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射銅器銘文補釋
作者:曹錦炎  發布時間:2011-04-25 17:38:35

(浙江大學歷史文化遺産研究院)

(首發)

  《文物》2011年第3期,報道了河南南陽春秋楚國彭射墓出土的一批有銘青銅器,器主爲彭子射,簡報作了很好的釋文[1]。讀了之後,覺得2件尊缶的銘文釋讀有誤,1件匜的銘文也有補釋之處,今提出拙見,供《簡報》作者參考。

  《簡報》謂:“尊缶蓋內有銘文1行4字,其中一字爲合文,銘文爲‘彭射之酉關’。肩部有銘文1行4字,其中一字爲合文,銘文爲‘彭射之酉關’。”從公布的2件拓本看,所謂的“合文”即第4字實作“”,此字也見于望山二號楚墓出土的遣册中,是一個從“酉”、“灷”聲的字(“灷”即“朕”字所從的聲旁,《說文》小篆訛爲“灷”)。《簡報》已明確指出,這是一座春秋晚期的楚國墓葬,在楚文字中,“”字的另一種構形,寫作“”,見信陽楚簡及郭店楚簡,這是將“酉”、“灷”兩個偏旁從左右結構改爲上下結構,類似這種書寫情况,古文字常見。,即楚文字的“尊”字异體,裘錫圭先生在郭店楚簡《尊德義》篇的按語中早已指出,此字“從文義看,似是‘尊’之异體。”[2]裘說甚是,不僅從文義,而且從文字構形(形聲結構)亦可證明。所以,明確了“”同“”即“尊”字异體,銘文應改釋爲:“彭射之(尊)”。
  彭射墓出土的銅器中歸入“禮器”的共20件,除1件斗、2件漏斗無銘文外,其餘皆鑄有銘文而且都有器物的自名。如此,根據器從自名的原則看,這兩件《簡報》定名爲“尊缶”的青銅器,似乎應改稱爲“尊”。但考古出土的同形制器却有自稱爲“缶”者,如河南淅川下寺M2出土的蒍子朋尊缶、安徽壽縣蔡侯墓出土的蔡侯申尊缶[3],學者們大都將“缶”之“”釋爲“尊”,義爲尊貴,“凡稱爲尊的器是指行禮時放置在一定的位置”,所以尊缶“是陳設用的缶”[4];或以爲“尊”義同“峻”,認爲尊缶是形容缶之高者,以區別于水器類的缶[5]。聯繫到戰國時期楚墓出土的遣册中則將這類銅器稱爲“赴缶”的情况,上述說法現在看來皆有可疑。
  現時青銅器定名通稱爲“尊”的,于銘文中至今無以“尊”作爲專名之例,先秦禮經中所見之“尊”則是酒器共名[6],宋人書中才將“尊”作爲具體器類名。雖然“尊”與“”兩字可以通借(如郭店楚簡《五行》、《語叢》等),但銅器銘文中“”字皆是用作修飾語的,而本器銘的“尊”字則是用作賓語。因此,“彭射之尊”銘文中的“尊”字,究竟是作爲器物專名還是共名,抑或其它,給我們提出了新問題。

  《簡報》指出:“匜底中部有銘文2行7字,銘文爲‘彭子射之行□曳(匜)’。”從公布的拓本看,銘文當釋爲:
  彭子射之
  行會曳(匜)

  “會”字拓本很清楚,不難辨出。“曳”字《簡報》識出甚確,其構形作雙手抴一倒寫的“人”,是會意字,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242上“曳”字作“”,構形相同,也從倒“人”可證。器名自稱“會曳”,也見于一件傳世的蔡國青銅匜(現藏故宮博物院),銘文作:
  蔡子
  自乍(作)會曳(匜)。  《三代》17.26.1

“曳”字構形與彭射匜銘文略有變化,雙手位于倒“人”下部兩側。“曳”字舊不識,《集成釋文》10196號直接釋爲 “匜”[7]。《說文》:“曳,臾曳也。從申, 聲。”可知“曳”、“臾”兩字有關聯,但分析字形有誤。《說文》又謂:“臾,束縛捽抴爲臾,從申從乙。”段玉裁注:“束縛而牽引之謂之臾曳。”構形還是沒有說清楚。林義光《文源》謂:“臾從人,象兩手捽抴一人之形。”林氏分析其構形甚是,實際上“臾”、“曳”乃一字分化,段玉裁注也說:“臾、曳雙聲,猶牽引也。”則看成是通假關係。
  “曳”,讀爲“匜”。古音“曳”爲喻母月部字,“匜”爲喻母歌部字,兩字屬雙聲關係,故可通假。《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抴獨繭之褕袘”,《文選·上林賦》“袘”作“紲”,是“也”(“匜”字從“也”得聲)、“曳”相通之證。此外,《集成》10212著錄一件江蘇盱眙出土的吳國青銅匜,銘文作:
  季生乍(作)其盥會(匜)。
證明匜銘確有自稱作“會匜”。
  “會”字讀爲“沬”,楊樹達先生曾指出:“‘會’古音在月部,‘沬’古音在沒部,二部音近故可通作也。”[8]《說文》:“沬,灑面也。”可知“會匜”是指專供洗臉時所用之匜。彭子射匜銘文自稱“行會匜”,是指出行時洗臉所用。
  傳世還有一件青銅匜(現藏臺北故宮博物院),銘文作鳥蟲書,也自稱“會曳”,但“會曳”二字皆作繁構:
  王字(子)適
  之(匜)。  《三代》17.25.2

  古文字在表行動意時常常贅增“辵”旁,如“去”作“迲”、“來”作“逨”、“及”作“﨤”等,故“會”字可寫作“”,《說文》“會”字古文作“徻”也同理。“”字是在“曳”字上增加表器皿義的形旁“皿”,以“曳”爲聲旁,組成一個新的形聲字。“”字舊或釋爲“”讀爲“[9],《集成釋文》10196號則直接釋爲 “匜”。按“”字上部之“曳”,雙手也在倒“人”上兩側,由于是鳥蟲書,“人”之第二筆中部又加粗作肥筆,故“人”字不易辨認。今得彭子射匜及蔡子匜銘文佐證,“”字之釋可以成爲定論。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1年4月25日。)
[1]南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南陽春秋彭射墓發掘簡報》,以下簡稱《簡報》。
[2]荊門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第174頁“注釋”﹝一﹞裘按,文物出版社,1998年。
[3]劉彬徽、劉長武《楚系金文彙編》第102、165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9年。
[4]唐蘭《五省出土重要文物展覽圖·序》。
[5]劉彬徽《楚系青銅器研究》第180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6]馬衡《凡將齋金石叢稿·中國金石學概要上》,中華書局,1977年。
[7]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2001年。
[8]楊樹達《積微居金文說·蔡子匜跋》,科學出版社,1959年。
[9]李家浩《信陽楚簡“澮”字及從“?”之字》,載《著名中年語言學家自選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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