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读
作者:凡國棟  發布時間:2007-07-09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上博六》新近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內容十分豐富。其中兩篇關於楚平王史事的逸篇格外引人注目。這兩篇簡文均由陳佩芬先生整理,下面在陳先生考釋的基礎上略陳己見,望各位方家指正。
   
平王問鄭壽》篇

競坪(平)王就鄭壽,繇之於宗庙。
  整理者在注釋中把“就”和“繇”都解釋為“從”。謂“競平王就鄭壽”即為“鄭壽從平王”。並引《荀子·禮論》楊倞注謂後一個分句的意思是“鄭壽隨平王至宗廟”。按,整理者意見恐不妥。即便按照整理者所引《玉篇》“就,從也”,“競平王就鄭壽”也只能解釋為“競平王從鄭壽”,而不是“鄭壽從平王”。但是這樣的話,以君王之尊而跟從在臣子身後,于理不合。“就”古有“赴、到”之義。《國語·齊語》:“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 荀悅 《漢紀·高祖紀四》:“彭玘死,臣生,不如死,請就湯鑊。”簡文“就”似乎是一種使動用法,即平王使鄭壽前來,有“召見”的意思。從文意來看,“競平王就鄭壽”正好和第四簡“王複見鄭壽”句相呼應,“就”和“見”都是召見的意思。這樣的話,“繇”解釋為“從”便可以講得通了。不過,我個人更傾向於另外一種解釋,即把“繇”理解為易占卦兆之占辭。《左傳·閔公二年》:“ 成風聞成季之繇,乃事之而屬僖公焉。” 杜預注:“繇,卦兆之占辭。”“繇”在這裏作動詞用,是用易占卜的意思。這樣整句話意思就是,競平王召見鄭壽,命他在宗廟裏進行占卜。
  需要補充說明一點,按照我對“繇”的解釋,鄭壽應該是一個精通占卜的術士,而這一點正好可以作為整理者對鄭壽身份推測的一個證據。[1]因為整理者推測鄭壽相當於傳世文獻中的觀從,而據《史記·楚世家》,觀從的身份正好是一位“卜尹”。

𥛔(禍)敗因踵於楚邦
  整理者未有破讀“童”字,並謂“童”為無知之義。按之文義,實有未安。“童”恐當讀作“踵”。踵有跟隨、因襲之義,《漢書·刑法志》:“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國。” 顏師古注:“踵,因也。” 《左傳·昭公二十四年》:“ 吳踵楚 ,而疆埸無備,邑,能無亡乎?”《漢書·武帝紀》:“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 顏師古注:“踵,接也,猶言躡其踵。”簡文此處“因踵”同義連用,有前後相接,連續不斷的意思。整句意思是楚國接連遭遇災禍和失敗。

  鄭壽始不敢答,王固繇之,答:“汝毀新都栽陵、(簡2)臨易(陽),殺左尹(宛)、少師無忌。”
  始,整理者讀作“辭”。恐讀作“始”為妥。[2]
  繇,整理者意見和簡1之“繇”字相同。按,“繇”疑當讀作“要”。“固要”,即堅決要求之義。
  栽陵,見於包山簡。但是辭例中“栽郢”與 “栽陵”同出,諸家考釋意見也不一致。此處不詳列。栽陵,整理者疑是鄢陵,注云:“邑名,春秋楚都,今湖北省宜城縣西南之故鄢城。”並謂晉楚鄢陵之戰在此地。此謬,整理者實際上混淆了兩個地名之間的關係。鄢為楚別都,流行說法認為地在今宜城西南;但是晉楚鄢陵之戰另有其地,在今河南鄢陵縣北[3]
  臨易(陽),见于包山楚簡第33、53和185号簡。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第58頁云:
  文獻所載楚地名無“臨陽”,以聲求之,疑“臨”讀爲“酃”,臨,酃皆從聲。西漢長沙國有“酃縣”,東漢在長沙郡,《續漢志》劉昭《注》引《荊州記》:“有酃湖,周廻三里。”《水經注·湘水》:“臨承即故酃縣也。”楊守敬《疏》:“酃縣在今清泉縣東十二里。”按其地望在今湖南衡陽市東。
  今按,臨易(陽),疑當《左傳》文公十六年之“臨品”。“楚子乘馹,會師於臨品”。楊伯峻注引《欽定春秋傳說匯纂》謂在今湖北省均縣界[4]。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定位相同。此地相當於今丹江口市與老河口市交界之漢水沿岸。以地理形勢考度,此處北接商密(即下鄀)以至於析(即白羽,昭公十八年遷許於此)與秦相望,東望申、鄧以至於方城之外,南通楚郢都中心地帶。扼漢水天險,實際上是一個戰略要地。
  ,整理者屬下讀。今從上讀,為左尹之名。按之史籍,楚平王時的左尹見於文獻記載的有《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之“左尹郤宛”和《左傳》昭公十八年之“王子勝”, 到底與哪一個人物對應,關鍵在於“”字的釋讀,而對於該字的考釋,學術界意見分歧較大,從這裏文獻對應來看,釋作“宛”字應該是可信的,因此簡文之“左尹(宛)”應該就是《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之“左尹郤宛”。[5]

王笑(簡4)曰:“前冬言曰邦必喪,我及今,何若?”答曰:“臣取〈為?〉君王臣,介備(服)名,君王(踐)凥(處),辱(簡5)於老夫。君王所改多多,君王保邦。”
   
  此句整理者標點有誤,“邦必喪我及今何若”并非间接引语,不能加双引号。楚平王话的意思是,去年冬天你曾预言国家一定会灭亡,但是我至今还好好的活着,你怎么解释呢?言外之意,楚王是在奚落鄭壽。
  “為”字,簡文作。簡1有“取”字作 。二字实际上同形,楚簡“為”一般作不利~○(寇)(上博周易1號簡)形,倘若右上方那部分笔画起笔部分误作橫笔,並且漏写下方两橫笔,就成了“取”字,颇疑此处乃涉簡1“取”字而误。
  不过此处另有一解,现在提出供大家参考。“取”之本意乃捕获到野兽或战俘时割下左耳。《周礼·夏官·大司马》:“大獸公之,小禽私之,獲者取左耳。” 郑玄注:“得禽獸者取左耳,當以計功。”后来泛指斩获敌人的首级。这里“取”与簡3所云“杀左尹(宛)、少师無忌”有关,指鄭壽曾经建议楚平王誅杀其大臣,故曰“臣取君王臣”。
  介,當讀作“匄”,作祈求講。金文中常見這種用法。
  踐處,包山簡238有:“甶左尹復凥。”劉信芳《包山楚簡解詁》第46頁謂“所謂‘復凥’即佔有原來的官位”。今按,頗疑踐處應該和簡4“鄭壽出,居路以須”有關。據《說文》“田踐處曰町”,則“田踐處”正是田間之路,亦謂之町。此處“君王踐處”即是指平王來到鄭壽等待君王的那個路上,故有接下來的“辱於老夫”句,意思是讓自己感到受寵若驚了。
   
《平王與王子木》
   
  《平王與王子木》全篇共有竹簡五支。整理者認為第2、3、4三支簡之間可以連讀。實際上第5支簡應該調整到第1簡第2簡之間,並且可以連讀。下面按照重新編連的簡序將釋文重寫於下(釋文用通行字寫出,個別需要討論的文字除外)。
   
  知。    競平王命王子木𨒙(至)城父,過申,暑(煮)食於(蒐),城公(簡一)聽於薵中。王子問城公:“此何?”城公答曰:“薵。”王子曰:“薵何以為?” (簡五)曰:“以種𣏟(麻)。”王子曰:“何以𣏟(麻)為?”答曰:“以為衣。”城父起曰:“臣将有告,吾先君(簡莊王𨒙(至)河雝之行,暑(煮)食於(蒐),(醢)不爨,王曰:‘不盍’。先君(簡不盍,(醢)不爨,王子不知𣏟(麻),王子不得君楚,邦國不得。”(簡四)
  暑,疑當讀作“煮”,“暑食”不辭。“煮食”就是烹煮食物的意思。
   
  字,下方顯然不從火。何有祖釋為“蒐”,甚是。蒐,地名。按之文意,此地當在申與城父之間。疑當楚方城要塞上之繒關。《左傳》哀公四年“左司馬眅、申公壽餘、葉公諸梁致蔡於負函,致方城之外於繒關。”楊伯峻注引江永《考實》謂繒關在今河南方城縣[6]
  城公,整理者謂即“成公”並引《通志·氏族略》謂其為若敖之後。按,“城公”应是蒐之公,㼌疑為其名。
  薵,疑當讀作疇。特指種麻的田。《禮記·月令》:“﹝季夏之月﹞燒薙行水,利以殺草,如以熱湯,可以糞田疇。” 孔穎達疏引蔡邕曰:“穀田曰田,麻田曰疇。”《國語·周語下》:“田疇荒蕪,資用乏匱。” 韋昭注:“穀地爲田,麻地爲疇。” 劉向《說苑·辨物》:“疇也者何也?所以爲麻也。”既然疇是种麻之田,那么“薵何以為?”后接“曰:‘以種𣏟(麻)。’……”应该是顺理成章的,因此把簡5调整到簡2之前文意更足,文从字顺,当無疑问。
  雝,整理者讀作“淮”。似不可從。楚簡“淮”字作〇(禹)迵(通)~與忻(沂)(上博容成氏25號簡),“雝”字一般都有兩個小圓圈的形狀。如:~(雍)也憧(上博仲弓4號簡)。雝,通“ 邕 ”。指四周有水的沼澤地。《詩·周頌·振鷺》:“振鷺于飛,於彼西雝。”毛傳:“雝,澤也。河雝,指河水所形成的沼泽,大概泛指大野澤、孟諸澤、滎澤之类的沼泽。
   
  附記:小文寫作過程中,和何有祖師兄同室“操刀”,互相辯難,互相啟發,欣甚至哉!小文草成,蒙陳偉師審閱並提出寶貴意見。在此向二位師友表示感謝!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7月8日。)


[1]何有祖師兄認為“鄭壽”就是《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之“工尹壽”,“工尹”在包山簡中常常也擔任卜筮的職責。此說較原整理者意見為優,因為後文出現的“左尹(宛)”也就是《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之“左尹郤宛”,二者同時出現在兩個不同版本的文獻中。當不會是巧合。
[2]陳偉師認為讀“辭”為優,愚以為此處鄭壽並沒有辭讓的意思,只是一開始不敢回答,在平王的“固繇”之下,他才開始作答,因此仍改讀作“始”。
[3]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第878頁。
[4]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第619頁。
[5]”讀“宛”,對應于《左傳》昭公二十七年之“左尹郤宛”是何有祖師兄的意見。
[6]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第16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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