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簡中的祝號簡研究(連載一)
作者:宋華強  發布時間:2006-12-05 00:00:00

(連載二)

(北京大學中文系)

(首發)

  新蔡簡中有一些簡文性質較為特殊,其內容雖與祭禱有關,卻不是祭禱的記錄,而是冊告儀式中的祝號之辭,所以本文稱之為“祝號簡”。以往學者的論著中對這種簡文已經有所涉及,但是或者是對其性質認識有誤,或者只是在討論其他問題時偶有涉及,而所論不詳。本文打算對新蔡簡中的祝號簡作一全面的梳理,並對其中涉及到的問題試作討論,以期引起大家的注意。

  在討論新蔡簡中的祝號簡之前,我們想先介紹一下文獻中的“冊祝”和“祝號”。
  “冊祝”是古人對神靈進行祈禱的一種方式,如《尚書·金縢》: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為功,為三壇同墠,為壇於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圭,乃告大王、王季、文王。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若爾三王,是有丕子之責於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藝,能事鬼神。乃元孫不若旦多材多藝,不能事鬼神。乃命於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爾子孫於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嗚呼!無墜天之降寶命,我先王亦永有依歸。今我即命於元龜,爾之許我,我其以璧與圭歸俟爾命。爾不許我,我乃屏璧與圭。”
古書中簡冊之“冊”多假“策”字為之,故“冊祝”又作“策祝”。例如《史記·魯周公世家》引述上揭《尚書·金縢》那段文字時“冊祝”就寫作“策祝”。又如《史記·周本紀》:
  其明日,除道,修社及商紂宮。及期,百夫荷罕旗以先驅,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周公旦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顛、閎夭皆執劍以衛武王。既入,立于社南,大卒之左右畢從。毛叔鄭奉明水,衛康叔封布茲,召公奭贊采,師尚父牽牲。尹佚策祝曰:……
“策”字俗體作“筴”,故古書中“策祝”又寫作“筴祝”,例如《周禮·春官·大祝》:
  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一曰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筴祝。
鄭玄注云:“筴祝,遠罪疾。”孫詒讓《周禮正義》云:
  “筴”正字當作“冊”,《獨斷》作“策”,“筴”即“策”之俗。《內史》“策命”不作“筴”,疑此經乃傳寫之誤。
  “祝”字初文像一跪跽之人張口向天,其本意大概就是向神靈禱告,[1]所以“策祝”又可以稱為“策告”,例如《國語·鄭語》引《訓語》:
  夏之衰也,褒人之神化為二龍,以同于王庭,而言曰:“余,褒之二君也。”夏后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吉。乃布幣焉而策告之:……
又《史記·魯周公世家》在引述過上揭《尚書·金縢》那段文字之後說:
  周公已令史策告太王、王季、文王,欲代武王發,於是乃即三王而卜。
可知“策祝”即是“策告”。
  “策祝”的含義在古人對上引文獻的注疏中多有論述,例如《史記·周本紀》“尹佚策祝”下《正義》云:“尹佚讀筴書祝文以祭社也。”《史記·魯周公世家》“史策祝”下《集解》引孔安國曰:“史為策書祝詞也。”又引鄭玄曰:“策,周公所作,謂簡書也。祝者讀此簡書,以告三王。”《周禮·春官·大祝》“六曰筴祝”下孫詒讓《正義》論述更詳,其說云:
  《聘禮記》云:“百名以上書於策。”筴祝蓋亦多文辭,必書於簡策以告神,故特以“筴”為名。《國語·晉語》云:“川涸山崩,策於上帝。”韋注云:“以簡策之文告於上帝。”此遠罪之筴祝也。《書·金滕》周公為武王禱疾,云:“史乃冊祝曰:‘惟爾元孫某,遘厲虐疾。’”《史記·魯世家》“冊”作“策”,《集解》引鄭《書注》云:“策,周公所作,謂簡書也。祝者讀此簡書,以告三王。”此遠疾之筴祝也。《書·洛誥》:“戊辰,王在新邑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王命作冊逸祝冊,惟告周公其後。“《史記·周本紀》亦說武王克殷,祭社,使尹佚筴祝告受命,然則筴祝不徒遠罪疾矣。
  從上引文獻可以知道,“冊祝”或“策告”這種祈禱方式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奉獻祭品,如《金縢》之“璧與圭”,《訓語》之“幣”;二是有祝史一類的人“讀筴書祝文”,以昭告神靈。第二項內容,即在祝禱時宣讀簡書以昭告神靈的行為,古書稱之為“祝號”。《周禮·春官·小祝》云:
  小祝掌小祭祀,將事侯禳禱祠之祝號,以祈福祥,順豐年,逆時雨,寧風旱,彌災兵,遠罪疾。
  不但“侯禳禱祠”時有祝號,各種祭禱都可以有祝號。例如《周禮·春官·喪祝》“掌喪祭祝號”,又“掌勝國邑之社稷之祝號,以祭祀禱祠焉”;《甸祝》“掌四時之田表貉之祝號”;《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又《春官·大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下鄭玄注云:“祈,嘄也。謂為有災變號呼告於神以求福。”賈公彥疏云:
  “謂為有災變號呼告神以求福”者,鄭知“號呼”者,見《小祝》云“掌禱祠之祝號”,故知此六祈亦號呼以告神。
可知六祈皆有祝號。
  “祝號”又可倒言為“號祝”,如《小祝》云“大師,掌釁祈號祝”,賈公彥疏云:
  祈號祝者,將出軍,禱祈之禮,皆小祝號以讀祝辭,蓋所以令將軍祈而請之也。此皆小事,故大師用小祝以讀祝耳。
  “祝號”之“號”,從上引鄭玄注“號呼告於神”及賈公彥疏“號以讀祝辭”來看,都是理解為呼號之“號”,這是有道理的。上文說過,“祝”字本有“告”義。《尚書·無逸》“否則厥口詛祝”下孔穎達疏云:“以言告神謂之祝。”《尚書·洛誥》“逸祝冊”下孔穎達疏云:“讀策告神謂之祝。”《周禮·夏官·大馭》“馭下祝”下孫詒讓《正義》云:“祝謂祝號以告神。”《說文·號部》:“號,呼也。” 大概因為在古人心目中“天”和神靈距離人間是遙遠的,需要大聲呼號才能使其聽聞,故古書中多有“呼天”、“號天”之語。例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將閭乃仰天大呼天者三,曰:‘天乎!吾無罪!’” ;《史記·蒙恬傳》“述贊”云“呼天欲訴”;《韓詩外傳》卷七“呼天而號”;《孟子·萬章》“號泣於旻天”,等等。所以在向神靈祈禱時也需要大聲呼號,上文引到《大祝》“六祈”下鄭玄注以“嘄”釋“祈”,陸德明《經典釋文》注“嘄”“音叫”。《說文·口部》:“嘄,聲嘄嘄也。”“嘄”與“叫”古音聲母相同,韻部宵幽旁轉,音義皆近,大概是一對同源詞。以“嘄”釋“祈”,正說明祈禱時也需要大聲呼號。只有大聲呼號才能讓神靈聽到,把心中的願望告訴神靈知道,所以“號”亦有“告”義,如《廣雅·釋詁三》云:“號,告也。”由此可以知道古人用“祝”、“號”連言來指稱祭禱儀式中大聲宣讀簡策以告神靈這種行為是很自然的。
  不過還有另一種解釋。孫詒讓《正義》云:“祝號,即《大祝》‘六祝’、‘六號’是也。”“六祝”已見上引,“六號”文云:
  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示號,四曰牲號,五曰齍號,六曰幣號。
鄭玄注云:
  號謂尊其名,更為美稱焉。神號,若云“皇天”、“上帝”。鬼號,若云“皇祖”、“伯某”。祗號,若云“后土”、“地祗”。幣號,若玉云“嘉玉”,幣云“量幣”。鄭司農云:“牲號,謂犧牲皆有名號。《曲禮》曰:‘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剛鬣”,羊曰“柔毛”,雞曰“翰音”。’粢號,謂黍稷皆有名號也。《曲禮》曰:‘黍曰“香合”,粱曰“香箕”,稻曰“嘉疏”。’《少牢饋食禮》曰:‘敢用柔毛剛鬣。’《士虞禮》曰:‘敢用絜牲、剛鬣、香合。”
孫詒讓《正義》云:
  《禮運》“作其祝號”,注引此六號釋之云:“號者,所以尊神顯物也。”案:祭祀尚文,故不敢質言其本名,別為美稱,以致其尊敬之意。
《禮記·禮運》“作其祝號”,孔穎達疏云:
  “作其祝號者”,謂造其鬼神及牲玉美號之辭,史祝稱之以告鬼神。
孫希旦云:
  愚謂作其祝號,謂屍未入時,祝作牲、幣之嘉號,告神而饗之也。《少牢禮》:“祝曰:‘孝孫某,敢用柔毛、剛鬣、嘉薦、普淖,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2]
王文錦先生《禮記譯解》解釋道:
  將鬼神以及牲玉祭品分別擬定美稱。行祭時,神職人員——祝向神致祭辭中使用這些美稱,告神來受饗。[3]
  以上解釋都是把“祝號”之“號”理解為名號之“號”。呼號之“號”與名號之“號”詞義上有引申關係。《說文》“號”字下段玉裁注云:“‘號謼’者,如今言‘高叫’也。引申為名號,為號令。”所以上面對“祝號”之“號”的兩種意見雖有不同,卻並不相悖,不防把它們統一起來去理解。

  新蔡簡中既有“冊告”,也有“祝號”,見於下面兩組卜筮簡:
  第一組:
  (1)[王徙]於(鄩)郢之[歲]*(零580、730)
  (2)*[長]剌為坪(平)[夜君貞]*(零180)
  (3)**(零583)
  (4)*[樂]之,百(各)之,贛(竷)。以旂(祈)*(零287)
  (5)*[盬]占之曰:吉。冊告自吝(文)王以(就)聖(聲)(桓)[王]*(甲三267)
  (6)*樂之,百(各)之,贛(竷)之,祝唬(號)。(甲三298+甲三295)
  第二組:
  (7)*(舉)禱備(佩)玉各璜,冊告自吝(文)王以(就)聖(聲)(桓)王,各束(錦)珈(加)璧。(甲三137)
  (8)*璧,以禱大牢饋,脠(棧)鐘樂之,百(各)之,贛(竷)。(盬)占之曰:吉。既告,(且)*(甲三136)
  (9)*既皆告,(且)禱巳(已)。(甲三138)

以上兩組簡文都是分別根據各自的簡寬、字體、內容等幾方面的情況編排在一起的。
  第一組卜筮簡的占卜工具是“長剌”,可知是筮占。第一組的貞人是盬,第二組的貞人是盬,“”、“”同諧“关”(“卷”字聲符)聲,應該是同一個人。兩組卜筮簡都有“冊告”,而且物件都是“自吝(文)王以(就)聖(聲)(桓)王”。其所擬定的祭禱內容又都包括“樂之,百(各)之,贛(竷)”。由這些情況來看,這兩組卜筮簡所記錄的很可能是同一次筮占。
  第一組簡文雖然殘缺較多,但是根據我們對楚卜筮簡的現有知識,還是可以大致拼接如下:
  [王徙]於(鄩)郢之[歲]……[盬以長]剌為坪(平)[夜君]貞……[樂]之,百(各)之,贛(竷),以旂(祈)[福]……[盬]占之曰:吉。冊告自吝(文)王以(就)聖(聲)[王]……樂之,百(各)之,贛(竷)之,祝唬(號)。
  “[王徙]於(鄩)郢之[歲]……[盬以長]剌為坪(平)[夜君]貞”是第一次貞問的前辭,貞問的具體時間及命辭都殘去。試與下面一條簡文對照來看:
  (10)*(歲),八月,己未之日,(盬)劵以長[剌]*(甲三26)
盬劵與盬、盬無疑是同一貞人,而且所用筮具也是長剌,所以估計簡文(10)所記錄的與上揭兩組卜筮簡所記錄的是同一次筮占,具體時間是八月己未之日。
  “[樂]之,百(各)之,贛(竷),以旂(祈)[福]……”屬於第一次貞問的占辭部分。按,楚卜筮簡通常包括兩次貞問。第一次貞問的目的在於求得禍祟所在,第二次貞問的目的是決定以何種祭禱方式解除禍祟。[4]新蔡簡中“祈福”之語有時出現在第二次貞問的命辭中,例如:
  *以亓(其)古(故)敚(說)之。(舉)禱楚先老童、祝(融)、(鬻)酓(熊)各兩牂,旂(祈)*(甲三188、197)
  *[以其故說]之,(祈)福(舉)禱吝(文)君大牢,饋之*(甲三419)

有時出現在第一次貞問的命辭中,例如:
  *忻(祈)福於(騂)牡、一熊牡,司、司折*(甲一7)
  *為君貞:忻(祈)福於卲(昭)王、獻惠王、柬大王*(甲一21)
  *為君貞:忻(祈)福,(舉)禱於*(乙三6)

在我們討論的第一組簡文中,由於下文“[盬]占之曰”以下可以看出是第二次貞問的占辭,所以可以確定“[樂]之,百(各)之,贛(竷),以旂(祈)[福]”屬於第一次貞問,其所說的祭禱內容是擬定的,要等待第二次貞問的結果來決定是否真正施行。
  自“[盬]占之曰”到“祝唬(號)”,是第二次貞問的占辭,這次貞問的結果是決定施行第一次貞問時所提出的祭禱方案,對“吝(文)王以(就)聖(聲)[王]”舉行“冊告”之禮。“冊告”無疑就是上引文獻中的“策告”或“冊祝”。簡文(7)在新蔡簡全部公佈以前就已經發表過,整理者注釋說:“‘冊告’即依典冊而祭告。”[5]陳偉先生對這條簡文也作過研究,對“冊告”的解釋更爲詳明,他說:
  冊告,古書亦寫作“策告”,常用在祈求神靈的場合。……冊告或策告是將對神靈的祝辭寫在簡策上宣讀;在這同時要向神靈進獻祭品。[6]
這些意見無疑是可信的。簡文“冊告”的位置正與“就禱”、“舉禱”等祭禱名相當,可見確實應該看作是一種祭禱儀式。
  簡文(5)(6)所記祭禱活動的內容殘去了一部分,但其最後幾項內容還在,包括“樂之,百(各)之,贛(竷)之,祝唬”。“樂之,百(各)之,贛(竷)之”是娛神、降神的儀式,[7]應該屬於“就禱”;而“祝唬”就是上引文獻中的“祝號”,即向神靈宣讀祝禱簡冊的儀式,屬於“冊告”。
  “《說文·口部》:“唬,嗁聲也。一曰虎聲。從口,從虎。讀若暠。”段玉裁注:“鉉用《唐韻》呼訝切。《玉篇》呼交切,與此讀合。”“暠”從“高”聲,“高”是見母宵部字,“號”是匣母宵部字,韻部相同,聲母都是喉牙音,音近可通。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認爲“唬”假借為“号”,“ 号”、“號”古書通用。《集韻》“唬”有五種讀音,其中平聲爻韻“虛交切”、豪韻“乎刀切”均與《說文》“讀若暠”相合。“乎刀切”下注云是“號”字異體,可證“唬”與“號”通。“嚎啕”古書或作“號咷”,如《楚辭·九嘆》“孽臣之號咷兮”;又作“唬咷”,如《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冀州從事郭君碑》“卜商唬咷”。楚簡“唬”字多用為語氣詞“乎”,但也有讀為“號”的。如《周易·夬》九二爻辭“啼號”,上博簡《周易》38號簡作“啼唬”。[8]所以“祝唬”無疑就是古書中的“祝號”。
  上揭第二組卜筮簡(9)“既皆告,且禱已”幾個字的上下都是空白,應該是在祭禱冊告儀式舉行完畢後才寫上去的,表明這次筮占中所說的祭禱冊告活動已經施行完畢。包山卜筮簡202有“親父既成”、“親母既成”,抄在簡背空白處,與簡文(9)性質相同。

  第一組卜筮簡所說的“祝號”的內容其實也保存在新蔡簡中,雖然已經殘缺不全,但是根據簡寬、字體、文義等因素,還是可以分辨出來的。另外還有一些簡寬、字體相同的簡文所記也是祭禱內容,但是所屬不明,姑且與祝號簡放在一起討論。先把簡文列舉於下:
  (11)*[以君]不(懌)(病)之古(故),祝云*(零209)
  (12)*句(苟)思(使)坪夜臣城(憯)瘳(速)(瘥),敢不速*(零87+零570+零300+零85+零593)
  (13)*(憯)(賽)*(零484)
  (14)**(零603)
  (15)*思(使)坪夜君城(憯)瘳(速)(瘥)*(零189)
  (16)*弭(?)、元龜、*(蓍)、義(犧)牲、珪璧,唯□*(零207)
  (17)*弭(?)、元黽(龜)、*(蓍)□*(零297)
  (18)*[元]黽(龜)、*(蓍)、義(犧)[牲]*(零283)
  (19)*亓(其)(社)禝(稷)、芒(社),命發(祓)*(零338+零24)
  (20)*(及)江、灘、(沮)、漳,延至於(淮)[9]。是(是日)(就)禱楚(先)老(童)、祝*(甲三:268)
  (21)*(融)、穴酓(熊),(就)禱北*(零254、162)
  (22)*(就)禱*(零231)
  (23)*[司]折、公北、司命、司(禍)*(零266)
  (24)*司救(及)左(?)*(零6)
  (25)**(零259)
  (26)*禱之*(零10)

  據我們管見所及,在已經發表的論著中,似乎只有陳斯鵬先生在《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和“思”》一文中提到了上揭簡文(13),並且說“此當為禱求神明令坪夜君城之病速愈之語”,[10]可以說準確把握到了這批簡文的性質。
  這批簡文與上文(二)第一組卜筮簡的簡寬、字體完全相同,無疑就是那批簡文中所說“祝號”的內容,可以稱之為“祝號簡”。這是一批他人為平夜君成禱病的祝號簡,另外新蔡簡中還有平夜君成為自己禱病的祝號簡,說詳下文。
  簡文(11)“祝”下之字下部殘缺,其殘存筆劃作“”。整理者釋為“丁”,形體固然相似,但文義似不好講通。試與下揭簡文比較:
  (夏)(之月),己丑[之日],以君不(懌)之古(故),(就)禱陳宗一*。壬(辰)(之日)禱之。(乙一4、10、乙二12)
  *(夏)(之月),己丑(之日),以君不(懌)之古(故),(就)禱三楚先屯一痒(牂),(纓)之玉,壬(辰)(之日)禱之。(乙一17)
  *(夏)(之月),己丑(之日),以君不(懌)之古(故),(就)禱霝君子一*(就)禱門、戶屯一(牂);(就)禱行一犬。壬(辰)(之日)[禱之。](乙一28)

  “以君不(懌)之古(故)”都是下接祭禱名,簡文(11)“祝□”應該也與祭禱有關。但是按照祭禱名去考慮“祝”下一字又找不到合適的詞。我懷疑那是“云”字之殘,“云”是“子曰詩云”之“云”。“[以君]不(懌)(病)之古(故),祝云”,意思是說因為平夜君成病重的緣故,今特向神靈祝號云云。“祝云”總領下文,其下應該就是正式的祝號之辭了。文獻中引到祝號之辭常用“祝曰”,例如:
  祝祝曰:“孝孫某,敢用柔毛剛鬣,嘉薦普淖,用薦歲事于皇祖伯某。以某妃配某氏,尚饗。”(《儀禮·少牢饋食禮》)
  孔子曰:“以上牲祭于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若宗子有罪,居於他國,庶子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禮記·曾子問》)
  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史記·殷本紀》)
  夫人置兒絝中,祝曰:“趙宗滅乎,若號;即不滅,若無聲。”(《史記·趙世家》)
  道傍有穰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而祝曰:“甌窶滿篝,汙邪滿車,五穀蕃熟,穰穰滿家。”(《史記·滑稽列傳》)
  乃起,祝曰:“昊天生五穀以養人,今五穀病旱,恐不成實,敬進清酒膊脯,再拜請雨。”(《春秋繁露·求雨》)

簡文“祝云”亦猶文獻“祝曰”。新蔡簡有時候在和文獻相同或相似的辭例中使用與文獻不用的詞語,如文獻中解釋卜筮結果時一般用“故曰”,而新蔡簡一律用“是以謂之”。[11]所以簡文用“祝”下用“云”不用“曰”也是正常的。
  關於簡文(12)(13)(15)“憯”字的釋讀,從史傑鵬先生說。[12]疑(12)(13)(14)可以拼接為:
  句(苟)思(使)坪夜臣城(憯)瘳(速)(瘥),敢不速(憯)(賽)之。
  “憯”、“速”是同義詞,不但可以分開使用,如簡文(12)(13)“憯瘳速瘥”;也可以連用,如《墨子·明鬼下》“鬼神之誅若此之憯遫(速)也”。簡文“速憯”大概可以看作是“憯遫(速)”的倒言,詞義相同。包山簡200號有“皆速賽之”,與簡文“速憯賽之”類似。“苟使坪夜臣城憯瘳速瘥,敢不速憯賽之”,意思是苟若神靈能使平夜君成的疾病迅速痊癒,怎敢不速速賽禱諸位神靈。這種句式可與秦惠文王禱病玉版銘文“句(苟)令小子駰之病日複,故告大□大將軍,人壹家”對比。[13]這也可以說明這幾支簡文的性質是向神靈禱病時的祝號之詞。
  附帶說一點。陳偉、陳斯鵬等先生都曾注意到包山簡中“思”和“命”在相同的句式中可以出現在同一語法位置,陳斯鵬先生進而論證這種用法的“思”字應該讀為“使”,[14]甚確。簡文(12)“句(苟)思(使)”一句為陳先生的觀點又提供了一個證據。
  簡文(16)、(17)、(18)辭例相同,說明當時這篇祝號之辭至少抄錄了三份。元龜、蓍和犧牲、珪璧並列,也是奉獻給神靈的祭品,這似乎是第一次見到,值得注意。于成龍先生認為此與《周禮·春官·天府》所說“凡國之玉鎮、大寶器,藏焉。若有大祭祀、大喪,則出而陳之”有關,[15]可以參考。
  簡文(19)“命”下一字整理者隸定為“”。按,此當是“發”字,下面殘去了“又”旁。[16]“發”疑當讀為“祓”,兩字古音都屬幫母月部,音近可通。《說文·鳥部》“讀若撥”,這是注音的例子。《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公叔發”,《論語·憲問》“公叔文子之臣大夫僎”章《正義》及《禮記·檀弓上》“公叔文子升於瑕丘”下鄭玄注並作“公叔拔”。《周易·困》九二“朱紱方來”、九五“困於赤紱”,馬王堆帛書本“紱”並作“發”。[17]《詩·衛風·碩人》“鱣鮪發發”,《說文·魚部》“鮁”字下引“發發”作“鮁鮁”。《詩·豳風·七月》“一之日觱發”,《說文·仌部》“冹”字下引“觱發”作“冹”。以上是異文的例子。所以“發”可以讀為“祓”是沒有問題的。《說文·示部》:“祓,除惡祭也。”《廣雅·釋詁》:“祓,除也。”又《釋天》:“祓,祭也。”《玉篇》:“祓,除災求福也。”古代“祓”是一種去除災惡疾患的祭禱活動,或假“弗”為之。例如《詩·大雅·生民》“以弗無子”,鄭玄箋云:“‘弗’之言‘祓’也,祓除其無子侄疾而得福也。”又如《晉書·汝南王亮傳》:“太妃嘗有小疾,祓于洛水。”所以為平夜君成禱病而行祓祭是正常的。值得注意的是,簡文“命發(祓)”上面有“社稷”、“芒社”,看來這段簡文說的是祭社之事。古書中說到祭社常用“祓”,例如:
  祝祓社,司徒致民,司馬致節,司空致地,乃還。(《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鄭子產為火故,大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災。禮也。(《昭公十八年》)
  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從,於是乎出竟。(《定公四年》)

由此可見,把簡文“發”字讀為“祓”是比較合適的。簡文可能是說為了平夜君成之病在社稷舉行祓除之祭。
  新蔡簡中有很多基層社會組織進行祭禱的記錄,整理者稱之為“祭禱文書”,賈連敏先生對這批簡文作過細緻的分析與研究。[18]其中有幾種是社祭的記錄,如 格式為“某地×社×牲,刏於某地×牲,禱×牲”(“×”代表數字,下同)的一批,例如:
  □寺二(社)二塚,(刏)於高寺一,禱一塚。(甲三387)
格式為“某地一稷一牛,×社×牲”的一批,例如:
  □一(稷)一牛,五(社)一*四塚。亓(其)國之*(甲三335+甲三251)
格式為“某裏人禱於其社一牲”的一批,例如:
  梠里人禱於亓(其)(社)一*。(甲三394+乙四88)
等等。我們認為這些可能就是上揭祝號簡(19)所說的祓于社稷的施行記錄,是平夜君成封域內的基層居民組織為其禱病於鄉里社稷的記錄。《韓非子·外儲說右下》記載了這樣一件事:
  秦襄王病,百姓為之禱。病癒,殺牛塞禱。郎中閻遏、公孫衍出見之曰:“非社臘之時也,奚自殺牛而祠社?”怪而問之。百姓曰:“人主病,為之禱,今病癒,殺牛塞禱。”
按《韓非子》所說,似乎是百姓自發為秦王禱病的,這大概有美化的成分。如果此事屬實,恐怕也是地方官員的主意。從上下文來看,為秦襄王禱病的百姓應該是王畿內的居民。秦王畿內的百姓會為秦襄王之病殺牛而祠社,平夜君成是封君,楚國封君地位較高,在其封邑所擁有的權力較大,[19]其封域內的百姓為他祠社禱病也是完全可能的。
  《左傳·昭公七年》記載:
  晉侯疾,韓宣子逆客,私焉。曰:“寡君寢疾,於今三月矣。並走群望,有加而無瘳。
王引之云:“‘並’之言‘普’也‘遍’也。……‘並走群望’,言遍走群望也。”[20]《國語·晉語八》記載同一件事的文字作:
  平公有疾,韓宣子贊授客館。客問君疾,對曰:“寡君之疾久矣,上下神祇無不遍諭,而無除。
  《左傳·哀公六年》“江、漢、雎、章,楚之望也”。簡文所記這次冊告活動所要祭禱的神靈有江、灘、沮、漳、淮等楚地大江大河,早已不限於平夜君成的封地,可以說是“遍走群望”了。另外還有“自文王以就聲桓王”這些先王,還有“楚先老童、祝融、鬻熊”這幾位楚人的先祖,還有北方、、司折、公北、司命、司禍、司救等天神地祇,完全可以說是“上下神祇無不遍諭”了。看來這時平夜君成的病情已經很嚴重了,所以要舉行如此大規模的祭禱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平夜君成封域內的地方官員組織百姓在鄉里社稷為他舉行祭禱活動是完全可能的。上文說過,這篇祝號之辭至少抄錄了三份,而社禱記錄按其格式和字體也可以幾種,大概是分幾個不同的場合進行的。頗疑幾份祝號簡就是要分發到幾種不同的場合,在祭禱時向神靈進行祝號。

(未完待續)


[1]參看于省吾主編《甲骨文字詁林》第1冊346頁、349頁所引郭沫若、林義光說,中華書局,1996年5月。
[2]孫希旦:《禮記集解》中冊593頁,中華書局,1989年2月。
[3]王文錦:《禮記譯解》上冊293頁,中華書局,2001年9月。
[4]參看沈培:《從戰國簡看古人占卜的“蔽志”——兼論“移祟”說》,(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第一屆古文字與古代史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2006年9月。
[5]宋國定、賈連敏:《新蔡“平夜君成”墓與出土楚簡》,艾蘭、邢文編《新出簡帛研究》21頁,文物出版社,2004年12月。
[6]陳偉:《新蔡楚簡零釋》,《華學》第六輯,紫禁城出版社,2003年6月。
[7]參看拙文:《新蔡簡“百之”、“贛之”解》,簡帛網,2006-8-13。
[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50頁,187~188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
[9]”讀為“淮”,參看何琳儀:《新蔡竹簡選釋》,簡帛研究網,2003-12-7;又《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3期。董珊:《新蔡簡所見的“顓頊”和“雎漳”》,簡帛研究網,2003-12-7。
[10]陳斯鵬:《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與“思”——兼論蔔辭命辭的性質》,《文史》2006年第1輯。
[11]參看拙文:《新蔡簡中記有繇辭的一組簡文的釋讀》,簡帛網,2006-11-12。
[12]史傑鵬:《先秦兩漢閉口韻詞的同源關係研究》47頁注60,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5月。
[13]李零:《秦駰禱病玉版的研究》,《國學研究》第六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李學勤:《秦玉牘索隱》,《故宮博物院院刊》2000年2期;曾憲通、楊澤生、肖毅:《秦駰玉版文字初探》,《考古與文物》2001年1期;周鳳五:《〈秦惠文王禱祠華山玉版〉新探》,《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1分,2001年3月;李家浩:《秦駰玉版銘文研究》,《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二)》,北京燕山出版社,2001年4月。
[14]陳偉:《包山楚簡初探》31~32,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8月。陳斯鵬:《論周原甲骨和楚系簡帛中的“囟”與“思”——兼論蔔辭命辭的性質》,《文史》2006年第1輯。
[15]于成龍:《楚禮新證——楚簡中的紀時、蔔筮與祭禱》,北京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4年5月。
[16]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87~88頁“發”字,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
[17]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帛書〈六十四卦〉釋文》,《文物》1984年3期6頁。
[18]賈連敏:《新蔡葛陵楚簡中的祭禱文書》,《華夏考古》2004年3期。
[19]楊寬:《戰國史(增訂本)》268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
[20]王引之:《經義述聞》417~418頁,江蘇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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