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復國復縣考
作者:徐少華  發布時間:2005-11-02 00:00:00

  古復国、復县,由于文献失载,使之成为先秦历史地理研究中一个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我们结合传世铜器铭文和新出包山楚简的资料,就这一问题加以初步分析和清理,对他们的地望所在和历史脉络提出个人的看法,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古復国復县的历史和地理

  传世铜器中有三件《復公子簋》,各有铭文四行二十字:
  復公子白舍曰民又  新,作我姑邓孟媿媵簋,永寿用之。1 (文下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下同)
復公子,当即復国之公子,字伯舍名民又   新。器铭之“姑”,即《尔雅·释亲》“父之姊妹为姑”之姑,与《诗,国风·泉水》“问我诸姑”、《左传》僖公十五年“姪其从姑”之“姑”同义。这三件铜簋,应是復国大公子伯舍为其大姑嫁往邓国所作的媵器,“邓”为其夫国名,而“媿”是復国族姓。古以女嫁曰归,妇方主人出于对姻亲之国的尊敬,在出嫁女子名字前冠以夫方国名,是周代铜媵器铭文中妇名称国的普遍形式,如《楚王钟》:
  楚王媵江仲芈南和钟。2
是楚王为楚女适江所作的媵器,“芈”为楚国族姓,而“江”是其夫方国名。
  又《宝口生鼎》曰:
   宝□生作成媿媵鼎。3
是宝国人为其女子嫁往成国而作的媵器,成即郕,为周文王子之封国 4,姬姓;“媿”当是宝国之姓,铭称“成媿”与《復公子簋》所称“邓孟媿”的情况一致。
  三件《復公子簋》的时代,周永珍先生曾论述说,“器形、花纹近师酉簋,……为西周中晚期器”5。从铭文字体来看,与河南平顶山市出土的《邓公簋》同时或略晚 6,当属西周中晚之际的夷厉时期。
  由上分析可见,西周时期有一媿姓的復国存在,并与邓国联姻通婚。古復国,文献失载,无从印证;器铭之“邓”,当即《左传》昭公九年所载周大夫詹桓伯回忆周初南方的疆土所至时说:“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邓,吾南土也”,以及《国语·郑语》(卷16)载西周末年周太史史伯对郑桓公说:“当成周者,南有荆蛮、申、吕、应、邓、陈、蔡、随、唐”之古邓国,属周之南土诸侯,其地望,在今湖北襄樊市西北10余里,今仍有故邓城遗址见存7。从古復国与邓国联姻通婚的关系来看,其与邓当相去不会太远,
  1987年,湖北荆门出土的包山楚简,有一些关于復地的记载 8,如:
  简10:复阝域之少桃邑;
  简164:复阝尹之人;
  简165和189并载:复阝命(令)之州加公苛滔;
  简159:复阝□ 荆之告。
  按“复阝域”即复阝地,类似之简文还有“章域”(简77)、“鄝域”(简142)等,“域”当是某一地区的泛称。“复阝尹”即复阝地之官吏,楚官多称“尹”,如中央有令尹、左尹、攻尹等,地方亦仿中央置有县尹、攻尹等,如简文之“郬尹”(简184),“栽尹”,(简194)即属此类,从”尹”前直接贯以地名的情况来看,“复阝尹”应是楚国复阝县 之县尹。
  “复阝命”即复阝令,当为楚复阝县的主要长官,类似之简文还有“汾令”(简2)、“伅大令”(简5)等。“令”是战国以后县级主要官吏的通称,战国时期即有较多的使用,《史记·秦本纪》(卷5)载商鞅变法“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裴骃《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曰:“县令、长皆秦官。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皆有丞尉。”楚国在战国时亦有县令之称,据《淮南子》之《人间训》(卷18)和《道应训》(卷12)记载,战国中期楚宣、威王之时有“上蔡令”子发,是楚灭蔡后在蔡国故地所设的县令;又《史记·荀卿列传》(卷74)说:“齐人或谗荀卿,荀唧乃适楚, 而春申君以为兰陵令。”即以荀卿任楚之兰陵县令。简文之“复阝令”,当与“上蔡令”、“兰陵令”同类,即楚国复阝县之县令。而“复阝令”与“复阝尹”或为一正一佐。
  楚复阝县、复阝域的情况,简文整理者未作说明, 当存疑以待后考。我们认为,楚复阝县、复阝域当沿古复阝国而来,按復、复阝均从“复”得声,音同义通,古文字中,从“彳”与从“邑”之字并无区别,可以互用,如古徐国之“徐”,文献作“徐”,出土铜器之《徐王鼎》、《宜桐盂》等皆作“余阝”9;传世《徐王义楚耑》,学者一致认为器铭之“徐王义楚”即《左传》昭公六年所载的“徐义楚”10,铭文之“徐”亦作“余阝”,是为明证。楚復(即复阝,为方便起见,下皆统一作“復”)县应是楚人在占有復地之后所置之县,以加强对復国故地的管理。自春秋以来,灭国设县是楚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以加强其中央集权的实力,从而促进了楚国由弱到强的迅速发展,如楚文王先后灭申、息两国即于其故地置申、息二县;楚庄王灭陈国而置陈县;楚灵王灭蔡后而设蔡县等11,例证甚多,楚灭復国而置復县亦属此类。
  古復国、楚復县何在,长期以来,研究铜器铭文和出土简文的学者均未涉及,我们认为当在古大復山附近的两汉復阳县一带。大復山为淮水正源所出,復阳为西汉宣帝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封长沙顷王子延年所建之侯国,东汉为县,晋废。《汉书·地理志》(卷28上)南阳郡“復阳”侯国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在桐柏(下)[大]復山之阳”,即位于大復山南而得名。古大復山与汉復阳县的地望,清人著作一般将其定在清代桐柏县(即今河南桐柏县)以东12,然结合早期有关文献记载分析,此说当不可信。
  据《汉书·地理志》(卷28上)南阳郡“平氏”县班固原注:“《禹贡》桐柏大復山在东南,淮水所出,……”;《说文》(卷11上)“水”部“淮”条曰:“(淮)水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復山,东南入海”;又《水经·淮水注》(卷30)[经]曰:“淮水出南阳平氏县胎簪山”,[注]:“《风俗通》曰:南阳平氏,桐柏大復山在东南,淮水所出,……潜流地下三十许里,东出桐柏大復山南,谓之阳口,水南即復阳县也”。
  由上引汉魏诸记载可见,淮水正源所出的桐柏大復山,在当时平氏县的东南,復阳县在大復山之南、淮水上源的南岸。古平氏县在今桐柏县西北约八十里的平氏镇一带13,淮水几支源头分别发源于今桐柏县西和西北,则位于古平氏县东南,为淮水所导源的大復山当不出今桐柏县之西北,即桐柏县城与平氏镇之间。上引《水经》言淮水出平氏县胎簪山,而《汉志》原注、《说文》及《水经注》引《风俗通》并言淮水出平氏县东南的桐柏大復山,两相对照,胎簪、大復当是一山之二名,或一脉之支派。胎簪山,《太平寰宇记》等说在“(桐柏)县西北三十里”14,正位于桐柏县城与平氏镇之间,与《水经注》“(淮水)东出桐柏大復山南”的记载相合。
  若以上所述不误,则位于大復山南、淮水上源南岸的汉復阳县就不可能在今桐柏县以东,而只能在其西北二三十里处,谭其骧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定古之大復山和復阳县于今桐柏县城与平氏镇之间15,是正确的。这里处于方城山丘陵地与桐柏山脉的过渡地带,为淮水所源,其间低平的山口和河谷盆地是南阳盆地东去淮河流域的理想通道,特别是这里西去古邓国不远(约二百里左右),战国时为楚方城内属地,铜器铭文所载与邓国联姻通婚的古復国、包山楚简所载的楚復县应即在此,其国名、县名当因位于大復山附近而得名,汉置復阳县实沿楚復县而来。

二、古復国源流浅析

  据铜器铭文,古復国为媿姓,今按:铭文之“媿”,文献皆作隗,二字皆从“鬼”得声,古音同义通。媿,应是北方狄族之姓,《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狄人伐廧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杜预注:“廧咎如,赤狄之别种也,隗姓”;《史记·晋世家》(卷39)“狄伐咎如”句下《集解》引贾逵亦曰:“赤狄之别,隗姓”;《国语·郑语》(卷16)载周太史史伯曰:“北有……潞、洛、泉、徐、蒲”,三国韦昭解:“皆赤狄,隗姓也。”均可说明。商周时期强大于西北的鬼方,经学者研究,即媿姓之族或“媿姓的方国”16。古復国既是媿姓,则当为北方狄人的一支南下所建。
  据《庄子·徐无鬼》(卷6):“黄帝将见大隗于具茨之山,方明为御,……至于襄城之野……。”具茨山,春秋以来又称“马鬼  山”、“大隗山”,亦名“泰隗山”17,当因“大隗”之居而得名,在今河南密县、禹县与新郑之间18。“大隗”应是隗姓族人的一支,《抱朴子·地真》(卷18) 称其为“大隗君”即可为证。
  位于淮水中游北岸、今安徽阜阳市西北的古胡国,文献称其为“归姓之国”19。胡,金文作害夫 ,1978年4月陕西武功任北村西周铜器窖藏出土的《害夫 叔簋》铭载:
    害夫叔害夫  姬作伯媿媵簋,……20
簋是害夫叔夫妇为其长女“伯媿”外嫁所作的媵器,依媵器铭文称字的习惯,“伯”是排行,“媿”即害夫(胡)国之姓。按“媿”古与“愧”通21,又借作“归”,《战国策·秦策一》”苏秦始将连横”章“状有归色”句高诱注:“归当终愧,愧,惭也,音相近,故作归耳。”据此,归姓胡国之“归”,实为“媿”的同音假借字,李学勤先生说铭文害夫“就是文献中归姓的胡国”22,是有道理的。
  另位于淮河上游南岸、今河南光山县以西的古弦国,清人顾栋高的《春秋大事表》以及《春秋传说汇纂》都说其是隗姓之国 23。由此可见,在氏族社会后期,即有部分媿姓族人南下,越过黄河,进入黄淮平原西部,与华夏族杂居;后来,他们又进一步向南发展,于周代立国于淮河上中游两岸,与华夏及夷、蛮各族相互杂居融合,古胡国、弦国的建立,即其例证。有关古復国地理和源流的考定,从而为北方媿姓族人的南下,增添了又一有力的证据。

    (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6年第1期)


1 参阅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中华书局1983年12月版)8.9.2一3;吴式芬《捃古录金文》(1899年吴氏刻本)2.2.82。
2 参阅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科学出版杜1957年12月新1版,以下简称《大系》)考165,楚王钟。
3 参阅徐中舒主编《殷周金文集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第1版)第830器。
4 参阅《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5 参阅周永珍《西周时期的应国、邓国铜器及地理位置》,《考古》1982年第1期。
6 参阅平顶山市文管会《河南平顶山市发现西周铜器》,《考古》1981年第4期,平顶山市文管会《河南平顶山市又出土—件邓公簋》,《考古与文物》1983年第1期,
7 参阅石泉师《古邓国邓县考》,载所著《古代荆楚地理新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10月版,另详拙著《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11月版)上编第二章第一节:邓国。
8 参阅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版。
9 《徐王鼎》见郭沫若《大系》图37、录164、考159,《宜桐盂》见《大系》之录165、考159。
10 参阅《大系》录170、考162;白川静《金文通释》(白鹤美术馆发行)卷4,页573—575。
11 说详拙著《周代南土历史地理与文化》下编第二章第二节:春秋楚县的建置、特点以及性质和作用。
12 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51,河南南阳府桐柏县“復阳城”条;《大清一统志》(嘉庆本,下同)卷210,南阳府山川“大復山”条和卷211,南阳府古迹“復阳故城”条;王先谦《汉书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9月版)卷28上,南阳郡“復阳”侯国条。
13 参阅《元和郡县志》卷21,山南道三唐州“平氏县”条;《大清一统志》卷211,南阳府古迹“平氏故城”条。《读史方舆纪要》卷51,南阳府桐柏县“平氏城”条说在明清桐柏县“西北四十里”,有误。
14 按今本《太平寰宇汜》卷142唐州“桐柏县”下未见此文,而《读吏方舆纪要》卷51南阳府桐柏县“桐柏山”条附“胎簪山”、胡渭《禹贡锥指》卷210南阳府山川“胎簪山”条均有此条引文,当为今本《寰宇记》所佚。
15 参阅《中国历史地图集》(地图出版社1982年l0月版)页22—23和49—50之两汉“荆州剌史部”。
16 参阅王国维《鬼方昆夷俨狁考》,载《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59年6月版)卷13;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中华书局1988年1月版)第八章第五节四:鬼方。
17 见《国语·郑语》(卷16);《山海经·中山经·中次七经》;《水经·潩水注》(卷23);《元和郡县志》卷5,河南府密县“大马鬼    山”条。
18 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47,河南二,开封府新郑县“大马鬼   山”条,《大清一统志》卷186,开封府山川“大马鬼  山”条。
19 见《史记·陈杞世家》(卷36)索隐引《世本》;《潜夫论·志氏姓》(卷9);《左传》襄公三十年杜预注。
20 参阅卢连成、罗英杰《陕西武功县出土楚簋诸器》,《考古》1981年第2期。
21 《说文》曰:“媿,惭出”;《尔雅·释亲》:“愧,惭也”,二字实一。
22 参阅李学勤《从新出青铜器看长江下游文化的发展》,《文物》1980年第8期。
23 参阅《春秋大事表》(中华书局1993年6月版)卷5《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春秋传说汇纂》(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3册)卷首下“列国爵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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