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之陣》中的四種“復戰”之道
作者:董珊  發布時間:2007-06-06 00:00:00

(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

(首發)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中的《曹沫之陣》一篇,記曹沫與魯莊公問答,是一種失傳已久的先秦古書。資料發表以後,經陳劍[1]、陳思鵬[2]、李銳[3]、白于藍[4]、單育辰[5]等學者重新編聯整理,大致可讀。
  《曹沫之陣》中談到四種“復戰”之道的部分,經重新編聯,錄文如下:
  莊【45】公又問曰:“復敗戰有道乎?”答曰:“有。三軍大敗,【46上】[死]者收之,傷者問之,善於死者爲生者。君【47下】乃自過以悅於萬民,弗(躡)危地,毋火食。【63上】[毋]誅而賞,毋辠百姓,而改其將。君如親率,【27下】必聚群有司而告之:‘二三子勉之,過不在子在【23上】寡人,吾戰敵不順於天命,反師將復。戰【51下】則祿爵有常。’幾莫之當。”
  莊公又問曰:“復盤戰有道乎?”答曰:“有。既戰復豫(舍),虖(號)令於軍中【50】,曰:‘纏(繕)甲利兵,明日將戰。’則(廝)乇(徒)傷亡,盤就行【51上】毋怠,毋思(使)民矣(疑)。及爾龜策,皆曰勝之。改-冒?)爾鼓,乃失(秩)其備,明日復陣,必過其所。’此復【52】盤戰之道。”
  莊公又問曰:“復甘戰有道乎?”答曰:“有。必【53上】失(秩)車甲,命之毋行。明日將戰,思(使)爲前行。諜人【31下】來告曰:‘其將帥盡傷,車連(輦)皆栽(載),曰將早行。’乃□白徒:‘早食拱兵,各載爾贓,既戰將(掠)。’爲之【32上、下】賞獲諙(聞)葸,以勸其志。勇者喜之,巟(慌)者悔之,萬民【61】贛(黔)首皆欲或之。此復甘戰之道。”
  莊公又問【53下】曰:“復戰有道乎?”答曰:“有。收而聚之,*(束)而厚之。重賞薄刑,思(使)忘其死而見其生,思(使)良【54】車良士往取之餌,思(使)其志起。勇者思(使)喜,葸者思(使)悔,然後改始。此復戰之道。”【55下】

以上編聯,與單育辰先生的編聯大致相同,與單先生不同的只有一處:將【31下】、【32上】抽出,放在單先生所編的【53上】與【32下】之間。從大圖版可見,【53上】與【31下】的茬口還算可以拼合,似是一簡之折。
    【53上】與【31下】的茬口拼合
  四種復戰之道是《曹沫之陣》討論的一個焦點。在簡文“敗戰”下,陳劍先生加注釋說:
  原注釋謂“復敗戰“指‘挽救敗戰’”,“‘敗’與陣形潰亂有關”。按由下文曹沫的回答“有。三軍大敗,死者收之,傷者問之……”云云,可知“復敗戰之道”指已經打了敗戰之後,要再戰鬥即“復戰”的辦法。後文“復盤戰”、“復甘戰”、“復戰”類同,只是“盤戰”等之具體含義不明。
  對於“戰”,李佳興先生認為,簡文之原字形“”當隸定為從“凷”聲之字,“或即讀為埳/坎/欿,意為陷險也。”並作了一些分析(見下文詳引)。[6]我認為李佳興先生的這個意見是有道理的。在這裡,想根據目前已經發表的編聯和研究意見,就“敗戰”、“盤戰”、“甘戰”與“戰”的含義再做些討論。
  《春秋公羊傳》在評論戰爭時,用了兩個其他先秦文獻看不到的詞:“偏戰”和“詐戰”。我認爲,《曹沫之陣》之“盤戰”應讀為“偏戰”,盤、偏都是唇音元部字,可以通假;“偏戰”詞見《春秋》桓公十年、桓公十二年、僖西元年、僖公十五年、僖公二十二年、文公七年、文公十二年、昭公二十三年之《公羊傳》;對“偏戰”的解釋,見《春秋》桓公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公羊傳》“此偏戰也”何休《解詁》:“偏,一面也,結日定戰,各居一面,鳴鼓而戰,不相詐。”[7]“偏戰”說的是對陣的野戰,其戰例是僖公二十二年楚、宋泓之戰。[8]所謂“詐戰”,詞見《春秋》僖公三十三年、昭公十七年、昭公二十三年之《公羊傳》,其釋在《春秋》哀公九年“宋皇瑗帥師取鄭師於雍丘。”《公羊傳》“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詐之也。”之何休《解詁》:“詐謂陷阱奇伏之類。兵者,為征不義,不為苟勝而已。”徐彥《疏》云:“何氏蓋取《禮記·中庸》云:人皆謂予知,驅而納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知辟也。又言奇伏者,奇兵伏兵之謂也。”何休以“陷阱奇伏”釋《公羊傳》的“詐戰” ,與李佳興先生所釋《曹沫之陣》中的“坎/陷戰”的字面意思相當。
  下面先為上述看法做些背景上的鋪陳。
  東周時代戰爭所見的戰術,可以大體上根據時代早晚區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是傳統的貴族戰爭,其戰術為車陣之戰。在後期新興的戰術,是所謂“兵不厭詐”或老子所謂的“以奇用兵”。所謂“貴族戰爭”,其特點是:戰爭雙方要約好戰爭的時間地點,按時開戰,兩軍陣壘相對以戰,以車戰爲主,徒卒次之。這基本是憑藉實力的戰爭,有一套戰爭規範和禮儀,不崇尚以巧詐計謀取勝,也就是《公羊傳》所說的“偏戰”。“偏戰”與後期新興的戰術(也就是“詐戰”)大不相同。《曹沫之陣》正是在前期“偏戰”向後期“詐戰”轉變的歷史背景下來討論如何作戰的著作。若不瞭解這個背景,就不容易理解《曹沫之陣》。
  從戰場來説,古代戰爭還可以分為“野戰”與“攻城”兩類。《曹沫之陣》問陣的部分,以魯莊公問曹沫:“吾欲與齊戰,問陣奚如?守邊城奚如?”開始,就是分別問“陣”和“守邊城”。所謂“陣”,是指野戰之陣,也就是雙方選擇某一田野作爲戰場,各居一面,駐紮停當,然後約定時閒,鳴鼓開戰。這種戰爭的主要技巧就是排兵佈陣。此即魯莊公“問陣奚如”以及此篇以“曹沫之陣”名篇的原因。
  古代戰爭中的人員,在將帥之下,大約可分爲車士、徒卒(步兵)和廝役三類。前二者為戰士,車士是職業軍人,徒卒配屬於戰車,車士是車戰的主力,徒卒是車戰的次要力量,二者又合稱“甲士”;廝役則來自普通居民,社會等級比前二者低,負責輜重後勤雜役和供養戰士。
  以佈陣爲主的車戰,常常不是一天之內就能決出勝負的。連日的戰爭,必須加強軍營的後勤。古稱軍隊住宿一夜爲一舍。研究者已經指出,簡文多次出現的“豫”即讀為“舍”。魯莊公所問四種“復戰”皆承上文“戰”和“既戰”而來,説明“復戰”就是再戰的意思,都是講連續多日的戰爭。下面依次略作分析。

一、復敗戰之道

  所問“復敗戰有道乎?”,是說此前“三軍大敗”,如何在下一戰日轉敗為勝。曹沫所答,先是以收死、問傷作爲第一要務,然後是國君“自過”,並分爲在後方與前方兩種情況:在後方則“弗危地”,“ ”可讀為“躡”,句意為不去危險的地方,也就是不去戰場,但要“毋火食” 即減損膳食;“[毋]誅而賞,毋辠百姓,而改其將。”即不誅不賞,不怪罪百姓,但重新派遣軍隊統帥。國君已在前方的情況即“君如親率,必聚群有司而告之”,同在後方一樣要“自過”,但也指出敵人不順於天命,“反師將復。戰則祿爵有常”。這樣就“幾莫之當”。

二、復盤戰之道

  接著就是本文上面釋為“偏戰”的“盤戰”。曹沫所說“復盤戰之道”中,“既戰復豫(舍)”之“復舍”是重新安營紮寨。因爲前一天的戰役未能分出勝負,但有傷亡損失,這時,爲了能夠“明日復陣”,就需要作人員和武器兩方面的準備。
  在人員方面,重新調度和配備作戰組織。“則乇(廝徒)傷亡,盤就行【51上】”簡文殘失下段。“廝徒”,陳劍先生謂:“見於《戰國策·魏策一》‘蘇子爲趙合從說魏王’章、《韓策一》‘張儀爲秦連橫說韓王’章(又《史記·蘇秦列傳》、《張儀列傳》)、《淮南子·覽冥》等。《蘇秦列傳》‘廝徒十萬’正義:‘謂炊烹供養雜役。’”在貴族式戰爭中,廝徒配屬戰車,負責後勤,不是作戰主力。這裡“廝徒傷亡”是指有廝徒傷亡,但車士仍可作戰的戰車。
  “盤就行……”之“盤”也讀為“偏”,但可能與“盤戰”之“盤(偏)”詞義不同。“偏”是古代戰陣的組織單位,常見於《左傳》,徒兵以五十人爲偏,戰車以二十五乘為偏。[9]“就”訓為“集”、“成”。“行”謂戰陣之行列。“盤就行……”句的主語應是“廝徒傷亡”的戰車,其大意為:“廝徒傷亡”的戰車重新以“偏”為單位來組成戰陣行列。
  在武器裝備方面,“改-冒?)爾鼓,乃失(秩)[10]其備”與前文的“繕甲利兵”相關,句意為:重新祭祀或修理戰鼓[11],再重新次序整頓軍用裝備。
  同時,爲了不使軍隊出現心理恐慌,還以卜筮預測明日之戰果爲勝利,藉以振奮軍心。經過上述人員、武器、心理的準備,明日就能夠再次列陣,一定可以攻陷敵軍陣地而前進。
  這部分所見兩個“盤”字都讀為“偏”,但用法有所不同。就作戰雙方來説,是各居一偏;就單方的戰陣來説,戰陣裏有中軍和偏軍,“偏”先是指偏軍,後來演變爲組成戰陣的單位名稱。這是詞義的引申。
  綜合上述,曹沫所說“復盤戰之道”的主要內容,是重新調度組織起有效的作戰單位。其中談到“前行”、“三行”與“改-冒?)爾鼓”“明日復陣”,都可以明顯看出是雙方佈陣擊鼓以戰的正規車戰,即何休《解詁》所說的“各居一面,鳴鼓而戰”的戰爭方式,也就是“偏戰”。所以,“盤戰”與“偏戰”既可在聲音上相通,又在文義上相合。

三、復甘戰之道

  接下來魯莊公問的是“復甘戰有道乎?”“甘戰”疑讀為“酣戰”,詞見《韓非子》《十過》、《飾邪》兩篇。在《曹沫之陣》的語境中,謂多日沉於不分勝負的持久戰役。
  曹沫的回答有三層意思:第一,整頓戰車甲士,命令其不要輕舉妄動,在第二天的戰陣中,使戰車處於前列;第二,通過諜人之口,向軍營宣傳:因爲多日的持久戰,敵人也已經傷亡慘重,現在正在整頓戰車和輜重車,明天一早準備撤退;第三,因此告訴“白徒”也就是步兵,明天一早吃過飯後拿起武器,帶好你們所負責車輛物資,戰鬥開始以後,將去掠奪敵人的輜重。
  這個部分的要點是“白徒”和“既戰將”。“白徒”在此是指步兵,也就是上文“廝徒”中的“徒”,《管子·乘馬》:“白徒三十人奉車兩”即是講白徒與戰士的配屬關係。與車戰的乘車穿甲的“戰士”不同,早期戰爭中白徒是次要力量,至晚期則徒卒也成爲戰爭主力,《呂氏春秋·仲秋紀·決勝》“善用兵者,諸邊之內莫不與鬥,雖廝輿白徒,方數百里皆來會戰,勢使之然也。”其後的“萬民黔首” 說的也不是戰車之士。此時之所以讓白徒“早食拱兵”,可能是因爲多日作戰,僅凴正規的戰車戰士已經不能應付,所以要使用“白徒”與“萬民黔首”來作戰。懷疑“各載爾贓,既戰將量”之“贓”指戰利品,而“”應讀為“掠”,句意是准許“白徒”自留戰利品,且以明日再進行大規模掠奪,以利益誘惑非正規軍事力量去打仗,這樣去“賞獲聞葸”,即獎勵獲得者,使畏葸之人聽到,用以豔羨畏縮者,其結果是“勇者喜之,荒(慌)者悔之,萬民黔首皆欲或(有)之。”
  古代戰爭中常以搶掠作爲補充軍需的辦法。例如《孫子兵法·地》:“凡為客之道……掠於饒野,三軍足食”,《吳子·料敵》:“凡料敵,有不卜而與之戰者八:……四曰軍資既竭,薪芻既寡,天多陰雨,欲掠無所。”因爲戰利品的分配有一定制度,通常情況下可能不允許軍卒私留贓物。“復甘(酣)戰之道”是長時間作戰,軍需物資也日漸匱乏,因此通過搶掠以補軍需也就成爲必要了。所謂“各載爾贓、既戰將量”是既能補充戰鬥力,又可補充軍用的措施,可謂一舉兩得。

四、復戰之道

  再接下來所問為“復戰之道”。李佳興先生在指出“”當釋為“坎”之後,又將曹沫回答中的“收而聚之,*(束)而厚之”之“收”解釋為“收束,結聚”、“*(束)”解釋為“約誓”,並做如下分析:
  “收而聚之,而厚之”之意當是:“收聚士兵,凝聚軍心,並且和士兵們約誓之,約誓的內容要敦仁寬厚。”而“寬厚”之實踐即是“重賞薄刑”,如此得到的可能結果是:使原本陷於險困之境的將士們,忘死而見生,又重燃起希望。
  “陷險境”之戰,要“提振士氣”,與將士“約束”貴以“寬厚”,使軍隊再度振作,而將帥之言,一定要守“信”,信則可以突圍突困,這即是簡文最後所說到的“復埳/坎戰之道也”。

簡文“思忘其死而見其生”正是說軍隊陷入絕地的情況。“思良車良士往取之餌”,句意似謂選用精兵去與敵軍打一個漂亮仗,以作爲衆人的誘餌;“思(使)其志起。勇者思(使)喜,葸者思(使)悔”是說讓衆人看到希望,而重新有了心志,勇敢的人高興,畏縮的人後悔;“然後改始”是說可以重新開始戰鬥。
  “戰”可能與《公羊傳》之“詐戰”有關。若根據李佳興先生釋“”為“坎/埳”,則從遭受“陷阱奇兵伏兵”的那一方來説,其結果就是陷於不利的“坎陷之戰”。何休《解詁》以“陷阱奇兵伏兵”釋“詐戰”,其立場是講述歷史的第三者,謂戰爭中某一方不遵守傳統的戰爭規則,而使用“陷阱奇伏”一類的欺詐戰術。

  現在可以總結一下本文的看法。根據本文的理解,《曹沫之陣》中的四種“復戰”,“敗戰”、“盤戰”、“甘戰”與“戰”,依次是:三軍大敗以後的再戰、兩軍對壘之戰、持久戰、陷入不利之戰。在《曹沫之陣》中,《公羊傳》所說的“偏戰”與“詐戰”都有所見,偏戰是主體,其名義即“盤戰”,也就是《曹沫之陣》的“陣”;詐戰雖無其名,但可以從“(坎/陷)戰“見其義。
  《春秋》是魯史,《公羊傳》的傳授,據《春秋說題辭》戴宏序云:“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至漢景帝時,壽乃與其弟子齊人胡毋子都著於竹帛,與董仲舒,皆見於圖讖。”桓譚《新論·正經》謂公羊高是齊人。這一學派雖然曾長期在齊地流傳,但究其本始,仍是魯《春秋》學的支脈。《曹沫之陣》是魯國兵學著作,其中的戰爭術語,與《公羊傳》的兩個專有詞彙“偏戰”、“詐戰”有些關係,是很自然的事。
  從上面的討論,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曹沫之陣》四種“復戰” 主要討論的是車陣戰術。《左傳》莊公十年記載的曹劌(即簡文“曹沫”)論戰,也是關於車戰對壘之術。至東周後期,貴族式戰爭逐漸式微,車戰已經不再流行,有關的制度和軍禮、陣法均逐漸湮沒不顯。繼車戰而興起的,是以強弓勁弩、胡服騎射裝備精銳部隊,戰爭的規模也逐漸擴大,步兵變得越來越重要,“兵不厭詐”和“以奇用兵”逐漸成為新的戰術指導思想,戰國時代幾乎無詐不戰。《曹沫之陣》是在由正規車戰即“偏戰”向“詐戰”演變的歷史背景下來討論戰術,但其所論大多為車陣之術,不免有些落伍,這可能是《曹沫之陣》沒能得到流傳的原因之一。

  [附記] 在本文的寫作即將脫稿時,又看到了單育辰先生發表在“簡帛網”上的論文《〈曹沫之陳〉新編聯及釋文》(2007-06-03),因此又參考了單先生的編聯,對原稿作了一些刪改。謹此説明。

2007-6-4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07年6月4日。)


[1]陳劍:《上博竹書〈曹沫之陳〉新編釋文(稿)》,簡帛研究網, 2005/2/12,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2]陳斯鵬:《上海博物館藏楚簡〈曹沫之陣〉釋文校理稿》,簡帛研究網,2005/2/20,http://www.jianbo.org/admin3/list.asp?id=1328。
[3]李銳:《〈曹劌之陣〉釋文新編》,簡帛研究網,2005/2/25,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lirui002.htm;李銳:《〈曹劌之陣〉重編釋文》,簡帛研究網,2005/5/27,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lirui003.htm。
[4]白於藍:《上博簡〈曹沫之陳〉釋文新編》,簡帛研究網,2005/4/10,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baiyulan001.htm。
[5]單育辰:《〈曹沫之陳〉新編聯及釋文》,簡帛網,2007-06-03,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74 。
[6]李佳興:《〈上博四.曹沬之陳〉54簡字試釋》,簡帛研究網,2007/2/25,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7/lijiaxing001.htm
[7]《公羊傳》僖公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於殽。……詐戰不日,此何以日?盡也。”何休解詁:“詐,卒也,齊人語。惡者不仁。”又訓“詐”為“倉卒”,是詞義引申。
[8]參看董仲舒《春秋繁露·竹林》、皮錫瑞《經學歷史·春秋》“論春秋明王道、絀詐力,故特褒宋襄,而藉以明仁義行師之義”章。
[9]《左傳》桓公三年周、鄭繻葛之戰中,鄭“為魚麗之陣,先偏後伍”,《正義》引《司馬法》云:“車戰二十五乘為偏,以車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彌縫闕漏也。”宣公十二年楚、晉邲之戰中,欒書說楚之軍法“其君之戎,分爲二廣,廣有一卒,卒偏之兩”, 服虔注:“五十人曰偏,二十五人曰兩。廣既有一卒為承,承有偏,偏有兩,故曰卒偏之兩。”杜預注:“十五乘為一廣。《司馬法》:百人爲卒,二十五人為兩,車十五乘為大偏。今廣十五乘,亦用舊偏法,復以二十五人為承副。”《正義》“此云大偏,對成九年九乘為小偏,故此為大偏也。桓五年二十五乘為偏,戰時臨陣,所用不同,不可與此相對為大小。杜注多少皆望文也。”
[10]“乃失(秩)其備”與下文 “必失(秩)車甲” 的兩“失”字均從李銳先生讀為“秩”,參見註釋3文。
[11]從古書來看,“改(髦-冒)爾鼓”可能是“釁鼓”(祭祀戰鼓)或“冒鼓”(修理戰鼓)兩種意思之一。“”字下面從“示”,上半部分與郭店簡《成之聞之》篇第22簡所見“《君奭》曰:售不單稱德”之“”字寫法接近,今本《尚書·君奭》作“惟冒丕單稱德”, “” 字尚不能確識,李零先生《郭店楚簡校讀記》曾認爲可能是‘旄’字的古寫(127頁)。“” 字音當與“冒”相近,若此不誤,《曹沫之陳》簡文可能讀為“改冒爾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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