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鬼神之明》札記(三則)
作者:李銳  發布時間:2007-09-27 00:00:00

(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院史學研究所)

(首發)

  上博五中的《鬼神之明》篇,研究者已經頗多,最近重讀此篇,發現有三個問題或許值得提出來,請大方之家指正。
  一是與此文關係相近者,除筆者前舉董無心之說外,還有司馬遷在《史記·伯夷列傳》末所說之語:
  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伯夷、叔齊,可謂善人者非邪?積仁絜行如此而餓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獨薦顔淵爲好學。然回也屢空,糟糠不厭,而卒蚤夭。天之報施善人,其何如哉?盜跖日殺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黨數千人橫行天下,竟以壽終。是遵何德哉?此其尤大彰明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軌,專犯忌諱,而終身逸樂,富厚累世不絕。或擇地而蹈之,時然後出言,行不由徑,非公正不發憤,而遇禍灾者,不可勝數也。餘甚惑焉,儻所謂天道,是邪非邪?
《鬼神之明》篇對舉伍子胥、公之事,和司馬遷在《史記·伯夷列傳》末對舉顔回、盜跖之事,非常相近。
  二是簡文開篇說“今夫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則以其賞善罰暴也。”在簡文“有所不明”之下,刮去幾字。現在根據文意看,疑“有所不明”也當刮去,“今夫鬼神有所明,則以其賞善罰暴也。昔者堯舜禹湯,仁義聖智,天下法之,此以貴爲天子,1富有天下,長年有譽,後世述之,則鬼神之賞,此明矣。及桀紂幽厲,焚聖人,殺諫者,賊百姓,亂邦家,【此以桀折于鬲山,而紂首于岐社,】2背身不沒,爲天下笑。則鬼2[神之罰,此]明矣”,這樣才文意順暢。
  三是簡文“如以此詰之,則善者或不賞,而暴3[者或不罰。]古(故)吾因加鬼神不明,則必有故”的“加”字,疑讀爲“解”,二字古通,[1]解就是知曉、領悟。“如以此詰之,則善者或不賞,而暴3[者或不罰。]古(故)吾因解鬼神不明,則必有故。”其解說“鬼神不明”,就是下文的“其力能至焉而弗爲乎?吾弗知也。抑其力固不能至焉乎?吾又弗知也。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07年9月24日。)


[1]參張儒、劉毓慶:《漢字通用聲素研究》,587頁,山西古籍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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