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考釋八篇
作者:李春桃  發布時間:2011-04-13 08:36:44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首發)

一、釋“

  《汗簡》中收“色”字古文作:
  汗6·83庶[1]
鄭珍認為《古文四聲韻》中無此形,[2]別無深論。黃錫全先生認為此形左部是兩個“匹”形,右部是“色”旁之訛,“匹”、“弗”音近,並疑此形為“艴”字別體。[3]按,這兩種說法均值得懷疑。《古文四聲韻》中有該形作:
  四3·22庶
但是《古文四聲韻》把該形收在“也”字下,可見鄭珍未詳審該書;再說黃錫全先生的意見,從形體上講,此古文右部和“色”旁不十分相近;從音理上講,倘若釋為“艴”,“艴”與“色”音讀也不密合。
  近來,王丹先生又提出新的看法,她注意到了《古文四聲韻》中將該形釋為“也”的現象,並認為形左部是“也”旁訛變,把該形分析成從攴也聲,即“”字,古音“也”屬魚部,“色”屬職部,兩韻部旁對轉,古文是借“”為“色”。[4]按,王丹先生注意到了該形在《古文四聲韻》中為“也”字古文,是值得肯定的,但把該形釋成“”讀為“色”卻不可信。古文字以及傳抄古文中“也”旁多見,都與形左部不類,釋成“”似于形體欠妥;再者,職部和魚部兩者不近,且“也”和“色”兩聲系字也未見有相通之例。
  我們認為《汗簡》中收形收在“色”字下,屬於誤置,當依《古文四聲韻》歸在“也”字下。從校勘上說,《訂正六書通》、[5]《集篆古文韻海》[6]兩書都收有該形,均在“也”字下,與《古文四聲韻》相同。另一方面,這些書中“色”字下均不收此古文或與此古文相近的形體,可證。從形體上講,把該形當成“色”字古文,難以圓通,而釋成“也”則尚有可說。
  下面討論一下形的釋讀。我們認為此形是“殹”字筆畫脫訛所致。此形右部是“攴”旁可以肯定,關鍵是左面,頗疑此形左部是“医”旁,祗是豎畫中間部分脱落了而已(也可理解成筆畫斷裂)。《古文四聲韻》中“”字古文作:
  *四1·28乂
此形所從“医”旁左面筆畫亦有訛脫,同一形體在《集篆古文韻海》中作:
  *海1·10
沒有發生訛變。所從的“医”旁訛誤情況與左部如出一轍,正可相比,從整體輪廓辨析,仍可識出。現在我們利用電腦程序將古文補全作,這就清楚地發現其就是“殹”字。再著眼於整個傳抄古文體系來看,《集篆古文韻海》“也”下除了收形外,還收有形,顯然是“殹”字無疑,相比,前者當是未訛變之形,這是我們釋為“殹”的有力證據。可見,就是“殹”字。
  出土文獻中“也”和“殹”可互用,如《睡虎地秦簡·語書》:“凡法律令者,以教導民,去其淫避,除其惡俗,而使之之于為善殹。”其中的“殹”字整理者讀為“也”;詛楚文:“禮使介老將之以自救殹。”其中的“殹”讀為“也”;又馬王堆帛書中“殹”多見,整理者均讀為“也”,[7]亦可信。另外,我們知道,多件秦權的銘文都有相同一句作:“丕稱皇帝,其于久遠也。”而相應詞例在平陽銅權中卻作:“丕稱皇帝,其于久遠殹。”“也”與“殹”語法位置相同,平陽銅權銘文現存為摹本,學者或懷疑此銅權是偽器,王輝先生指出其不偽,如果該銘文可信,則為“也”與“殹”相通之佳證。[8]這些都是“也”和“殹”可換用的證據。可見,以“殹”為“也”字古文,與文獻用法相合。由此,古文應釋成“也”字無疑,《汗簡》中釋作“色”屬於誤置。

二、釋“

  《古文四聲韻》中“塗”字古文作:
  四1·26籒    
此形左部較為奇怪,很難將已知的偏旁與其聯繫起來,所以以往討論此形的學者多以闕疑處理。我們懷疑此形是“斁”字之訛,祗是“斁”左上部類似“四”的形體(實為“目”旁)在傳抄過程中筆畫斷裂並脫落,訛成“吅”形,所以較難識別。現在我們利用電腦程序,把這個形體復原作,這就很容易看出是“斁”字的變體了。
  古籍中有“四”旁筆畫斷裂成“吅”形的例子,如《戰國策·趙策三》:“兼有是兩者,無釣咢鐔蒙須之便,操其刃而刺,則未入而手斷。”此句中的“咢”字在明刻鮑彪注本中作“”,[9]“咢”與“”互為異文顯然屬於形近訛字。我們暫不論兩者孰為正字,單從兩者訛誤就能看出,它們所從的“吅”形和“四”形相互訛混。又如現在使用的簡化字“骂”,本是從“罵”字簡化而來,“骂”所從的“吅”也是由“罵”字上部“四”形(實際上是“网”旁)筆畫訛脫而來。[10]在傳抄古文中也可找出相關的例子,如“夏”字收有篆體古文作:
  四3·22尚
又收有隸定古文作:
  四3·22籀
不難看出,後者是對前者的隸定,前者中間所從為“四”形,後者中間為“吅”形,其隸定時訛誤情況正與“斁”字訛成形相同。可見,這種訛脫在傳抄古文系統中並非孤例。
  “斁”是定母鐸部字,“塗”是定母魚部字,兩者聲母相同,韻部具有嚴格的對轉關係,讀音相近。出土文獻中有“余”聲字與“睪”聲字相通的例證,如《戰國策·燕策》:“王欲醳臣專任所善。”其中的“醳”字馬王堆《戰國縱橫家書》作“舍”;“塗”讀與“舍”近,“塗”字以“余”為基本聲符,《說文》謂“余”從舍省聲(實際兩者是一字分化)。“醳”與“斁”聲符相同,所以,“塗”和“斁”讀音相近。更為重要的是,傳世文獻中有“塗”和“斁”直接相通的例子,如《尚書·梓材》:“惟其塗暨茨。”又“惟其塗丹雘。”《正義》:“二文皆言斁即古塗字。”段玉裁《古文尚書撰異》以為孔本“塗”原來應作“斁”,[11]是其證。可見,從音理上說把該古文釋成“斁”也非常合適。古文應是假借“斁”為“塗”,祗不過古文形體筆畫訛脫而已。

三、釋“

  《古文四聲韻》中“說”字下收古文作:
  四5·14貝
同書中“絕”字下收古文作:
  *四5·14孝 四5·14裴
又《汗簡》“悅”字下收古文作:
  汗1·4 
以上古文顯然是由同一形體訛變,為同一個字。“說”與“悅”二字古文相同比較容易解釋,因為兩者都以“兌”為聲符,讀音相近,文獻中常可通用。[12]但是,作為“絕”字的古文就令人費解了,上古音中“悅”是喻母月部字,“絕”是從母月部字,兩者雖然韻部相同,但是在文獻中並沒有相通的現象,似難看成通假關係。而且從形體上說,此古文與“絕”字不類。
  黃錫全先生對上錄古文曾予以討論,他在考釋《汗簡》中“悅”字古文形時認為其是“斷”字古文的寫訛,因“斷”“絕”義近,所以後者才以前者為古文。[13]按,我們的意見與此不同。首先,“斷”字古文可分為兩類,[14]分別作:
  四4·21說 汗2·21石 四4·21石
  汗6·82 四4·21尚 四4·21籒

同時兩類形體也都見於古文字中,分別作:
  量侯簋(《集成》3908)
  (《昭王毀室》2) 、(《曹沫之陳》62)

觀察上錄幾類形體,可以發現,無論是在古文字中還是傳抄古文中,“斷”字古文右部都從刀形,而我們討論的形,卻不從刀,把該形下部看成是刀形的訛變也很難成立。可見就字形而言,把釋成“斷”字缺乏根據。其次,釋“斷”說,雖然解決了與“絕”的關係,但卻無法解釋和“說”、“悅”的關係,因為“斷”與“絕”意義相近,但是“斷”和“說”、“悅”音義俱遠。由此,釋“斷”說並沒有解決相關問題。
  我們認為應是“說”或“悅”的古文,它作為“絕”的古文屬於誤置。《古文四聲韻》中“絕”與“說”兩字相鄰,存在訛竄的可能,而且該書中存在類似訛竄的例子。從校勘角度來說,《訂正六書通》(349頁)中收出於《古孝經》的和出於《裴光遠集綴》的都放在“說”條下,《集篆古文韻海》收錄相關形體亦放在“說”字下,而相鄰的“絕”字下均不收此形體,可見從《汗簡》到《集篆古文韻海》、《訂正六書通》都把這類形體當成“說”(或悅)的古文,祗有《古文四聲韻》一書與此不同,顯然不合理。由此,可以肯定的說,“絕”字收上錄兩個古文形體屬於誤置。那麼,關於形的釋讀就不應該從“絕”字入手了。
  下面討論關於形的釋讀,從形體、讀音等方面考慮,我們認為是倒子形,即“”字。《說文》:“,不順忽出也。从到子。《易》曰:突如其來。如不孝子突出,不容於內也。……,或从到古文子,即《易》突字。”“”的篆形作,古文相比,祗是倒子的頭髮形略有訛變,其餘皆如出一轍,兩者應是同一類形體,至於*二形,都是的訛變。古文即“”字,為便於書寫下文就用“”來表示古文。“”作為“說”的古文屬於假借用法,上古音“說”是舌音月部字,“”是舌音物部字,兩者聲母同屬一系,韻部具有旁轉關係,讀音相近,而且典籍中有相通現象。“”與“突”字讀音相同,可以通用,如上引《說文》謂“”即《易》中的“突”字,又《易·離》:“突如其來如。”《集解》中“突”作“”。又《古文四聲韻》中“突”字古文作:
  四5·10籒
該形即“”字,兩者屬於音近通假關係。“突”和“兌”聲字可通,如《詩·大雅·緜》:“混駾矣。”《文选·魯靈光殿賦》張注引“駾”作“突”。可見“說”、“悅”與“”字讀音相近,“”字作它們的古文屬於通假關係。

、“”字補釋

  “赩”字古文作:
  汗2·24  四5·26義
該古文為“”字,關於為何“赩”以“”為古文,鄭珍曾有論述:
       “赩”從赤、色,係漢時“赫”字。《文選·甘泉賦》“翕赫”,《琴賦》本之作“翕赩”。亦即“奭”字。《詩》“韐有奭”,《白虎通·爵篇》引“奭”作“赩”。《說文》“赫”訓“大赤”,“奭”訓“盛”,音同義近。而《詩》“赫如渥赭”、“韐有奭,”毛傳“赫”“奭”並訓“赤貌”。《文選》李注又屢引毛傳作“赩”。《爾雅釋文》云:“赫,舍人本作‘奭’。”是三文為古今字。“”亦係“赫”、“奭”別體,《方言》有之,云“,色也”,郭璞注:“赤色貌,音奭。”蓋楊雄好奇字,“”乃六國時異文,故列之《別國方言》;然字形從黑,與“赫”從赤殊乖舛,許君是以不錄其字。《方言》又有“焃,赫也。”郭注“音”,亦即“赫”字,省赤旁作“火”,亦是六國異文,《義雲切韻》以“”為古文,尚屬有本。[15]
鄭珍引用傳世文獻證明“赩”、“”互為異體,當可信。鄭珍通過傳世文獻論述“赩”、“”的關係,我們則換一個角度,利用古文字形體體現的音理特徵來討論二者的關係。
  《集韻·之韻》:“,黑也。”又《職韻》:“,青黑色曰。”《玉篇·黑部》:“,赤黑也。”從《集韻》對“”字的歸韻和訓詁來看,“”應分析成從黑喜聲。《說文》分析“赩”為“從赤、色,色亦聲”。傳世文獻似鮮見“喜”聲系字與“色”聲系字直接相通的例子,但是出土古文字資料卻提供了堅實的證據。
  “喜”字以及從“喜”得聲的“歖”(喜之古文)在楚簡中可用為“矣”,[16]這已成為共識,如郭店簡《唐虞之道》3號簡:“必正其身,然後正世,聖道備歖。”其中的“歖”字便讀為“矣”。
  郭店簡中“色”字有如下形體:
  《語叢一》110號簡     《語叢一》50號簡
傳抄古文中有與上錄第一形相類“色”字:
  汗4·48義  並汗6·82義 四5·27老  並四5·27義
李守奎先生已經指出以上形體中“”“”是表音部分,[17]很正確。“”“”即楚簡中的“”(“疑”字戰國文字寫法),而“”和“矣”讀音相近,兩者為一字分化。[18]上博簡《周易》中有形體作:
  《周易》14
該形可隸定成“”,馮勝君先生指出其是上錄的異體,[19]可信。所以,以上楚簡以及傳抄古文中的“色”都與“矣”字讀音相近。上文已論,“喜”可讀為“矣”,而“色”又能以“”或“矣”為聲符,那麼“喜”與“色”讀音自然相近。這從音理上也可講通,“喜”是曉母之部字,“色”是心母職部字,兩者聲母相近,韻部對轉,讀音相近。既然“色”與“喜”可以相通,分別以二者為聲符的“”和“赩”也可相通,古文是借“”為“赩”。

五、釋“

  “矢”字古文作:
  汗2·27 汗3·43義 四3·6義
  上錄古文可隸定成“”。《說文》:“,未定也。從匕、聲。,古文矢字。”可見許慎認為“”的古文“”與“矢”()為同一字。但“矢”是脂部字, “”是之部字,兩者讀音不近,“”不會是“矢”字古文。如果我們按照《說文》提供的線索把“”、“”當成一個字來看,恐怕很難找到正確的解釋。那《說文》中“,古文矢字”應該怎樣解釋呢?李家浩先生曾有討論,他首先釋出騎傳馬節中的(《集成》12091)形為“”字,然後說:
     大概在《說文》所說的古文中,“”字的寫法像那樣,與“”字同形,而古文“”又像上引《義雲切韻》等那樣與“矢”相通的情況,所以《說文》說“,古文矢字”。《說文》里還有一些類似這種情況的字。例如《說文》於“丂”字下說“丂,古文以為于”;於“且”字下說古文“且”“又以為几”。這是因為古文“丂”與“于”、“且”與“几”同形或形近的緣故。[20]
李先生說可從,“”、“”本為兩個字,是因為兩者寫法偶然相同,在《說文》中才會相混淆。明確了“”的來源,下面再看關於“”的釋讀。
  舊討論此古文者較多,學者或認為此字是“矢”字異體,上部的“尸”是加注的聲符。按,“矢”字古文字中為象形字,作箭矢形,比較常見,未見有從“尸”作的。我們認為這個字是“屎”字的異體。早期甲骨文中“屎”作,像人遺糞便之形,[21]是會意字。到了後來人們可能對該形逐漸不熟悉,為了明確其讀音,便把下面的小點換成“矢”,屬於古文字中常見的變形音化。《說文》對“糞”字的訓讀也為我們的意見提供了佐證,《說文》:“糞,棄除也。從,棄釆也。官溥說:似米而非米者,矢字。”下部像“米”形,下部作“矢”形,官溥所謂“似米而非米者矢字”,說明他可能見到了“米”和“矢”換用的情況,這恰好說明為一字。戰國璽印中有形體作*(《彙編》3081)吳振武師將該字讀成“矢”,並謂:
  我們有理由把璽文這個字看成是當糞便講的“矢”字的古寫或“屎”字的異體。其結構當分析為“從屎象形,矢聲,或“從屎省,矢聲。”[22]
此說可信,印文把“屎”字的上部改成“矢”聲,這與我們說的形把下部變成“矢”聲作,在構形上極其類似。
  《集韻·旨韻》“矢”下收有異體分別作“、屎、”等形,古文字中“尸”旁和“尾”旁作為意符常可換用,所以《集韻》中的“”字與“”是一個字的不同寫法,“”從尾作,可分析為從尾矢聲,這也可以說明“”是不能看作“矢”上加注的聲符“尸”的。所謂的“尾”旁可能是由這類形體直接發展而來,這是我們把“”釋成“屎”的一個證據。再從用法上看,《玉篇·尸部》:“,糞也,與矢同,俗又作屎。”其訓為“糞”,“ ”形見於馬王堆帛書中,也可用為“屎”,可見“”應是“屎”字異構。由以上討論,我們認為“”為“屎”字異體,其作為“矢”的古文屬於假借用法。

六、“”字補釋

  伯父盨1978年9月出土于陝西省岐山縣賀家村,[23]銘文中用為器主名的形體作(《集成》4438-1)、(《集成》4438-2),原發掘簡報釋為“”。何琳儀先生提出異議,他指出《古文四聲韻》中“窺”字古文作:
   四1·15乂
“覓”字古文作:
  四5·16崔
他認為伯父盨銘文中的形體與古文相同,並將兩者分析成從見從穴會意,為“窺”字的早期形體,《古文四聲韻》中又作為“覓”字古文屬於假借用法。[24]按,何先生將銘文釋為“窺”頗具卓識,但是字形分析還有可補充之處。為什麼從見從穴就可得出“窺”義呢?似不好解釋。其實,從形體上看,類形體下部所從的並非“見”字,而是“視”字。裘錫圭先生曾指出古文字中 “見”與“視”的區別在於前者所從人旁為跪跽形作,後者所從人旁為直立形作[25]這一結論已被大量新出考古材料所證明。我們上面討論的下部所從人旁明顯是直立形狀,應即“視”字。[26]“視”在甲骨文中就有用為“窺探”義的例子,我們把上引裘錫圭先生文章中的部分例子轉引如下:
  貞:人五千,乎(呼)方。    《合》6167
  貞:乎。    《合》6193
  丁未卜,貞:令立。一月。    《合》6742
  □方於(?)。    《合》6743
  貞:乎登戎。    《合》7745
  勿乎戎。    《合》7745

裘先生把卜辭中的釋為“視”字,《左傳·僖公十五年》:“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鬥士倍我’。”此句中“視”是觀察敵情之意,裘錫圭先生把該用法與卜辭中的“視”聯繫到一起,認為卜辭中的“視”也具有觀察敵情之義,其說甚是。其實,所謂的“觀察敵情”,很大程度就是“窺探敵情”。則形從視從穴,意即在穴中窺視,很自然便可理解出“窺”義。由此,該形可隸定成“”,是“窺”的早期形體。
  把這個形體分析成從穴從視在字形上還可以找到其它根據,《干祿字書》:“、窺,上俗下正。”[27]可見,該書以“”為“窺”字異體,“”下部正從視;又《隸釋》卷九載漢《故民吳仲山碑》云:“府縣請詔,未曾城。”洪適跋:“即窺字。”[28]”亦從視作,祗是把意符“穴”換成了“門”而已,這都是我們把形分析成從穴從視的根據,尤其是《干祿字書》中的“”字,無疑是早期“窺”字作形的一個孑遺。
  《韓非子·喻老》:“不于牖,可以知天道。”其中的“”與“窺”互為異體,王先慎《集解》引畢沅《考異》云“《方言》凡相竊視南楚謂之。蓋穴中竊視曰窺,門中竊視曰。”[29]此說甚是。“門中竊視曰”所說正是《故民吳仲山碑》中的“”,而“穴中竊視曰窺”所說正是從穴從視的“”,這是我們分析從穴從視的另一證據。
  那麼“覓”字古文作,下部所從為“見”又如何解釋呢?其實,由於古文字中的“視”與“見”二形實在太過相似,兩者無論在典籍還是在古文字中都有相混的例子,如王弼本《老子》第十九章:“見素抱樸,少私寡欲。”郭店《老子甲》2號簡“見”作“視”,更多的例子陳劍先生曾作專門討論,[30]可參看。我們認為古文形下部所從的“見”旁亦應是由這種寫法的“視”字訛變而成。由此,古文是借“窺”為“覓”。

七、釋“

   《古文四聲韻》中“與”字下收古文作:
  四3·9崔
該形看似從两个“爪”字,所以先前研究傳抄古文的學者或對該形沒有討論,或認為此从二爪,為“與”的俗體。[31]我們的看法與此不同,我們懷疑古文是“”字的訛脫,與“”相比明顯脫去了兩個回折鉤畫,致使形體怪異難識。
  “”字見於《說文》,也見於古文字中。“”字上博六作(《平王與王子木》1號簡),陳偉先生認為是“”字,可讀為“遇”。[32]以“”為聲符的字見於包山簡簽牌59-2,[33]李家浩先生以為從“”聲,讀為“藕”。[34]這些釋讀意見都是可取的。“遇”、“藕”都是疑母侯部字,“”字是喻母魚部字,它們聲母相近,韻部具有旁轉關係,讀音相近。可見戰國楚簡這些形體確是“”或從“”聲的字,傳抄古文記錄的是戰國文字,古文可能就來源於以上楚文字。
  傳抄古文借“”為“與”。儘管“”和“與”聲韻全同(“”和“與”都是喻母魚部字),但是傳世文獻中兩聲系字鮮見相通的例子,幾種輯錄通假字的工具書也沒有列出兩聲系字相通的例證,我們從出土文獻中卻可以找到證據。楚國有“陽之遂”璽,此印文前兩個字為地名無疑,但是舊無合理釋讀意見,後來吳振武師認為從“”字得聲,應隸定為“”,並從古音上論證了“陽”應該讀為“陽夏”。“陽夏”戰國時期屬於楚地,[35]該說可信。我們都知道“夏”字與“雅”字可通,如郭店簡《緇衣》一文引用的《詩經》中的《大雅》、《小雅》的篇名“雅”字作“夏”,可證。“雅”從牙聲,而從古文字中看“與”也從牙聲(《說文》對“與”字分析不可信),[36]可見,“與”、“雅”和“夏”讀音都相近。既然從“”聲的“”可以讀為“夏”,那麼也可讀為和“夏”音近的“與”。可見把理解成“”字的脫畫,從音理上講也很合適。

八、與“爾”字有關古文釋讀

  《古文四聲韻》中“熱”字古文作:
  四5·14籒
或說此形為“芮”字所訛。[37]按,從形體上說傳抄古文以及戰國文字中的“內”旁都與此形下部不近,所以將其看作是“芮”字比較勉強。我們認為,從形體上看此形下部應是“尔”旁,“尔”字無論是單獨成字還是作為偏旁,寫成“尒”狀都極為常見,傳抄古文中也有類似的寫法,如《古文四聲韻》中“爾”古文作:
  *四3·5孝
“籋”字古文作:
  *四5·21林
上錄古文“尓”(或“尓”旁)顯然與的下部是同一形體,祗是由於後者是隸定古文,筆畫寫的較為堅挺而已。那麼可分析成從艸、尓聲。 “尓”與“熱”讀音相近,如金文中數見的“柔遠能邇”中的“邇”字作(大克鼎《集成》2836)、(番生簋蓋《集成》4326),以上金文形體是“埶”字的表意初文,在金文中假借為“邇”;[38]戰國文字資料中亦保存了類似用法,如郭店簡《緇衣》21號簡:“則大臣不治而埶臣託也。”其中的“埶”字今本《禮記·緇衣》作“邇”。“邇”從爾聲,“尔”是從“爾”截除簡化而來,兩者是一字。“熱”從“埶”聲,既然出土文獻中“埶”可通“邇”,那麼“熱”與“”讀音也必然相近,古文此處借“”為“熱”。
  又《古文四聲韻》中收“邇”字古文作:
  四3·5說
古文即見於《說文》的“”字。《說文》:“,近也。”又“邇,近也。”兩者同訓。惠棟在《讀說文記》中說:“訓近,邇亦訓近。古文邇亦作,文同誼同,疑重出。”王丹先生以此為據,認為兩者屬於同義換讀關係。[39]我們提出另一種可能,認為“”和“邇”應屬於通假關係,“”是日母質部字;“邇”字是日母脂部字,兩者聲母相同,韻部具有對轉關係。雖然傳世文獻中似不見兩者相通的直接證據,我們卻可以結合出土文獻試作論述。這先要從“”和“馹”的關係說起。“”、“馹”二字古通,傳世典籍以及傳抄古文都有這方面的例證,首先看傳世字書中的例子,《爾雅·釋言》曰:“馹,傳也。”《釋文》引郭璞音義云:“馹,本或作。”其次,傳抄古文中“日”字古文分別作:
  *汗5·64諸四5·7略汗5·64諸四5·7略
以“臸”為“日”古文,證明二者古音相近。“”從臸聲,“馹”從日聲,說明“”和“馹”可通。“馹”字在南越王墓車馹虎節銘文中作“”,李家浩先生指出“”以“”為聲符,“”是“埶”字的省體,[40]其說可信。可見“”與“埶”音近。上文我們考釋形時說到,出土文獻中“埶”可通“邇”。由此可以看出“”與“邇”讀音也相近,“邇”字古文作,兩者應屬於通假關係。至於《說文》訓“”為“近也”,頗疑其是因假借為“邇”後而具有的義項,可惜傳世文獻中不見“”與“邇”直接相通的例子,幸好傳抄古文中有所保留。
  由此,我們還可以糾正字書中的一處錯誤,《龍龕手鏡》卷四辵部中“迕”字下收“”為古文,從《集韻》、《廣韻》中“迕”的歸部來看,“迕”應該是一個從午得聲的字,“午”字屬於魚部,它不可能與“”音近。我們認為“”之所以作“迕”字古文是涉“迩”字而誤。具體來說,“”原來是“迩”的古文,[41]因為“迕”與“迩”形體接近,[42]便錯把“迩”字古文“”收在“迕”字下了,以至誤“”為“迕”字古文。
  在這裡,我們順便討論一組跟“邇”字相關的古文,傳抄古文中“進”字古文作:
  汗1·8尚並四4·18尚 四4·18汗
鄭珍認為《汗簡》中形所從是“”字的訛變,《說文》謂“閵”從“”省聲,“進”從“閵”省聲,所以“進”可以寫成從“”;[43]黃錫全先生認為這些形體所從是“隹”字戰國文字寫法的訛變;[44]後世字書中也有類似的形體,《集韻·稕韻》:“進,《說文》:‘登也’亦姓,古作。”“”字顯然與上列古文為同一形體,徐在國先生已經注意到兩者的聯繫,他同意黃錫全先生的意見,認為該形所從的“”是“隹”的訛變。[45]按,以上說法都存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從字形上講不通,所以需另尋它解。從形體上看它們都是“邇”字的訛變,尤其是“”與“邇”極其近似,把“”看作“邇”字較為合理。
  我們認為“進”以“邇”為古文亦屬於通假關係。上文已論,“邇”以“”為古文屬於假借用法。“”從臸得聲,從古文字中來看,“晉”字也以“臸”為聲符,這一點學者曾有討論。[46]由此“邇”、“”均與“晉”讀音相近,而“晉”和“進”古音都是精母真部字,兩者讀音相同,《爾雅·釋詁》:“晉,進也。”以“進”訓“晉”屬於聲訓,可見“進”讀與“晉”同。由此“邇”亦與“進”讀音相近,傳抄古文假“邇”為“進”於音理可通。
  在此還要談到一個與“進”有關的形體,《集韻·稕韻》:“進,籀作。”同時《集篆古文韻海》卷四也以“”為“進”的古文。為何以“”為“進”的異體,前人似少有討論。我們試作分析,《集韻·止韻》:“孴,《說文》:‘盛貌。’或作。”可見“”是“孴”的異體。《說文》:“孴,……,,籒文孴從二子。一曰:即奇字。” “”即“晉”字,則“”是“晉”的奇字,由此,“”與“晉”亦可系聯起來。“晉”與“進”讀音相近,以“”為“進”的古文也屬通假關係。
   
   
   
古文出處簡稱表:
   
  說——說文
  庶——王庶子碑
  乂——王存乂切韵
  籀——籀韻
  尚——古尚書
  義——義云章
  老——古老子
  裴——裴光遠集綴
  貝——貝丘長碑
  孝——古孝經
  石——石經
  略——字略
  諸——諸家碑
  林——林罕集字
   
                                         2010年6月初稿
                                         2011年4月改定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4月13日。)
[1]本文引用傳抄古文的格式為:輯錄書籍名稱書籍卷數頁數出處,如“汗6·83庶” ,指該形輯錄於《汗簡》卷六(卷下之二)83頁(原影印頁數),出自王庶子碑;“四3·22庶”,指該形輯錄於《古文四聲韻》卷3第22頁(原影印頁數),出自王庶子碑。至於出處我們均用簡稱,詳見文後所附出處簡稱表。
[2]鄭珍:《汗簡箋正》,《鄭珍集·小學》,1030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
[3]黃錫全:《汗簡注釋》,武漢大學出版社,510頁,1990年。
[4]王丹:《〈汗簡〉〈古文四声韵〉新证》,41頁,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年。
[5]閔齊伋輯,畢弘述訂:《訂正六書通》,上海書店,220頁,1981年。
[6]杜從古:《集篆古文韻海》,卷三,28頁(原影印頁數),《北京圖書館古籍珍本叢刊》第5冊,書目文獻出版社。
[7]陳松長主編:《馬王堆簡帛文字編》,122頁,文物出版社,2001年。
[8]秦權相關銘文圖版看王輝:《秦銅器銘文編年集釋》153 —157頁;又129、131、146等頁多見。平陽銅權看同書183頁,三秦出版社,1990年。
[9]孫詒讓:《札迻》,74頁,中華書局,1989年。
[10]“罵”訛成“骂”的例子由吳振武師提示筆者.
[11]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838頁,齊魯書社,1989年。
[12]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638—641頁,齊魯書社,1989年。
[13]黃錫全:《汗簡注釋》,77頁,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0年。
[14]“斷”字還有一類古文作(汗6·76尚)、(四4·21尚),該形右部從斤,黃錫全先生指出此形中“斤”旁是因郭忠恕等誤認“刀”旁所至(《汗簡注釋》473頁),其說可從。
[15]鄭珍:《汗簡箋正》,《鄭珍集·小學》,649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
[16]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183頁注36,文物出版社,1998年。又李守奎:《郭店楚简“”字蠡測》,《古文字研究》第26輯,297—302頁,中華書局,2006年。
[17]李守奎:《〈說文〉古文與楚文字互證三則》,《古文字研究》第24輯,468—472頁,中華書局,2002年。
[18]“矣”和“疑”為一字分化。“矣”為匣母之部字,“疑”為疑母之部字,兩者讀音相近,張富海:《說“矣”》,《古文字研究》第26輯,502—504頁,中華書局,2006年11月;又引李守奎先生《〈說文〉古文與楚文字互證三則》一文中亦有相同觀點。
[19]馮勝君:《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286頁,綫裝書局,2008年。
[20]李家浩:《傳遽鷹節銘文考釋》,《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87頁,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21]相關討論看裘錫圭:《讀逨盤銘文劄記三則》、《文物》2003年第6期。
[22]吳振武:《古璽姓氏考(複姓十五篇)》,《出土文獻研究》第3輯,中華書局,1998年。
[23]陝西周原考古隊:《陝西岐山鳳雛村西周青銅器窖藏簡報》,《文物》1979年第11期。
[24]何琳儀:《釋“”》,《古文字論集(一)》,《考古與文物》叢刊第二號,145頁,1983年。
[25]裘錫圭:《甲骨文中的見與視》,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系編:《甲骨文發現一百周年學術研討會論文集》,3~4頁,1998年。
[26]需要注意的是,“視”和“見”字的區別是郭店簡出土後才由學者發現,而何琳儀在考釋形時,郭店簡尚未公佈,所以他把該形分析成從見從穴當在情理之中。
[27]施安昌編:《顏真卿書干祿字書》,16頁,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
[28]洪適:《隸釋·隸續》,100頁,中華書局,1985年。
[29]王先慎:《韓非子集解》,122頁,《諸子集成》,中華書局,2006年。
[30]陳劍:《據戰國竹簡文字校讀古書兩則》,《第四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371—372頁,香港中文大學,2003年。
[31]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62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
[32]陳偉:《讀〈上博六〉條記》,簡帛網,2007年7月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
[33]此形還見於包山258號簡,看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工作隊:《包山楚簡》,圖版112,釋文37頁,文物出版社,1991年10月。
[34]李家浩:《信陽楚簡中的“杮枳”》,《簡帛研究》第2輯,6—7頁,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
[35]關於此璽印的著錄以及考釋情況看吳振武:《釋三方收藏在日本的中國古代官印》,《中國文字》新廿四期,90—93頁,臺北藝文印書館 ,1998 年 。
[36]裘錫圭:《讀〈戰國縱橫家書釋文注釋〉札記》,《古代文史研究新探》84—85頁,江蘇古籍出版社,1992年。
[37]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213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
[38]相關討論看裘錫圭:《釋殷墟甲骨文裡的“遠”“𤞷”(邇)及有關諸字》,《古文字論集》6頁,中華書局,1992年;又前人亦有相關討論看此文注解10,同書9頁。
[39]王丹:《〈汗簡〉〈古文四声韵〉新证》,55頁,北京師範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年。
[40]李家浩:《南越王墓車馹虎節銘文考釋》,《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662~671頁,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銘文中的“”字亦由李家浩先生釋出。
[41]“迩”即“邇”字異體,“𨖹”可以作“邇”的古文(上一段已論),則亦可作“迩”的古文。
[42]如“邇”字古文“迩”在《古文四聲韻》中作(四3·5義), 從尔;“御”字古文作(四4·9王),從午,二形相近,此可看成是“午”與“尔”相近的證據。
  其所從的“尔”旁與“午”旁相近,容易發生訛混。
[43]鄭珍:《汗簡箋正》,《鄭珍集·小學》,548頁,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
[44]黃錫全:《汗簡注釋》,110頁,武漢大學出版社, 1990年。
[45]徐在國:《隸定古文疏證》,41頁,安徽大學出版社,2002年。
[46]朱德熙、裘錫圭:《戰國文字研究(六種)》,《朱德熙文集》49頁,北京,中華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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