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戰國楚文字“鬱”兼論包山楚簡中的“郡”
作者:白右尹  發布時間:2023-06-21 14:44:37
(臺大中文系博士)
(首發)

   
  楚文字中有數個可以讀為“夗”聲的字,其中“缺字圖示”與“缺字圖示”兩字爭議尤多。本文將“缺字圖示”釋為“鬱”,對應《經典釋文》的“菀”字;並將包山楚簡中的“缺字圖示”字讀為“郡”。

一、釋“鬱”
  與“缺字圖示”字相關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安大簡《詩經》,見《小戎》與《蒹葭》兩詩,詞例如下:
  缺字圖示《詩經》46“𩤊駟孔羣,鉤矛𨥜𤂸,尨缺字圖示又~”。今本作“苑”。
  缺字圖示《詩經》49“朔韋從之,道䢐=□。□韋從之,~才水之𫲹央”(又見50)。今本作“宛”,《釋文》:“本亦作苑。”
兩例都可寫作“苑”,除此之外,今本《詩經》中“苑”字還見於《都人士》四章:“我不見兮,我心苑結。”《釋文》:“苑,於粉反,徐音鬱,又於阮反。”[1]徐邈實將“苑”讀為“鬱”。
  從《都人士》的讀法比對《小戎》的用字,便可看出“缺字圖示”即“鬱”字在戰國楚文字的寫法。在目前已釋出的古文字材料中,“鬱”字可見於甲骨、金文、戰國秦簡,此外還有傳鈔古文字:
  合5426𠂤組 合8182賓組[2]
  叔簋(合4132) 叔䟒父卣(合5428) 孟𧧬父壺(合9571)[3]
  睡虎地《封診式·經死》66 睡虎地《封診式·經死》71
  《古文四聲韻·物韻》王存義切韻
  敦煌·五子之歌 九條·五子之歌[4]
  《集韻》古文(《類篇》同)
目前楚文字中尚未釋出“鬱”字,以“缺字圖示”為“鬱”正可填補這個空缺。比較戰國楚文字與秦文字,兩者都保存了甲骨金文的“林”,而伏臥人形“勹”則各有訛變,最下方又各自附加了不同形符。上部的人形“大”在戰國文字中都省略了,傳鈔古文字則變為“缶”,與《說文》篆體相同。
  《說文》:“(鬱),木叢生者。从林,𩰪省聲。”《說文》將字形分析為省聲並不可從,字義則多如《說文》所云,表草木茂密,並由此引申出其他相關用法。劉剛將《小戎》“尨缺字圖示缺字圖示”釋為“雜羽裝飾的旌旆五彩繽紛”,[5]應可從,惟“苑”字之所以有毛傳所謂“文貌”,是因為以“鬱”形容旌旗蔽日之狀。
  另一方面,今本《詩經》徑作“鬱”的字,與這類來自“鬱”的“夗”聲字,並不混淆,屬於不同詞。“鬱”字在今本《詩經》出現兩次:
  1.《晨風》一章:“鴥彼晨風,鬱彼北林。”毛傳:“鬱,積也。”
  2.《七月》六章:“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毛傳:“鬱,棣屬。”
《七月》用為木名習見,並無爭議。《晨風》也見於安大簡,用字不同:
  炊《詩經》55“缺字圖示皮㫳風,~皮北林”
整理者以此字從“火”聲,讀為“鬱”。王寧對字形另有解釋,同樣讀為“鬱”。[6]劉剛將此字與“欻”聯繫,《說文》:“(欻),有所吹起。从欠炎聲。讀若忽。”並據此讀為“吹”。[7]比較安大簡《詩經》與今本《詩經》於《小戎》與《晨風》的用字:

   楚簡《詩經》  今本《詩經》  
《小戎》鬱(尨缺字圖示又~)苑(蒙伐有~)
《晨風》炊(~皮北林)鬱(~彼北林)

《晨風》之“鬱”毛傳訓為“積”,與《小戎》不同。且《晨風》與《小戎》都屬於《秦風》,最原始的底本應當屬於同系文字;但兩詩的用字在古今兩本都不同,隱含了兩處不同詞。關於這個問題,下文還有更多討論,此暫從略。
  除了安大簡《詩經》之外,楚文字“缺字圖示”的異體又見於以下材料:
  缺字圖示《孔子詩論》21“孔=曰:《~丘》𫊟善之”
  缺字圖示《孔子詩論》22“《~丘》曰:‘𧥺又情,而亡望’,𫊟善之”
  缺字圖示《舉治王天下》28“~丘之眾人也,非能𣌭惪於殜者也”
  缺字圖示《包山》151“城田一索半~”。讀為“畹”。
  缺字圖示九店《日書》22“~於亥”
  缺字圖示九店《日書》23“凡~日可㠯為小𬒬”
“宛丘”於《詩經》毛傳釋為“四方高、中央下”之丘,《爾雅》同,則以之為碗形之丘,或許可以釋為草木茂盛之丘。又引申為面積單位,見《包山》,讀為“畹”,《說文》:“畹,田三十畝也。从田宛聲。”
  九店《日書》的日值名“缺字圖示”,在睡虎地秦簡《日書》中有三種寫法:
  渜?《日書甲》730
  𪫲《日書乙》897“~結”
  惌《日書乙》909“~結之日:利以結言。不可以作大事。利以學書”
既然楚文字“缺字圖示”為“鬱”,則秦簡“惌結”自然是“鬱結”,也就是《都人士》四章的“苑結”,徐邈讀為“鬱”。上文也已提過,戰國秦簡中也有“鬱”字:
  鬱《封診式·經死》66“索迹𣐹~,不周項二寸”
  鬱《封診式·經死》70“乃解索,視口鼻渭然不殹,及視索迹~之狀”
  鬱《封診式·經死》71“舌不出,口鼻不渭,索迹不~,索終急不能脫”
《封診式》的“鬱”字是索迹積鬱的意思,也就是上舉《晨風》一章毛傳“鬱,積也”之意。《詩經》中“苑”“鬱”兩字分用,正如秦簡“惌”“鬱”有別。 

二、“鬱”的用字問題
  透過秦楚《日書》用字對應,可知秦文字“惌”對應楚文字“鬱”,則各材料的用字對應如下:

   楚簡《詩經》  今本《詩經》  秦簡  
形容詞鬱(尨缺字圖示又~)苑(蒙伐有~)惌(~結)
動詞炊(~皮北林)鬱(~彼北林)鬱(索迹𣐹~)

與“鬱”相關的材料,無論在秦、楚簡以及今本《詩經》中,總是有兩組字詞彼此對立,不相互用。秦簡與今本《詩經》一系,楚簡自為一系。兩系用法的差異在於,一為形容詞,一為動詞。
  王子楊指出,甲骨文舊釋“艿”或“苞”的字也是“鬱”的異體:
  合20624𠂤組 合8313賓組 合33201歷組
卜辭用為動詞,即《淮南子·兵略》“設蔚施伏”之“蔚”。又引陳劍說,指出亦見銀雀山漢簡,作“爰”。[8]其說可從。依此,《詩經》、秦簡中“鬱”的動詞用法,應源自卜辭。《晨風》“鴥彼晨風,鬱彼北林”這句詩的意思是,鷐風鳥伏於北林之中。由“伏”的意思引申出“積”的意思,秦簡《封診式》即用此義。此外,名詞“罻”可能是與動詞“鬱”同族派生的另一個詞。《禮記·王制》:“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釋文》:“罻,音尉,一音鬱,小網也。”[9]《說文》:“罻,捕鳥网也。从网,尉聲。”在卜辭中,之所以要“鬱”方國之民,目的即是為了捕捉。如《合集》33201“乎鬱召,㚔。”王子楊指出,“㚔,這裡顯然應理解爲‘拘執’、‘執獲’”,[10]葛亮對此字有詳盡的分析。[11]更進一步地說,《淮南子·兵略》“設蔚施伏”之“蔚”似乎也可讀為“罻”。古時兵農合一,戰爭時農具也作為兵器,而捕鳥獸的網則用為捕人的陷阱。
  動詞“鬱”與形容詞“鬱”並不同詞,所以不同版本的《詩經》會用不同字區別。以今本《詩經》而言,從單疏本《經典釋文》來看,表現得更加清晰。今本《詩經》“夗”聲字計有“苑宛怨菀婉鴛”六字,在單疏本《經典釋文》讀為“鬱”者都是“菀”字:
  《毛詩音義·正月》:“有菀,音鬱,茂也。徐又於阮反。”
  《毛詩音義·小弁》:“菀彼,音鬱。”
  《毛詩音義·菀柳》:“菀柳,音鬱,木茂也。徐於阮反。”
  《毛詩音義·都人士》:“菀結,於粉反,屈也,積也。徐音鬱,又於阮反。”
  《毛詩音義·桑柔》:“菀彼,音鬱,注同,茂貌。又於阮反。”[12]
十三經注疏本《都人士》“菀結”作“苑結”,後附的《釋文》用字同,顯然不如單疏本《釋文》作“菀”,與其他篇章一致。《小戎》“有苑”在《釋文》中並沒有出注,因此無法得知用字;推想應與《正月》同例,作“有菀,音鬱”。此外單疏本有一處異文:
  《毛詩音義·小菀》:“小宛,於阮反,小貌。”[13]
宋元本遞修本《釋文》“小宛”作“小菀”,十三經注疏本作“小宛”,依用字規律來看,注疏本是。
  《經典釋文》所據的《詩經》底本中,字形“菀”與“苑”或“宛”並不任意互用,而專門用於表讀音為“鬱”的形容詞。而字形為“鬱”的動詞,形、義上都與“菀”不混。但由於兩者讀音近同,在不同體系的用字中,“菀”或寫作“鬱”,如楚簡本《詩經》。到了更晚的時期,這些用字與詞義的細微差異都混用不分,如《釋文》將《都人士》形容詞“菀結”訓為動詞“積”。“菀”從“艸”、從“宀”,似乎與古文字“鬱”從“林/艸”與“勹”有關,只是附加聲符“夗”,也就是楚文字“缺字圖示”較晚的寫法。
  安大簡《詩經·晨風》“炊皮北林”的“炊”字又見上博簡《卜書》:
  炊《卜書》2“卜,~龜亓又吝,凥不沾大汙,乃沾大浴”
這個字或隸定為“缺字圖示”,[14]但比較同篇“色”字:
  色《卜書》7“飤墨亦無它~”
兩者顯然不同。《卜書》2的右旁與一般習見的“欠”旁略有不同,最早見於上博簡《子羔》:
  𣢘《子羔》11“又䳛監卵而缺字圖示者亓歬,取而~之”。讀為{吞}。
  欽《子羔》12“三忎而畫於䧹,生乃缺字圖示曰【中大簡3】『~』,是𥝁也【12】”
《子羔》12的右旁也有從“欠”或從“色”不同說法。[15]這個偏旁已多次出現,如:
  𬁼《繫年》31“奚~”(一般寫法)
  𬁼《繫年》32“奚~”
  𬁼《繫年》32“奚~”
  欽《攝命》7“余曰乃缺字圖示,有曰四方大𬢙亡民,亦斯~我御事”
  缺字圖示《四告》29“毋~于非尚”
《攝命》7“欽”與《子羔》12的差別僅在於“欠”的上部筆畫是否有一橫筆,從《繫年》“𬁼”字可知,這一筆可以有不同方向的寫法,《卜書》與《子羔》則直接拉直。這個偏旁甚至與“旡”訛混,如:
  既《封許之命》8“余~監于殷之不若”
  既《攝命》32“隹九月~望壬申,王才蒿京”(共十一見,皆此形)
“欠”與“旡”都是跪坐張口之形,只是方向不同,楚文字中混為同形,並不意外。作為“欠”旁異體,也見於安大簡中:
  缺字圖示《詩經》37“~也訶”。今本作“嘯”。
  欶《詩經》85“缺字圖示又𧎿䖿,不可~也”。今本作“束”。
  欶《詩經》109“𥾯穆~新,厽曐才天”(一般寫法)。今本作“束”。
這個偏旁下部的彎曲之形,在安大簡的寫法中拉直了,與《卜書》與《子羔》將上部拉直同例。所以,安大簡《詩經》55“炊”與《卜書》2是同一字。由《卜書》的詞例“卜,炊龜亓又吝”來看,應該與燒灼有關,也許這個字就徑是《說文》“炊”。劉剛將這個字釋為《說文》另一字“欻”,實際上也是同詞,只是不同異體。“炊”字在《卜書》的用法應該是本義,在《晨風》則是假借,讀為伏、積之義的“鬱”。
  較早的甲骨金文字形“鬱”與動詞的伏、積之意相應,應該是本形本義。形容詞的鬱結、鬱悶之意則始終使用不同字形,應該是另外一詞,因為無法造字,所以有“鬱”或“菀”或“惌”等不同寫法,屬於無本字的假借,不是由動詞引申、演變產生的詞義,不是被踩踏而心情鬱悶之意。《說文》中有兩“鬱”字,分別是:
  (鬱),木叢生者。从林,𩰪省聲。
  C03674(𩰪),芳艸也。十葉爲貫,百卄貫築以煑之爲𩰪。从𦥑、冖、缶、鬯,彡,其飾也。一曰:𩰪鬯,百艸之華,遠方𩰪人所貢,芳草合釀之以降神。𩰪,今𩰪林郡也。
兩字的差異在於上部從“林”或從“𦥑”。《說文》以“𩰪林郡”當用從“𦥑”的字形,但在《說文》中其他詞條提到此地時,都寫作“鬱林郡”。不知是傳鈔的問題,或《說文》時兩字其實也無嚴格區別。從“𦥑”的寫法似乎未見於古文字,《說文》訓為芳草,同於“鬱”字在西周金文的用法。也許從“𦥑”的字形源自於動詞用法,從“林”的字形源自於形容詞用法。且像這樣的區別,能否追溯到甲骨文的兩種異體,都仍待進一步探討。 

三、釋《包山》中的“郡”
  楚文字“缺字圖示”字相關的材料中,最重要的自然是上博簡《緇衣》:
  缺字圖示上博《緇衣》6“日暑雨,少民隹日~”。今本作“怨”。
  悁郭店《緇衣》10“日暑雨,少民隹日~”
根據這條材料,可以肯定這個字與“夗”聲字有對應關係。李家浩指出,這個字就是說文的“𨙨”字,讀音見於司馬光《類篇》與鄭樵《通志·六書略》,音“苑”。[16]確實可從。
  由於“𨙨”入《說文》正篆,可能因此傳鈔古文字書就不再收錄了。在傳鈔古文字中,與“夗”聲字相關的字形分為兩系,其一屬“𨙨”:
  《說文》:“(怨),恚也。从心夗聲。(𢘔),古文。”
  三體石經《尚書·無逸》“怨”
  《古文四聲韻·願韻》“怨” 並古老子古孝經古文尚書又說文
如前人所指出,“怨”等字古文所從即“缺字圖示”,也就是上博《緇衣》12的寫法,亦即“𨙨”的異體。除此之外,傳鈔古文字還有一“宛”字,寫法相當獨特:
  宛&83.E6B8;《碧落碑》“~若前蹤”
  《古文四聲韻·阮韻》“宛”碧落文
烏可晶將此字與楚文字“缺字圖示”、“缺字圖示”等字(本文釋為“鬱”)連結,[17]當可從。猶可補充的是,《碧落碑》“宛若前蹤”之“宛”,用法同《詩經》“宛在水中央”之“宛”,而安大簡《詩經》正作“鬱”,兩者相應。因此碧落碑“宛”應當是“鬱”的進一步訛變,與“缺字圖示/𨙨”無關。
  “𨙨”在《包山》中多次出現,其中有一類用法出現在地名之後,例如:
  缺字圖示/𨙨《包山》126“漾陵之~大夫”
  缺字圖示/𨙨《包山》130“柊~大夫”
趙平安將這類用法讀為“縣”。[18]除此之外,楚文字中確鑿無疑讀為“縣”的詞例,共有三種寫法,見清華簡:
  缺字圖示《繫年》99“~陳、缺字圖示
  𫳦《越公其事》51“𬪟~成市”
  還《越公其事》52“𬪟~成市”
  其中“肙”聲可與“𨙨”互用(見上引楚簡本《緇衣》),隱含了“𨙨”的確可能讀為“縣”。清華簡這三種寫法在《包山》中都可見到,也都可能讀成“縣”。第一種寫法:
  缺字圖示http://www.kaom.net/book/j_c/baoshan/1-103-41.png《包山》103“貣𫑛異之黃金,㠯貣鄗~㠯䊮穜”。同地又見115。
馬楠將“缺字圖示”讀為“縣”。[19]至於“鄗缺字圖示”究竟是一地之名,或泛稱“郊縣”,詳見下文討論。又第二種寫法:
  𨛡《包山》134“子~公”
  𨛡《包山》馬甲漆書“~公”。共十三見,皆用為地名、姓氏。
楊寬指出《說苑》“吳起為苑守”與《戰國策》“宛公昭鼠”都是關於楚國宛郡的紀錄,[20]陳偉指出即《包山》的“𨛡”地。[21]《史記》云“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執之”,並有多次秦楚在此交戰、盟會的紀錄,因此楚有宛地無疑。又第三種寫法:
  還http://www.kaom.net/book/j_c/baoshan/1-010-07.png《包山》10“缺字圖示缺字圖示上連囂之~集瘳族澗一夫”。用為人名不計,僅此一見。
較早時李家浩便舉出由西周到戰國以“還”為“縣”的例子,[22]只是當時還未見包山等簡。李零將“還”讀為“縣”,[23]陳偉主編《十四種》指出“還集”可能是身分用語(與簡3“少僮”對應),[24]因此不能讀為“縣”,今從之。
  整體而言,“缺字圖示”、“𨛡”、“還”、“𨙨”這四個字在《包山》中各司其職,其中只可能有一個字讀為“縣”。“還”字從用法上便可排除,不必再論。楚國宛地在《戰國策》、《史記》等典籍中斑斑可考,因此陳偉將“𨛡”釋為宛理當可從。“缺字圖示”與“𨙨”兩字都可能讀為“縣”,由於從“缺字圖示”的字最常讀為“間”,與“縣”更近,因此馬楠將“缺字圖示”讀為“縣”,應當可從。
  至於“𨙨”字,可讀為“郡”。因為“夗”聲字也可換用“君”聲寫,例如《詩經·菀柳》“有菀者柳”,“菀”即上文討論的“鬱”,海昏簡作“有莙之柳”;也就是說,先秦楚簡將這個詞寫作“鬱”,而後世則有“夗”聲與“君”聲兩種寫法。此外,《詩經·桑柔》“菀彼桑柔”海昏簡作“若皮桑柔”,蔡偉以“若”當為“莙”之誤,[25]可從,也是一個同樣音韻關係的例子。楚文字“鬱”與“𨙨”並不互用,但兩者後世混併,都可以讀為“夗”聲字,所以《包山》“𨙨”讀為“郡”是可能的。
  將“𨙨”讀為“郡”,“缺字圖示”讀為“縣”,則上引《包山》126等之“漾陵”與簡103、115之“鄗缺字圖示”分別是郡與縣,兩地又見曾姬無卹壺(《集成》9710)“漾陵、蒿缺字圖示之無𫘇”。在《包山》的貸金簡中,鄗縣貸102鎰4兩(簡115),羕陵貸32鎰(簡107、117),其他地區除正昜貸到11鎰4兩(簡111、119),餘下都僅貸7至3.5鎰。各都市貸金的比例與額度,並非偶然,而與郡縣之制有關。
  周制本是縣大而郡小,秦制才改為郡大而縣小。《逸周書·作雒》:“制郊甸方六百里,國西土為方千里。分以百縣,縣有四郡,郡有□鄙。”[26]其他相關材料又見《左傳·哀公二年》、《說文》“郡”字等,前人已有許多相關討論,此不贅述。在《包山》中,鄗縣與羕陵郡的貸金數比例約為3:1,與典籍所記“縣有四郡”的關係非常接近,符合周制。此外,由於鄗縣貸金獨多,因此學者或認為此地是“郊縣”城邑的泛稱。或許可以理解為鄗縣統屬諸邑,但無論如何不應該是泛稱。無論貸金多少,仍應由專門官署統籌分配。貸金給一個籠統的泛稱,很難認為是合理的行政程序。貸金簡中的地名應該都是實際存在的,不至於只有鄗縣是泛稱。
  《包山》中稱為“𨙨”的地名共八處,稱為“缺字圖示”的地名一處,見於貸金簡者即羕陵郡與鄗縣,各貸102鎰4兩與32鎰,遠遠多於其他城邑。其餘貸金11鎰以下者共十地,全都不曾被稱為“𨙨”或“缺字圖示”。由此可知“𨙨”與“缺字圖示”應該分別是中型與大型的都市,釋為“郡”與“縣”相當合適。稱為“𨙨”的地名中,“缺字圖示(鄢)”在典籍習見,是楚國的要塞之一,由《楚居》可知在白公之禍時,曾短暫為郢,因此文獻中多稱為鄢郢。《包山》之時,郢都於𦸗,鄢設為郡,於都邑大小應當也是相合的。
  總之,將“𨙨”與“缺字圖示”讀為“郡”與“縣”,由貸金比例來看,與周制相應;由貸金額度來看,與都邑大小相應,應當是一個可能的解釋。
   


[1]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 毛詩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頁1073。
[2] 劉釗主編:《新甲骨文編(增訂本)》(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頁370。
[3] 江學旺:《西周文字字形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頁246。
[4] 趙立偉:《尚書古文字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頁136。
[5] 劉剛:《〈詩.秦風.小戎〉蒙伐有苑新考》,《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5期,頁14-15。
[6] 王寧:《安大簡〈詩經.秦風.晨風〉“炊”字臆解——兼說《說文》“欻”字的音義問題》,復旦網,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374,2019年1月11日。
[7] 劉剛:《〈詩經〉古義新解(二則)》,《語言科學》2018年第03期,頁250-254。
[8] 王子楊:《甲骨文“鬱”的用法》,《文史》2016年第3輯,頁43-56。
[9] 李學勤主編:《十三經注疏 禮記正義》(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頁437。
[10] 王子楊:《甲骨文“鬱”的用法》,《文史》2016年第3輯,頁53。
[11] 葛亮:《甲骨文田獵動詞研究》,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頁92-97。
[12] 陸德明撰、黃焯校:《經典釋文彙校》(北京:中華書局,2006),頁182、186、197、198、218。
[13] 陸德明撰、黃焯校:《經典釋文彙校》,頁185。
[14] 俞紹宏、張青松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頁283-285。
[15] 俞紹宏、張青松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簡集釋》,頁53-54。
[16] 李家浩:《戰國文字中的“缺字圖示”字》,《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6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頁248-249。
[17] 鄔可晶:《“丸”字續釋——從清華簡所見的一種“邍”字談起》,《中國文字》出刊100期暨文字學國際學術研討會(福州),2020年12月11日至13日,頁229。
[18] 趙平安:《戰國文字中的“宛”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新出簡帛與古文字古文獻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頁143-154。
[19] 馬楠:《清華簡第一冊補釋》(《中國史研究》2011年,第1期),頁96-97。
[20] 楊寬:《春秋時代楚國縣制的性質問題》,《古史論文選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頁77。
[21] 陳偉:《新出楚簡研讀》(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頁4。
[22] 李家浩:《先秦文字中的“縣”》,《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頁15-34。
[23] 李零:《包山楚簡研究(文書類)》,《李零自選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頁135。
[24] 陳偉主編:《楚地出土簡冊十四種》(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9),頁8。朱曉雪:《包山楚墓文書簡、卜筮祭禱簡集釋及相關問題研究》(吉林大學博士論文,2011),頁335。
[25] 抱小:《海昏竹書〈詩〉異文小札》,復旦網,http://www.fdgwz.org.cn/Web/Show/4752,2021年1月20日。
[26] 黃懷信、張懋鎔、田旭東校注:《逸周書彙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頁529-530。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3年6月20日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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