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六札記(三)
作者:何有祖  發布時間:2007-07-13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孔子見季桓子》

1、夫子曰:上不(親[1](仁)而(附)[2]尃(傅),(問)亓(其)(治)於逸[3]人,幾夫士,品勿(物)[4]3號簡
  尃,從原整理者隸定,在此讀作“傅”。在“上”的周圍,有“師”、“保”,如《書·召奭》:“召公爲保,周公爲師,相成王左右。”《易·繫辭下》:“無有師保,如臨父母。”《書·太甲中》:“既往背師保之訓,弗克于厥初,尚賴匡救之德,圖惟厥終。”其實還有“傅”。《左传·僖公四年》:“公殺其傅杜原款 。”枚乘《七發》:“今夫貴人之子,必宮居而閨處,內有保母,外有傅父,欲交無所。”21號簡已經出現“師保”,此處出現“傅”當亦在情理之中。
  幾,原釋爲“君”且下讀。陳老師往上讀幷釋爲“乎”。[5]今按:此字從“几”從“口”,疑讀作“幾”,[6]指希望。《左傳》哀公十六年:“國人望君,如望歲焉,日月以幾。”杜預注:“冀君來。” 陸德明《釋文》:“幾,音冀,本或作冀。”《漢書·杜欽傳》:“爲國求福,幾獲大利。”
  簡文似在責備“上”不用仁賢之人,而用“失”人,幷對威望不是很高的士保有期望。结合下文提及君子的几种品格,可见“上”所用之人缺乏君子品格的衡量。故而这里的“失人”读作“逸人”
   
2、“……上雖逃,智(知)亡(無)不亂矣。是故魚(吾)道之:‘君子行,冠弗視也;吾(語),儉弗視也;魚(禦),迅弗視也。’”  5號簡
  吾,讀作“語”。《論語·鄉黨》:“食不語,寢不言。”
  儉,原從僉從曰(或甘)。《淮南子·道應訓》:“多聞博辯,守之以儉。”《文心雕龍·銘箴》:“李尤積篇,義儉辭碎。”
  御,原釋爲“魚”讀作“吾”。按:當讀作“御”,指駕馭車馬。周時爲六藝之一。《詩·鄭風·大叔于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周禮·地官·大司徒》:“三曰六藝:‘禮、樂、射、御、書、數。’”
  迅,原從西從角,右上待考。迅指速度很快。劉向《九嘆·惜賢》:“挑揄揚汰,盪迅疾兮。”《史記·趙世家》所載趙之先祖,古之善御者,曾日馳千里馬,其御當可用“迅”來形容。
  簡文當是在形容君子在行、語、禦三個方面應有的良好表現。
   
3、異於人  7號簡
  異,原釋爲“”。按:此字也見于17號簡,當釋爲“異”。
  於,原釋爲“收”。
   
4、可名而智(知)與(歟)?  10號簡
  “名”,原釋爲“明”。按:此當釋爲“名”,疑指形容。《论语·泰伯》:“大哉, 堯 之爲君也!巍巍乎,唯天爲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朱熹《集注》:“言物之高大,莫有過於天者,而獨 堯 之德能與之準。故其德之廣遠,亦如天之不可以言語形容也。”
   
5、夫與之民,亓(其)述(遂)多方安(焉)  11號簡
  與,原釋爲“民”。按:此字與“民”不類。筆劃雖有殘失,仍能辨識出是“與”。
  *,原釋爲虐,字見于12、19号简。李銳先生釋爲“”,甚是。
  民,原釋爲“求”,字當釋爲“民”。 “與之民”,也見于12號簡。
  遂,原釋爲“述”。遂,指通达。《吕氏春秋·圜道》:“日夜不休,宣通下究,瀸於民心,遂於四方。”高诱注:“遂,達。”《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荀卿嫉濁世之政,亡國亂君相屬,不遂大道而營於巫祝,信禨祥。”
  方,指方法、途經。《左傳》昭公三十年:“彼出則歸,彼歸則出,楚必道敝。亟肄以罷之,多方以誤之……必大克之。”不過,方也可能讀作“謗”。《競建內之》7號簡有“遠者不謗”[7],其中“謗”即寫作“方”。“謗”在此當指民對行政的譏評。
   
6、唯(雖)又(有)信弗遠   12號簡
  信,原右部未釋出。此字右部雖由于竹簡的變形而略往下移動,但仍可看出與5號簡“信”字右部同,字當釋爲“信”。
   
7、擇居危杆(岸),則不難乎  14號簡
  “危”後一字,原隸作從木從刀,我們曾經改隸作“杆”,陳偉老師讀作“岸”,[8]甚是。
  “擇”,原釋爲“鳴”,陳偉老師改釋爲“宴”,[9]按:此字上部從目,下部從矢,即“擇”字。典籍有“擇地”一詞,如《韓詩外傳》卷一:“任重道遠者,不擇地而息;家貧親老者,不擇官而仕。” 《漢書·馮奉世馮參傳贊》:“宜鄉侯參鞠躬履方,擇地而行,可謂淑人君子。”也有“擇處”一詞,即選擇處所。如《孔子家語·六本》:“夫君子居必擇處,游必擇方,仕必擇君。”《說苑·雜言》:“吾聞君子居必擇處,游必擇士。居必擇處,所以求士也。”簡文“擇居危杆(岸)”仍屬于“擇處”的行爲。
   
8、拜易與民也,13號簡
  拜,原釋文未釋。按:此字與15號簡拜字同,疑當釋爲“拜”。
   
9、民之行也,[10]好恃美(以)為囗囗 14號簡
  “恃”,原從石從刀,整理者讀作“砌”。李銳先生以爲“厚”。[11]
  楚簡中有以之为聲符的字,如:
  (1) 〇(一)〇(家)事乃又(有)~(祏)      一家有事乃有~(《語叢四》26號簡)
  (2) 惪(德)惠而不~      德惠而不~   (《容成氏》39號簡)上博三讀本167頁讀作“恃”。
  迄今爲止所見的觀點爲:
  對于(1),整理者讀“”為“祏”。《說文》:“宗廟主也。”[12]在按語中裘錫圭先生認為,“”如分析為以“石”為基本聲符,此句可讀為“家有事乃有度”下文即“家事”之“度”的具體內容。
  李零先生讀“”為“則”,指折算的方法。簡文所從的“貝”,其實都是“則”字的省文。如果把這個從石從刀從貝的字理解為從廁得聲,把它讀為“則”是可以成立的。[13]
  林素清先生讀“”為“石”。這裏用反詰語氣表示否定,意思是說治理一個諸侯之國,難道有一百二十斤重嗎?[14]
  顧史考先生讀作“事乃有(託?)”。[15]
  在對于(2)注解的時候,[16]《〈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讀作“恃”。
  可見學者多認爲此字以“石”爲聲,有“度”、“石”、“恃”、“託”等讀法。
  本簡此字疑可讀作“恃、“託”,或“都”。《詩·鄭風·有女同車》:“彼美 孟薑 ,洵美且都。”毛傳:“都,閑也。”朱熹《集傳》:“都,閑雅也。”或可讀作“飾”。“石”上古音屬鐸部禪紐,飾屬職部書紐,聲韵皆近。《說苑·反質》:“男女飾美以相矜,而能無淫泆者,未嘗有也。”《文選·何晏<景福殿賦>》“莫不以爲不壯不麗,不足以一民而重威靈;不飾不美,不足以訓後而示厥成”
   
10、與之民,衣備(服)好圖  19號簡
  *,從李銳先生釋。[17]
  “圖”,整理者釋爲“禮”。按:此字從者從心,即楚簡常見的圖字寫法。字當讀作“圖”,指谋划。《詩·大雅·崧高》:“我圖爾居,莫如南土。”《墨子·修身》:“多力而伐功,雖勞必不圖。”
   
  11、赴  22號簡
  赴,從辵從卜。
   
  附記:本文寫作過程中曾就有關問題請教宋華强先生,在此深表謝意!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7月12日。)
   
[1]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2]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
[3]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
[4]士屬上讀,勿讀作物,皆爲李銳先生的意見。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5]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
[6]裘锡圭:《釋戰國文字中的“几(从日)”字》,《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輯,中華書局2006年11月,第250~256頁。
[7]季旭昇:《上博五芻議(上)》,簡帛網.2006年2月18日。
[8]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
[9]陳偉:《讀〈上博六〉條記之二》。
[10]“民之行也”往下讀,是李銳先生的意見。參見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11]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12]《郭店楚墓竹簡》,第219頁。
[13]《郭店楚簡校讀記》,陳鼓應主編《道家文化研究(郭店楚簡專輯)》三聯書店1999年。
[14]《郭店竹簡〈語叢四〉箋釋》,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15]《郭店楚簡〈語叢四〉篇韻讀新解三則》,《簡帛》第一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
[16]季旭昇:《〈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讀本》第168頁,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
[17]李銳:《〈孔子見季桓子〉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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