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楚简中与“囗”字有关的系列古字的造字思路探索
作者:王连成  發布時間:2006-11-07 00:00:00

(首发)

  此前,笔者在“也谈‘绝伪弃诈’问题”一文中首次接触到“”字,就对于以“吝”释“”的做法谈了自己的看法,兹摘引如下:
  “”并不等于“吝”,对于这个字,笔者从结构上是这样分析的:让我们拿“哭”字作一个参考:“哭”字古字都是含有四个口的(如“器”),这四个“口”代表“众口”的意思,而“文”一则表音,二则也可能表义——因为“文”与“闻”相通,而“闻”又与“问”相通。因此这个字的读音很可能是“问”,意思是“众口指责”。[1]
  后来,在笔者重读郭店《老子》甲第8、9简的时候,曾经指出帛书本和今本《道德经》的相关内容相对于简本已经发生了衍变,并造成了严重的误解”:
  (郭店《老子》中的“四”在流通各本中)均已经衍变成为“四邻”,而帛书乙本仍为“四”。那么,到底应该怎么解释这个字呢?难道笔者的解释错了吗?让我们来看一看前面的“四”字,这个字中潜伏着揭开“”字之谜的“钥匙”。既然有“四”,似乎释为“四邻”有道理,可是,我们必须仔细盘查这个“四”字的本义:“四”与“”同源,有多个读音(如“似”、“斥”、“灵”)。本文应取“灵”音,为“众人的声音之意”。《集韵》:“郎丁切。音灵。众声也。”据此,“”应为“议论,责问”的意思。[2]
  从以上两个不同出处的“”字的字义解读的一致性来看,此字后来被广泛地释为“邻”或“吝”是可疑的。近日,笔者见到台湾师范大学邱德修先生的“《上博简•诗论》‘’若‘’字考”[3]一文,深感对这些与“”相关的字有重新从另外的角度进行阐释的必要,因此笔者不揣孤陋,在本文中将从几个相关资料入手,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一)再举几个不同来源的例证
  ⑴《尊德义》14和33简
  14简:(教)以不(非)則民少以
  本句中的“不”字写法特殊,此前没有人认出。刘钊将其隶定为“只”,释为“技”,笔者以为不可取。[4]抄写者之所以将这个字写成与其他“不”字不同形式,正是为了让当时的读者区别这个“不”与其他普通用法的“不”不是一个意思:此字作“非”讲。“少”不可释为“小”,它在这里是“轻视”、“贬低”的意思。显然,“”仍然是“质疑”的意思。整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教民以歪门邪道,人民就会瞧不起并产生异议。
  33简:正则民不
  这句话可以作为对第14简“不”字隶定和释读的确认证据:“正”与“非”(不)相对应!整句话的意思是:(只要做得或教得)正,则民众就没有非议。
  ⑵《六德》2-3简
  新(親)父子,和大臣,(歸、寝)四(鄰)之(抵牾),非(仁)宜(義)者莫之能也。
  本段文字中,整理组的隶定和目前学者的注释都有不少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中的几个关键字进行重新考订:
  四:如本文开头所举《老子》甲,此“四”也不是“四邻”的意思。笔者以为,将“”释为“邻”颇无道理。从邱先生文中得知,张政良释“”为“古文‘鄰’,见汉代碑刻及《汗简》等书”,但《汉字源流字典》和《汉语大字典》均表明此字与“喧”和“争讼”相关,支持笔者对“”字的解读。本文中,仍然表示“众口指责”或“众口争讼”的意思,下面的解读将证明这一点。
  :“”字很难解读,但笔者最后将其隶定为“”,读音未定。整理组释此字为“抵”,无论从字形和音韵(整体音韵不明,可能是根据部首“止”假设其通假关系)上都缺乏有力证据;刘钊认为此字为“央”(殃),两个字放在一起为“央”(殃祸)存在同样的问题。[5]笔者以为,此字无现代汉字与之对应,应该是一个会意字,必须从它的字型和部首中查找答案。其形体中明确含有“止”、“不”两个字,而其中的两竖则代表“从头到尾”或“连续不停”的意思。因此,这个字实际上是一个上古的表词字,不能够简单地用一个现代汉字取代。然而,这样的隶定结果需要后面文字的支持。
  “”字在郭店楚简中多见,比如,在郭店《老子》甲8简中连续出现多个,均被释为“乎”,但是,在同组33简中有“终日呼而不忧”(整理组释文),说明其也可以做动词,表示“呼喊”的意思。本文中的“”恰恰也是这个意思,据此,“”在句子中是它的定语:连续的呼喊(或争讼的声音)。整句话的译文可以是这样的:
  要使父子相亲,大臣和睦,并平息众人争讼的声音(喧嚣),没有仁与义是不可能的。
  “众人的争讼”是指前面提到的不合的父子之间、反目的大臣之间的争讼。刘钊的译文是:“使父子亲近,和睦大臣,止息四邻的殃灾祸患,不是仁义的人办不到。”其实,文中的“父子”泛指社会上所有的“父子”,包括那些相邻的,也包括那些不相邻的,如果采用刘先生的译法,父子、大臣之间的“亲”和“和”就没有下文进一步的交代,语义就不清晰。事实上,第三个短句指的正是“父子”和“大臣”们不和的结果。
  ⑶ 《穷以达时》11简
  古(故)莫之智(知)而不,……
  此句前后有字残损,但是,仅仅从这个句子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句子的意思:所以,不了解情况就不质疑……
  ⑷《中山王 鼎铭》
  母(毋)衆而囂,(鄰)邦難(親)。
  以上文字取自邱先生文章的第一页,文中也将“”释为“鄰”;高明先生的《古文字类编》中干脆将中山王鼎中出现的这四个字直接用简体字写成“邻邦难亲”。[6]显然,这提示着这四个字的意思是“相邻的国家很难和好”,这必然存在逻辑问题。
  为了彻底弄清这个问题,笔者在深圳费了很大周折才最终查到带有释文和意绎的文献:洪嘉义编著的《金文选注绎》。我们不妨完整地从中摘引与本句直接相关的部分释文如下(为输入方便,已经将其中与主句无关的句子中的偏僻字省弃,直接采用编者的观点,未加考证):
  昔者吴人并越,越人修教被务,五年复吴,克并之至于今。尔毋大而肆,毋富而骄,母(毋)衆而囂,(鄰)邦難(親),仇人在旁。
  其相应的意绎为:过去吴国人兼并越国,越国人兴起教化准备力量,五年报复了吴国,而且兼并了她,直到现在。你不要以为疆域扩大了就放肆起来;不要以为资财富裕了就骄傲起来;不要以为人口众多了就嚣张起来。要知道,邻国很难亲善呀!仇人就在身旁哩[7]
  表面上看,句子处理得很通顺,但是这里面隐藏着逻辑问题。相邻的国家都必然很难亲善吗?这里面存在必然性吗?不一定,俗话说“事在人为”,国际关系关键在于当事国之间的态度和处理方式,处理得好就可以亲善,处理得不好,就不容易亲善。从上下文可以明显地看出,中山国刚刚伙同他国“收拾”了燕国,扩大了疆域,鼎文就是为了纪念这一历史事件而做的,在这里王苦口婆心地教导他的子民不得大意,不得骄傲,并引吴越之争的历史教训作为活生生的例证来加以强调。这说明,“”决不是“邻”,因为那个“邻国”当时已经不存在了;这个“邦”就是已经被他们吞并的燕国,包括现在已经成了他的子民的一部分——原来的燕国国民。因此,这个“邦”就是与之有(领土及主权)争议的国家,其民众就生活在他们之中,王担心他们会像越国人一样有朝一日对其进行报复。后面的一句:“仇人就在身旁哩”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因此,笔者的结论是:“”仍然是“争讼”、“质疑”、“心怀不满”的意思,只不过在本句中作定语而已。
  ⑸帛书《老子》乙
  (邻)国相望
  笔者相信,大多数学者会把这四个字作为释“”为“邻”的强烈支持性证据,但是,笔者却不以为然。这主要是考虑以下几点:第一,如前所述,缺乏字形字义的支持;第二,帛书甲、乙本均为秦统一文字后的抄本,都已经经过了“转译”,误解是有可能发生的;第三,乙本晚于甲本,而甲本中处于这个位置的字不是“”,而是“”。后者应该是“鄰”的异体字,因为“几”是人们可以依靠的器物;第四,乙本的抄写者在抄写本章内容的时候可能受到了将第十五章的“四”误解为“四邻”之意的影响。遗憾的是,帛书甲本该章“四”字后面残损三个字,使我们失去了一次验证的机会。因此,笔者认为此“”的出现,当缘于错误的转译。
  也许有读者会说:即便“”不作“邻”,那么“”总可以吧?不然。“”虽然有“耳刀”,但是它在左边,代表“阜”;而“邻”的“耳刀”在右边,代表“邑”,二者的意义完全不同。关于这一点,笔者将在下面论及。
  (二)字义考
  在对“”和“”作过一番研究之后,我们就具备了对“”与“”进行更深入讨论的条件,即我们可以否认“”和“”具有“邻”的基本义项的可能性。
  根据邱文,《上博简•诗论》第1简相关的一句话可以表述为:“孔子曰:詩亡志,樂亡情,言。”一句话中一连出现了三个“”字,一个“”字,而且,在同书的第20简上还出现了一个“”字,可以说,大概世界上只有中文才会出现这样的行文奇观。然而,古人的这种精密的思想表达同时也给后人造成了解读上的困难,仅邱先生文章中总结的解读方式就多达七种。鉴于邱文的总结全面周到,笔者在此无需赘述,仅出于阅读的方便,将七种解读结果摘抄如下:
  ⑴释“”作“离”,以马承源先生为代表;
  ⑵释“”为“隐”,以李学勤先生为代表;
  ⑶释“”为“吝”,以饶宗颐先生为代表;
  ⑷释“”为“陵”,以何琳仪先生为代表;
  ⑸释“”为“忞”,以李锐先生为代表;
  ⑹释“”为“怜”,以张桂光先生为代表;
  ⑺释“”为“泯”,首推濮茅左先生,后廖名春先生从之。邱德修先生独立考释的结果为:
  据借字:(鄰);
  求本字:泯;
  明本义:滅也。
  邱先生并据此将《诗论》的这句话释读为:“《诗经》如果散亡了,就会泯灭人志;乐声如果散亡了,就会泯灭人情;文词如果散亡了,就会泯灭文献。”
  可见,在解读问题上,要想得到一个通顺的句子并不难,难的是同时做到文通义达。一般来说,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而且我们无法难拿出一个事先预设的标准,但笔者以为,像《诗论》这样同一篇文章中出现了多个“参照点”的情况,表面上看是给解读增加了难度,实际上,这种多维角度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较多的“解题条件”。
  以“”字为例,在认定“”的基本字义是“议论”、“质疑”、“争讼”的前提下,增加“阝”就增加了一个义符,“阝”在左边,说明它代表“阜”,而不是“邑”。我们知道,“阜”的本义为穴居的古人在地穴墙壁上挖出的供上下用的脚窝形,犹如后来的楼梯;另一个意义是山,其引申义为“高大”、“大”。本字中“阝”就取“大”的意思。增加“心”这个义符,表明此字表示人的心理活动。据此,笔者释此字的基本意思是“人们中所积蓄的莫的疑问()”,笼统一点说,就是人的心中装有要强烈表达的东西
  毛泽东说过:“诗言志”。孔子的《诗论》则说:作诗不保留心中要强烈表达的志向;作乐(yuè)不保留心中要强烈表达的情感;争讼不保留心中要强烈表达的语言。换言之,就是作诗要表达强烈的志向;作乐要表达强烈的情感,辩论要表达强烈的言辞。
  显然,李学勤先生的看法与上述解释最为接近,因为“隐”字表达了“心中装有”的意思,但是,其根据是“‘愠’和‘隐’一样,同是影母文部字。‘’可通为‘愠’,‘’必然就是‘隐’了”。[8]之所以李先生认为“”可通为“愠”,是因为《穷以达时》中有“故莫之知而不”,而《论语•学而》中有“人不知而不愠”,两相对照,得出上述结论似乎无可置疑。笔者在解读《老子》的过程中发现,秦统一文字以后汉人对先秦文献的解读和转译存在极大的问题,本例也许恰恰说明“愠”是汉人对先秦文献的误读,而这一点迄今为止尚未引起学界的充分注意。可以说,我们发现郭店《老子》是《老子》解读的福音,同时我们可以预料,《论语》的可靠性问题在不久的将来将被提到桌面上来,原因很简单——二者走过的是同一段历史。
  邱德修先生认为,“”和“”都是“邻”的本字,那么,二者的意义是相同的,再考虑到其对“”和“”的总结结论(一曰“”为“邻”字的初文[邱文第108页];而释“”为“邻”是其讨论的前提),则“”、“”、“”、“”的意思是相同的,这是笔者不能够接受的,也是汉字造字规则所不允许的。
  根据邱文,第20简相关的文字是这样的:
  “民(性)古(固)然,(其)志必又(有)俞()也。”
  笔者以为,抄写者或作者在此段文字中去掉“心”字是有根据的:前面已经提到“性”,它是与“心”有关系的,而且,“其”恰恰就是指“性”,那么,如果这里还用“”就有问题了,因此,必须去掉这个“心”,以避免逻辑错误。由此可知,“”的字义比“”更简单:“莫大的疑问(不同看法等)”。反之,《诗论》第1简的“”字也不可以被“”所取代。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下列结论:
  ⑴从“”、“”、“”到“”,随着文字义符的逐步增加,文字所表达的意思也越来越丰富;
  ⑵将“”、“”释为“邻”根据不足,此说很可能起源于汉代学者对于先秦文献(必如《老子》)转译的错误。几乎所有的证据表明,以“邻”释“”的进路是行不通的,最终将导致把所有的四个字的字义完全混同起来,抹煞每一个字与他者的细微差别。
  ⑶从这四个字的造字法可以看出,先秦思想家用字逻辑十分严密,相对而言,汉代学者的释读和转译不尽如人意。这启示我们对于目前通行的(即经过汉以后学者转译的)先秦文献,我们必须用怀疑的眼光去对待,更充分地重视已经发现的先秦古文献,使其在我们理解和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的过程中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2006年10月30日05:55初稿;2006年10月30日23:08修改]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06年11月4日。)
[1]王连成:“也谈‘绝伪弃诈’问题”,2006年8月22日首次发表于简帛研究网站简帛论坛(http://www.bsm.org.cn/forum/viewtopic.php?t=773&start=15)
[2]王连成:“郭店楚简《老子》甲8、9、10简重读”,2006年9月17日首发于简帛研究网站楚简专栏
[3]邱德修:“《上博简•诗论》‘’若‘’字考”,《新出土文献与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第1版,第97-109页
[4]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124、133页。
[5]同上,第111-112页
[6]高明:《古文字类编》,中华书局1980年11月第1版,第436页
[7]洪家义:《金文选注绎》,江苏教育出版社1988年5月第1版,第653、663页
[8]转引自邱德修“《上博简•诗论》‘’若‘’字考”,(见注[3])第1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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