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曰》校讀
作者:陳偉  發布時間:2007-07-15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1、章其有成德,閉言自關。重其有中墨(謀),良人貞焉(3號簡)
  章,簡文僅一豎筆。整理者釋為“十”,屬上讀。曹峰先生疑與下文連讀,且並非“十”字[1]。今按:曹說可從。此字與郭店竹書《緇衣》17號簡中的一字略同。後者在傳世本中寫作“章”(出言有章)。此處恐亦是“章”字,顯示義。“章其有成德”與“重其有中墨”對應。
  重,整理者釋為“誇”。今按:此字右旁吳振武先生釋為“冢”[2]。這裏讀為“重”,著重、看重的意思。
  墨,疑當讀為“謀”。謀、墨為明紐雙聲,韻部為之、職對轉,音近可通。《呂氏春秋·任數》中的“煤”,《孔子家語·在厄》作“墨”。牧野的“牧”,上博竹書《容成氏》52號簡寫作“畮(從母)”,而郭店竹書《窮達以時》7號簡的“牧”從“墨”作。中謀,猶內謀。《國語·晉語三》:“內謀外度,考省不倦,日考而習,戒備畢矣。”
   
  2、少足於㝅(榖),亦不邇於賊(3號簡)
  整理者以“少”屬上讀,“㝅”讀為“愨”。何有祖君將“足”釋為“疋”,讀為“疏”,以為“疏於愨”與“邇於賊”對應[3]。劉洪濤先生在何有祖之說基礎上,以為“㝅”通“榖”,借為“祿”,把簡文讀作“小疏於祿,亦不邇於賊”[4]。今按:楚簡中“㝅”多用為“榖”。如《孔子見季桓子》14號簡“五穀”、《陳(原作“申”)公臣靈王》7號簡“不榖”,均是。簡文讀作“少足於榖”,似更好。
   
  3、征虫飛鳥,受物於天。民之亡(無)物,唯言之有信,視前顧後,九惠是貞(5號簡)
  征虫飛鳥,整理者無說。今按:《墨子·明鬼下》:“古者有夏,方未有禍之時,百獸貞蟲,允及飛鳥,莫不比方。”孫詒讓閒詁:“《淮南子·墬形訓》云:‘萬物貞蟲,各有以生’。《原道訓》云“蚑蹺貞蟲”。高注“貞蟲,細腰之屬也。”又《說山訓》云‘貞蟲之動以毒螫’,注云‘貞蟲,細腰蜂蜾蠃之屬,無牝牡之合曰貞。’案:‘貞’當為‘征’之假字,乃動物之通稱,高說未晐,說詳《非樂上篇》。”《墨子·非樂上》:“今人固與禽獸麋鹿、蜚鳥、貞蟲異者也。今之禽獸麋鹿、蜚鳥、貞蟲,因其羽毛以為衣裘,因其蹄蚤以為絝屨,因其水草以為飲食。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雌亦不紡績織紝,衣食之財固已具矣。今人與此異者也,賴其力者生,不賴其力者不生。”孫氏閒詁:“蜚與飛通。貞蟲,詳《明鬼下篇》。宋翔鳳云:‘貞通征,此言蜚鳥征蟲,即《三朝記》所謂蜚征也。’案:宋說是也。《莊子·在宥篇》云:“災及草木,禍及止蟲”,釋文引崔譔本,作“正蟲”,亦即“貞蟲”也。征,正字,貞、正並聲近假借字。”竹書“征虫”與“飛鳥”並列,當即戰國兩漢傳世文獻中的“貞蟲”。
  受物於天,整理者無說。今按:是指征虫飛鳥具有的天性。可參看上揭《墨子·非樂上》“今之”至“具矣”一段。
  亡,整理者釋為“作”。今按:楚簡中“乍”“亡”的寫法或相類似,需要根據文意來判別。這裏顯然是說人類不具備動物的特性(亦可參看上揭《墨子·非樂上》),所以依賴他們的社會性(有信、九惠)。當釋為“亡”。
   
  4、謂天高而不概(暨),謂地厚而不達(10號簡)
  概,恐當讀為暨,至、到義。《國語·周語中》:“若七德離判,民乃攜貳,各以利退,上求不暨,是其外利也。”韋昭注:“暨,至也。”竹書中與“達”對應。
   
  5、惡猷(猶)慨(氣),亂節(即)潛行(11號簡)
  慨,似當讀為“氣”。惡猶氣,是說惡德就象氣體一樣。
  節,讀為“即”[5],至、到的意思。《素問·氣交變大論》:“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眚即也。”王冰注:“即,至也。”
  潛,暗中、隱蔽義。亂即潛行,是用氣體的無孔不入比喻惡德之易於蔓延。
   
  6、有贓(藏)在心,嘉德吉猷。心贓(藏)之既權,征(正)民乃貴(匱)(13號簡)
  贓,整理者只作隸寫。何有祖君釋為“賓”[6]。凡國棟君從之,並改“有賓”二字屬上讀[7]。今按:此字似從疒從貝。上博竹書《性情論》35號簡“疾”字所從的“疒”旁與此近似,可參看。古文字中爿、疒二偏旁往往混用。因而此字可看作從爿從貝,應是“贓”字異寫,讀為“藏”。下句“嘉德吉猷”正是“有藏在心”的具體內容。
  權,衡量、比較。《孟子·梁惠王上》:“權,然後知輕重;度,然後知長短。”《呂氏春秋·舉難》:“且人固難全,權而用其長者,當舉也。”
  征,讀為“正”。貴,讀為“匱”。正民乃匱,是說因為算計過多,正直的人就會變少。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7月15日。)
   
[1]《上博六〈用曰〉篇劄記》,簡帛網7月12日。
[2]《鄂君啟節“舿[右下作勹]”字解》,《第二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273~292頁,香港中文大學語言及文學系1993年。
[3]《讀〈上博六〉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4]《讀上博竹書〈用曰〉劄記》,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5]李銳先生亦讀為“即”,但句讀、釋義迥異。看《〈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6]出處同上。
[7]《上博六〈用曰〉篇初讀》,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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