”,孔子有讚語謂:“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這話可反映出孔子“不語怪力亂神”這思想的背景。現分三方面來論說。
  其一,對於昭王自信沒得罪河神,因而拒絕以禳祭的方式除病及“祭諸郊”,當是孔子謂“昭王知大道”的兩大內容之一。昭王對“弗祭”所持的理由是:“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睢、漳,楚之望也。禍福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意謂,根據三代以來對山川之神祭祀祈福所定的禮制,“天子可以祭祀天地山川,諸侯衹能祭祀國境內的山川”。[9]故他楚昭王的望祭,是不會越過長江、漢水等水域在楚境內的山川,自不會越禮祭黃河之神。他這是謹遵祖制。正因祭祀之事可成“禍福之至”的一個根由,不此圖便是過失(按:原句為“不是過也”。“是”,此;句意謂能降禍福的不會超過楚境內的山川之神。這是一般的解法,通順沒問題。獨嫌內涵欠周延,故今本文易句讀為“不是,過也”,是想提供多一個說法)。故不祭河神,不行郊祀,昭王是都不信會即此而獲罪。
  故“知大道”當可看成是孔子所以不妄語、不妄附於“怪、力、亂、神”的主要因由。
  其二,昭王的不贊成透過禳祭把災禍轉移到大臣身上,這是他的不妄私。所以孔子讚他“知大道”。而這“大道”意同“天道”。事實《說苑·君道》之記此事而於孔子的讚語,是稱作:“昭王可謂知天道矣,其不失國,宜哉!”
  那末大道的天又是怎樣法則的天?在孔子,這就是指“天道有常”,也是他言“昭王知大道”時所說及的“天常”,意即“天行健”,道是常“中”不偏,無過不及。[10]
  故知孔子之譽昭王,當因其人既能不偏私(例如不願徒顧私益而做傷害大臣的事),又能無過不及(例如昭王嘗表示若行祭祀,也只祭地望,而非祭境外的河神)。更重要的是,昭王相信天是講公義的(“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他本人亦具有問責的精神(“有罪受罰,又焉移之”)。這樣的國君,又怎會輕易被一些怪異的天象及妄言所惑亂,而“失其行,亂其紀綱”?
  事實昭王即位之初,便已試探地提出祭祀是否可以廢止一問題(《國語·楚語下》:“祀不可以已乎”)。這看似是不可思議的事。但春秋至後期,重德性、理性的人本主義思想之飛躍高揚,[11]對此又可信是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而人文主義精神所造成的影響,於人際關係的活動中,往往又是互動的。本文談到的孔子與昭王,應是很貼切的例子。
  其三,儒家重視內省、反求的工夫,例如所謂:“吾日三省吾身”、“敦於反己”“反求諸其身”、“反身修德”、“慎求之於己”、“內省不疚”、“反身而誠”等皆是。這一體的思想,很可能正是來自孔子言“大道”所引《夏書》的話,孔子並有釋言謂:“由己率常,可矣。”
  我曾不只一次為文論說孔子的天不但是“主宰的天”,而且講無妄的修為。[12]天帝是始以天地為大用,而對“四時行焉,百物生焉”之所生物,又自始至終都只是中道本末的不離,無妄執偏倚,任物自取、自成、自道,無過不及,是孔子所稱的“中庸之為德”。故孔子說:“天地之道(此‘道’乃中道。《左傳》成公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指中道無為),則其生物不測(指中道自然,這即《易·繫辭上》所稱的‘神无方而易无體’,所稱的‘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也是大自然之所以成)。”(《中庸》第26章)故孔子又說:“畏天命。”(《論語·季氏》)因天對人是由始至終都沒有剝奪其選擇事物的自主權,但大道卻有不言之教在,要人好自為之,[13]因天是以福善禍淫為天地間興替盛衰的大精神,正如孔子所謂:“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謂天是會順着物本身對材之使用而厚加生發),故栽者培之,傾者覆之。”(《中庸》第17章)
  故知大道的天也即指超自然、具意志的人格神的“天”,自有其修。
  但天這修又非謂由弗能到能,由無到有的那種行修;而是說天對其反知於自性即“自明”所得的“知”,復能無妄地體現,有若“無知”地“恆其德”。這就是上天中道無妄的修為。
  而如此這般的“天”,“帝”雖是所謂“昊天上帝”(《詩·大雅·雲漢》)、“皇天上帝”(《書·召誥》)這樣的至尊神(“天”可視為此一人格神所居住的世界[14]),但其道卻又是至卑的。因上天中道無為的派生,是一任得於道而始有之物,自成、自道。這也是孔子所稱的“道者,自然之妙用”(《亢倉子·訓道》)和“大道者,所以變化遂成萬物也”(《荀子·哀公》)。則知天雖本具主宰大能,但對這能力,天卻是顯於不言之教中。所以孔子說:“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而上博簡《三德》開篇的“天供時,地供材,民供力,明王無思,是謂三德”,則可視為是對孔子這話的一種闡義與申說。
  所以《中庸》對“天”這一“成己”、“成物”的真實無妄,乃表之以“誠”,曰:“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是故君子誠之為貴。”(第25章)
  由於天對所自知的道,並無改其所“變”,能由“易”而“不易”地“成己”,反復如常,一若“無知”,而遂成無妄;故《雜卦傳》說:“《復》,反也。”《易·繫辭下》謂:“《復》以自知。”又:“《復》,德之本也;《恆》,德之固也。”《序卦傳》曰:“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无妄》。”而郭店楚簡《大常》則稱:“昔者君子有言曰‘聖人天德’何?言慎求之於己,而可以至順天常矣。”
  而最先能體認得此道的往哲,就是堯。因孔子的譽昭王,是嘗引《書》之言來論此道,有云:“《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由己率常,可矣。”
  “陶唐”是指堯。而據《論語·堯曰》知“人道尚中”(《逸周書·武順解》)的思想是始於堯。“天常”則謂天的常“中”不偏,無過不及。是“敬者得之,怠者失之”(上博簡《三德》第二簡)。這也即大道的綱常。萬物是莫不始出於這綱常,即謂“天德”。“天德”不是道,但卻離不開道;因它是無有的為,無妄地行道,成道的無妄私無妄為。故孔子說“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尊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大戴禮記·主言》),《大學》說“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並引《詩》強調“克配上帝”的事,乃“君子先慎乎德”。因此孔子對《夏書》所說的“天常”及“允出茲在茲”,乃釋之以:“由己率常,可矣。”這結合《論語·堯曰》篇載堯所說的“允執厥中”,則知堯所體認得天的大道,當是中道無妄,這包括了中道無為與中道自然。亦知孔子所說的“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論語·泰伯》),乃本自《夏書》的“唯彼陶唐,帥彼天常”。而此論當可作為孔子“沒有”把“周以前的中國思想,一概消滅”其中一個有力的証據! 

(四)

  孔子也不妄談天帝(至上神)和鬼神(這包括祖先神、精靈妖怪及神靈[15])的事。
  孔子對天有他的認知與信仰。請看下面一段話:
  “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貢曰:‘何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不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
  毋庸置疑,孔子心目中的“天”是人格神的天。這裡的“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不怨天,不尤人(〈學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是都可理解為與他所具的信念和信仰有關。而“下學而上達”,則又涉及求知問題。
  那末“下學”者何?“上達”者何?再看下引《易·繫辭下》孔子的一則話:
  “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例如‘敬鬼神而遠之’。這是因能‘上達’於天帝這至上神的‘神明之德’及無妄之道),下交不瀆(例如‘不語怪力亂神’),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這亦《論語·述而》他所說‘丘之禱久矣’的一義)。《易》曰:‘介于石,不終日,貞吉。’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在孔子看來,天的自知自明這一始變,獨知平易無妄的“常”,就是“吉之先見者也”。這由《艮》卦上九天爻“敦艮”這關乎反顧的自變,是變〈坤〉為《謙》即可証知。事實《周易》六十四卦,“卦辭及六爻皆繫以吉利之辭者,獨有謙卦”。[16]因此《謙》的卦辭曰:“亨。君子有終。”這是說既善其始又克其終,是本末終始的一貫。故知天所顯的“神明之德”,當為“毋自欺”和“慎其獨”的“自謙”(辭見《大學》),乃涵“卑”、“讓”、“虛”、“遜”等義理,而俱可在大道之行中見得。此所以《謙·彖傳》之於天道、地道、鬼神之道和人道,皆所述及,而其餘各《彖傳》則少見有如此者(僅“尚大”的《豐·彖》差可比擬)。《序卦傳》亦曰:“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大者,大道也,“大一”之道也。天帝有大能而大道謙卑,宜乎孔子說“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所以孔子於其“下學而上達”的行修,有說:“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述而〉)這當是他扣緊所知的天道而說的話,成所謂“蒙以養正,聖功也”(《蒙卦·彖傳》)。即此亦知,人的“不恆其德”,即不能“思無邪(思想不偏歪走邪)”(《論語·為政》),不能如“明王無思”(上博簡《三德》),不能“《恆》以一德”(《易·繫辭下》),便會成為大道至德的“異端”;[17]是如孔子引《詩》所謂“誠不以富,亦祇以異”(《論語·顏淵》),亦所謂:“不以誠立,雖立不久矣。”(《韓詩外傳》卷六)
  而孔子既會悟到天有自知之明,便即視天的此一能知及所知之體為“神”。(事實《春秋穀梁傳》昭公十八年就嘗記子產有謂“天者神”之語。)故孔子之譽堯,是嘗見有這樣的形容:“其仁如天,其知如神。”(《大戴禮記·五帝德》)而《易·繫辭上》則有云:“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這裡又指出,“神”是關乎“變”與“化”的事,也是“帝”的既體即用之事,可蔚成“神道”與“神德”。
  故《觀卦·彖傳》有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而“神德”孔子又稱作“神明之德”(〈繫辭下〉,是中道的“無妄”義,例如上所言《易·豫卦》之六二爻辭:“介于石,不終日,貞吉”,謂人之藉樂石以自娛·能玩物有度,不致終日沉迷放縱,[18]就正是申說“無妄”之義,故云“貞吉”。所以〈小象傳〉說“以中正也”。孔子並以此設立言教,有所“微顯闡幽”,曰:“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這裡的“介如石”與上所言的“介于石”,不但句義有別,[19]且還存着先與後的不同,是先有“介于石”,才有“介如石”。後者是指撃觸小石所發之聲就如磬石之音,若此則為可立判而知的事,並無“不及”,何須待至終日。這主要帶出一個道理,就是聖人對“幾而知之,天也”的天道,是“聞而知之”。而君子對聖人之道,則是“見而知之,智也”,這是“亦既見之,亦既覯之,我心則悅”的“及時”之事,[20]是關乎聖人的“神而明之,存乎其人;默而成之,不言而信,存乎德行”(〈繫辭上〉),由是而有所謂“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按:這句話有兩個思想背景,一承帝的‘知幾’義;二承人的‘知幾’義,也即‘知天道’。至所謂‘見幾而作’,乃是指卜筮之‘幾’言,即關乎‘初筮告’、‘初筮吉’的誠敬事。而‘不俟終曰’則謂不會待至終有成果這有終之時,因這會有所‘不及’。深言之,君子是不會把神啟,例如卜筮結果,和期能得見神迹或祥瑞之類事,[21]看得比誠敬更為重要);是所謂“見幾而務之,〔則〕有功矣”[22]。而這“幾”,在人當還包括了對聖人“精義入神,以致用也”的精微之言,也即不言之教之知,正所謂:“《易》,无思也,无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于此?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繫辭上〉)故孔子又有謂“《易》以神化”(《史記》〈滑稽列傳〉),說“窮神知化,德之盛也”(《繫辭下》及《說苑·辨物》)。
  所以最後孔子要強調:“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
  即此亦知,孔子是有意以“介如石,寧用終日”這話,配合《易·豫卦》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的爻辭,立言教來設不言之教(另例則見於帛書《二三子問》,他同樣有以類似的話,配合《蹇》卦六二爻辭,體行天道的不言之教。這我在《孔子辯誣之三》將會論到)。因這兩則話合在一起來論說,正足反映“妄”所涵表的“過猶不及”義。故“無妄”也就即中而不偏,無過不及。
  故知“知幾,其神乎”這話,原來可分兩方面說。於天言,它是指天的“知幾”,而“幾”是包括了“變”與“化”。所以《左傳》莊公三十二年見有載言謂:“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但在於人,則是謂聖人的“知天道”和智者的知聖人之道。故馬王堆帛書《周易·繫辭》說:“天變化,[23]聖人效之。”荀子亦有語謂:“變化代興,謂之天德。”(〈不苟〉)而天的“神明之德”之為用,是能使天地萬物莫不有其神道,正如有所謂:“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謂之神。”(《繫辭上》)而聖人更可有其“不言之教”,君子也因此能以其神“上交不諂,下交不瀆”。
  由於“神”在孔子哲學思想中,是表“帝”的既體即用,故孔子的天道觀,當同《周易》,[24]是主天帝一神。因此他的言道,是說“吾道-以貫之”。
  孔子又認為“神”的得顯妙用,這方面是無異於鬼,即不可無物而有(《繫辭上》:“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25]“體物而不可遺”(《中庸》第16章孔子語)。是以萬物萬事萬象,都無不可以有其神妙的語言和神話,是如《說卦傳》所謂“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
  而有關孔子“以神道設教”這一思想,到了荀子,更見有深明的發揮,例如:
  〈儒效〉:“盡善挾治(無為而治)之謂神。”而這也就是孔子說“七十而欲心所欲,不踰矩”的化境。在《莊子·應帝王》則有所謂“明王之治”。
  〈天論〉:“列星隨旋,日月遞炤,四時代御,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養以成,不見其事而見其功,夫是之謂神。”
  〈正論〉:“居如大神,動如天帝。”
  〈王制〉:“故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上以飾賢良,下以養百姓而安樂之,夫是之謂大神。”
  故《說文》之釋“神”,是說:“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又有說:“申,神也。”
  正因孔子對天是有他的信念與信仰,故他既不會妄談於神,也不會妄知於帝。在他,天為主宰的天,這已是天道問題的極致。此所以莊子說:“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齊物論〉)孟子亦有語謂:“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盡心下〉)而事實孔子的言“心”,就曾說過這樣的話:“操則存,舍則亡,出入無時,莫知其鄉,惟心之謂與?”(《孟子·告子上》)對心的奧妙存有及其歸宿,人尚且不能知,何況是對主宰的天主宰的帝?
  這相信也就是孔子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和“未知生,焉知死”的含意要在。 

(五)

  跟着說孔子的不妄言鬼神。
  《論語》載:“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先進〉)
  又載:“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諂也。’”(〈為政〉)
  孔子並沒有否定鬼神。這裡,前者只反映出他對怪、力、亂、神事的詭時惑世,存有戎心;後者則是他在這方面有所撥亂反正的話。
  而孔子對鬼神所抱持的態度,可用“敬鬼神而遠之”一語括之。
  不錯他是“敬鬼神”,這一因他出於鬼神思想特別濃厚的殷後(《禮記·表記》:“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後禮”),重視對祖先神的崇拜和祭祀;例如他就說過“吾不與祭,如不祭”(〈八佾〉);又嘗譽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泰伯〉)。二因這是“慎終追遠”的事,可使“民德歸厚”。三因他認為鬼神不掩其誠,能以自化成其妙顯之道,令人自行產生警惕和隆而重之的心理意識;這就如具天德(天不言而百物生),有着“無名”的影響力。正如他所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掩,如此夫!”(《中庸》第16章)
  但孔子卻又說“遠之”。這思想因素推究有四:
  其一是凡事過猶不及。人對鬼神之事若過分執迷,便會偏陷迷信。故他這是提醒人要讓思想有個空間,對難以真確認知的鬼神事,宜保持一定的距離。否則,埋怨鬼神不盡神明的事必常見發生。例如上博簡《鬼神之明》所說的“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即是。
  其二是“神話”的生命,姿采多端,可賞可玩,可論可議,惟獨不可以辯。以“黃帝”為例,“神話家的黃帝,歷史家的黃帝,儒家的黃帝,兵家的黃帝”,“道家的始祖黃帝”,“各有一副面孔”;[26] “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
  其三是祭祀所以表誠敬,是誠於心,敬於禮事。故孔子有說:“純而祭祀,是為不敬。”又:“牲,禮樂齊盛,是以無害乎鬼神,無怨乎百姓。”(《禮記·表記》)荀子亦有謂:“《禮》之敬文也。”(〈勸學〉)但“禮”這文飾雖具有“敬鬼神,畏法令”的功能作用,卻不表示祭祀者、禱求者即此便必得神祐。若有此一偏執,就會流為孔子所嘗引話批評“人而無恆”或“不恆其德”的那種“或承之羞”(《禮記·緇衣》)。因那是“以末論本”(《說苑·修文》孔子語),也即妄私地執末以為本。如此則“道”便難以本末一貫,終始如一;只會反向成為“以一貫之”的“異端”。這種人若請卜請筮,其對凶兆不吉之占,是必致“卜筮相襲”,“我龜既厭”之事,褻瀆神靈;而為巫醫,則面對過失時,亦必加掩飾或推卸責任。因此看重內省工夫,能自我批判的孔子,乃有所謂:“攻乎異端,斯害也已!”(《論語·為政》)此“異端”當是指與“其道”相反的“以一貫之”來說,而非謂孔子不能容納異己,甚至主張要消滅異端。事實孟子對此同樣有所批判,說:“所惡執一者,謂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盡心上〉)故荀子對人的以卜筮決大事,亦有語謂:“非以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為文,而百姓以為神。以為文則吉,以為神則凶也。”(〈天論〉)
  其四是孔子認為,智者的所以為“智”,是因能誠意致力於做人應有的道義,其行善非為懼怕鬼神,而是“義以為上”,“據義行理而志不懾”。所以孔子要強調:“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雍也〉)是以《淮南子·主術訓》有謂孔子“作為《春秋》,不道鬼神,不敢專己”。
  此所以孔子是既不妄言也不會妄知妄執於神鬼的事。 

(六)

  最後,我想引《晋書》卷九十五,〈列傳第六十五·藝術〉篇首的一段話,作為本文的一點結語:
  “藝術之興,由來尚矣。先王以是決猶豫,定吉凶,審存亡,省禍福。曰神與智,藏往知來;幽贊冥符,弼成人事;既興利而除害,亦威眾以立權,所謂神道設教,率由於此。然而詭托近於妖妄,迂誕難可根源,法術紛以多端,變態諒非一緒,真雖存矣,偽亦憑焉。聖人不語怪、力、亂、神,良有以也。”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6年6月1日。)


[1]本文的寫作,所引用關於孔子一些言例、事例的資料,除多參考和有所取材利用於張立文《周易與儒道墨》一書(民國八十年版,東大圖書公司)第179-191頁的內容外,亦取楊伯峻的《論語譯注》(2000年版,香港中華書局)及郭沂的《孔子集語校補》(齊魯書社,1998年)為翻檢資料時的要籍。
[2]又杜預《春秋釋例》卷十五經傳長歷第四十五之六云:“仲尼以斗建在戌,火星尚未盡沒,據今猶見,故言猶西流,明夏之九月尚可有螽也。季孫聞仲尼此言,猶不即改。”(引見《孔子集語校補》第105頁)
[3]再舉一例。王充《論衡·明雩》篇記:“孔子出,使子路齎雨具。有頃,天果大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昨暮月離於畢(“畢”,星宿名)。’後日,月復離畢。孔子出,子路請齎雨具,孔子不聽。出,果無雨。子路問其故,孔子曰:‘昔日,月離其陰,故雨。昨暮,月離其陽,故不雨。’”
[4]這也是所謂:“故聖人非獨守道而已也,睹物記也,即得其應矣。”(《說苑·辨物》)說例要可參看《孔子集語校補》卷十一〈博物〉。
[5]此段內容所述,亦有參考蔡仁厚《論語人物論》(1997年版,台灣商務)第41-43頁,及徐英《論語會箋》(台灣正中書局)第66頁。
[6]鄭玄注有云:“卜不吉則又筮,筮不吉則又卜,是瀆龜筴也。”見楊天宇《禮記譯注》(上)第40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
[7]見《史記·秦本紀》及《論衡·實知》。
[8]此段的論說,部分資料是取材自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五章“祭祀”。北京三聯書店出版,2002年。
[9]見賴炎元《韓詩外傳今註今譯》第101頁,1994年版,台灣商務。又此事之載,除《左傳》和《韓詩外傳》卷三外,《說苑·君道》與《史記·楚世家》亦記及之。但《韓詩外傳》作楚莊王時事。賴炎元謂“疑《外傳》錯誤”。
[10]說詳拙文“簡帛《五行》天道思想初探討”,見“前言”所述的網站。
[11]見註〔8〕所引書之第一章占筮、第二章星象及第四章鬼神。
[12]見“前言”所引拙作。
[13]試舉一例。《說苑·雜言》載孔子曰:“人有三死而非命也者,人自取之:夫寢處不時,飲食不節,佚勞過度者,疾共殺之;居下位而上忤其君,嗜欲無厭,而求不止者,刑共殺之;少以犯罪,弱以侮強,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殺之。此三死者,非命也,人自取之。”
[14]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第18頁。
[15] 《國語·魯語下》:“丘聞之,木石之怪,曰夔、蝄蜽;水之怪,曰龍·罔象;土之怪,曰羵羊。”而“神靈”則例如子產所提到的“山川之神”和“日月星辰之神”(見《左傳》昭公元年)。又《詩經·大雅·雲漢》於言“昊天上帝”時,所說到“敬恭明神”的“明神”,在《左傳》、《國語》亦每見出現,例如《國語·周語上》:“又崇立於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明神是可降臨監察國與國之間的盟誓,或執理國之興與亡,不一而足。而“夏、商、周三代興起的時候,都有明神來降;快要滅亡的時候,也都有明神來降。”(說例可參看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85、114、115頁)
[16]黃沛榮《易學乾坤》第238頁,台灣大安出版社,1998年。
[17]顧炎武《日知錄》孔子論《易》:“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不恆其德,或承之羞’。夫子所以思得見夫有恆也,有恆然後可以無大過。”(引自韋政通《中國哲學辭典》第400頁,台灣大林出版社)
[18]黃沛榮《易學乾坤》:“‘介于石,不終日,貞吉。’古人多不得其解,……‘石’蓋指‘磬石’、‘樂石’,即八音之一。……‘介’為‘觸小石聲’,引申為‘擊觸’之義。‘介于石’,謂藉樂石以自娛。擊磬作樂本無可議,然而玩物則喪志,故須適度節制,維持其常度方可得吉,此‘介于石,不終日’所以為‘貞吉’之故。”今証以本文,黃說甚是。
[19]對於“介于石”與“介如石”,黃沛榮謂“‘于’、‘如’二字聲母懸隔,無由假借,古書罕見其例。更自辭例觀之,‘于’字他卦卦爻辭中,皆用作介詞,絶無讀為‘如’字之例,皆可見傳說之難通。”(見前引書第96頁)
[20]引文合見竹簡《五行》第10、11、26、27及48簡。
[21] 《論語·子罕》:“子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對此,楊伯峻《論語譯注》謂:“古代傳說,鳳凰是一種神鳥,祥瑞的象徵,出現就是表示天下太平。又說,聖人受命,黃河就出現圖晝。孔子說這幾句話,不過藉此比喻當時天下無清明之望罷了。”(第89頁)
[22]見帛書《易》傳《二三子問》第8行。
[23] 《易·繫辭上·12》這句作“天地變化”。但觀前後之文理,皆是言“天”(“是故天生神物,聖人則之”、“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而非言“天地”,知帛書《繫辭》此說勝《易·繫辭傳》。而本文有關的論証,亦足以証成此說。
[24] 《周易》中的“帝”,是天帝一神觀。說詳拙文“論《易·乾》所表的“天”有中道而修”,簡帛研究網·2006/2/5。
[25]“鬼從來沒有擺脫物質性,且不說鬼後來總是被想像為人體陰陽之氣的散而未盡的殘餘,僅從它們需要祭祀的物品就可以了解這一點。”(陳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第97頁)
[26]龐樸《薊門散思》,第142頁,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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