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五·君子爲禮》釋字一則
作者:劉釗 發布時間:2007-07-23 00:00:00
(厦門大學)
(首發)
《上博五·君子爲禮》有如下一句:
(肩)毋、毋。 《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五)張光裕釋文釋“
”爲“
”,隸“
”爲“
”,幷讀“
”爲“綮”,讀“
”爲“廢”,讀“
”爲“痌”或“痛”。
[1] 按“
”字當讀爲“肩”,字還見于新蔡楚簡和曾侯乙墓所出析君戟銘文,爲宋華强先生所釋,其說確不可易。
[2]而《上博五·君子爲禮》簡中的“
”字即“肩”字乃季旭昇先生首先指出。
關于“
”字,季旭昇先生認爲下半所從有“同”、“冋”、“
”、“
”四種可能,而四種可能都可以讀通,即“同”讀爲“動(搖晃)”、“冋”讀爲“竦(高聳)”、“
”讀爲“袒(露肩)”、“
”讀爲“蜷(縮肩)”。
[3] 秦樺林先生認爲“
(廢)”,是“低下、垂下”之義,引漢賈誼《新書·容經》:“廢首低肘,曰‘卑坐’。”爲證,幷指出 《新書·容經》有:“固頤正視,平肩正背。”句,簡文“肩毋廢”正是指“平肩”而言。
[4] 蘇建洲先生認爲“
”字從“冋”聲(見紐耕部),疑讀作“擎”(群紐耕部),二者迭韵,聲紐同爲見系。謂簡文可以讀作“肩毋廢(低下)、毋擎(上舉)”,就是肩部不上下的意思。幷引《新書·行容》:“行以微磬之容,臂不搖掉,肩不上下,身似不則,從容而任。”爲參照。
[5] 牛新房先生認爲“
”字隸作“
”可從,但不應讀作“擎”,而應讀作“聳”。
[6] 後來蘇建洲先生對此字有新的考釋,贊同季旭昇先生的意見之一讀爲“竦”,同時文章又引了陳劍先生在給其回信中對此字的見解:
所從從字形上看確有多種可能,結合文意,我傾向于釋爲從“冋”之說,因可以讀爲“傾”,讀音上比讀“竦”若“聳”更爲密合。文意上看亦無問題。肩一高一低曰傾,簡文“(肩)……毋傾”正與論者已引之《新書‧行容》“肩不上下”相近。進一步說,“頃”若“傾”字楚文字未見,則簡文以爲“傾”很正常;“傾”與“仄”意義關係密切(《說文》“仄,側傾也”、“傾,仄也”、“,仄也”),“”與“仄”同從“厂”,說不定“”就是楚文字中爲“傾仄”意之“傾”所造的本字。 蘇建洲加有按語說:“陳劍先生此說很有道理。但是若解爲‘傾’,表示肩膀一高一低的話,則原簡的‘肩毋廢、毋
’的‘廢’字詞義恐怕就沒有着落了。除非‘廢’字不作‘低下’解,則有成立的可能。謹錄其說,以伺後考。”
[7] 按,以上諸家考釋對“廢”字字義的訓釋及對“
”字詞義的推論大體沒有問題,
[8]但解說字形幷不正確。我們認爲“
”字其實就是“詹”字的异寫。下邊試加以論證。
國差甔的“
”字作:
所從之“詹”從“厂”作。
包山楚簡“
”字作:
包山楚簡174
“儋”字作:
包山楚簡147
鄂君啓節檐字作:
1
3
3
所從“詹”字不從“厂”,“言”字上部所從一橫有的寫得與兩邊的兩筆相連,3形所從之“詹”字上部又多出一橫。
《郭店楚簡·緇衣》簡16“
(瞻)”字作:
所從之“詹”字寫法與鄂君啓節“檐”字所從之“詹”基本相同,只是上邊少了一橫。
《上博六·平王問鄭壽》簡7說:
喪。溫恭淑惠,民是望。 陳劍先生隸“
” 爲“
”幷讀爲“瞻”,其說極是。
[9]“
”所從之“詹”與上揭諸字所從“詹”旁不同的是字不從“言”而從“口”。造成這種异體寫法的原因,一種可能是因“言”旁與“口”旁作爲偏旁可以通用,一種可能“口”旁即是“言”旁之省。
“
”所從之“詹”旁從“厂”作,但與國差甔“
”字所從“詹”旁不同的是,其“厂”旁寫到了“
”字的“
”和“
”的中間。換個角度說,就是如果將國差甔的“
”字所從的“
”旁寫到“厂”旁的上邊,再將“厂”下邊的“言”旁改寫成“口”,就會變成:
形。所以從字形分析上看,陳劍先生將“
”釋爲“瞻”無疑是正確的。陳劍先生還指出與“
”字右旁相同的字形還見于郭店楚簡《忠信之道》簡3:“大舊(久)而不俞(渝),忠之至也。
而者
,信之至也。”中的“
”字:
這一比較很有啓發性。該字很有可能也是“詹”字。
上揭《上博五·君子爲禮》中的“
”字與“
”與“
”不同的是“厂”旁寫在了“
”與“口”的上邊,這與國差甔的“
”字的寫法相同。換個角度說,如果將國差甔的
字所從“
”旁的“言”改爲“口”,就會變得與“
”完全相同了。
因此,《上博五·君子爲禮》簡文的“
(肩)毋
(廢)、毋
。”中的“
”字就應該釋爲“詹”,讀爲“檐”。“檐”,舉也。《管子·七法》:“不明于則,而欲出號令,猶立朝夕于運均之上,檐竿而欲定其末。”尹知章注:“檐,舉也。”《樂府詩集·清商曲辭五·襄陽樂》:“上水郎檐篙,下水搖雙櫓。”句中“檐”字用法相同。“檐”字典籍又作“擔”。“檐”、“擔”皆用爲“肩負”義,肩擔物自然會向上抬舉,所以簡文“
(肩)毋
(廢)、毋詹(檐)”是說“肩膀不要下垂也不要上舉”,這與《新書·行容》:“行以微磬之容,臂不搖掉,肩不上下,身似不則,從容而任”中的“肩不上下”的說法正合。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7月23日。)
[1]《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
[2]《由新蔡簡“肩背疾”說到平夜君成所患爲心痛之證》,簡帛網,2005/12/7、《新蔡簡“肩”字補證》,簡帛網2006/3/14、又見其博士學位論文《新蔡楚簡的初步研究》194頁
[3]《上博五芻議(下)》,簡帛網,2006/2/18
[4]《楚簡〈君子爲禮〉札記一則》,簡帛網,2006/2/22
[5]《上博(五)》柬釋(二)簡帛網,2006/2/28
[6]《讀上博(五)札記》,簡帛網,2006/9/17
[7]《〈上博楚簡(五)〉考釋二則》,簡帛網,2006/12/1
[8] “
”讀爲“撥”亦通,“撥”訓爲“不正”,《漢語大辭典》引《管子·宙合》:“夫繩,扶撥以爲正;準,壞險以爲平;鈎,入枉而出直。” 郭沫若 等集校引 張文虎 曰:“撥,傾也,與‘正’相對。”《戰國策·西周策》:“少焉氣力倦,弓撥矢鉤,一發不中,前功盡矣。”
[9]《讀〈上博(六)〉短札五則》,簡帛網,2007/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