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簡散札六則
作者:何有祖  發布時間:2007-07-21 00:00:00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一)

  凡龔(恭)人,非人是龔(恭),厥身是衛。[1]  《用曰》6號簡
  非,原無說。按:“非人”與“厥身”前後相次,我們懷疑“非”應該讀作“彼”。楚簡也曾有相似用法的“非”,見于《曹沫之陳》[2]1、2號簡有:“東西七百,南北五百。非山非澤,亡有不民。”劉洪濤先生讀作“彼”:[3]
  簡文“非山非澤”之“非”,與(9)、(10)、(11)之“匪”,都應該是“彼”的假借字。上古音“彼”屬幫母歌部,“非”、“匪”屬幫母微部,音近可以通假。如侯馬盟書“麻夷非是”之“非”,[4]朱德熙、裘錫圭先生指出應讀為《公羊傳》“昧雉彼視”之“彼”。吳晶瑩《經詞衍釋》卷一:“非,猶匪也,彼也。左氏昭二十二年《傳》:‘非言也,必不克。’‘非言’,猶匪言也,謂彼所言必不能克也。”[5]
劉先生的意見無疑是正確的。
  簡文“非人是龔(恭),厥身是衛”,語句倒裝,恢復語序即作:龔(恭)非人,衛厥身,意思是既要對彼恭敬,又要保障他的人身安全。

(二)

  謂天高而不極,謂地厚而不達     10號簡
  極,从既从木。疑當讀作“極”。“既”上古音屬物部見紐,極屬職部群紐,音近可通。典籍從既從及之字可以通作。[6]《書·鹹有一德》:“惟尹躬暨湯。”《禮記·緇衣》引尹吉曰:“惟尹躬及湯。”《詩·大雅·崧高》:“崧高維岳,駿極于天。”
  “天高而不極”,指天高不可至。《孔叢子·問答》:“今世人言高者,必以極天爲稱,言下者以深淵爲名。”《禮記·樂記》:“及夫禮樂之極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陰陽而通乎鬼神。”《慎子外篇》“譬之天髙而不可極,川深而不可測”。

(三)

  舌非巧免,慎(質)良台(治)家嗇(稼穡[7])則行。口      12號簡
  免,原釋為“字”,此從李銳意見。[8]免疑讀作“辩”。免(元、明)、弁卞辯(元、並),音近可通。典籍中从免的“冕”可通作“弁”,[9]如《論語·子罕》:“冕衣裳者。”《釋文》:“冕,鄭本作弁,魯讀弁為絻”又《論語·鄉黨》:“見冕者。”《釋文》:“冕,鄭本作弁。”弁、卞、辯多可通作。[10]可見“免”可讀作“辯”。巧辯,指詭辯。《淮南子·覽冥訓》:“輔佐有能,黜讒佞之端,息巧辯之説。”
  “質”,原釋為“慎”,可從。這裏懷疑可讀作“質”。陳劍先生曾對“慎”、“質”關係做過論述:[11]
  ”字楚簡常用為“慎”,此與“情”對文,則當讀為“質”。“”所从聲符與“質”所从聲符本為一字(參看陳劍:《說慎》,《簡帛研究二○○一》,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9月),故可相通。古書“情”與“質”對文或連言皆多見。
雖然《仲弓》20號簡“慎”有文句對應需要讀作本字。[12]但“慎”卻是可以讀作“質”的。因此,我們把這裏的“慎”讀作“質”。
  “良”,從整理者釋。“良”字一般寫作:
  〇(且)~倀(長)子(《柬大王泊旱》19號簡)   ~人亡不宜也《采風曲目》3號簡
  其下部从“亡”。本簡“良”字從二“亡”,從“日”,相似的字形見於新蔡甲三131號簡〇~志,与“疐”[13]从二“止”字形有别。可見字當釋為“良”。
  “質良”指纯美良善。《禮記·月令》:“﹝季夏之月﹞黑黃倉赤,莫不質良,毋敢詐僞。”鄭玄注:“質,正也;良,善也。”《淮南子·時則訓》:“青黃白黑,莫不質良。”高誘注:“質,美也;良,善也。”
  治,原釋為“台(以)”,疑當讀作“治”。“治稼穡”見於典籍,如《周禮·地官·里宰》“歲時合耦於鋤,以治稼穡,趨其耕耨,行其秩敘,以待有司之政令,而徵斂其財賦。”“治稼穡”,指從事農業勞動。

(四)

  新蔡簡幾支殘簡如
*囗敝(从竹)。庚申之昏以起,辛酉之日禱之。*                     甲三:109
*甲戌之昏以起,乙亥之日薦之。*                                       甲三:119
*戊申之夕以起,己[酉]*                         甲三:126、零:95
*起,己酉禱之。*                          甲三:144
*戊申以起,己酉禱之。*                         乙二:6、31
  虽然内容残缺,但是禱祠這一行為的日期却交代的比较明确。以上所列為五次禱祠(包括一次“薦”),可以分成三個時間段,即:庚申到辛酉;甲戌到乙亥;戊申到己酉,歷時皆兩天。且用“起”字作為起訖。李老師把“起”讀為極[14]:這應當是比較有可能的。該文中所舉的例子有:
  甲三:248 卒”岁国(或)至来岁之夏亦
  乙一:19 自夏亦之月以至来岁夏亦
  乙一:31 自夏亦之月以至冬亦之月,尽七月
不過“自……以至”,与“……以起……”在结构上還是略有差别。作为另一可能,我們認為“起”或许可以讀如本字。“……以起”處應斷開,指從某日開始。這裏有一個例子:
  *甲戌,乙亥禱楚先與五山,庚午之夕內齋。* 甲三:134、108
其中的,原釋文在直接隸定的基礎上釋作“闢”。這大概是受《說文》門部所引《虞書》“闢”字古文的影響。但是簡文,下部所從雙手並非反向,且多一口,更重要的是上部不是從門。新蔡簡中“門”字作~(甲三213)〇(就)禱~(乙一028)禱~户(零442),差別還是比較明顯的。我們認為這個字很可能應當釋為“興”。“興”字楚簡常見作:
  浗(求)虖(乎)大人之~(郭店《唐虞之道》17)六帝~於古(郭店《唐虞之道》8)丌(其)~女(如)將又(有)敗雄(郭店《語叢四》16)
  〇(陳)~之告言之子司馬(包山楚简159) 敢昏(問)道民~悳(德)女(如)可(何)(上博《仲弓》11)~邦〇(家)(上博《從政乙》1)
  獄〇(則)~(上博《從政甲》8)
形體接近,字當釋為“興”。《說文》:“興,起也。”近期公布的《天子建州》乙本中有一个形近字作:
  
原整理者釋爲“璧”,劉洪濤先生“興” [15]
  ”雖把“”中間的“人”字形寫成“八”字形,但無疑仍是一字異體,也應釋為“興”。
這一例子爲我們把釋爲“興”提供了新的依據。
  在“甲戌興乙亥禱之”與“庚申之昏以起辛酉之日禱之”這兩個句式中,“興”、“起”應是同義詞。如果這個推論不誤的話。上面所說的“起”讀如本字當更好。《說文》“起”段注:“起本發步之稱,引申之訓為立,又引申之為凡始事、凡興作之稱。”可見“興”、“起”皆可引申為開始。簡文“甲戌興”當强調從甲戌這一天開始。
  另外,楊華老師指出,新蔡簡中還有以“會”來連接時間的的,[16]如甲一:10“*贛(貢)■。凡是戊辰以會己巳禱之。”句式也比較接近。這裏的“會”疑訓為至。《大戴禮記·千乘》:“會時必節”,王聘珍《解詁》:“會,至也。”《廣雅·釋詁一》:“會,至也。”“戊辰以會己巳禱之”指“禱”的活動從戊辰這一天開始,到己巳這一天為止。
  順便說一句,新蔡甲三144號簡“起”字寫作~己酉禱之,從走從巳,字形有變。類似的字形見於《用曰》18號簡的“起”字(從辵從巳)。

(五)

  *于天,棄之若*    零:114
  原釋為“棄”、“若”兩字皆未釋。簡文“棄”作,楚簡“棄”字作
  〇~不〇(《容成氏》3)     〇(絕)〇(僞)~慮〇(絕)攷(巧)~〇(利)〇(絕)智(知)~卞(辯)(郭店《老子甲》1)
與之形近,可資比對。“若”[17]字簡文作,中部筆劃猶可辨識,我們認為與楚簡中常見的“若”字作:~(新蔡甲三61)、若玉~英 (《逸詩·交交鳴烏》1)形近。簡文原未斷讀,此讀為“*于天,棄之若*”。

(六)

  *命賽(?)尹以*     零:84
  此簡殘,有4字可見。原釋為作“囗酓囗以”。現在看来前三字應改釋為“命賽尹”。以下分别述之。
  新蔡簡“命”有兩體,其一作〇(虩)~祝(零249),從口從令,是命字常見寫法。其二作司~(乙一015)、〇(賽)禱司~(甲三4號簡),為命字簡省體,所從口,省作兩橫。這種簡省的情況在楚簡中也是比較常見的。不過楚簡中命字下另加兩橫的字形也比較多見,如一~三○(上博《彭祖》7),便是從“命”從兩橫。本簡字,屬於第一種形體,應當釋為“命”。
  第二字作,下從“目”當為“貝”之省寫,右部從宀從工,疑即“賽”字[18]
  第三字作,疑即楚簡常見的“尹”字。新蔡簡“尹”字作:
  暊與良志以陵~懌之〇髀爲君貞(零584)〇~丹以(零556)
所舉第二例也是右部殘缺的情形,可資比照。
  新蔡祭禱簡前辞部分常採用“某人命某人以某為某貞”句式,如:
  公子命彭定以少(小)尨林(從黽)爲         新蔡甲三133
  公子虩命彭定以少(小)尨余(从黽)爲君貞    新蔡甲二5

“……命賽尹以……”與之句式相近,也當属于某次祭祷的前辞部分。《柬大王泊旱》1號簡“命龜尹羅貞於大夏”,“賽尹”與“龜尹”在祭禱活動中所起到的作用相似。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7月21日。)


[1]斷句參見曹峰:《上博六〈用曰〉篇札記(續一)》,簡帛研究網,2007年7月12日。。
[2]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91—92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
[3]劉洪濤:《說“非山非澤,亡有不民”》,簡帛網站,2007年3月24日。
[4]原注:陝西省文物工作委員會:《侯馬盟書字表》,載《侯馬盟書》315頁,文物出版社1976年。
[5]原注: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種)》之一《侯馬載書“麻夷非是”解》,載《朱德熙文集》第五卷31—32頁,商務印書館1999年。
[6]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第528頁,齊魯書社1989年7月。
[7]“稼穡”參看陳偉老師:《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9日。
[8]李銳:《〈用曰〉新編(稿)》,簡帛網2007年7月13日。
[9]《古字通假会典》第155頁
[10]弁、卞通假的例子可以參看《古字通假會典》第221頁。郭店《老子甲》1號簡“絕知棄辯”、《五行》34號簡“中心辯然而正行之”、《尊德義》14號簡“教以辯說”,其中的“辩”,皆以“卞”為聲,當時卞、辯通假的例子。
[11]陳劍:《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注釋30,簡帛研究網,2005年4月18日。
[12]何有祖:《上博三〈仲弓〉小札》,簡帛研究網,2005年5月12日。
[13]李銳先生釋文作“疐(實)”,參見李锐:《〈用曰〉新編(稿)》,简帛网2007年7月13日。
[14]李天虹:《新蔡楚簡補釋四則》,簡帛研究網,2003年12月17。
[15]劉洪濤:《讀上博竹書〈天子建州〉劄記》簡帛網070712
[16]楊華:《新蔡簡所見楚地祭禱禮儀二則》,簡帛研究網2004年8月1日,又丁四新主編《楚地出土簡帛文獻思想研究(二)》第253-264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
[17]在討論中發現宋華強先生也有此意見,小文本條權當一注腳。
[18]“賽”是彭浩老師的意見。筆者感覺字形有賽、全、賓幾種考慮,此暫列彭老師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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