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嘴楚竹書《孔子曰》“壯者有所踐”新解
作者:顏世鉉  發布時間:2023-07-26 10:03:41
(“中研院”史語所)
(首發)

  湖北荊州王家嘴戰國楚竹書《孔子曰》190+412:“孔子曰:‘老者有所歸,壯者有所察,少者有所長。’”此釋文為趙曉斌所釋,相關的內容可參見《禮記‧禮運》:“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1]此“察”字所從聲旁與郭店楚簡讀為“察”、“淺”、“竊”諸字的聲旁相同。[2]以《禮運》“壯有所用”與《孔子曰》“壯者有所察”相比對,所謂“察”字應與“用”的詞義相同。因此,此所謂“察”應改讀為“踐”,訓為“任用”之義。以下說明讀為“踐”的理據。
  先說用字方面。銀雀山漢簡《孫臏兵法‧見威王》:“帝<商>奄反,故周公淺之。”原注:“淺,當讀為‘踐’或‘殘’。《尚書大傳》:‘周公以成王之命殺祿父,遂踐奄。踐之云者,謂殺其身,執其家,潴其宮。’(據陳壽祺輯本)《史記‧周本紀》:‘召公為保,周公為師,東伐淮夷,殘奄。’”[3]這是“淺”讀為“踐”的例子。《孔子曰》原釋讀為“察”之字,它的聲旁和郭店簡讀為“察”、“淺”、“竊”諸字的聲旁相同,所以,把這個“察”字讀為“踐”,在通假用字上是沒有問題的。
  再說詞義方面。《詩‧大雅‧崧高》:“亹亹申伯,王纘之事。”《釋文》:“(纘)韓《詩》作‘踐’。踐,任也。”陳喬樅《韓詩遺說考》卷十四:“《韓詩》訓踐為任者,謂王任用之,使經理南國之事也。”依《韓詩》的訓解,是說王使申伯承擔先人的職事。《毛詩》“纘”、《韓詩》“踐”,《魯詩》作“薦”,《潛夫論‧姓氏》引《詩》作“亹亹申伯,王薦之事”,陳喬樅《魯詩遺說考》卷十七:“‘薦’字訓仍,與‘纘’字訓繼,義亦相近。”此“薦”也可能訓為“進用”之義,《國語‧晉語九》“史黯論良臣”章云:“夫事君者,諫過而賞善,薦可替否,獻能而進賢,擇材而薦之,朝夕誦善敗而納之。”韋注:“薦,進也。替,去也。”所謂“薦可替否”,就是進用可用之人而罰黜不可用之人的意思。因此,《韓詩》“王踐之事”和《魯詩》“王薦之事”,都是指周天子任用申伯,使他經理南國之事。
  《韓詩》訓“踐”為“任”,《說文》:“任,保也。”段注:“引伸之,凡儋何曰任。”上博楚竹書〈慎子曰恭〉簡5“㯢筱執樝(鋤)”,此“㯢”讀為“踐”,猶“任”也,表示“擔荷”義,此句是肩擔荷著蓧、手執持著鋤的意思。[4]因此,“踐”有“擔荷”義,也有“任用”義,這是意義的引伸。《左傳》僖公十二年:“王曰:‘舅氏!余嘉乃勳!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此“踐”乃“擔當”之義。《呂氏春秋‧樂成》:“今世皆稱簡公、哀公為賢,稱子產、孔子為能,此二君者,達乎任人也。”高誘注:“任,用也。”此“任”乃“任用”之義。所以,“踐”和“任”皆可用來表示任用或擔當某種職位或工作。
  因此,《孔子曰》190+412中原來學者讀“壯者有所察”這一句,把它改讀為“壯者有所踐”,在意義上就比較能與《禮記‧禮運》“壯有所用”契合在一起,就是指年壯之人都能受到任用以發揮其能力的意思。
   


[1] 趙曉斌:《湖北荊州王家嘴M17出土戰國楚簡〈孔子曰〉概述》,《江漢考古》2003年第2期,頁45、47。
[2] 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頁145、151、154、200、218所引裘錫圭按語。
[3] 山東博物館、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編,張海波整理:《銀雀山漢墓簡牘集成[貳]》(北京:文物出版社,2021年),“釋文、注釋”頁8、9。
[4] 顏世鉉:《〈韓非子〉字詞校讀二則》,《出土文獻與傳世典籍的詮釋》(上海:中西書局,2019年),頁355-356。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為2023年7月25日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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