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左冢楚墓漆棋局的“事故”
作者:高佑仁  發布時間:2008-05-17 00:00:00

(成功大學博士班)

(首發)

  筆者有〈《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文字補釋〉一文,預計發表於第十九屆中國文字學全國學術研討會[1],文成後再得意見一則,然已不及納入會議論文中,故發表於此,以饗讀者。
   
  ◎事(故)(十字線上第三欄)
  “”字原考釋者釋作“”,文例為“事[2]。最近劉彬徽先生在〈長沙銅量銘文句尾釋讀〉一文中指出郾客銅量的“”即漆棋局之“杏”字,其云:“這一字形在新近公佈的左冢楚墓資料內又有出現:,也應是‘杏’字。”[3],筆者對劉彬徽先生所引的漆棋局字形感到懷疑,因為此二“杏”字,在筆勢有很大的差異,能否視為一字,值得考慮。
  《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中兩例所謂的”杏”字,字形分別作(十字線上第三欄)、(方框第一欄A邊),原書都隸定作“[4],即“杏”字。比對後可知二字“口”上的偏旁筆勢有異,“”字的豎筆筆直而下,“本”旁的左右兩撇寫法端正,而“”字豎筆頂端向左彎曲,左右兩撇左短右長,筆勢與楚系“人”字寫法相同。
  筆者認為“”當是“”字,我們知道“”字與“考”作(《用曰》簡12)、“老”作(《昔者君老》簡1)、“孝”作(郭.老丙.3)、“壽”作(書也缶)等字的上半偏旁一樣都从“老”,而這些“老”旁在字形有一個特徵,就是其豎筆的頂端往往都會向左或向右傾斜(也見筆直不歪曲者),這種特徵在“本”字上是非常罕見,是以筆者認為“”當是一個上从“老”,下从“古”聲的字,可以隸定作“”。
  其實,“”字在戰國文字中已多見,滕侯戈見“”字,字形作,字形从“老”明顯,何琳儀認為字从老、古聲[5]。該字形在楚簡中亦見,字作(包山.68),此字《楚文字編》釋作“[6],雖然《說文》中有“”字[7],但是包山簡字形“”旁下半偏旁與“占”有很大的差別,因此釋作“”不恰當,“”字在滕侯戈為人名,在包山簡中為地名,對於字義的判斷幫助有限。
  筆者認為此處“事”或可讀作“事故”,“”、“故”都从古得聲,通假自無疑問,“事故”一辭古籍所見不少,《逸周書·周祝》:“君子不察福不來,故忌而不得是生事故,欲而不得是生詐,欲伐而不得生斧柯,欲鳥而不得生網羅”,《孔叢子·詰墨》:“知其無補於死者,而深害生事故也。”,王符:《潛夫論·卜列》:“夫鬼神與人殊氣異務,非有事故,何奈於我。”,“事故”指的是突發變故或意外災禍,正與同在十字線上第三欄的“得音(意)”形成對比[8],“事故”指遇凶,“得意”則為逢吉。
   
  (编者按:本文收稿日期为2008年5月16日。)


[1]拙文:〈《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文字補釋〉,第十九屆中國文字學全國學術研討會,嘉南藥理科技大學,2008年5月24~25。該文乃據曾發表於武漢大學簡帛網之〈《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文字補釋〉(2007年11月24日)擴充而來,全文考釋意見共計十六則。
[2]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4。
[3]參劉彬徽:〈長沙銅量銘文尾句釋讀〉,見張光裕等編:《古文字學論稿》,(合肥:安徽出版社,2008年),頁87。該書為成功大學沈寶春師所贈,在此特申謝忱。
[4]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編著:《荊門左冢楚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12月),頁181、184頁。
[5]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頁472。
[6]李守奎先生編著:《楚文字編》,(上海市: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頁340。
[7]《說文》:「,老人面如點也。从老省,占聲。讀若耿介之耿。」,參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台北市:洪葉出版社),頁402。 [8]「得音」原考釋者據本字讀,筆者讀作「得意」,參拙文:〈《荊門左冢楚墓》漆棋局文字補釋〉,第十九屆中國文字學全國學術研討會,嘉南藥理科技大學,2008年5月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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