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簡第三輯釋讀拾遺
作者:侯瑞華  發布時間:2026-01-18 20:22:49
(山東大學文學院 “古文字與中華文明傳承發展工程”協同攻關創新平臺)
(首發)
一、韶箾

  《哀誦》簡11+12有兩句內容或可重新釋讀,整理者原釋文作:“童(重)(和)伓(倍)(累)可(兮),(怊)喿(懆)亓(其)(褊)(笯)。”[1]胡桃先生已經正確指出“”當讀爲“煩袽”。[2]前句的“倍”、“累”整理者指出均有多義[3],那麼“倍累”與“煩袽”正好呼應,都是對繁複雜亂的形容。但是“(怊)喿(懆)其煩袽”的讀法似乎與前句缺少聯繫,特別是“”字從“木”作,其所記錄的詞很可能與心理活動無關。將上引兩句一併考慮,我們覺得此處的“喿”應當就是傳世文獻記載的舜樂《韶箾》。
  楚簡記錄樂名《韶》多用“卲”字,如郭店簡《性自命出》簡25、28的“《卲(韶)》《(夏)》”,上博簡一《性情論》簡17的“《卲(韶)》《(夏)》”。“”字應分析爲從“木”、“卲”聲,可讀爲“韶”。“木”是八音之一,在記錄與音樂有關的詞時增加“木”旁是很容易理解的。
  “”下一字“喿”則應讀爲“箾”。楚文字中“喿”聲與“肖”聲常常相通,如郭店簡《唐虞之道》簡28“(治)之至䍩(養)不喿(肖)”、上博簡八《顏淵問於孔子》簡9“戔(賤)不喿(肖)而遠之”、上博簡五《競建內之》簡8+9“(寡)人之不(肖)也”、上博簡八《成王既邦》簡5“日章(彰)而冰澡(消)”。“箾”的基本聲符是“肖”,所以簡文的“喿”可讀爲“箾”。
  根據以上用字,所謂“喿”應即“韶箾”。《左傳·襄公二十九年》:“見舞《韶箾》者。”杜預注云:“舜樂。”孔穎達疏云:“杜不解‘箾’義,‘箾’即‘簫’也。《尚書》曰:‘《簫韶》九成,鳳皇來儀。’此云《韶箾》,即彼《簫韶》是也。孔安國云:‘言簫,見細器之備也。’蓋《韶》樂兼簫爲名,簫字或上或下耳。”孔疏所引“《簫韶》九成”見於《尚書·益稷》,彼處孔疏云:“成猶終也,每曲一終,必變更奏。故《經》言九成,《傳》言九奏,《周禮》謂之九變,其實一也。”由古人注疏可知,舜樂《韶箾》規模宏大、內容繁複,所以《哀誦》的抒情主人公在心情愁苦之際,自然會發出“《韶箾》其煩袽兮”的慨歎。《楚辭·九歎·憂苦》:“惡虞氏之《簫韶》兮,好遺風之《激楚》”,王逸注:“言世人愚惑,惡虞舜《簫韶》之樂,反好俗人淫泆《激楚》之音也。”雖然表達的含義與《哀誦》有別,但也反映出《楚辭》體作品中會以舜樂《韶箾》來取譬抒情。況且《哀誦》篇本來就以悼念虞舜爲主題,出現舜樂《韶箾》也自是題中應有之義。
  綜合前後文意,前句的“童”也應該與音樂演奏有關。我們在此前的討論中,曾懷疑“”字“應該就是樂器‘和’的專字,《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4]《韶箾》九成,使用的樂器也必倍累繁複。簡文的“童”應該讀爲“鐘鼓”之“鐘”。《周禮·春官·宗伯》“笙師”下記載:“凡祭祀、饗、射,共其鐘笙之樂,燕樂亦如之。”而“和”又是小笙,則簡文之“鐘和”猶《周禮》之“鐘笙”。所以“鐘和倍累兮,《韶箾》其煩袽”是抒情主人公對樂器眾多、九成變奏的舜樂《韶箾》感到繁複雜亂的慨歎,從側面反映出其內心的愁苦情緒。正因如此,下文才接著說“涕澹沱亦未隕兮,援篸以自娛”,即抒情主人公寧願獨自取用簡單的“篸”(即“簫”)來自娛排遣。  

二、尺土

  《申徒狄見周公》簡36+37有一段關於夫差殺伍子胥的內容,整理者釋文作:“(蓋)殺五(伍)疋(胥),而夫差旦(殫),亡(無)由(以)無(撫)(宅)土。”[5]簡文的“”字,網友“不求甚解”先生讀爲“拓”,提出:“讀爲‘拓’的字,整理者讀爲‘宅’,跟篇中‘田宅’的‘宅’寫法不同,且從‘手’旁,讀爲‘拓’甚合。‘蓋殺伍胥,而夫差憚無由以亡拓土’是說,夫差殺了伍子胥,擔心的事情是將沒有辦法而失去所開拓的疆土。”[6]揣摩文義,簡文大體上應該還是在說殺害伍子胥後夫差自己也身死國滅,特別是整理者注釋引到的文獻有:《韓詩外傳·卷一》:“申徒狄曰……吳殺子胥,陳殺泄冶,而滅其國”、《新序·雜事》:“夫差非徒不用子胥也,又殺之,而國卒以亡”,其重點都在國家滅亡。依據傳世文獻的表述,上引簡文似可重新斷讀作“(蓋)殺五(伍)疋(胥),而夫差旦(殫)亡,由(胄)(以)無(尺)土”。
  “旦(殫)”與“亡”同義連用,均指夫差身死。“由”讀爲“胄”,指夫差的子孫後代。《說文》:“胄,胤也。从肉,由聲。”“胄”既從“由”得聲,則“由”自可讀爲“胄”。溫縣盟書WT1K2:159“卑(俾)母(毋)又(有)由(胄)後”[7]即其例。“”字可分析爲從“手”、“厇”聲。嚴倉楚墓遣冊簡中屢見“厇(尺)”,如簡6“長屯五厇(尺)”,整理報告注釋指出:“長度單位‘尺’,簡文寫作‘厇’(或在‘厇’橫畫之上加一飾筆),‘乇’、‘尺’都是鐸部字,音近可通。”[8]因爲早期度量單位多以人的身體取材,故很多單位詞均從“手”旁表意,如《說文》:“尺,十寸也。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十寸爲尺。尺,所以指尺規榘事也。从尸,从乙。乙,所識也。周制,寸、尺、咫、尋、常、仞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爲法。”清華簡《五紀》簡90“(拳)扶咫尺(尋),再手同厇(度)曰(袤)”。因此“”很可能就是“尺”之異體。
  “尺土”成辭,屢見於傳世文獻,如《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陳涉無千乘之尊,尺土之地”,荀悅《前漢紀·孝武皇帝紀三》:“今諸侯子弟或十數,適嗣代立,餘無尺土”。文獻中有時又表述爲“尺地”、“尺寸之地”,如《淮南子·詮言訓》:“使舜趨天下之利,而忘脩己之道,身猶弗能保,何尺地之有!”《史記·李斯列傳》:“長子至,即立爲皇帝,而子無尺寸之地,爲之柰何?”簡文的“胄以無尺土”是說夫差的後代連一尺的土地都沒有,實際上就是說吳國最終滅亡。
   


[1] 黃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三》,上海:中西書局,2025年,第86頁。
[2] 胡桃:《說安大簡〈哀誦〉中的“煩袽”》,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25年10月10日。https://www.fdgwz.org.cn/Web/Show/11304
[3] 黃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三》,上海:中西書局,2025年,第88頁。
[4] 簡帛網·簡帛論壇·安大簡《哀誦》初讀,第15樓發言,2025年12月2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812&page=2#pid36950
[5] 黃德寬、徐在國主編:《安徽大學藏戰國竹簡.三》,上海:中西書局,2025年,第98頁。
[6] 簡帛網·簡帛論壇·安大簡《申徒狄見周公》初讀,第32樓發言,2025年12月2日。http://www.bsm.org.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811&page=4
[7] 郝本性、魏克彬:《“懸書”解》,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編:《考古學研究(六)》,北京:科學出版社,2006年,第462頁。
[8] 李天虹主編:《湖北出土楚簡五種.壹》,北京:文物出版社,2024年,第238頁。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26年1月17日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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