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三)·周易》簡30“囗”字考釋
作者:蘇建洲  發布時間:2007-01-17 00:00:00

(臺灣彰化師大國文系)

(首發)

  《上博(三)‧周易》簡30遯卦六二爻辭曰:“六二:(飾?執?)[1]用黃牛之革,莫之(勝)(底下以△1表示)。”本句馬王堆帛書《周易》作“六二:共之用黃牛之勒,莫之勝奪”;今本《周易》作“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對於“△1”字,整理者隸定作“”,認為:“‘’字待考,或釋‘敓’,《廣韻》:‘敓,強取也,古奪字。’以喻牢固。”[2]楊澤生先生隸定作“”,並分析為從“八”從“丈”。簡文“”所從的“八”當有兼表音、義的作用,似可讀爲有分義的“判”、“牉”或“”。因此“”可以有分的意思。馬王堆帛書《周易》與簡文“”對應的字作“奪”,今本《周易》作“說”;“說”字一般讀作“脫”,訓爲“解”,正與簡文“”表示的“分”義相近。[3]何琳儀先生懷疑可能釋為“”。今本作“說”,“豕”與“兌”聲系可通,參《會典》555-557。[4]黃錫全先生則認為:此批《周易》簡有幾見“丈”字,如簡7作,簡16作,所從“十”之竪筆基本垂直,與此字竪筆向左撇出書寫相近,但幷不相同。“丈”字從“八”似乎也不太好解。“八”下左側下方有一點,可能是簡上汙點,如同簡“九”之上方、“莫”之下方的汙點。根據字形字義,此字()有下列兩種可能:
  一種可能是楚系文字“”寫作的省變之形,上部的“八”很可能爲“(癶)”的省形,又兼爲聲。但也不排除已變爲從“攴”省,從“十”、“八”的可能。如爲“”省形,在此讀爲“撥”。,幷母月部。發、撥,幫母月部。拔,幷母月部。奪、敚,定母月部。脫,透母月部。說,書母月部。撥、拔與奪、脫音義相近。《廣雅·釋詁》撥,棄也,除也,絕也。王念孫《廣雅疏證》:“撥者,《史記》太史公自序雲:秦撥去古文,焚滅詩書。”《史記·扁鵲傳》:“一撥見病之應,因五臟之輸。”撥,即撥開衣衿。“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撥)”,就是用黃牛皮帶捆綁住,使之不能分撥開或解除。第二種可能就是“弁”字。其形與上海簡《民之父母》的、信仰楚簡的所從類似。這種“弁”形的考釋,說見李家浩《戰國竹簡<民之父母>中的“才辯”》。弁、辮、辨、辯等屬幷母元部。變,幫母元部。月、元二部陰陽對轉。《說文·刀部》“辧,判也”。“判,分也”。辧、判有分離、裁斷等義。兩相比較,似以第二種可能性較大。[5]陳惠玲先生贊同黃錫全先生的第二種說法。[6]
  建洲按:楊澤生先生說法的問題,已見於上引黃錫全先生文章。但是黃先生所認為比較可靠的第二種說法,季師旭昇認為“字形還有一點距離”,[7]這是有道理的。這是因為“”上所從的“午”形不能拆作“八”、“十”二形,而且“午”所從的中豎筆也未見有如本簡“△1”字的筆勢者。[8]筆者認為何琳儀先生的說法是值得注意的。以目前所見的楚文字,似未見能與“△1”直接比附者,所以必須從其他戰國文字尋找證據。《考古與文物》1994年4期著錄一“郭大夫釜甑”,[9]其銘文如下:
              
                   (△2)       (△1)      家(毛公鼎)  家(伯家父簋)
值得注意的是,銘文第四字,我們放大後作“△2”,與本簡的“△1”字形非常相似。尤其“△1”字在“八”下左側下方有一點,而在“△2”右上方也有一點,不知有無特殊的含義?
  “郭大夫釜甑”銘文,最具爭議的是第四、五兩字,王輝先生釋作“塚鈞”。[10]李家浩先生從銅器異稱的角度出發,釋△2作“複”讀“鍑”,連同下一字釋作“鍑銛”,讀“鍑甗”。[11]馮勝君先生認為上述二種釋法均與字形不合,應釋作“家珍”[12]。筆者以為馮勝君先生之說在字形上較為合理,“△2”整個字形與金文作(伯家父簋)、(毛公鼎)形近,所以△2應可釋為“家”[13]。知道“△2”是“家”字後,對於“△1”的構形我們可以有幾個思考的方向。首先,便如何琳儀先生所說,將“△1”釋為“”字。《說文》曰:“意也。八,豕聲。”(二上一)而何先生文中已指出“豕”與“兌”聲系可通,所以“△1”可讀作“脫”,訓為“解脫”或“逃脫”是沒有問題的。黃壽祺、張善文二先生解釋《周易‧遯》六二爻辭說:“六二,被黃牛皮製的革帶綁縛,沒有人能夠解脫。”[14]廖名春先生也說:“用黃牛皮的革帶捆住,沒有誰能夠逃脫。‘說’,讀為脫,逃脫,也就是‘遯’。”[15]
    另一種解釋是將“△1”釋為“家”,也就說將其上的“八”形理解為“”旁的割裂。這種情形如同楚簡常見的(向)字演變,裘錫圭先生指出此字是“向”之訛體,讀爲“鄉”。“向”本從“(宀)”,變從二“”。[16]湯余惠、吳良寶先生贊成裘先生的說法,並說“宀”旁由“”離析呈“”,與下麵的“”形組合,再重新分裂所致,[17]如下圖所示:
  
如此則“△1”與“△2”便同一字了。“家”,見紐魚部;“說”,書紐月部。聲紐看起來似遠,但我們知道“照三”系字與端系字、見系字的聲母應該有一個共同的上古來源。如《周易》睽卦六三“其牛掣”一句,《香港簡》作“其牛”,“介”(見紐);“掣”(昌紐)。[18]同樣,見紐與書紐亦有例證如下:《尚書‧康誥》:“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潛夫論‧述赦》引“式”(書紐)作“戒”(見紐)。《楚辭‧天問》:“吾告堵敖以不長,何試上自予,忠名彌彰”,洪興祖《補注》所附《考異》說:“試,一作誡”。李家浩先生在考釋《郭店‧窮達以時》8“杙”讀作“械柙”時指出:“式”作“戒”和“試”作“誡”,它們之間的關係除了字形相近的因素外,恐怕還有字音相近的因素。[19]假如直接通讀為“脫”,透紐月部,則聲紐關係亦有例證如下:楊劍橋先生指出“貪”(透侵)、“婪”(來侵)同源,因為“貪”從“今”聲(見母),古音讀為 kr‘m,“婪”同諧聲有“禁”(見侵),古音讀作kri‘m,“貪”、“婪”古音相近,是由於 kr〉t的語音演變,滋生出t 音的“貪”。[20]又如《包山》222有字作,李天虹先生釋為“敬”,並指出“”(透母)是“敬”(見母)的聲符。如同與“敬”同音的“”亦從“”得聲。[21]還有同從“”聲的“膠”是見紐,“瘳”是透紐亦為一例。至於韻部“魚”、“月”是通轉關係,如王力先生認為同從“兌”聲的“悅(說)”與“豫”(魚部)是同源的關係。[22]
  不過,還有另一考慮是直接讀作“解”,見紐錫部,與“家”(見紐魚部),雙聲,韻部魚錫通假並不少見,如《淮南子‧原道》:“一之解際天地。”《文子‧道原》“解”(見紐錫部)作“嘏”(見紐魚部)即完全吻合本簡的通假現象。[23]又如“漉”(來紐屋部)、“瀝”(來紐錫部)、“濾”(來紐魚部),王力先生此三者為一組同源詞,[24]蔣紹愚先生亦有相同看法。[25]其中“瀝”、“濾”的聲韻關係亦與本簡接近。前引楊澤生先生已根據《周易集解》將“說”釋為“解”,今引全如下:“虞翻曰:‘莫,無也。勝,能。說,解也。乾為堅剛,巽為繩,艮為手,持革縛三在坎中,故莫之勝說也。’”[26]解與脫意思相近,《禮記‧曲禮上》:“解屨不敢當階”,孔穎達《疏》曰:“解,脫也。”《漢書‧律曆志上》:“取竹之解穀生”,顏師古《注》孟康曰:“解,脫也。”[27]
  筆者將“△1”釋為“”或“家”,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即《周易》簡文常見“豕”字或從“豕”旁的字,如簡23“豕”作,簡30“(遯)”作,簡52“家”作,其他還可見簡8、30、31、40、44。這種寫法比較奇特,[28]頗疑是《包山》227“豕”作、《上博(五)‧鬼神之明》2正“家”作、“遂”作所從“豕”旁的進一步訛變。比對“△1”的“(豕)”旁與,筆者曾考慮過二者似有筆劃上的關係,不能完全排除進一步省簡的結果,亦即後者省掉上面的“”形及左下的“又”旁,即成“”。但是這樣的省簡方式並無證據可以支援,而且這樣也會與前引黃錫全先生評楊澤生先生之說衝突,即《周易》簡的“丈”,所從“十”之竪筆基本垂直,與“△1”字竪筆向左撇出書寫幷不相同。換言之,書手應該不會做這樣的省簡,否則會與“丈”形混。所以“”是《周易》中第二種“豕”的寫法。另外,還有一種寫法是簡22“家”作,這種“豕”旁比較接近一般楚系文字的寫法,如《天星觀》“豢”作[29]《周易》“豕”字有三種寫法,這是屬於同一書手書寫不同文字形體的現象,這種現象在楚簡是很常見的。《上博(五)‧弟子問》“者”字作(簡14),或體又作(簡21)。[30]又袁國華師曾舉《包山》簡55兩“癸”字、簡148三個“禱”字為例,也可以說明此問題。[31]《鮑叔牙》簡6的“者”或從“人”,或從“心”。裘錫圭先生在談到一號漢墓隸書字體的特點時,也曾指出其“文字形體很不統一,同一個字或偏旁往往有不同的寫法。”[32]《馬王堆》三號漢墓遣策的文字也同樣具有這一特點。如“大”字,簡260、268 分別寫作“ ”、“ ”;“女”字,簡57、153 分別寫作“ ”、“ ”;“楚”字所從的“疋”,簡50、44 分別寫作“ ”、“ ”。[33]以此觀之,本文將“△1”釋為從“豕”的“”或“家”就不足為奇了。
  本文是在燕國銅器“郭大夫釜甑”銘文的基礎上作了以上的考釋,[34]這樣的證據如同劉洪濤先生根據戰國中山王壺銘文(《集成》15.9735)“曾無一夫之救”之“一”作,將《柬大王泊旱》簡5“吾病”讀作“吾一病”,“一”可釋為“甚”。[35]又如田煒先生根據《侯馬盟書》中有一個寫作的字,釋出上博五《弟子問》第5簡字為“登”。[36]可見楚竹書文字的來源是多元的,即使如陳偉先生曾指出“竹書徑稱‘柬大王’,與望山、葛陵二批簡冊中楚貴族卜筮所用的稱謂一致,而未冠有‘楚’字,顯示本篇(引按:指〈柬大王泊旱〉)亦應出自楚人之手。”[37]但由上引的“”字,仍可見楚國書手受到楚、晉二系文字形體互相影響的現象。所以竹書《周易》有了燕國文字的形體也是可以被接受的。《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孔子傳《易》於瞿,瞿傳楚人馯臂子弘,弘傳江東人矯子庸疵,疵傳燕人周子家豎……”,《索隱》曰:“周豎字子家,有本作‘林’。”[38]《漢書‧儒林傳》曰:“自魯商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魯橋庇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其中“燕周醜子家”即《史記》所記的“燕人周子家豎”。[39]《上博(三)‧周易》的底本跟燕人周子家豎是否有關呢?這還值得進一步探討。
  透過古文字的輔助,有助於我們判斷楚竹書文本的來源。比如《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的底本有可能來源於齊國,直接的想法當是因為故事的背景都發生在齊國,而從簡文的某些字體以及用字習慣,的確也呈現出齊系文字孑餘的現象。如簡1“也”作,也見於簡2;另一種寫法是(簡8),也見於簡6。這樣的寫法僅見於《郭店‧忠信之道》如簡1作[40]而《忠信之道》已經學者證實是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更為明顯的是《鮑叔牙》簡1“有夏氏觀其‘容’以使,及其喪也,皆為其‘容’。殷人之所以代之,觀其‘容’”以及簡2“為其‘容’”、“觀其‘容’”,以上諸“容”字均作(容),不作“頌”,與《上博‧緇衣》簡9、《郭店‧語叢》一、二相同,而不見於其他楚文字竹簡者。[41]其他相關例證,限於篇幅無法展開討論,請詳另文〈以古文字的角度討論上博楚竹書文本來源-以《周易》、《曹沫之陣》、《競建內之》、《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為例〉。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1月10日。)


[1]此字或釋為“飾”,如楊澤生《竹書〈周易〉劄記一則》,簡帛研究網,2004.04.24、張新俊《上博楚簡文字研究》(長春: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4)頁10-11。或讀為“執”,如《周易》整理者濮茅左,《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頁177、季師旭昇,見陳惠玲撰寫,季師旭昇訂改《周易譯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臺北:萬卷樓出版社,2005.10)頁80。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頁177。
[3]楊澤生《竹書〈周易〉劄記一則》,簡帛研究網,2004.04.24。
[4]何琳儀、程燕《滬簡〈周易〉選釋》,簡帛研究網,2004.05.16。
[5]黃錫全《讀上博〈戰國楚竹書(三)〉劄記數則》,簡帛研究網,2004.06.22。
[6]陳惠玲撰寫,季師旭昇訂改《周易譯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臺北:萬卷樓出版社,2005.10)頁81。
[7]陳惠玲撰寫,季師旭昇訂改《周易譯釋》,《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讀本》(臺北:萬卷樓出版社,2005.10)頁81。
[8]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121-122。
[9]王長啟《西安市文物中心藏戰國秦漢時期的青銅器》,《考古與文物》1994.4 頁6圖6、7。
[10]王輝《富春大夫甑跋》,《考古與文物》1994.4 頁61。
[11]李家浩《燕國“洀谷山金鼎瑞”補釋》《中國文字》新24期(臺北:藝文印書館,1998.12) 頁79。亦見李家浩《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12)頁157-158。
[12]馮勝君《戰國燕青銅禮器銘文彙釋》,《中國古文字研究》第一輯(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9.6)頁193。
[13]蘇建洲《戰國燕系文字研究》(臺北:台灣師大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6)頁94。
[14]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注(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9新一版)頁274。
[15]廖名春《周易經傳十五講》(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9)頁115。
[16]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5),頁120,注釋28。
[17]湯余惠、吳良寶《郭店楚簡文字拾零四篇》,《簡帛研究二○○一》上冊(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9),頁200-201。
[18]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12)頁179。
[19]李家浩《讀〈郭店楚墓竹簡〉瑣議》《中國哲學》20輯(瀋陽:遼寧教育出版社,1999.1)頁351。
[20]參張博《漢語同族詞的系統性與驗證方法》(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7)頁344。
[21]李天虹《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研究》(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1)頁258。
[22]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9五刷)頁162。
[23]高亨、董治安編纂《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97.7二刷)頁452。
[24]王力《同源字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9五刷)頁152。
[25]王力主編《王力古漢語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2.12三刷)頁622。根據後記的說明,此部份由蔣紹愚先生所寫,見頁1816。
[26]〔唐〕李鼎祚著,張文智、汪啟明整理《周易集解》(成都:巴蜀書社,2004.5)頁111。
[27]以上並見宗福邦、陳世鐃、蕭海波主編《故訓匯纂》(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3初版二刷)頁2096。
[28]參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448、564-566、873。
[29]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564。
[30]參陳偉《上博五〈弟子問〉零釋》,簡帛網,2006.02.21。
[31]袁國華師《〈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伐器”、“滂沱”考釋》,《新出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集‧上博簡卷》(武漢:武漢大學等主辦,2006.6.26-28)頁38。
[32]裘錫圭《從馬王堆一號漢墓“遣策”談關於古隷的一些問題》,《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 年)頁275。
[33]伊強《談〈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遣策釋文和注釋中存在的問題》(北京: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碩士學位論文,2005.5)頁29。
[34]“郭大夫釜甑”是戰國時期燕國銅器,學界已有共識。參筆者《戰國燕系文字研究‧燕系文字詁林》所記諸家之說(臺北:台灣師大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2001.6)頁443。
[35]劉洪濤《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竹書(四) 〉劄記》,簡帛網,2006.11.08。
[36]田煒《上博五〈弟子問〉 “登年”小考》,簡帛網,2006.03.22。
[37]陳偉《〈昭王毀室〉等三篇竹書的幾個問題》《出土文獻研究》第七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11)頁31-32。
[38]〔漢〕司馬遷《史記》第七冊(北京:中華書局,1964.4四刷)頁2211。
[39]參徐復觀《論經學史二種-中國經學史的基礎》(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7)頁72。
[40]見張光裕、袁國華《郭店楚簡研究-第一卷-文字編》(臺北:藝文印書館,1999.1)頁28-41、李守奎《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12)頁691-694。
[41]參馮勝君《論郭店簡〈唐虞之道〉、〈忠信之道〉、〈語叢〉一~三以及上博簡〈緇衣〉爲具有齊系文字特點的抄本》,(北京大學博士後硏究工作報告,200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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