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文字補釋
作者:高佑仁  發布時間:2007-11-24 00:00:00

(成功大學博士班)

(首發)

  《荊門左冢楚墓》M3出土漆棋局一件,棋局上共見182字,字形乃標準之楚文字,筆者在閱讀的過程中,有若干心得,如下:
   
  1. *:╳形線上第四欄有個“”字,摹本作“[1],原考釋者劉國勝先生釋作“童”[2]
  按:△字書寫於棋局的線條上,並借用了線條作為文字的筆畫,因此“土”旁的豎筆摹本未摹[3]。△之寫法與戰國齊系、秦系等“童”字乍看相近,例如(齊系·陶彙·3.452) 、(秦系·陶彙·5.384),但實有別,△字从“丌”明顯。且楚文字“童”字作(上博1·孔子詩論·1)、(包2·276)、(新蔡·甲三:188、197)、 (甲三:35),可知△字不當釋作“童”。筆者以為當釋為从酉从丌之“”,楚系楚王熊章鎛有“”字,字作,除去“宀”旁當即△字,而“土”旁本為戰國文字可有可無的偏旁[4]
   
  2. 慎:方框第一欄D邊有個“”字,摹本作“”,文例為“行△”原考釋者釋作“訓”,讀作“順”[5]
  按:楚簡“訓”字多見,漆棋局亦見“訓”字作,而△字明顯从斤,與“訓”字不類[6]。《郭店·五行》簡17有個“慎”字作,字只比△多添“心”旁,而慎字亦常見省“心”之例[7],可知△當為“慎”字,文例當讀為“行慎”。
   
  3. 得音(意):十字線上第三欄有“得音”二字,“得音”二字不辭,筆者認為“音”當讀為“意”,文例為“得意”。楚簡“音”字可讀為“意”,如《孔子詩論》簡1“文無隱音(意)”與《恆先》簡5-6:“音(意)出於生,言出於音(意)”[8],即是明證。“得意”一詞文獻多見,《韓非子·飾邪》:“趙代先得意於燕,後得意於齊”,又漢代得意美人連弧文鏡亦見“常得意”銘文。
   
  4. 民盍(害):方框第四欄B邊文字有“民盍”,筆者認為當讀為“民害”,“盍”匣紐、盍部,“害”匣紐、月部,月、盍二部音近可旁轉[9],又如楚簡“盍”常通假為“蓋”,“蓋”即屬於月部字。方框第四欄的內容常有對比關係,如“五強”、“三強”對比“五弱”、“三弱”,這邊的“民害”正可與“人善”(或倒言成“善人”)對比。《春秋繁露·五行順逆》:“必有大水,水為民害”,又《文子·上禮》:“及其衰也,鳥獸蟲蛇,皆為民害,”,《逸周書·芮良夫解》:“除民害不惟民害,害民乃非后,惟其雠。”可參。
   
  5. 民肣:方框第二欄B邊有“民△”,字作,摹本作“”,原整理者釋作“”讀作“喻”[10],劉信芳先生認為“案同欄‘民昏’、‘民惃’,‘昏’、‘惃’皆負面用語,則‘俞’應讀為‘偷’”[11]
  按:“宀”、“音”都是楚簡中常見的字例,但與△字寫法顯然有別,筆者認為△字上半从“今”旁甚為清楚,其實這個字就是《容成氏》簡5之“”,其“肉”與“今”旁中間的“”型符號,細審原字覺當非筆畫,乃殘存之斑點。《容成氏》簡“肣”字讀為“禽”,本處△字的具體讀法待考。
   
  6. “卒”:╳形線上第五欄有個“卒”字,在釋文中整理者作“(卒)”,該字寫於棋局的線條上,據《荊門左冢楚墓》一書釋文的体例,只有未識字才會摹出原形,此字原整理者據筆畫釋作“卒”,正確可从,但若回查原字作,即知它其實是借用棋局的線條作為“衣”字上半之筆畫。
   
  7. “德”:方框第五欄D邊文字有“●=音德”二字,筆者認為當讀為“繩德”,
  《禮記·樂記》:“以繩德厚也。”,王肅曰:“繩,法也。法其德厚也。”,朱軾:“繩,正也,以是樂正人之德。”[12],可參。
   
  另外,方框第一欄B邊文字有“”,原整理者釋為“糠”讀作“康”[13],實不必,當即“康”字。方框第一欄A邊有個“”字,原考釋者隸定作“[14],然字顯不从心,當隸作“”。方框第二欄A邊有個“”字,整理者釋作“凶”[15],實以釋“兇”為佳。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11月24日。)


[1]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3。
[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230。
[3]借用棋局線條成為單字之筆畫,這種情況在左冢楚墓棋局文字中常見,原考釋者亦有說明。參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229。
[4]參何琳儀先生:《戰國文字通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3年1月),頁216。
[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
[6]參李守奎先生:《楚文字編》,(上海:華東師範大學,2003年12月),頁141。
[7]參季旭昇師:《說文新證(下)》,(台北:藝文印書館,2004年11月),頁136。
[8]參季旭昇師:〈《上博三·恒先》“意出於生,言出於意”說〉,簡帛研究網,2004年6月22日。
[9]參陳新雄師:《古音研究》,(台北: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0年),頁460~461。
[10]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
[11]劉信芳先生:〈荊門左塚漆梮文字補釋〉,《江漢考古》,2005年第1期,頁85~86。
[12]以上說法參見杭世駿:《續禮記集說》,(台北:明文書局,1992年7月),頁3935~3938。
[13]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
[1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
[15]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又可參黃鳳春先生、劉國勝先生:〈記荊門左塚楚墓漆梮〉,《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中文大學,2003年10月,頁49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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