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簡“百之”試解
作者:何有祖  發布時間:2007-01-23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新蔡葛陵楚簡有一類簡文,常含“樂之”、“百之”、“贛”類似語句:
  ……[樂]之,百之,贛。舉禱於子西君特牛,樂……(甲一:27)
  之,贛樂之。辛酉之日禱之……(甲三:46)
  ……璧,以禱大牢饋,棧鐘樂之,百之,贛……(甲三:136)
  ……樂之,百之,贛。……(甲三:298)
  ……禱于文夫人牢,樂且贛之。舉禱於子西君牢,樂……(乙一:11)
  ……文夫人,舉禱各一佩璧。或舉禱于盛武君、令尹之子各大牢,百……(乙一:13)
  ……舉禱于昭王大牢,樂之,百,贛。……(乙二:1)
  ……[昭]王大牢;百之,贛。壬辰之日禱之。……(零:40)
  ……[樂]之,百之,贛。以祈……(零:287)
對於其中的“百”字,何琳儀先生認爲:
  《淮南子·時則》“季夏之月……律中百鐘”,注“百鐘,林鐘也。是月陽盛陰起,生養萬物,故云百鐘。”此“百鐘”與簡文“百之”暗合。[1]
楊華先生認爲:
  “百”應讀如字,後代寫作“貉”,又寫作“貊”。……貉(貊)與祭禱有關,《周禮·春官·肆師》:“凡四時之大田獵(引按,當作“甸獵”),祭表貉,則為位。”鄭玄注謂:貉,師祭也。貉讀為十百之百。於所立表之處,為師祭,祭造軍法者,禱氣勢之倍增也。其神蓋蚩尤,或曰黃帝。……上古練兵和田獵時樹木為標,以正行列,稱為“表”。《周禮》中有“表貉”,即在立表處舉行祭禱,以壯聲勢,祈求百十倍獲敵。楚人祭禱禮儀中的“百之”,也應當是立標而祭,這與楚簡中常見的“為位”,可以互證。“百之”應當是一種儀式動作,即以十百倍之虔誠進行祭禱,而求十百倍之神佑,其中必定包含著立標為位,號祝祭禱。祭禱簡中的“樂之、百之、貢之”,蓋指用樂舞娛神,為神靈立位祭禱,為神靈供奉祭品,這是楚人高級貴族祭禱禮儀中的三個節目。[2]
  范常喜先生認為:
  這裏的“百”可能應當讀如“柏”,其性質當是一種類似于包山楚祭禱簡中“蒿之”,義為“燃柏以祭”。……可見“柏”自古及今都與“鬼神”、“祭祀”打交道,而且既可以焚之以歆神,又可以除穢辟魍魎。而新蔡楚簡中的“百之”正用在為祛病而作的禱詞當中,所以我們認為“百之”當讀為“柏之”,指“焚柏以祭”。如此以來“樂之”、“百之”、“貢之”都有了著落,三者分別是從聽覺、嗅覺、味覺三方面來歆樂神靈,以達到其祛病的目的。不過需要指出的是,同為祛病的祭禱簡,包山簡和望山簡用“蒿”,而新蔡簡中“柏”,我們懷疑這可能同祭禱物件、目的以及地域的不同有關。[3]

  宋華強先生對以上幾種觀點有比較好的討論意見,我們就不另多說了。不過宋文所提出另一种意見:
  新蔡简的“百之”表示的就是以某种方式把受祭神灵“请下来”的行为。“百”字当读为表示“来”、“至”之义的“各”,这也是“各”字的本义。……新蔡简“乐之”、“百之”、“赣”这一类话记录的不是祭祷仪式中的内容,而是祭祷仪式结束后娱神降神仪式中的内容。“百”字应读为“各”,“百之”即“各之”,意思是请神灵来享受祭祷。[4]
  其中“百”字與金文中的“各”字對應的例子還是顯得有些勉强,毕竟位置相似不代表一定能相互對應,我們認爲尚需再作考慮。其實“百”與楚簡所見的“泊”字有密切關係。上博簡《柬大王泊旱》首句“柬(簡)大王泊(旱)”,也是整篇的主旨句,講的是楚簡王舉行祭祀以祓除旱災的故事。其中的“泊”字,整理者認為:
  “泊”,《集韻》:“泊,止也。”“泊”或通“怕”,《集韻》:“怕,通泊。”“”,讀爲“旱”,或讀爲“乾”。王患疥瘡病,疥瘡病唇燥口渴,奇癢,怕乾旱。[5]
不過學者們有不同的意見。如孟蓬生先生認爲:
  “泊”當用爲祭名,實即《周禮》的“酺”字,其法與雩祭或禜祭類似。古音“白聲”、“父(甫從父聲)”相通。如《周禮·天官·醢人》:“豚拍魚醢。”鄭注:“鄭大夫、杜子春皆以拍爲膊。”《周禮·地官·族師》:“春秋祭酺亦如之。”鄭注:“酺者,爲人烖害之神也。故書酺或爲步。杜子春云,當爲酺。玄謂,校人職又有冬祭馬步,則未知此世所云蝝螟之步與,人鬼之步與?蓋亦爲壇位如雩禜云。”楚簡王為請命,不惜在烈日下親自祭祀與占卜,因而灼傷。本文主旨似並不如整理者所說是楚簡王因為自己有病而舉行祭祀。[6]
  董珊先生認爲:
  “泊”似當讀爲雩祭之“雩”。從文義上說,“泊”讀爲“雩”應較爲直捷。從語音上看,泊、雩都是魚部字,聲類似遠隔。但可以加以疏通。“”,《說文》:“讀若阡陌之陌。從糸、戶聲”。又“雇”字亦從“戶”聲,《說文》“雇”字或體作“”,解說謂“雇或從雩”,其實當看作從“雩”爲聲符。由這兩個從“戶”聲的字爲樞紐,“雩”、“陌”也可以音系相通,而“陌”所從之聲符“百”,跟“泊”之聲符“白”聲系字常常可以相通。[7]

  周鳳五先生認爲:
  泊,古音並紐鐸部;祓,幫紐月部,[8]音近可通。祓,除也。《說文》:“祓,除惡祭也。”《詩‧大雅‧生民》:“克禋克祀,以弗無子。”鄭箋:“弗之言祓也。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於郊禖,以祓除其無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周禮‧春官‧女巫》“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鄭《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簡文“祓旱”指舉行祭祀來祓除旱災。[9]
  總的來說周文將“泊”讀作“祓”的意見較為可取的。典籍談到雩祭也使用“說”字。如《淮南子·泰族》“禱祠而求福,雩兌而請雨”,許慎注:“兌,說也。”《墨子·兼愛》“《湯說》……湯曰:‘惟予小子履,敢用玄牡,告於上天后,曰:今天大旱,即當朕身履……萬方有罪,即當朕身;朕身有罪,無及萬方。’”言湯不憚以身為犧牲,以祠說於上帝鬼神。[10]“泊”、“說”當用法接近。
  我們在楚地日書中發現了一個“百”用作“祓除”之意的例子,《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甲種》一一正貳有“利以兌(說)明(盟)組(詛)、百不羊(祥)。”與之相似的例子還有:《日書甲種》“敺(驅)其央(殃),去其不羊(祥)[11]、“利以除凶厲,兌(說)不羊(祥)[12]。其中“百不祥”與“去其不羊(祥)”、“兌(說)不羊(祥)”用意近似。但“百”自身并無此義項,當是與“泊”字一樣是讀作“祓”的。同時也說明了“泊(祓)”、“說”之間用法的确有相似之处。
  可見,“百之”其實可以讀作“祓之”,與“樂之”、“貢之”連用,當是在指在娛神的同時向神祈福以消除災咎。這個組合雖是在祭禱程序的後段,但却是體現成效的關鍵部分。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1月22日。)

[1]何琳儀:《新蔡竹簡選釋》,載《安徽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第28卷第3期,2004年5月。
[2]楊華:《新蔡簡所見楚地祭禱禮儀二則》,載丁四新主編:《楚地簡帛思想研究(二)》 255~256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4月。
[3]范常喜:《戰國楚祭禱簡“蒿之”、“百之”補議》,簡帛研究網站,2005年8月24日。
[4]宋華強:《新蔡簡“百之”、“贛之”解》,簡帛網,2006年8月13日。
[5]《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第195頁。
[6]孟蓬生:《上博竹書(四)閒詁》,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15日。
[7]董珊:《讀〈上博藏戰國楚竹書(四)〉雜記》,簡帛研究網,2005年2月20日。
[8]本文所用上古音皆出自郭錫良《漢字古音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以下不再出注。
[9]周鳳五:《上博四〈柬大王泊旱〉重探》,《簡帛》第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0]孫詒讓:《墨子閒詁》,中華書局1986年,第112頁。
[11]《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甲種》一五七背、一五八背,第228頁,文物出版社1990年
[12]《睡虎地秦墓竹簡·日書甲種》五正貳,第1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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