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璽札記二則
作者:肖毅  發布時間:2005-11-02 00:00:00

一、呈之玺

  《安昌里馆玺存》①收有一方古玺,如右图。

                    

  右上一字从鸟从於,可隶定作“”。
  於,同“乌”,鸟名。《说文·乌部》:“乌,孝鸟也。”又谓“於,象古文乌省。”《穆天子传》卷三:“比徂西土,爰居其野。虎豹为群,於鹊与处。”郭璞注:“於,读曰乌”。玺文“”从“鸟”,或为“於”鸟字之繁构。
  玺文“呈”可读为“於郢”,盖为楚众多陪都之一,其地或即“於”,又称於中,古邑名,为楚西北地区边境备秦要地,一般认为其地在邓州内乡县(今河南西峡县)东七里之於村,其地在武关以东、楚方城以西,连同商密一带合称商於之地。今或以为其地在淅川老城附近的丹水南岸②。
  《战国策》卷四“齐助楚攻秦章”:“张仪南见楚王曰:‘……大王苟能闭关绝齐,臣请使秦王献商於之地,方六百里……’” 《史记·越世家》:“商於、析、郦、宗胡之地。” 《索隐》:“商於属南阳,楚之西南。” 《正义》:“括地志云:‘商洛县则古商国城也。荆州图副云:邓州内乡县东七里於村,即於中地也。’括地志又云:‘邓州内乡县楚邑也。’”《史记·张仪列传》:“臣请使秦王献商於之地六百里。” 《索隐》:“刘氏云:‘商,今之商州,有古商城,其西二百余里有古於城。”《集解》:“商於之地在今顺阳郡南乡、丹水二县,有商城在於中,故谓之商於。”《史记·商君列传》:“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於、商十五邑,号为商君。” 《索隐》:“於、商二县名。在弘农。” 《正义》:“於、商,在邓州内乡县东七里,古於邑也。商洛县在商州东八十九里。” 《通典》:“今内乡县东七里有於村,亦曰於中,即古商於地。” 《读史方舆纪要》:“商即商州,自商州至内乡六百里皆古商於地。”

二、害城之玺

  《古玺汇编》0207号玺如右图。
  原书释为“周”,学者多从之③。今按“周”字楚系文字多作如下等形体:
  
                                     
     包·57               包·183               包·207  

玺文与上列形体还是有些差别的。颇疑此字当为“害”。楚系文字中有从害的字,如:

                                     
             曾·编磬                包·121              曾·编磬

其中“害”或从“口”,或从“曰”形,或省“口”。
  害城,疑为地名,其地未详。害,或可读为“葛”。害、葛古音月部,一为匣纽,一为见纽,音近,文献中“害”与“葛”所从的“曷”常通用。《清史稿·地理志五》江苏条之江宁府条下有“葛城镇”、《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一山西平阳府绛州垣曲县邵城条下有古地名“葛城”、卷二十九江南滁州椒县条下有“葛城驿”等,其中或有与玺文相关者。
  
  附记:小文草成后曾跟杨泽生兄进行过交流,他说“呈”应该是文献中常见的“鄢郢”;“害城”不一定是地名,也可能是职事,怀疑“害”用作“盖”,指建造,“盖城”犹文献中的“筑城”。
  (此文发表在《古文字研究》第二十五辑,中华书局,2000年)
  又记:在杭州会议上,施谢捷先生也有文论及“呈之玺”,读“呈”为“乌程”。


① 宣哲《安昌里馆玺存》,湖北省图书馆藏四册钤印本,1934年。
② 石泉主编《楚国历史文化辞典》,253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
③ 汤馀惠《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中华书局,1986年;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181页,中华书局,1998年;文炳淳《先秦楚玺文字研究》,53页,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博士论文,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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