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上博四《簡大王泊旱》雜記
作者:張崇禮  發布時間:2007-06-03 00:00:00

(山東大學文學院)

(首發)

一、儀愈夭

  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 儀愈。【2】整理者濮茅左先生把“”字屬上讀,斷句爲“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儀愈。”“”讀爲“疥”,釋爲“疥瘡”。“”讀爲“穾”,訓爲“深”,認爲“儀愈穾”的句意是“病容益深”。[1]陳劍先生把“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儀怨。”作一句讀,且釋“愈”為“怨”。[2]劉信芳先生始改“”字屬下讀,於“病”字後斷句,又讀“”爲“介”,認爲“介儀愈穾”是“謂磐石般的儀表愈益顯示出深至內心,蓋誠心禱雨之故也。”[3]周鳳五先生讀“儀愈”作“蓋斡愈夭”,指龜尹手執傘蓋為簡王遮陽,傘柄隨著日影移動而逐漸傾斜。[4]陳偉先生引《爾雅·釋詁》云:“儀,榦也。”《玉篇·木部》:“榦,柄也。”認爲“此句可能是說傘蓋愈益向簡王傾斜(大概原本還兼顧卜者)。”[5]
  按:從全文看,昭王沒有得疥瘡,是非常明顯的,“儀愈”當作一句讀,應該沒有什麽疑問。“儀”、“愈”二字,雖然各家讀法不同,但隸定爲這兩個字,從字形上看,应该是正确的。從句子結構關係分析,“儀愈”的主語無疑應是“龜尹”,但按照周鳳五先生和陳偉先生的理解,“龜尹手執傘蓋為簡王遮陽”,實有“越俎代庖”之嫌。昭王身邊那麽多人,應該各司其職,龜尹此舉,令人費解。所以“儀愈”的含義並不清楚,仍有繼續探討的必要。
  古代楚人有一種折竹占卜的方法。《楚辭·離騷》:“索藑茅以筳篿兮,命靈氛爲余占之。”王逸注:“索,取也。藑茅,靈草也。筳,小破竹也。楚人名結草折竹卜曰篿。”[6]《後漢書·方術傳序》:“其流又有風角、遁甲、七政﹑元氣、六日七分、逢占、日者、挺專、須臾、孤虛之術。” 李賢注:“挺專,折竹卜也。”[7]
  我們認爲,“儀愈”,與歷史上記載的這種占卜方法比較相符。“”字从竹介聲,不見於字書。信陽簡一·〇四:“相保如。”何琳儀先生疑“”爲“个”之異文,引唐本《說文》:“个,半竹也。”釋“相保如”意爲“如半竹之獨守。”[8]仔細揣摩唐本《說文》的解釋,我們覺得,它其實是從字形的角度來解說“个”字,即“个”字是“竹”字的一半,“半竹”並不是一種具體的竹子,何先生的理解恐怕是有問題的。參考“芥”字从艸介聲,義爲小草,“”或可訓爲“小竹”。“儀”應即占卜用的小竹,“儀”有“法”、“準則”義:《易·漸》:“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爲儀,吉。”孔穎達疏:“處高而能不以位自累,則其羽可用爲物之儀表,可貴可法也。”[9]後來“羽儀”凝固成詞,比喻居高位而有才德。“儀”與“羽儀”的構詞方式相同,竹子之所以可以用來占卜,因爲其“可用爲儀”。“”可讀爲“夭”,“夭”、“折”往往連言,“夭”有“折”義,如《管子·禁藏》:“毋伐木,毋夭英。”[10]“龜尹知王之庶(炙)於日而病, 儀愈。”意即龜尹知道昭王被太陽曬得生病了,加快了折竹占卜的速度,大致相當於後文的“速卜”。

二、

  王以問釐尹高:“不穀,甚病,驟夢高山深溪。吾所得【8】地於莒中者,無有名山名溪欲祭于楚邦者乎?尚蔽而卜之於【3】大夏。如,將祭之。”釐尹許諾。蔽而卜之,。釐尹致命于君王:“既蔽【4】而卜之,。”王曰:“如,速祭之。吾,一病。”
  “”,濮茅左先生引《玉篇》:“瘙,同。”釋爲疥瘡。劉信芳先生讀為“懆”,釋爲“愁”。周鳳五先生讀為“騷”,釋爲“憂愁”,陳偉先生從之。
  按:簡文在形容“”時,用的是“病”字:“不穀,甚病”、“吾,一病”,僅從這裏看,“病”可以解釋爲“憂慮”。但後文又說“君王之從今日以瘥”、“君王之病將從今日以已。”“瘥”,從傳世文獻和楚簡用例來看,應是專指疾病的痊愈,如果把這裏的“”再解釋爲“憂愁”,就太勉強了。我們認爲,“”,應是指由於乾燥而引起的疾病。中醫認爲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太過,是外感疾病的主要病因。《素問·至真要大論》:“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所以把六者並稱爲“六淫”。[11]《素問·至真要大論》:“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12]從簡文記述的情形看,乾旱已經成災,這個時候昭王得“”疾,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另外,季旭昇先生雖然沒有對“”字作專門的考釋,但他把“不穀,甚病”語譯爲“我病得很不舒服”,把“吾,一病”語譯爲“我熱得生病很嚴重了”,[13]和我們的意思相近,可參看。
  “”,濮茅左先生引《集韻》釋爲“表”。陳劍先生疑此字可讀爲“孚”,訓爲“信”。季旭昇先生說:“《上博三·周易》簡6此字作‘(△)’,今本《周易》作‘褫’,《上博三·周易》此字从‘鹿’、‘ 狄’聲,‘狄’上古音為定紐支部,‘褫’上古音為徹紐支部,因此△字可以讀‘褫’。”[14]蘇建洲先生認爲“”可分析爲从“鹿”“衣”聲,讀作“吉”。[15]范常喜先生則懷疑“”可能是“慶”字的訛體。[16]
  按:“”與上博三《周易》簡6的“”字相比,只有所從“衣”字繁簡的不同,應是同一個字。上博三的“”字,整理者也釋爲“表”,不同意見很多,陳仁仁先生有過總結,[17]這裏不再具引。總之,釋爲“表”雖然有《集韻》的依據,但還存在這樣幾個問題:一是从衣从毛的“表”字見於楚文字;二是釋爲“表”,訓爲“明”,用在簡文中不太好理解;三是“”字的諸多異文無法講通。陳劍先生讀此字爲“孚”,沒有說明理由,但我們從裘錫圭先生《公盨銘文考釋》的正文及追記中可以找到根據。[18]“孚”多見於卜辭,訓爲“應驗”,用在簡文中也顯得文從字順。但“孚”字見於郭店簡《緇衣》,也見於上博《緇衣》,和“”相比,字形差別都比較遠。
  廖名春先生認爲,“虍”與“鹿”常混,簡文的“”即“裭”字,也就是今本《周易》的“褫”,[19]其說可從。上引季旭昇先生的意見,雖然對“”字的結構分析不同,但是也同樣認爲此字應該讀爲“褫”。我們認爲,《簡大王泊旱》中的“”即“褫”字,應讀爲“禠”。《說文》:“禠,福也。”《文選·張衡〈東京賦〉》:“冯相观祲,祈禠禳災。”李善注引《尔雅》曰:“禠,福也。”[20]古人祭祀,目的就是祈求得到神明的福佑。《禮記·郊特牲》:“故以戰則克,以祭則受福。”[21]簡文中昭王讓釐尹占卜,問祭祀莒地的名山名溪,能否得到大夏的福佑。

三、侯

  王仰而呼,而泣謂太宰:“一人不能治政,而百姓以絕侯。”【14】“侯”字,各家大都屬下讀。陳斯鵬先生從上讀,讀爲“後”,[22]陳偉先生從之。
  按:我們贊同“侯”字應從上讀的意見,但認爲不必讀爲“後”。陳斯鵬先生讀“侯”爲“後”,沒有說明理由。我們猜測,陳先生一個重要的依據可能是望山簡和包山簡的“侯土”,就是土神“后土”,“侯”通“后”。但是楚文字中“后”和“後”分得很清楚,“後代”、“後嗣”的“後”在曾姬無卹壺和包山簡中都寫作“後”。“百姓以絕侯”,如果讀“侯”爲“後”,肯定要理解爲“後嗣”,這與楚文字的用法是矛盾的。我們認爲,“侯”當如字讀,“侯”的本義是“射侯”,即箭靶,以獸皮或畫上獸形的布爲之。《儀禮·鄉射禮》:“乃張侯下綱,不及地武。”鄭玄注:“侯謂所射布也。”[23]在簡文中“侯”應是喻指“目標”,君主不能治政,百姓就失去了目標。這裏的意思和上文“夫雖毋旱,而百姓移以去邦家”正相呼應。
  下面依次谈一下对《简大王泊旱》文意和故事情节的理解。在此之前,首先让我們來看董仲舒《春秋繁露·郊祀》的一段記載:
  周宣王時,天下旱,歲惡甚,王憂之。……宣王自以為不能乎後稷,不中乎上帝,故有此災。有此災,愈恐懼而謹事天。……故《春秋》凡譏郊,未嘗譏君德不成於郊也。乃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敘,逆於禮,故必譏之。以此觀之,不祭天者,乃不可祭小神也。郊因先卜,不吉不敢郊。百神之祭不卜,而郊獨卜,郊祭最大也。《春秋》譏喪祭,不譏喪郊,郊不辟喪,喪尚不辟,況他物。郊祝曰:“皇皇上天,照臨下土。集地之靈,降甘風雨。庶物群生,各得其所。靡今靡古,維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夫不自為言,而為庶物群生言,以人心庶天無尤焉。天無尤焉,而辭恭順,宜可喜也。右郊祀九句。九句者,陽數也。[24]
  這段文字對於理解《簡大王泊旱》非常重要,以此爲基礎,參以其他典籍的記述,我們可以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一、簡文從一開始就是寫簡王在攘除旱災。季旭昇先生認爲簡文開始講的是楚王生病的事,“柬大王泊旱”與禳除旱災無關,簡王這時還沒有體會到楚國旱已成災。這種看法恐怕不能成立。周宣王在發生旱災時,“愈恐懼而謹事天”;楚簡王是“命龜尹羅貞于大夏”。《漢書·董仲舒傳》:“然則王者欲有所爲,宜求其端於天。天道之大者在陰陽。陽爲德,陰爲刑;刑主殺而德主生。是故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養長爲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25]董仲舒的看法與下文將要引到的《禮記·郊特牲》郊祭時“就陽位也”的記載相吻合,“大夏”屬陽,天道之陽就是“大夏”,“貞于大夏”就是貞于天,簡王的做法與周宣王是一致的。
  二、簡文中自始至終所進行的,都是“郊祭”。當國家遭遇旱災時,要“謹事天”,而祭祀天就要用郊祭。“郊因先卜,不吉不敢郊。百神之祭不卜,而郊獨卜,郊祭最大也。”關於郊禮,古今衆說紛紜,爲了驗證董仲舒的說法,我們檢核了《春秋》全文,共記載“郊”九次,或“卜郊”,或“卜牛”,都要事先占卜。《春秋》記用卜很多,如戰事、生育、擇夫人、立嗣等等,但除郊祭以外,未見其他祭祀之前需要占卜的紀錄,所以祭祀之前需要占卜是郊祭的主要特徵,而簡文的記述,符合郊祭的這個特徵。
  《禮記·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掃地而祭,於其質也。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也。於郊,故謂之郊。牲用騂,尚赤也;用犢,貴誠也。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卜郊,受命于祖廟,作龜於禰宮,尊祖親考之義也。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也。”[26]雖然《禮記》這裏所說的是常規的郊祭,簡文所敍述的是爲攘除旱災而舉行的郊祭,二者舉行的時間和目的並不一樣,但它們的方式和程序是一樣的。簡文中“王自臨卜,王嚮日而立”與上引“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也”相吻合。簡文最後,太宰向簡王建議“如君王修郢高,方若然裏。”其中的“高”,季旭昇先生讀爲“郊”。脩,原作“攸”,陳偉先生引《周禮·天官·大宰》鄭玄注,認爲“脩有清掃義”。我們贊同兩位先生的意見,並認爲這裏太宰其實是建議簡王進行郊祭。簡王採納太宰的建議:“王許諾,修四郊。”這與上引《禮記》郊祭的方式“掃地而祭”也是相吻合的。
  《文選·張衡〈思玄賦〉》:“湯蠲體以禱祈兮,蒙庬禠以拯民。”李善注引《淮南子》曰:“湯時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湯曰:‘我本卜祭爲民,豈乎自當之。’乃使人積薪,翦發及爪,自潔,居柴上,將自焚以祭天。火將然,即降大雨。”[27]湯在面對大旱之災時,“卜”、“祀天”,與周宣王和楚簡王的做法也是一致的。
  三、釐尹與簡王矛盾分歧的焦點,在於是郊祭上天還是望祭山川。“故《春秋》凡譏郊,未嘗譏君德不成於郊也。乃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敘,逆於禮,故必譏之。以此觀之,不祭天者,乃不可祭小神也。”董仲舒所說的《春秋》“譏郊”的記載,其中有見於《春秋·僖公三十一年》的,經文說:“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左傳》:“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非禮也。猶三望,亦非禮也。禮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細也,不郊,亦無望可也。”[28]望祭是遙祭山川,《書·舜典》:“望于山川,徧於羣神。”[29]“望,郊之細也。”望是郊的附祭,應該先郊祭上天,然後望祭山川。僖公三十一年“四卜郊,不從”,沒有舉行郊祭,本來已經違禮,而又舉行了望祭,“失祭之敘,逆於禮”,所以《春秋》把這件事記錄下來,以示譏諷。
  下面我們來看一看《簡大王泊旱》開始部分的內容:
  簡大王泊旱,命龜尹羅貞于大夏,王自臨卜。王嚮日而立,王汗至【1】帶。龜尹知王之炙於日而病, 儀愈夭。釐尹知王之病,乘龜尹速卜【2】高山深溪。王以問釐尹高:“不穀,甚病,驟夢高山深溪。吾所得【8】地於莒中者,無有名山名溪欲祭于楚邦者乎?尚蔽而卜之於【3】大夏。如禠,將祭之。”釐尹許諾。蔽而卜之,禠。釐尹致命于君王:“既蔽【4】而卜之,禠。”王曰:“如禠,速祭之。吾,一病。”釐尹對曰:“楚邦有常古【5】安敢殺祭?以君王之身殺祭,未嘗有。”【7】
  陳偉先生認爲,《簡大王泊旱》一文,圍繞“是依照‘常古’祭祀楚邦的‘高山深溪’,還是變亂‘常古’去祭祀‘莒中’的‘名山名溪’”,來展開故事。據此陳先生把全篇分爲五章,上引內容就是他所分的第一章。陳先生認爲這一章是說:“敘占卜祭祀對象時,簡王欲祭莒中之山川,釐尹強烈反對。”按照這樣的理解,陳先生解釋簡文中的“常古”說:“竹書指楚人固有之祀典。在需要祭祀山川的場合,楚人所祭之川爲江漢雎漳。”又認爲“殺祭”是指“不祭楚邦的‘高山深溪’,而去祭莒中之‘名山名溪’”。“殺”,應訓爲“減省”,大家已經達成共識。這裏我們姑且不論“不祭楚邦的‘高山深溪’,而去祭莒中之‘名山名溪’”算不算減省祭祀,其實,按照這樣的理解,還有一個問題無法回答:在簡王要求釐尹占卜時,“釐尹許諾”;但占卜過後,簡王要求“速祭之”時,釐尹卻以楚邦有常古,不敢殺祭爲由,拒絕進行祭祀。釐尹前後的這種變化,令人費解。如果“不祭楚邦的‘高山深溪’,而去祭莒中之‘名山名溪’”,違反了楚邦的“常古”,那麽一開始釐尹就應該向簡王指出來,而不是在占卜之後。
  也許是考慮到了上述問題,季旭昇先生把“速卜”理解爲“改動正常程式快速地貞卜”,那麽“速祭”就應該是“改動正常程式快速地祭祀”,所以季先生認爲“殺祭”就是指這種“速祭”,而它是違反楚邦“常古”的,所以成爲釐尹與簡王的分歧所在。這種理解雖然避免了剛才的問題,但也有無法解決的困難:首先是“速”僅有快速的意思,而快速並非意味著一定要“改動正常程式”;再者,釐尹開始是自願“速卜”,然後馬上就反對“速祭”,也不符合常情。
  下面談一下我們對這段簡文的理解:
  文章一開始就直奔主題:簡大王泊旱(其中的“泊”字,解釋者頗多,不具引。周鳳五先生讀爲“祓”,陳偉、何有祖先生從之。季旭昇先生曾辯之。今從文意來看,“祓旱”指舉行祭祀來祓除旱災,似可從);接著寫卜郊:命龜尹羅貞于大夏,王自臨卜(“郊因先卜,不吉不敢郊”);接著寫卜望:釐尹乘龜尹速卜高山深溪(望是郊的附祭,所以占卜時也緊接著進行)。在卜望時,簡王提出向大夏卜問一下,看能否望祭莒中的名山名溪,釐尹答應了,占卜的結果是可以。這時由於太陽的炙曬,簡王得了病,身體不舒服,就催促釐尹趕快直接進行望祭。釐尹回答他說,“楚邦有常古(要先郊祭上天,然後才能望祭山川),安敢殺祭(把祭天的過程減省掉)?以君王之身殺祭未嘗有(不能因爲簡王身體不好,就減省郊祭。“乃不郊而祭山川,失祭之敘,逆於禮。”“不祭天者,乃不可祭小神也。”)另外,“以君王之身”的“身”字,陳偉先生釋爲“身分”,恐不可從,當釋爲“身體”。
  接下來我們再看一下陳偉先生所分的第二章:
  王入,以告安君與陵尹、子高:“向爲【7】私變,人將笑君。”陵尹、釐尹皆治其言以告太宰:“君聖人且良倀子,將正【19】於君。”太宰謂陵尹:“君入而語僕之言於君王,君王之從今日以瘥。”陵尹與【20】釐尹:“有故乎?願聞之。”太宰言:“君王元君,不以其身變釐尹之常古;釐尹【21】爲楚邦之鬼神主,不敢以君王之身變亂鬼神之常古。夫上帝鬼神高明【6】甚,將必知之。君王之病將從今日以已。”【22】
  首先討論“向爲私變,人將笑君。”關於此處簡序編聯及斷句等問題,陳偉先生有總結,可參看。我們要分析的是這句話所指的具體內容。陳偉先生說:“這裏簡王無論是在說自己抑或別人……”從陳先生這句話看,他對“向爲私變,人將笑君”所指的对象並不肯定。季旭昇先生把這句話語譯爲“之前你們也為了我私人的便利(改動正常程式快速地貞卜),別人也會譏笑你們。”很明顯,季先生把它的理解爲簡王對釐尹等人的指責。結合對第一章的分析,我們認爲,這句話其實是簡王在自責。因爲從前文看,只有簡王自己曾經因爲身體的原因,試圖減省祭祀的程式,被釐尹拒絕了,其他人的行爲都沒有什麽過失。這句話表明簡王對自己剛才不恰當的行爲已有悔意,並擔心別人會嘲笑自己。可以說簡王身體的病痛尚未解除,又添了一塊心病。
  其次再看“陵尹、釐尹皆治其言以告太宰:‘君聖人且良倀子,將正於君。’”季旭昇先生讀“治”爲“志”,把“陵尹、釐尹皆治其言以告太宰”語譯爲“陵尹、子高都把這話記下來,告訴太宰。”可從。但限於行文體例,季先生沒有指明他們這樣做的目的。陳偉先生讀“治”爲“辭”,釋爲“辯”,認爲陵尹和釐尹“二人各執一詞,所以下面說‘將正於君’”。說陵尹和釐尹各執一詞,請求太宰裁斷,從簡文中很難找到證據。結合上文的分析,我們認爲,他們找太宰的目的,是爲簡王著想,來向太宰請教如何開導簡王,讓他不要擔心。這從太宰的回答也可以得到證明,因爲他始終都是在談論如何讓簡王痊愈。太宰的回答很巧妙:“君王元君,不以其身變釐尹之常古。”簡王不是在擔心別人嘲笑自己嗎?太宰告訴他,不但大家不會嘲笑他,還會稱頌他的寬宏大量,這就讓簡王打消了顧慮,消除了心病。“釐尹爲楚邦之鬼神主,不敢以君王之身變亂鬼神之常古。夫上帝鬼神高明甚,將必知之。君王之病將從今日以已。”既肯定了釐尹的堅持原則,又表明簡王會因爲自己和釐尹的舉動,將感動神明,從而獲得神明的福佑,連病也會一塊痊愈。因爲所謂的“病”本也不是什麽大病,只不過是由於天氣的燥熱和占卜時太陽的炙烤,讓簡王嬌貴的身體有些吃不消而已。
  太宰的回答雖然費盡心機,用心良苦,但說到底,僅僅是爲簡王個人著想罷了。從故事情節的發展看,由於簡王的此次變故,爲攘除旱災而進行的祭祀活動並沒有舉行。旱災仍在延續,百姓仍生活在災害之中,作爲當時的執政者,迫切要做的,就是祭祀上天,求得降雨。所以才會有下文令尹子林要求太宰子止諍諫的情節:
  令尹子林問於太宰子止:“爲人【22】臣者亦有爭乎?”太宰答曰:“君王元君。君善,大夫何用爭。”令尹謂太宰:“唯!【23】必三軍有大事,邦家以軒輊,社稷以危歟?邦家大旱,智於邦,【18】將爲客告。”太宰仍而謂之:“君偕楚邦之將軍,作色而言於廷。王事何【17】……缺文。
  令尹問太宰的目的,是想提醒他,做臣子的不能一味地順從君主,要積極向君主進諫。而當務之急就是要求簡王馬上祭祀上天,求得降雨。但是從太宰的回答看,他並沒有理解令尹的用意,所以下文太宰不得已只好直接說出來。簡18接于簡23之下,原是陳劍先生的意見。陳斯鵬先生改爲簡23下接簡17,並把簡18置於簡17之後。現在從文意來看,應以陳劍先生的意見爲是。後來季旭昇先生又把簡17接在簡18之後,就成爲了上文我們所採用的這個樣子。這樣連接之後,我們認爲,簡17開頭的“將爲客告”也應該是令尹對太宰說的話。“將爲客告”意思是說希望太宰替自己向簡王轉達攘除旱災的要求,太宰於是就對令尹說,您和楚邦的將軍,都是國家的重臣,爲什麽不親自向君王說這件事呢?楚國的令尹,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可以說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傳統上一般認爲,楚國不設將軍,最高武官是保衛國都的柱國,也稱上柱國,他的地位僅次於令尹。《戰國策·齊策二》“昭陽為楚伐魏”章陳軫以“畫蛇添足”爲喻,勸說身爲令尹的楚將昭陽放棄了攻齊的打算。因爲昭陽已經位極人臣,即使取得再大的軍功,也只能被封爲上柱國,所以軍功對於昭陽來說,就是“蛇足”。[30]從簡文來看,太宰把令尹與將軍並列,將軍應該就是最高武官,亦即史籍當中的上柱國。那麽令尹等地位遠比太宰高的大臣爲什麽不直接去向簡王進諫,反而要來找太宰呢?雖然由於後面有缺文,令尹的理由不得而知,但我們還是可以從史料的記載和簡文的敍述,推測一個大概首先是職責使然。楚國的太宰之職,見於史料記載,《國語·楚語上》:“而後使太宰啟疆請于魯侯,懼之以蜀之役,而僅得以來。”[31]參以《國語·周語上》的記載:“使太宰以祝、史帥貍姓,奉犧牲、粢盛、玉帛往獻焉。”韋昭注:“太宰,王卿也,掌祭祀之式、玉幣之事。”[32]可見祭天禳災乃是太宰分內之事,龜尹、陵尹、釐尹等人應該都是他的手下。其次從簡文的記載來看,太宰具有比較高的威望。最後,可能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當時楚國的統治階級迷信巫術,楚國巫風盛行。《漢書·地理志》就曾說楚“信巫鬼,重淫祀。”[33]而這也應該是太宰具有較高威望的主要原因之一。正因爲如此,後文太宰才能夠借助給簡王解夢的機會,成功說服簡王,使他不辭辛勞,曝露於野,最終求得大雨,拯救了百姓。
  王諾,將鼓而涉之。王夢三,閨未啓。王以告相徙與中余:“今夕不穀【9】夢若此,何?”相徙、中余答:“君王當以問太宰晉侯。彼聖人之子孫,將必【10】……缺文
  鼓而涉之,是何?”太宰進答:“此所謂之‘旱母’。帝將命之修諸侯之君之不【11】能治者,而刑之以旱。夫雖毋旱,而百姓移以去邦家,此爲君者之刑。”【12】王仰而呼,而泣謂太宰:“一人不能治政,而百姓以絕侯。”太宰遜。返進【14】太宰:“我何爲,歲焉熟?”太宰答:“如君王脩郢郊,方若然里。君王毋敢戴掩【13】蓋,相徙、中余與五連小子及寵臣皆屬,毋敢執箑。”王許諾。修四郊。【15】三日,王有野色,屬者有暍人。三日,大雨,邦賴之。發馹蹠四疆,四疆皆熟。【16】
  簡17和簡9之間有缺文,上文已經說明,所缺內容,除前面已經揭示過的以外,還應包括簡王做夢以及所夢見的內容的前半部分,估計大約有兩支簡的長度。簡10與簡11,除陳劍先生未相連之外,其他各家都予以連讀。我們贊同陳先生的意見,認爲簡10與簡11之間有缺文。理由如下:結合“王若,將鼓而涉之。王夢三,閨未啓。”“鼓而涉之,是可?”太宰進對:“此所謂之‘旱母’”云云,很明顯,“鼓而涉之”應是簡王夢中內容。從簡王說“今夕不穀夢若此”來看,他夢見的內容應該是一個稍微有點複雜的過程,不可能是只夢見某一種簡單的東西。我們猜測,簡10與簡11之間所缺少的,應是請太宰解夢的記述以及復述簡王夢的內容的前半部分,估計大約有一支簡的長度。
  其餘11至16簡的內容,經過專家學者們的研究,已經沒有窒礙不通之處,我們也就不再討論了。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5月28日.)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圖版第43—67頁,釋文考釋第191—215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凡本文所引濮茅左先生的考釋,都見於該書,以下不再逐條說明。
[2]陳劍:《上博竹書〈昭王與龔之脽〉和〈柬大王泊旱〉讀後》,簡帛研究網,2005/02/15。下引陳劍先生的意見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3]劉信芳:《竹書〈柬大王泊旱〉試解五則》,簡帛研究網,2005/3/14。下引劉信芳先生的意見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4]周鳳五:《上博四〈柬大王泊旱〉重探》,《簡帛》第1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下引周鳳五先生的意見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5]陳偉:《〈簡大王泊旱〉新研》,簡帛網,2006/11/22。下引陳偉先生的意見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6]蕭統:《文選·卷三二·離騷經》,影印胡克家本,中華書局,1977年,461頁下。
[7]范曄:《後漢書》,中華書局,2703頁。
[8]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903頁。
[9]孔穎達:《周易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63頁下。
[10]戴望:《管子校正》,諸子集成本,中華書局,1954年,291頁。
[11]胡澍學:《黃帝內經·素問校義》,中華書局,1985年。
[12]同上。
[13]季旭昇:《〈柬大王泊旱〉解題》,簡帛網,2007/02/03。下引季旭昇先生的意見,如無特殊說明,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14]季旭昇:《上博四零拾》,簡帛研究網,2005/2/15。
[15]蘇建洲:《楚文字考釋四則》,簡帛研究網,2005/3/14/。
[16]范常喜:《讀〈上博四〉劄記四則》,簡帛研究網,2005/3/31。
[17]陳仁仁:《上博易文字考釋述要》,簡帛研究網,2005/7/4。
[18]裘錫圭:《公盨銘文考釋》,《中國出土古文獻十講》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66-67頁、77頁。
[19]廖明春:《楚簡《周易》校釋記(一)》,《周易研究》,2004年第3期,8-9頁。
[20]蕭統:《文選·卷三·東京賦》,影印胡克家本,中華書局,1977年,56頁下。
[21]孔穎達:《禮記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450頁上。
[22]陳斯鵬:《〈柬大王泊旱〉編聯補議》,簡帛研究網,2005/3/10。下引陳斯鵬先生的意見都見於該文,不再逐條說明。
[23]賈公彥:《儀禮註疏》,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993頁下。
[24]董仲舒:《春秋繁露》,影印浙江書局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84-85頁。
[25]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2502頁。
[26]孔穎達:《禮記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452-1453頁。
[27]蕭統:《文選·卷一五·思玄賦》,影印胡克家本,中華書局,1977年,218頁下。
[28]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831頁中下。
[29]孔穎達:《尚書正義》,十三經註疏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126頁中。
[30]劉向:《戰國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355-357頁。
[31]左丘明:《國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542頁。
[32]左丘明:《國語》,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32-33頁。
[33]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16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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