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歺與?:兼論“以形為主”與“音形義綜合” 兩種不同的古文字考釋方法
作者:來國龍  發布時間:2019-09-02 15:22:14
(佛羅里達大學藝術史系)
  
  本文通過回顧清華簡和安大簡中與傳世文獻中的「穫」和「刈」字對讀的楚簡文字的考釋,和包山簡、郭店簡、上博簡中與「竊」、「察」、「淺」、「辯」等字對讀的幾個楚簡文字的考釋,來討論古文字考釋的方法論問題。
  李零和吳振武都曾經倡導編寫古文字的發明史、古文字考釋史,[1]本文的討論可以說是古文字考釋史、古文字學術史的一部分。對古文字考釋的學術史回顧,可以幫助我們從中總結出一些方法論上的經驗與教訓,這不但有利於古文字考釋的進一步科學化,也有利在眾說紛紜的情況下,鑒別和判斷不同的考釋哪一個比較可信,權衡利弊得失。這樣,古文字的考釋不再是跟風站隊,盲目信從某些權威的說法,而是在古文字研究領域裡,擺事實講道理,破除迷信,推動學術的進步與發展。
  筆者認為面對「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比較嚴重的戰國文字,在考釋的方法論上應該有一個轉折:從原先「以形為主」的方法,轉變到「音形義綜合」的方法,尤其在音韻分析上,要更加嚴格、細緻、明確,符合一般語言學、語音學的演變規律,把古文字研究進一步科學化。
  
  表一:疑難字字形表及其上古音構擬
1 2 3 4 OCM[2] 備註
A 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02.jpg 清華一金縢9 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03.jpg 清華一金縢14 *ŋât 刈*ŋa(t)s
B 安大詩經 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13.jpg 上博四采風3 清華六 *ŋât 刈*ŋa(t)s

  一、釋清華簡、安大簡中可與傳世文獻的「穫」和「刈」對讀之字
  《清華簡(壹)》中有一個疑難字A(字形見表一),在〈金縢〉中出現兩次:簡9:「是歲也,秋大熟,未A1」;簡13-14:「歲大有年,則大A2」。簡9句末一字,今本《尚書·金縢》作「穫」。因此,一般大家都認為可以和清華簡A字對讀的應該是「穫」字。
  根據這條線索,清華簡的整理者懷疑此字即「『㕡』字,㕡,曉母鐸部,讀為匣母鐸部之『穫』」。[3]李學勤則根據與其他秦簡、楚簡字形的相似性,認為是「毄」字,讀為「穫」。[4]何有祖認為清華簡A1-2這兩個字都應該釋為「穫」,但沒有對該字進行分析。[5]宋華強認為該字形與「㕡」字相差甚遠,而認為該字當是从列聲,讀為「穫」。[6]張崇禮將該字分析為「从攵列聲」,「列从聲,和乂同屬疑紐月部」,所以該字所代表的詞可以釋為「刈」,並通過甲骨文字的聯繫,推論刈和穫是同源關係,因此該字既可以釋為「刈」,也可以釋為「穫」。[7]鄔可晶則認為該字从刀、壑聲,推測是刈穫之「穫」的一个異體。[8]
  最近,徐在國根據安徽大學藏楚簡又提供一條新的線索。在安大楚簡《詩·周南·葛覃》中「是刈是濩」的「刈」字,寫作从禾从A字的左旁(也就是B1)。因此徐在國認為該疑難字是刈穫之「刈」的一个異體。[9]徐文發表之後,葛希谷(蘇建洲的筆名)馬上發表〈是「刈」還是「穫」〉的文章,提出反對意見,維護該字及其他相關諸字是「穫」字的觀點。[10]
  筆者認為把這個疑難字釋為「穫」,是有問題的。回顧這個字的考釋史,我們可以看到,正確認識這個字有兩個主要障礙:一是該字的左旁字形與我們已知的「歺」的字形不太相類。因此,如果一開始就從字形出發,就不容易認識到這個看上去不同寫法的字形,其實就是「歺」字。徐在國雖然得到安大簡的新線索,但也是覺得「還無法對這個字做出科學的分析」,[11]恐怕也是因為字形上的障礙。二是音韻分析上的疏忽與論證邏輯上錯誤。雖然蘇建洲等通過字形的比較,已經辨識出這個字形是「歺」,[12]但是由於音韻分析上的疏忽(事實上「歺」與「刈」音近,與「穫」相差很遠),又回去維護原來釋「穫」的觀點。這些都是「以形為主」和「濫用通假」的考釋方法造成的不良後果。在目前古文字考釋的文章中,這樣差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值得我們提出來加以分析探討。
  
  (一)釋「毄」的考釋
  我們先來看李學勤的考釋。在〈釋清華簡《金縢》通假為「穫」之字〉一文中,李先生根據清華簡二〈繫年〉120簡的「繫」字,認為這個疑難字就是「毄」字。他舉了《睡虎地秦簡文字編》中的「毄」字和《戰國文字編》中的「陳」字的形體變異,指出「所以這裡(引者按:指清華簡)「毄」的字形變化不足為異」,[13]這樣把「穫」與「毄」的兩個字形聯繫起來。因此,李先生是先從字形入手的。接著他解釋:
  「毄」是見母錫部字,何以能假讀為「穫」?原來「毄」、「 繫」都在見母錫部,而「繫」與「畫」又在匣母錫部。《孟子·公孫丑下》:「孟子去齊,宿於畫。」《史記·田單傳》集解引劉熙注:「畫音獲」。「毄」、「穫」通假,於此可證。「獲」、「穫」均為匣母鐸部,同錫部韻為旁轉。[14]
  李先生這裡是用遞進式的推論:A=B,B=C,C=D,所以推論出 A=D。可以圖示如下:
  ∵ 毄=繫(都在見母錫部)
      繫=畫 (都在匣母錫部)
         畫=獲 (《史記·田單傳》集解引劉熙注:「畫音獲」)
  ∴ 毄=穫
  抽象地看,這個推論似乎是簡單的邏輯推理,並沒有甚麼問題。但是落實到這個具體的例子中來,由於A、B、C、D並不是在同一時間層次上的,C1和C2是歷時演變的關係,即C1 > C2,畫和獲的上古音並不接近,而是畫的讀音發生變化,到後漢時期與獲的讀音接近,因此,李先生這樣的推論是不能成立的,即A=B, B=C1, C2=D ,因為C1 > C2,不可能推導出 A=D。在李先生的證據鏈中,最主要的證據是南朝宋人裴駰所著《史記集解》中引東漢末年的經學家劉熙(公元2世紀)的注。雖然我們根據其他材料知道,畫和獲在後漢時代才有讀音趨近的傾向(也還不是同音),但是,不能因為它們後來接近,就推測在更早的詩經時代它們就語音相同或相近。
  
  畫 OCM *wrêk or *wêk > LHan *ɣuɛk > MC ɣuɛk
  獲 OCM *gwrâk or *wâk
 > LHan *ɣuɑk > MC ɣwâk[15]
  
  更重要的是,這裡的A、B、C1、C2、D之間並不能完全用等號(=)來連結,因為即使聲母韻部相同,也不說明這兩個字的上古音就是同音(參見下面關於開合口的討論)。劉熙注的「畫音獲」,也只是說它們讀音近似(≈,如數學公式中的近似)而已。用A≈B, B≈C,即使A、B、C是在同一時間層次上,在這樣的條件下,也不可能確定地推斷出A=C或A≈C 。這就要具體地看A、B、C到底是甚麼樣的關係,到底近似在哪些方面。
  因此,李先生這裡的推論是有缺陷的。雖然在字形的認定上,可能還見仁見智,但是,在音韻的分析和推論上,是時代錯亂的。這是筆者認為李先生的考釋不能成立的主要原因。
  
  (二)釋「㕡」的考釋
  接下來我們看清華簡原整理者和鄔可晶的考釋。原整理者和鄔可晶都認為該字是「㕡」字。㕡,曉母鐸部,讀為匣母鐸部的「穫」。如果光以聲母和韻部為單位分析上古音的話,看上去這兩個音似乎很接近。但是,由於「㕡」的中古音是開口字,「穫」是合口字,上古音研究中已經有學者明確指出,上古的兩個字即使聲母、韻部相同,如果開合不同就難以通假。把這個觀點說得最明確的是日本學者古屋昭弘:[16]
  上古音中具有相同或類似(原注:主要指發音部位相同的情況)的聲母而且韻部相同或在對轉的關係上的二字,如果其中一個字具有合口成分(包括聲          母Kw-、圓唇主元音等在內)一般不可能互相通假。[17]
  開、合口本來是中古漢語語音中區分語音差別的一個類別。在中古音的合口韻字在主要元音之前有介音-w-([u]),而開口韻字就沒有這個介音。在《廣韻》的分布中,合口韻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開合合韻」的合口,即這些韻的開、合口字同在一個韻部之中,而且這些韻類的合口往往出現在喉、牙、唇聲母。這類韻部的合口,一般認為主要是聲母的圓唇化(即Kw-)。到唐宋時代,它們也逐漸演變為[u]介音。另一類是「開合分韻」的合口,即這些合口韻字,分立在不同的韻目,一般出現在各組聲母字(喉、牙、唇、舌、齒音)中。它們之所以與相應的開口韻分立,是因為有[u]介音的不同,而且更重要的是主要元音是圓唇元音,這樣才明顯地與相對的開口韻形成對立。[18]
  從中古音往上推,現在很多學者認為中古的合口字,可以追溯到上古音的圓唇化喉牙音(即*Kw-)和圓唇化元音。一部分合口韻母可以在舌齒音聲母之後出現,雅洪托夫認為這些音節原來是有圓唇的主要元音*u或*o,後來主要元音發生裂變成為*wə或*wa。[19]因此,牙喉音聲母的中古合口韻,追溯到上古音時,需要有押韻等其他材料才能確定圓唇元音是否已經裂變成複合元音。白一平進一步從《詩經》的押韻,認為雅洪托夫的圓唇元音到《詩經》的時代可能就已經裂變成複合元音。[20]
  無論如何,上古音中即使兩個字,聲母和韻部都相同,其中一個有合口成分(即圓唇化喉牙音*Kw-、或圓唇元音、或圓唇元音裂變的複元音),另一個沒有合口成分,那麼這兩個字在讀音上是有明顯差別的,因此它們之間不可能通假。雖然就現在所知的材料,這條規則也有一些例外,古屋昭弘在上述文章中也對這條規則的例外進行了說明。[21]在古文字研究中,我們也可能會發現更多這樣的例外。但是,現有的例外不足以推翻古屋昭弘上面提出的結論。因此,不能把例外當作一般的通則,無條件地隨意演繹推廣,以致搞亂整個上古音韻系統的構建。另一方面,如果能積累更多的例外,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分析開合口問題的歷史演變,以便得出更嚴密細緻的結論。
  「㕡」曉母鐸部 (OCM*hâk/B-S *qhʕak),與「穫」匣母鐸部 (OCM*gwak/B-S *m-qwʕak),看上去上古音似乎很接近,但是,由於開口合口的差別(㕡是開口字,穫是合口字),也是不能通假的。再加上正如後面宋華強等學者指出的,清華簡中的這個疑難字和「㕡」字在字形上的確相差較遠,因此,筆者認為釋該字為「㕡」的說法,是不能成立的。
  
  (三)釋「列」的考釋
  下面來看宋華強的論證。在〈清華簡《金縢》讀爲「穫」之字解說〉一文中,宋先生反對原整理者把該疑難字釋為 「㕡」字,也是從字形出發,參照《說文》和馬王堆帛書的寫法:「可見把A(引者按:也即上表中的A字)釋爲「㕡」是有問題的」。[22]在字形上他認同陳劍和蘇建洲把該字的右旁釋為「列」,从「列」得聲,讀爲「穫」。他的文章主要解釋了 「列」怎麼可以讀為「穫」的問題。宋先生的論證方式在目前古文字考釋的文章中比較常見,因此我們不嫌煩瑣,摘錄如下:
  「列」屬來母月部,「穫」屬匣母鐸部。從聲母來看,來母和匣母相通的例子很多,如从「各」聲的字中, 「洛」、 「雒」、「絡」、「駱」屬來母, 「貉」、 「垎」、 「佫」 屬匣母。从「果」聲的字中,「裸」屬來母,「踝」屬匣母。从「皆」聲的字中,「諧」、「瑎」屬匣母,而西周金文以「楷」通「黎」,「黎」屬來母。从「兼」聲的字中,「嫌」、「稴」屬匣母,「廉」、「磏」、「鐮」屬來母。
  從韵部來說,很多學者都指出歌部與魚部有關,如李家浩先生就曾經舉出過這方面的很多例子, 玆引其說如下(原注:李家浩:《攻敔王姑義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21.gif劍銘文及其所反映的歷史》,《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一輯,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7年9月):
  《史記·趙世家》趙武靈王十七年「爲野臺」,張守節《正義》引《括地志》云:「野臺一名義臺。」「野」屬魚部,「義」屬歌部。《詩·周頌·維天之命》「假以溢我」,《說文》言部「誐」字說解引「假」作「誐」,「假」屬魚部,「誐」屬歌部。《周禮·春官·典瑞》「疏璧琮以斂尸」,鄭玄注引鄭司農云:「疏,讀為沙。」「疏」屬魚部,「沙」屬歌部。……此是歌、魚二部的字音相近的例子。
  最近洪颺先生也舉出很多例子說明魚部、月部的相通,可以參看(原注:洪颺:《從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22.gif簋銘文“http://www.bsm.org.cn/article_pics/pic11/110114/01/image023.jpg公休”的釋讀談古文字資料中魚部字和月部的相通》,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第十八次年會提交論文,北京,2010年10月)。其中提到戰國兵器銘文中「戟」既可寫作从「各」聲,也可寫作从「丯」聲,是裘錫圭先生討論過的(原注:裘錫圭:《談談隨縣曾侯乙墓的文字資料》,載氏著《古文字論集》,中華書局,1992年8月,第417頁注20), 「各」屬鐸部,「丯」屬月部。另外,上博簡〈姑成家父〉「三郤」之「郤」寫作从「土」、「丯」聲之字,「郤」屬鐸部,「丯」屬月部。這些是月部和鐸部相通的例子。
  通過以上舉證可以看出,把A看作从「列」得聲,讀爲「獲」,是沒有問題的。[23]

這樣,把兩個字的上古音聲母和韻部拆開來分析的論證方式,通常的步驟是,先證明聲母A與聲母B 「相通」,韻部C和韻部D 「關係密切」,然後得出結論A母C部的字與B母D部的字也「關係密切」,「可以通假,沒有問題」。但是從一般語言學的角度來看,這種論證方法即使不說是完全錯誤的,也至少是很不嚴密的。
  首先,漢語的語音的演變多數情況下並不是聲母歸聲母、韻部歸韻部分別演變,然後可以再機械地把它們拼合在一起的。語音的演變要從整個音節出發考慮。[24]語音變化的情況繁多,一般情況下,一個詞的聲母與韻部是合起來,作為一個整體而發展演化的。聲母會對韻母有影響,韻母也會對聲母有影響,也還有其他因素的影響。這些王力在《漢語語音史》中有清楚的分析與說明。[25]
  其次,討論語音關係時,最主要的是要說清楚時間、地點以及變化的條件。如王力所說,「語音的一切變化都是制約性的變化。這就是說,必須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才能有同樣的發展。反過來說,在完全相同的條件下,不可能有不同的發展,也就是不可能有分化」。[26]「語音發展規律之所以是嚴整的,正因為它是受時間、地點和各種不同條件所制約著的。……只有從時間、地點、條件三方面來看漢語發展的規律,漢語史的研究才能夠有成績」。[27]目前古文字考釋的論證中,作者常常只是舉證某聲母與某聲母「相通」,某韻部與某韻部「關係密切」的多個例子,而且往往只舉結果,不分析得到這個結果的條件。很少有人去問聲母或韻部 「相通」的條件是甚麼?為甚麼可以「相通」?為甚麼會「關係密切」?到底是甚麼樣的「密切關係」?因為在一種條件下,可以「相通」的兩個聲母或韻部,並不說明在另一種情況下,它們也可以「相通」。因此,弄清楚兩字「相通」的前提條件是語音分析中非常關鍵的一步。
  第三,宋先生用「各」、「果」、「皆」、「兼」的諧聲系列中分別有屬來母和匣母的字,來證明「來母和匣母相通」,這樣的論證是有問題的。在這裡我們不必去討論上古漢語的複輔音問題,而僅就一個基本的事實,就可以看出這樣論證的謬誤。據統計《說文解字》中來母與處於喉牙舌齒唇各個部位的26個不同聲母都有諧聲關係,[28]如果按照上面的論證邏輯,是否來母將與26個聲母都「相通」呢?顯然這是不可能的,是違背一般語言學常識的。限於當時的語言學的水平,清代學者認識到諧聲系列中可能對應多個不同的中古音的聲母,他們用含糊的「通」、「轉」或「一聲之轉」來解釋。[29]這些含糊的概念都在目前古文字考釋中的「相通」、「關係密切」、「字音相近」等術語中繼承了下來。但是,很多這樣的解釋是違反現代語言學的一般原理的。[30]雖然對於諧聲現象的性質,學者還有不同的認識,而且來母在諧聲系列中有它的特殊性,但是從這個極端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到目前的古文字考釋中的音韻分析是落後保守的,很多理論和方法還停留在前現代的水平,沒有隨著現代語言學、音韻學的發展而跟進。
  第四,在上述漢字是連續一脈的前提之下,這種「以形為主」的古文字考釋的致命弱點是缺乏正確的時空觀念。比如,宋華強羅列的李家浩舉的例子,大都是有問題的:漢代的《史記》中記載的「野台」,唐代的《括地志》說「一名義台」,不但從漢到唐有時間差,而且一個地名的又名,為甚麼就可以作為「野」和「義」有語音通假關係的證據?漢代的《說文解字》引《詩經》的「假」為「誐」,為甚麼就是魚部與歌部相通的證據?假如說它們之間有語音關係,也首先可能是歷時演變的關係,而不會是共時的「相通」。《周禮》鄭玄注引鄭司農說「疏,讀為沙」,恰恰不是「魚部與歌部相通」的例子,而是因為語音的歷時演變,到後漢時代,原來是魚部的「疏」字,與原來是歌部的「沙」字,讀音變得相同了。
  
  疏 OCM*sra > LHan ṣa > MC ṣjwo > shū
  沙 OCM*srâi > LHan ṣai > ṣa > MC ṣa > shā [31]
  
  再如,戰國兵器銘文中「戟」既可寫作从「各」聲,也可寫作从「丯」聲,以及上博簡《姑成家父》中與傳世文獻的「郤」對讀的字寫作从「土」、「丯」聲。這說明月部的「丯」(OCM*khrêt)在這裡,或許是因為音近,或許是因為方言,或許是別的我們還不清楚的原因,被用作鐸部的戟(OCM*krak)和郤(OCM*khak)的聲符。但是,並不能以偏概全地說,其他的月部字和其他的鐸部字都可以「相通」,因為月部鐸部這兩個集合,即使可以證明它們有交集(姑且這麼假設),也不能說這兩個集合是完全重疊的關係;即並不是所有其他的月部字和其他的鐸部字都可以「相通」。
  因此,宋華強的舉證都不能證明來母月部的「列」和匣母鐸部的「穫」是可以相通的。
  張崇禮在《釋楚文字「列」及从「列」得聲的字》一文中的分析,也釋該字為「列」。雖然也已經認識到蘇建洲把這個字形釋為「歺」,但是他以為: 「歺」作為構字部件在楚文字中習見,除偶爾與B上部(見表一)相同外,絕大部份都有明顯的差別;……所以B的上部和楚文字中絕大部份歺的寫法並不相同,偶有相同,屬於混訛。[32]
  張崇禮的分析也是「以形為主」,先從字形上入手,把本該歸併在一起的字形分了開來。他釋B為「列」,雖然也接近事實(「歺」與「列」音近),但是「歺」和「」還是有所不同,而且「歺」(OCM*ŋât)在音韻上更接近安大簡提供的線索,即「刈」(OCM*ŋa(t)s),因此,筆者認為清華簡中的這個疑難字應該釋从歺、从刀、从攴,歺聲。
  在安大《詩經》簡的對讀材料發現之前,所有的研究者都是把該疑難字與今本〈金縢〉的「穫」字對應起來。為了把「列」與「穫」聯繫起來,張崇禮把「列」(OCM*rat)與「刈」(OCM*ŋa(t)s)聯繫起來:「列」,从刀,聲。和乂(OCM*ŋa(t)s)同屬疑母月部,因此清華簡的該疑難字也可以釋為「刈」。而刈和穫的關係,他又通過甲骨文的曲折聯繫,說明它們是同源詞。
  同源也是目前古文字考釋中另一個用得比較濫的概念。往往考釋者所說的兩個詞只有同義或者近義關係,但是通過曲折而粗疏的音韻分析,同義關係就變成了音義皆同,就成了同源詞。張崇禮說「刈、穫是同源詞」,但在論證方法上也不例外。因此筆者認為「刈」和「穫」同源關係的論證是有問題的,它們其實只是同義關係。
  在上述學者的考釋中,他們的出發點都是可以對讀的材料,這個大致的方向當然是對的,但是在考釋論證的過程中,有的錯誤地使用非共時的通假材料,有的過分簡單、機械地以上古聲母、韻部為單位來判斷兩個字的語音關係,而不注意它們之間是否有開合口成分的差異,有的混淆字詞之間的時空差異和音變條件,也有的以偏概全,偷換概念等等。總之,由於「以形為主」的先入之見,在加上音韻分析上的疏忽與錯亂,他們的論證都走上了歧路岔道,最後沒有能到達正確的終點。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清華簡的該疑難字是从刀、从攴,歺聲(OCM*ŋât),與「刈」(OCM*ŋa(t)s)是音近通假,與「穫」(OCM*gwâk)是同義換讀(不是同源詞)。
  
  表一(續):疑難字字形表及其上古音構擬
1 2 3 4 5 OCM 備註
C 察 ­å·¦å°¹å‘½æ¼¾é™µã€‡å¤§å¤«ï½žï¼ˆå¯Ÿï¼‰éƒœå®¤äººæŸç˜½ä¹‹å…¸ä¹‹æ‰ï¼ˆåœ¨ï¼‰æ¼¾é™µä¹‹åƒé‰¨ 包12 –°ä¿ˆã€‡ï¼ˆåœï¼‰å°¹ä¸çˆ²ä¸Œï¼ˆå…¶ï¼‰ï½žï¼ˆå¯Ÿï¼‰ 包15反 ¸ï½žï¼ˆå¯Ÿï¼‰ã€‡ï¼ˆé™³ï¼‰å®”(主)顀之傷之古(故)以告 包22 €‡ï¼ˆé„¢ï¼‰ã€‡å¤§å¤«å‘½å°‘ã€‡ï¼ˆå®°ï¼‰å°¹ã€‡ã€‡ï½žï¼ˆå¯Ÿï¼‰ã€‡ï¼ˆèžï¼‰å¤§ã€‡ï¼ˆæ¢ï¼‰ä¹‹æˆ ã€‡ä¹‹å®¢è‹›å¦ 包157 ¸Œï¼ˆå…¶ï¼‰ï½žï¼ˆå¯Ÿï¼‰ 包128反 *tshrêt
D 察 €ä¸æ¸…不~(察) 郭五8 ½žï¼ˆå¯Ÿï¼‰å¤©äººä¹‹åˆ† 郭窮1 ¸…〇(則)~(察) 郭五13 ½žï¼ˆç«Šï¼‰åè€…(諸)〇(己)而可以智(知)人 郭成19 ½žï¼ˆå¯Ÿï¼‰ä¸Œï¼ˆå…¶ï¼‰è¦‹è€… 郭性38 *tshrêt
E 竊 52.EF64; 包2.120 52.EF65; 包2.121 ½žï¼ˆç«Šï¼‰é‰¤ï¼ˆé‰¤ï¼‰è€…〇(誅) 郭語四8 ½žï¼ˆç«Šï¼‰é‚¦è€…爲者(諸)侯 郭語四8 清2繫79 *tshêt < *k-sêt
F ? ½žï¼ˆå¥‘)之母 上子10 ˜¯ï½žï¼ˆå¥‘)也 上子12 *set
G 淺 57.E8B6; 郭五46 57.E8B7; 郭五46 清子產1 *tshênʔ
H 踐 清繫44 三體石經 *dzanʔ
I 辯 ¸ï½žï¼ˆå¯Ÿï¼‰æ–¼é“ 郭五37 清7晉1 清8治2 *brenʔ

  二、釋包山簡、郭店簡、上博簡中可與「察」、「竊」、「淺」、「辯」對讀的幾個楚文字
  包山簡、郭店簡、上博簡中可與「察」、「竊」、「淺」、「辯」對讀的幾個楚文字的考釋,是當前古文字考釋中「以形為主」方法的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從這個例子的分析,可以充分說明「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和「濫用通假」的危害性,以及「音形義綜合」方法的必要性。
  包山簡中有一個疑難字,在包山文書簡中出現15次,共有五種寫法(見表一C1-5),雖然字形結構稍有不同,但是從上下文判斷,整理者認為都是同一個字。大概是因為該字的右旁與「對」字的左旁相似,包山簡的整理者釋為,讀為「對」,在文書中解釋為「應對」。[33]劉信芳也認為應該讀為「對」,但是理解為「審理對證」。[34]劉樂賢也同意「對」的考釋。[35]葛英會則重新考慮字形,他認為該字右旁應為「菐」字,然後轉輾從《集韻》找到一個从言从僕的字,認為該字可以釋為「蔽」,從而推斷包山楚簡該字用為「斷」義。[36]胡平生也是從字形出發,他聽取裘錫圭的意見,認為該字的右旁是「業」字,从「業」聲,然後「陰陽對轉」而讀作「驗」,在包山文書中有驗視、調查、取證的意思。[37]以上所有考釋者都是先從字形入手,但是所得的結果卻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有一個大家可以認同的結論。[38]字形的比較往往主觀性比較強,經常是在某人看來很相似的字形,在另一人看來有很大的不同。
  直到郭店楚簡的發現,這個字的考釋才有了新的線索。裘錫圭在校讀郭店楚簡釋文的稿本時,發現郭店簡〈五行〉中的一個字(D1)可以與馬王堆帛書〈五行〉中的「察」字對讀,郭店簡〈語叢四〉中的一個字(E3-4)可以與傳世文獻的「竊」字對讀,郭店簡〈五行〉中的另一個字(G1-2)可能是「淺」字。根據字形的相似性,他把這三個字都和包山簡的疑難字聯繫起來。在郭店簡〈五行〉注釋[七]、〈語叢四〉注釋[七]和郭店簡〈五行〉注釋[六三]下裘錫圭的按語分別說:
  帛書本與此字(引者按:即D1)相當之字為「察」,簡文此字似亦當讀為「察」。此字在包山簡屢見,讀為「察」,義皆可通。
  此句首尾各有一从「水」的相同之字(引者按:即G1-2),似當讀爲「淺」。它們的右旁據帛書本當讀爲「察」。「察」、「竊」古通。「竊」、「淺」音近義通。《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虦貓」郭注:「竊,淺 也」。[39]
  此段內容與見於《莊子·胠篋》的下引文字基本相同:「彼竊鈎者誅,竊國者爲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簡文第一、五二字(即E3-4)左旁,與本書《五行》中應讀「察」的从「言」之字(即E1)的右旁相近。包山楚簡中應讀爲「察」的从「言」之字,其右旁並有與此字左旁極相似者,可知此字之音與「察」相近。「竊」「察」古通,故此字可讀爲「竊」。

正如李運富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僅用可以對讀的異文關係,並不能確定兩個字之間一定是通假關係,因此「裘說也只能算是假說」。[40]有對讀關係的兩個字之間的關係有多種可能:音同或音近的通假,同義換讀,形訛,也可能就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只是兩個不同系統的不同文本。因此在鑒別對讀材料時,準確、細緻的音形義分析就變得很重要。
  但是,不知是限於體例,還是有其他的原因,裘錫圭並沒有對這些字的音形義作進一步細緻的分析,只是指出字形相似、字音相近、「義皆可通」、「古通」、「音近義通」。目前很多的古文字考釋文章也都是如此。考釋者並不花力氣去分析論證上古音的語音關係,而只是用含混其詞的「音近可通」、「音近義通」,一筆帶過。把古文字考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古音論證的責任,完全推給了讀者。如果讀者不具備相關的上古音知識,就會一頭霧水,被牽著鼻子走。正如麥耘指出的那樣,「不管怎麼說,解釋通假一定要從整個音節出發來考慮,聲母、韻母不能偏廢。有疑問的可以留待作進一步探討,但不應迴避。至於那種不作具體的考究,只是含混地用『一聲之轉』或『某字音轉為某字』來搪塞,甚至隨意說某字與某字同音,是不科學和不負責任的做法,是沒有任何說服力的」。[41]
  裘錫圭在上引按語中正確指出楚簡文字與「察」、「竊」、「淺」的對讀關係,但是他在串併字形的時候,也是用了「以形為主」和「音近通假」的原則。在這裡和他未完成的〈楚簡所見「戔」之變體〉一文中,把「淺」字和「察」、「竊」兩字,串併在一起。雖然後來裘先生放棄了他的這個觀點,認為「察」、「竊」的聲符與「戔」無關,[42]但是這一思考方法和結論,對其他古文字考釋者有深遠的影響。即使在裘錫圭自己放棄了這一觀點,還有大批考釋者仍然堅持他原來的說法。檢視這一認識過程,可以清楚地看到「以形為主」和「濫用通假」考釋方法的危害。
  如果在發現郭店簡的對讀材料之前,用「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尚情有可原,但是在有了對讀材料之後,仍然堅持「以形為主」的分析方法,則反映出當前古文字考釋方法的錯誤傾向。
  有了郭店楚簡「察」的對讀材料以後,所有的研究者都是把這幾個字和「察」的音義靠攏。劉信芳改變以前的說法,認為該字从言丵聲。丵,《說文解字》「讀若浞」,因此劉信芳認為丵古音從母藥部,與端母覺部的督,「音近通假」,督與察同義。[43]董蓮池根據《古文四聲韻》中辯的字形,認為包山簡該字是从辛从人从言會意,該字是辯字的省形,辯與察義通。[44]周鳳五和黃錫全也是從「以形為主」出發,認為包山疑難字的右旁字形來源於甲骨文的「帶」字,只是省去了字形的下部,然後把該字釋為从言从帶的字。[45]這一說法也得到裘錫圭的支持。但是後來裘先生認為「此字聲旁為『帶』缺乏根據」,又放棄了這一說法。[46]裘先生沒有細說這裡缺乏的到底是甚麼樣的根據。雖然楚簡中「帶」字與「察」和「竊」的聲符也有字形很相近的例子,而且按照傳統的音韻分析都屬於月部,但是以「六元音」理論為基礎的上古音構擬來看,則「帶」和「察」的主要元音還有所不同,「帶」的韻母是*-at而「察」的韻母是*-et,因此並不能說它們音近相通。李運富則走向另一個極端,他認為這些楚簡文字的聲旁並不是一個來源,因此把上述字分別釋為「辯、淺、竊、(覆)」,[47]這樣,他至少忽視了「察」「竊」之間在語音與字形上的聯繫。
  
  (一) 「察」與「竊」音近通假的音韻分析
  我們先來看「察」「竊」兩字。察,上古音初母月部(OCM*tshrêt)。竊的上古音,學者有不同意見。王力系統的上古音體系(包括唐作藩的《上古音手冊》)認為是清母質部,[48]這是根據中古音上推得出的結果。中古音「竊」與「切」同音,中古的「竊」字也寫作「窃」,从切聲。切的上古音是清母質部(OCM*tshît)。但是許慎的《說文解字》指出竊:「从穴、从米,禼、廿皆聲。廿,古文疾。禼,,古文偰。」因此,根據《說文》則「竊」是個兩聲字,从「?(偰)」聲和「廿(疾)」聲。从「?(偰)」聲,竊的上古音是心母月部(OCM*set);从「廿(疾)」聲,則是從母質部(OCM*dzit)。那「竊」的上古音到底是甚麼呢?
  從古文字諧聲和語音發展的眼光來看,「竊」的上古音是清母月部(OCM *tshêt),到了後漢時期由於語音的演變,「竊」才與「切」的讀音相同,它們上古音的來源並不相同。切(OCM*tshît)與疾(LHan
*dzit < OMC *dzit)的古音相近。因此,從這個例子來看,許慎的說解並沒有錯,他把「竊」記作個兩聲字,其實是反映了「竊」字語音演變過程中出現的異讀並存的過渡狀況(雖然「廿(疾)」到底是甚麼字並不清楚)。「?(偰)」聲是「竊」的上古時代的讀音,而「廿(疾)」聲是後漢時期因為「竊」的語音演變,而許慎用音近的「疾」來注音。
  
  竊 qiè < MC tshiet < LHan tshet < OCM*tshêt (清母月部)< *k-sêt[49]
  切 qiè < MC tshiet < LHan tshet < OCM*tshît(清母質部)
  ?(契、偰)xiè < MC sjät < LHan sia < OCM*set (心母月部)
  疾 jí < MC dzjet < LHan dzit < OMC *dzit (從母質部)[50]
  
  在「竊」這個例子中,如果只根據中古音上推,就會得到一個錯誤的結果。因為「竊」的語音發生了變化,其實「竊」並沒有一個「從母質部」的上古讀音,「竊」在上古並不是从「切」得聲,而是从「?」得聲。楚簡古文字材料又驗證了這個推論。
  因此,「察」(OCM*tshrêt)和「竊」(OCM*tshêt)的上古音至近,可以通假。
  
  (二) 「淺」與「察」「竊」的音韻關係及通假關係的分析
  「淺」是清母元部(OCM*tshênʔ),雖然與「察」(OCM*tshrêt)「竊」(OCM*tshêt)的聲母和主要元音都相同,但是它們的韻尾不同,讀音還是有一定差別的。裘錫圭認為「竊」、「淺」音近義通,並引用《爾雅·釋獸》「『虎竊毛謂之虦貓』,郭注:竊,淺 也」來證明。裘先生之所以把「淺」與「察」「竊」串併在一起,可能是因為他認為它們所从的聲符,在楚簡中字形相近或者就是同一個字。後來裘先生放棄了這個說法,但是沒有具體說明理由。這裡我們對「淺」與「察」「竊」的關係試作分析。這個事例的認識過程,也可以幫助我們認識古文字考釋中的通假關係的通則與特例的關係。
  檢驗兩個字是否有通假關係的通則,是看這兩個字的讀音是否相同。這是不受其他條件的制約的。于省吾曾經根據古代法律的術語,提出通假字要「律例兼備」的原則。所謂律,就是音理的分析;所謂例,就是傳世古書中的例證。其實,如果兩個字音理分析是同音,傳世文獻的例證就不是必要的前提條件。我們不可能想像傳世文獻中包括所有一切字詞通假的例子。有,則多一個例證,錦上添花;沒有,只要音理上可以成立,也是完全可以的。這是通則的普遍適用性。而相反,特例就要受特定的條件的制約。
  我們在閱讀古書也經常發現,有時候,古代傳注說某兩字通假,或者在古文字研究中發現,用現有古音知識分析,兩個即使不同音的字,看上去也可以通假。這些字中,除了少數聲韻完全不同的例子之外,大多數是清代學者所說的有「對轉」、「旁轉」等有「通轉」關係的字。裘先生這裡的「竊」和「淺」的語音關係就是「月元對轉」。對目前很多古文字考釋者來說,可能它們的通假關係是不成問題的,就像裘先生之前說的那樣,「音近義通」。
  但是,筆者認為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首先,郭璞注「竊,淺也」,看上去只是常見的雙聲聲訓,可能是隨文釋義,並不是就可以證明這兩個字讀音相同,可以通假的。文獻中另外兩條「竊,淺也」的證據,是許慎《說文解字》和晉唐學者的注疏:《說文·虎部》:「虦,虎竊毛謂之虦貓。从虎戔聲。竊,淺也。」我們經常說,東漢的許慎去古未遠,他編著《說文解字》肯定利用和保存了不少淵源有自的古代材料。但是在這個例子上,除了《說文》,我們沒有其他任何材料的佐證,因此其可信程度自然相對較低。另一條是《左傳·昭公十七年》「九扈爲九農正」,晉杜預注:「夏扈,竊玄;秋扈,竊藍。」唐代孔穎達疏:「竊,即古之淺字」。同樣,筆者認為《說文》、《爾雅》郭璞注和孔穎達疏的材料,時代都相對較晚,我們並沒有確定的先秦時期「淺」「竊」相通的文獻證據。
  其次,即使退一步,承認「淺」和「竊」在這裡,由於某些現在我們還不清楚的原因,真的是音近義通,可以互換,筆者覺得這也是通假的一個特例。「元月對轉」不能作為一個普遍適用的通則,更不能用來說明其他的月部字和其他的元部字也因此能自由通假。這個道理,就像《詩經》的合韻一樣。合韻也是特例,如果兩個韻部的字到處都可以自由合韻,那就等於取消了這兩個韻部的區別。
  第三,上古漢語的某些語音信息可能一去不復返地消失了,而且我們對上古音的認識也還有限,因此有些現在還解釋不了的特例,可能背後也是有一定的規律,只是限於我們的現有知識與認識能力,還不能完全解釋。這樣的特例的積累與分析,正是科學的上古音與古文字整合研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51]而不能如上文所批評的那樣,把一些特例無條件、無限制地演繹推廣,得出一些不符合一般語言學規律的所謂「通轉」「一聲之轉」的條例來。因此,傳世文獻中漢唐學者的注疏中所說的通假與現代學者所說的通假,是具有不同的學術價值的。漢唐學者的說法,如果現有的古音知識與通假的一般通則還不能給出很好地解釋,那它們作為特例,可以幫助我們拓展上古音研究,或者作為研究漢唐當時語音的材料,可以作為證據證明至少在漢唐的某時某地某學者認為某字與某字音同或音近。這也就是高亨和董治安收集的《古字通假會典》的學術價值。[52]而現代學者研究所得的通假字,則要看作者的音韻分析的方法是否正確,是用正確的方法得出來的結論,還是有偏差的方法可能導致錯誤的結論。對於現代學者編著的各種通假字典,都得經過重新檢驗。如果是特例,我們還得看這樣的特例是否能夠成立。
  因此,即使有古文字和傳抄古文的間接證據, 如傳抄古文三體石經的「踐」字(參看H2),清華簡〈繫年〉簡44的踐土之「踐」(H1),〈繫年〉簡69的「子」即《左傳·宣公十七年》指的是「蔡朝」(說明「戔」與「蔡」可能音近通假)等,這些似乎都支持裘錫圭之前的說法,即淺與察、竊音近通假,但是這樣的通假,即使能成立,也是特例。這些字形與字音之間的關係撲朔迷離,錯綜複雜,或許是由於形近相混,或許是由於音近訛變,或許是由於同義換讀,目前我們還沒有很好的解釋。只有在弄清楚它們特殊條件之後,才能對它們之間的關係有明確的認識。因此在弄清楚它們之間的特殊關係之前,最好還是把它們區別對待,不要和一般通假的通則混為一談。
  
  (三) 「察」「竊」的聲符到底是甚麼字?
  從出土文獻閱讀理解的角度來看,找到古文字的對讀材料,瞭解文本的意義就大致完成解讀文本的基本任務。但是對於古文字學者來說,不但要讀懂文本,知其然,更重要的是還要知其所以然,即為甚麼這個字應該這麼讀,其中的字形結構,音形義是怎麼聯繫在一起的。對於察、竊、淺等字,也是這樣。筆者所見對於這幾個字的分析,有以下六種不同觀點:
  
  1、周鳳五、黃錫全的「帶」字或其省形說
  2、裘錫圭的「戔」字之訛形說
  3、劉釗的「䇂」字的變體說
  4、劉洪濤的「剗」字說
  5、何景成的「契」字說
  6、李零的「?」字說
  
  前面兩種說法,上文討論已經提到。這兩種說法都是從字形出發,先從字形上劃定範圍,串併文字,然後進行音韻分析。這樣,如果一開始,在字形辨認上就發生偏差,後面的論證又「濫用通假」,那麼得出的結論就自然不能正確。
  劉釗在〈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一文中根據郭店簡中可以釋為察、淺、竊三個字,認為它們共同的聲符類似「菐」的字形,其實是「䇂」字的變體。[53]但是由於是他信從了裘錫圭因爲「音義皆近」而加進來的淺字一系字形;而且由於沒有嚴格的音韻分析,他歸納總結出來的結論也是有問題的。 和劉釗一樣,劉洪濤把相關字形追溯到甲骨文和金文,但他認為這個共同聲符所來自的字形,不是表示刑具的「䇂」,而是剗削之「剗」的本字。他們都是受了裘錫圭的影響,在追蹤察、竊的聲符的本義時,把淺一系的字形都包括了進去。在方法上,何景成和前面諸位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他通過甲骨文、金文的相關字形的比較,認為這個共同的聲符是「契」字的變形。
  李零在〈讀清華簡筆記:?與竊〉短文中回顧了對竊、察、淺等字的認識。[54]雖然也同意裘錫圭對這些字的音韻分析,認為「從音理上考察,淺與竊、察確實可以通假」,但是他從字形上,把淺與竊、察區分開來了。他認為字形上淺與竊、察「差距很明顯」,「過去,大家的思路總是圍著菐字、對字、業字,甚至以為它們全是從戔字或帶字演變,這都是方向性的錯誤」。他認為楚簡竊和察的聲符是?字。他分析楚简的「禼」字(F1-2),从大,是個象形字(而與?相關的契字,从大,㓞聲,是個形声字),其典型特徵是頭上的「三撮毛」,而且這是其他相關字形中貌似「业」狀的字頭的來源。李零就是根據這兩個特徵把竊、察與淺等字形區分開來。
  李零的結論和我們上面的用新派上古音構擬的音韻分析所得的結論,如出一轍,即察、竊、?是相聯繫的一系,與淺等截然分開。對出土文獻極感興趣的語言學者柏恪義(Marco Caboara),在批評古文字學界濫用通假的現況之後,也指出作為古文字學者的李零,以字形的分析也能得出與以嚴格音韻分析一樣的結論。[55]同樣是古文字學者,同樣用傳統的音韻分析,為甚麼李先生能得出與大家不一樣的結論,而與嚴格的上古音構擬分析卻是相一致的呢?
  筆者認為這是和李零先生一貫的對古文字考釋方法的認識有關。雖然李先生也重視字形和音韻,而且在實踐中也常利用字形分析和音韻分析來考釋古文字,但是從根本上他認為古文字考釋的關鍵是從大處著眼,「從辭例卡位,先知道讀法,再討論字形」,他常常認為字形分析,甚至音韻分析,都是「事後諸葛亮」。[56]他不同意「以形為主」的古文字考釋方法,這是他和其他考釋者最大的不同。也正是因為這樣的思考方法,使得他在沒有郭店簡的線索之前,根據上下文猜出包山簡中的E1、E2字是「竊」字。[57]
  在以上學者的討論中,與竊、察、淺等字有聯繫的還有一個見於郭店簡〈五行〉的 I1字,可以跟馬王堆帛書本〈五行〉的「辯」對讀。多數考釋者認為該字形就是裘錫圭釋為「戔」字(G1-2的右旁)的訛變。李零認為這個字「與淺字最接近」,「也許可以讀為『踐』」。[58]但是董蓮池認為該字是「辯」字,他把其他楚文字的竊、察、淺都釋為辯,並用辯與察同義來解釋其他的對讀關係。由於他對該字形也沒有很好的解釋,因此不為大家所信從。[59] 最近單育辰、賈連翔根據清華簡(七)〈晉文公入晉〉的一個字(I2)和清華簡(八)〈治邦之道〉中的一個字(I3),支持董蓮池的考釋,認為這個字下部从刀,是「辡」字,讀為 「辯」。[60]這是從音形義三方面都可以接受的結論。但是賈連翔更進一步,把其他楚文字的竊、察、淺等都釋為「辯」,但在音韻分析上比較疏忽,因此他的結論也還是有問題的。其他也有學者對這裡牽涉的楚簡文字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例如張峰和譚生力〈論古文字中戔字變體及相關諸字形音義〉,他們把眾多形體分為三個不同的來源:戔字的變體、業與帶、菐。[61]也同樣,因為音韻分析上的疏忽,他們把不該串併在一起的字形,捏合在一起,而把本該聯繫在一起討論的字形,拆了開來。
  所以,就現有的材料來看,筆者認為,從音形義三方面綜合考慮,楚簡文字中的「察」、「竊」、「?」是一系,「淺」和「踐」可能是一系,「辯」是單獨的一系,雖然它們偶爾在字形上有相混的現象。這主要是通過語音關係上來辨析,再加上字形的分析。
  
  (四) 從「以形為主」到「音形義綜合」的考釋方法
  從上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在這幾個字的考釋中,幾乎所有的考釋者都是在字形上做文章。這些考釋者大都是訓練有素的古文字學家,但是對於某些字形的辨識卻會如此大相徑庭。對於目前古文字研究考釋的狀況,也有學者提出不同的解決辦法。比如劉洪濤就認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亂象,是因為「幾乎所有學者都沒有想從字形的總體出發來探討這個字的形體演變過程」。他認為對於紛繁複雜的戰國文字,「分析一個字的構造要以時代較早的形體比較原始的字形作為依據,僅僅根據戰國文字的形體來立論有時候是很危險的」。[62]因此,他提議考釋戰國文字要從更早的甲骨文、金文中找比較原始的字形,探討字形演變的總體過程。劉先生還說:
  不過歸根結底,還是由於人們認識上的惰性,使他們更願意相信所考釋之字是一個形聲字,從而採取指定字形的一部分為聲符的辦法,然後用音近通假原理去解決問題,而不必費力地去尋找相關字形之間的形體演變關係。這種做法越來越普遍,已經對古文字學的發展造成很大的危害,必須給予嚴厲的批評。[63]
筆者同意劉先生這裡的大部分意見,尤其是對濫用音近通假對古文字學發展的危害的嚴厲批評。另外,系統地考慮文字發展的總體面貌,當然對古文字考釋是有益的。但是,這裡劉先生提倡的方法中也還潛伏著一種以字形為主的傾向,我們覺得也還是應該引起特別注意的。
  事實上,自從90年代大量楚簡材料發現以來,在古文字研究領域刮起了一陣利用甲骨金文考釋戰國文字,或利用戰國文字考釋甲骨金文疑難字的風。這些考釋的例子中,雖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但有不少是不成功的。這主要是因為考釋者假設了文字從商到戰國秦漢的連續一脈,而忽視了字形、字音、字義可能發生的變異。另外,商代甲骨文字的考釋本身存在不少問題,由於時代更遠久,可以對讀的材料更少,我們對甲骨文字音、形、義的瞭解其實是比較薄弱的。再加上,文字是記錄語言的,字形的演變最終反映的是語言的變化。字形的演變,不僅僅就字形之間的關係,還要考慮與音義之間辯證關係。
  因此,筆者認為對於「言語異聲、文字異形」比較嚴重的戰國文字,在考釋的方法論上我們應該有所調整,應該從原先「以形為主」的方法,轉變到「音形義綜合」的方法。李零先生所說的「辭例」當然包括了古文字的音形義的各個方面。但是,鑑於目前古文字研究的現狀,筆者覺得有必要突出「音」在古文字考釋中的重要地位,把嚴格的音韻分析放在首位。
  
  三、釋清華簡中與「?」有關的兩個反切拼音字
  幾年前在〈釋逨與逑:兼談古文字中的「拼音字」〉一文中,筆者指出古文字材料中存在的「反切拼音字」的現象。[64]該文發表後,在古文字學界有不同的反響。不少師友表示反對,覺得這樣的一個字形中一部分代表該字的聲母,一部分代表韻母,然後拼合起來的反切拼音字,是匪夷所思的。他們認為這最多只是偶然的巧合。有的從固有的漢字的性質或漢字造字原則的角度來反對,認為在受梵文拼音原理影響之前,先秦秦漢人們還不具備區分聲母與韻母差別的能力。其實我在文章裡引用趙元任的話,已經說明在先秦秦漢口語裡就可能就有反切語。對漢語聲韻結構的認識首先是個語言(語音、口語)現象,這種認識被記錄下來,才反映在文字上。大量先秦雙聲疊韻的聯綿詞的存在,可以說明古人對漢語的聲韻結構已經有一定的認識。我們對於早期文字中反切拼音字認識不夠,一方面是因為我們並沒有認真去對待這個問題,這可能就是劉洪濤前文所說的「認識上的惰性」,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以形為主」的古文字考釋方法,使得考釋者往往忽視了字形之間以及一個字形內各部分之間在語音上的聯繫。
  反切拼音字不但在古文字材料中有,在傳世文獻中也有孓遺。例如《說文解字·臥部》:「䭆,楚謂小兒嬾䭆。从臥、食。」   如果用上古音構擬來分析䭆的上下兩個部分,我們可以得到以下的結果:
  
  臥(OCM*ŋôih)+食(OCM*m-lək)=惰(OCM*lôih)
  
  其實所謂「小兒嬾」的「䭆」,是用反切拼音的方法來表達懶惰的惰這一詞。
  如果我們能夠思想稍稍開放一點,克服一下「認識上的惰性」,或許我們可以找到更多的「反切拼音字」的例子。我們現在又發現兩個反切拼音字的例子,是與本文討論的「?」字有關。
  近年出版的清華簡〈良臣〉和〈子產〉兩篇竹書之中出現一個人名,是《左傳》的名篇〈子產不毀鄉校〉中建議子產毀掉鄉校的鄭大夫然明。[65]在〈良臣〉中然明稱「蔑明」。清華簡原整理者注:「蔑明,即鬷蔑,或稱鬷明、然明,見《古今人表》『中中』。」[66]清華簡〈良臣〉中的「蔑」寫作,从丯(㓞)从夢(棄夕)。清華簡〈子產〉中指稱然明的那兩字,其中前一字寫作,後一字是「明」。對於前一字原整理者沒有說解,只是按原字隸定,括注為「蔑」字。從上下文語境來看,整理者肯定這兩個字都是代表「蔑」字。
  然明在《左傳》中凡六見。〈子產不毀鄉校〉(《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中,然明自稱「蔑也……」。學者據此推斷,「蔑」為其名。然是氏。[67]然明,又稱「鬷明」、「鬷蔑」。後面兩個名字俱見於《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指的是同一個人。[68]《左傳》襄公二十四年:「子羽不能對,歸以語然明」,杜預(公元222–285)指出「然明」即「鬷蔑」。鬷,可能也是氏名。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詁》云:「鄭鬷蔑,字明。」王寧指出,這裡王引之可能是弄顛倒了,應該是名蔑,字明。[69]這樣,我們根據《左傳》就把傳世文獻中然明的氏(即「然」、「鬷」)、名(「蔑」)、字(「明」)弄清楚了。
  清華簡〈良臣〉中的「蔑」字,王寧和蘇建洲都以為丯是聲符。其實,該字是一個反切拼音字:[70]
  
  丯(㓞) OCM *khrêt+夢(棄夕)OCM *məŋ = OCM *mêt 蔑
  清華簡〈子產〉中「蔑」字,整理者的隸定以及後來學者的字形分析,都認為該字左旁从目(或見、視),右旁从「菐」,或从丵从廾。[71]但是對於這個字怎麼讀,考釋者各顯神通。其實,右旁類似「菐」的那個字形,就是?字。這個字也是一個反切拼音字:
  「菐」(?) OCM*khrêt +目OCM*muk = OCM *mêt 蔑
  有意思的是,同樣是一個人的名字卻用四個不同的字符來拼寫,而且就是「蔑」這個字在楚簡中也不算少見。這個現象背後反映的是怎樣的文字與語音的關係,是值得的我們認真思考的。
  
  四、 結論:「音形義綜合」的古文字考釋方法
  自從上世紀 90年代以來,郭店簡、上博簡、清華簡、安大簡等一系列戰國楚簡材料的陸續出版,古文字考釋,尤其是戰國文字的識讀,有了巨大的進展。這一進展的主要推動力,是因為有了可以與傳世文獻或者其他出土文獻對讀的材料。有了對讀的線索,古文字材料就有了更豐富的上下文語境,這對古文字考釋提供了很大的幫助。現在出版的楚簡大多可以通讀,但是也還存在一些難以取得共識的疑難字詞。經常的情況是,一遇到疑難字詞,就眾說紛紜, 莫衷一是,也讓讀者無所適從。這主要是因為古文字考釋的理論存在著嚴重的缺憾,考釋方法也還缺乏共識。單育辰在《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一書中,對目前楚簡文字考釋的現狀有所概括與總結。[72]
  古文字考釋的理論與方法30年代唐蘭等有所討論。[73]後來有不少學者在此基礎上發揮,歸納為一種「以形為主」的古文字考釋的方法。唐蘭和于省吾等都是「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的主要倡導者。林澐、劉釗、黃德寬、單育辰等都對這一方法做了很好的概括與總結。[74]「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的主要出發點是字形。[75]從字形出發,「把研究的基點放在找出不識的古文字跟已識的古文字的字形上的聯繫」;「在考慮問題時把字形放在第一位」。[76]「以形為主」的古文字考釋方法中暗含著一個前提,即「漢字古今發展一脈相承,沒有中斷,儘管幾千年來發生了種種變化,但其根本性質沒變,現行漢字本身就是一個完整的對照系統」。[77]
  這一前提的可靠性其實是值得商榷的。首先,雖然相對於其他古代文明的文字系統來說,漢字從古到今有一定的連續性,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這三千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漢字本身發生了劇烈的變化;更重要的是,漢字所記錄的語言,在這三千年裡發生了更劇烈的變化。這些變化對漢字系統本身以及我們使用和考釋古文字的方法,產生了決定性的影響。如果我們一味只強調漢字的連續性,而不注意或者有意忽略漢字變化、發展的一面,那麼必然會造成甚至擴大我們視角的盲點。
  其次,尤其是對疑難字的考釋來說,這樣的「古今一脈」的假設容易引入歧途。之所以這些字是疑難字,就是因為用簡單的「古今一脈」的方法有無法解決的問題。因此,在重視與利用漢字的連續性進行古文字考釋的同時,我們也要時刻注意到漢語的演變和漢字系統的變化可能給古文字考釋帶來的複雜現象。
  字形當然很重要。但是,是不是總是要把字形放在古文字考釋的第一位呢?也不見得。「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主要是之前對甲骨文字、金文,以及戰國璽印、陶文、錢幣等考釋的實踐中概括總結出來的方法。這些古文字材料比較零散,往往缺乏上下文語境,或者語境根本不清楚。除了通過文字字形的聯繫來考釋以外,我們幾乎沒有其他更好的線索可以利用。在商代甲骨文字的考釋,由於受甲骨文材料性質於內容的限制,甲骨文字的考釋存在著不少缺憾。[78]這方面陳夢家、高島謙一、韓哲夫等學者有所討論。[79]但是這些討論並沒有引起國內古文字學界的充分重視。
  近30年楚簡古文字材料的性質與內容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因此我們在古文字考釋的方法上也要相應地有所調整。比如,朱德熙、裘錫圭在70年代費九牛二虎之力考釋出來戰國文字中的「者」、「市」等字形變化紛繁的常用字,[80]我們現在有上下文和對讀材料,這樣的字考釋起來就比較容易。
  有了傳世文獻或其他出土文本的對讀材料,但是怎樣合理、充分利用這些材料,怎樣對讀,還是可以深入討論的理論問題。關於先秦文字的複雜性,林澐先生指出:
  先秦文字的構造是一個不斷變化的複雜過程,起源上不同的字,在演變過程中會有局部或全部形體雷同的現象,需要做歷史的、多方面的考察,才能得出正確的符合實際的結論。[81]
  當然多方面的、綜合音形義的全面研究,是完全必要的。鑑於目前古文字考釋中「以形為主」、「濫用通假」的弊端,我們建議,即在對讀時,應該先從語音的角度出發,串併相關文字,然後再看字形上的聯繫是否密合,在這一過程中,尤其要強調用嚴格的音韻分析的重要性。
  最後我們要強調的是,本文指出目前普遍流行的古文字考釋中「以形為主」的考釋方法帶來的盲點和弊端,提倡「音形義綜合」的考釋方法,在強調「音」在古文字考釋中的重要性的同時,並不是要降低「形」的重要性。相反,我們提倡的是在已有的對文字字形全面、綜合的認識的基礎之上,充分、合理地整合上古音與古文字研究,使上古漢語、古文字學、戰國秦漢簡帛研究更上層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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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記:小文在發表于《饒宗頤國學院院刊》第六輯(2019年)。
[1] 李零:〈文字破譯方法的歷史思考〉,收入《李零自選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頁271;吳振武:〈序〉,李守奎等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北京:作家出版社,2007年),頁3–4。
[2] 本文所用上古音擬音,除特別説明者外,均採用許思萊的“最低限度上古音構擬”,簡稱OCM,參見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r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 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LHan指東漢時期的漢語語音,MC指中古音。
[3] 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 頁161。
[4] 李學勤:〈釋清華簡《金縢》通假為「獲」之字〉,收入李學勤:《三代文明研究》(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頁194。
[5] 何有祖:〈清華大學藏簡〈金縢〉補釋一則〉, 2011年1月5日,下載自武漢大學簡帛網。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62 (檢視2019年5月1日)
[6] 宋華強:〈清華簡〈金縢〉讀為「穫」之字解說〉,2011年1月14日,下載自武漢大學簡帛網。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88(檢視2019年5月1日)
[7] 張崇禮:〈釋楚文字「列」及从「列」得聲的字〉,2013年6月28日,下載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080(檢視2019年5月1日)
[8] 鄔可晶:〈說金文「」及相關之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9月),頁229。
[9] 徐在國:〈《詩‧周南‧葛覃》「是刈是濩」解〉,《安徽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7 年第5 期,頁83–86。
[10] 葛希谷:〈是「刈」還是「穫」〉,2017年11月26日,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3175 (檢視2019年5月1日)
[11] 徐在國:〈《詩‧周南‧葛覃》「是刈是濩」解〉,《安徽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頁85。
[12] 蘇建洲:〈上博楚簡(五)考釋二則〉,2006年11月27日,下載自武漢大學簡帛網。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75 (檢視2019年5月1日)
[13] 李學勤:〈釋清華簡《金縢》通假為「獲」之字〉,收入李學勤:《三代文明研究》,頁194–195。
[14] 同上注,頁194–195。
[15] 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r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 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pp. 130, 67.
[16] 古屋昭弘:〈上古音的開合與戰國楚簡中的通假字〉,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歷史語言學研究》編輯部編:《歷史語言學研究》第三輯(北京:商務印書館,2010年),頁189–203。
[17] 同上註,頁189–190。
[18] 李新魁:《中古音》(北京:商務印書館,1991年),頁153–154。
[19] 雅洪托夫:〈上古漢語的唇化元音〉,收入潘悟雲編:《境外漢語音韻學論文選》(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頁301–318。
[20] 白一平:〈關於上古音的四個假設〉,收入潘悟雲編,《境外漢語音韻學論文選》(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0年),頁253–256。
[21] 古屋昭弘:〈上古音的開合與戰國楚簡中的通假字〉,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歷史語言學研究》編輯部編:《歷史語言學研究》第三輯,頁200–201。
[22] 宋華強:〈清華簡〈金縢〉讀為「穫」之字解說〉,2011年1月14日,下載自武漢大學簡帛網。網址: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88(檢視2019年5月1日)
[23] 同上注。筆者不清楚為甚麼宋華強先生這裡想要證明「月部和鐸部相通」,卻先要從「歌、魚二部字音相近」、「魚部、月部相通」講起。可能是因為在王力的上古韻部構擬系統中,它們的主要元音都是a。
[24] 麥耘:《音韻學概論》(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9年),頁169–170。
[25] 王力:《漢語語音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卷下,〈語音的發展規律〉,頁572–639。
[26] 王力:《漢語史稿》(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頁69。
[27] 同上註,頁203–204。
[28] 劉忠華:〈《說文解字》來母與非來母諧聲的特點〉,《寧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8年9月第30卷第5期,頁21。
[29] 麥耘:《音韻學概論》,頁107。
[30] 潘悟雲:〈諧聲現象的重新解釋〉(1987),見氏著:《音韻論集》(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頁109–111。
[31] 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r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 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pp. 59, 216.
[32] 張崇禮:〈釋楚文字「列」及从「列」得聲的字〉,2013年6月28日,下載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080 (檢視2019年5月1日)
[33] 湖北省荊沙鐵路考古隊:《包山楚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頁41。
[34] 劉信芳:〈包山楚簡司法術語考釋〉,李學勤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簡帛研究中心編:《簡帛研究》第二輯 (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頁21–22。
[35] 劉樂賢:〈楚文字雜識(七則)〉,《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語言及文學系,1997年),頁617–622。
[36] 葛英會:〈包山楚簡釋詞三則〉,收入吉林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于省吾教授百年誕辰紀念文集》(長春:吉林大學出版社,1996年),頁175–176。
[37] 胡平生:〈說包山楚簡的「」〉,《第三屆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中國語言及文學系,1997年),頁663–669。
[38] 李運富,〈楚簡「」字及其相關諸字考辨〉,《中國出土資料研究》第7號(日本中國出土資料學會,2003年),頁37–56。
[39] 荊州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頁151、154。
[40] 李運富:〈楚簡「」字及其相關諸字考辨〉,《中國出土資料研究》第7號,頁37–56。
[41] 麥耘:《音韻學概論》,頁170。
[42] 裘錫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釋〉,附識及編按,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簡牘帛書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35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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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董蓮池:〈釋楚簡中的「辯」字〉,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22輯(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 頁200–204。
[45] 黃錫全:〈楚簡「」字簡釋〉,李學勤、謝桂華主編:《簡帛研究2001》(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頁6–13。
[46] 裘錫圭:〈釋《子羔》篇「銫」字並論商得金德之說〉,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簡牘帛書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500。
[47] 李運富,〈楚簡「」字及其相關諸字考辨〉,《中國出土資料研究》第7號,頁37–56。
[48] 王力主編:《王力古漢語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頁864–865。
[49] 心母月部的「(契、偰)」作為清母月部的「竊」的聲符,參見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r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 Grammata Serica Recensa, p.228; 討論見 Axel Schuessler, ABC Etymological Dictionary of Old Chinese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7), p.61–62.
[50] Axel Schuessler, Minimal Old Chinese and Later Han Chinese: A Companion to Grammata Serica Recensa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9), pp. 228, 302, 301.
[51] 張富海:〈諧聲假借的原則及複雜性〉,收入《嶺南學報》復刊第十輯《出土文獻:語言、古史與思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頁95–108。
[52] 高亨纂著,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會典》(濟南:齊魯書社,1989年)。
[53] 劉釗:〈利用郭店楚簡字形考釋金文一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山大學古文字研究所編:《古文字研究》第24輯(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頁277–281。
[54] 李零:〈讀清華簡筆記:?與竊〉,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簡研究》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頁330–331。
[55] Marco Caboara, Review Article of The Bamboo Texts of Guodian: A Study & Complete Translation by Scott Cook, 中國文化研究所學報Journal of Chinese Studies 59(2014): 259–261.
[56] 李零:〈讀清華簡筆記:?與竊〉,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簡研究》第一輯,頁330–331;李零:〈文字破譯方法的歷史思考〉,收入《李零自選集》,頁268–269。
[57] 李零:〈包山楚簡研究(文書類)〉,南開大學歷史系先秦史研究室編:《王玉哲先生八十壽辰紀念文集》(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1994年),頁88–107;又收入《李零自選集》(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1998年),頁131–147。
[58] 李零:〈讀清華簡筆記:?與竊〉,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清華簡研究》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頁333,注7。
[59] 董蓮池:〈釋楚簡中的「辯」字〉,安徽大學古文字研究室編:《古文字研究》第22輯, 頁200–204。
[60] 單育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柒)》釋文訂補〉,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清華簡》國際會議論文集,2017年10月26–28日,169–177;賈連翔:〈試析戰國竹簡中的「辡」及相關諸字〉,中山大學古文字研究所,「文字、文獻與文明-第七屆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暨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2018年8月17–20日。
[61] 張峰、譚生力:〈論古文字中戔字變體及相關諸字形音義〉,《江漢考古》2016年第4期(總第145期),頁113–119。
[62] 劉洪濤:〈談古文字中用作「察、淺、竊」之字的考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中山大學古文字研究所編:《古文字研究》第30輯(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頁318。
[63] 同上註,頁318。
[64] 來國龍:〈釋逨與逑,兼談古文字中的「拼音字」〉,《饒宗頤國學院院刊》第1輯(2014年),頁171–195。
[65]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下冊(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頁158;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陸)》下冊(上海:中西書局,2016年),頁138。
[66]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叁)》下冊,頁162,注53。
[67] 《左傳》中還有一位「然丹」,又稱「鄭丹」,是鄭臣,後來流亡到楚國。日本學者竹添光鴻《左傳會箋》襄公二十四年下指出:「成十年有子然,子然生丹,丹見襄十九年,丹生鬷蔑,昭二十八年稱鬷明,意丹雖奔楚,蔑尚留鄭也。」子然是鄭穆公之子,因此子然的後代就「以王父字為氏」,稱「然」氏。宋代程公說《春秋分記世譜七》鄭然氏下也說:「子然……生丹,丹生鬷明」。清代陳厚耀《春秋世族譜》也列然明於子然、然丹之下,以然為其氏。
[68] 《左傳》中還有一個同名的「鬷蔑」,是齊臣,見《左傳》襄公二十五年。
[69] 王寧:〈清華簡《良臣》《子產》中子產師、輔人名雜識〉,2016年6月27日,下載自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843 (檢視2019年5月1日)
[70] 同上註;蘇建洲:〈試論「?」字源流及其相關問題〉,李宗焜主編:《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年),頁556–557。
[71] 王寧以為「菐」的左邊加一「丿」,丿可能是聲符;蘇建洲指出,左邊的一撇當是裝飾筆畫。
[72] 單育辰:《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
[73] 唐蘭:《古文字學導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
[74] 林澐:《古文字學簡論》(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劉釗:《古文字構形學》(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頁228–238;黃德寬:《古文字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
[75] 林澐:《古文字學簡論》,頁47–60。
[76] 同上註,頁48。
[77] 黃德寬:《古文字學》,頁19。單育辰也說:「以上古文字的破譯(引者按:指其他古文明的文字系統)是依據各種文字之間的對照而得以破解。和它們不同的是,楚地簡帛文字的語言──漢語,到現在仍然在使用,並且有大量的古代文獻傳世,這就為我們對楚地簡帛文字的破譯提供了更大的優勢」。參見單育辰:《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頁44。單育辰對古文字考釋的方法歸納為八種:「依據小篆考釋文字」、「依據通假釋讀文字」、「依據甲骨文、金文考釋文字」、「依據秦漢篆隸考釋文字」、「依據傳抄古文考釋文字」、「依據韻文考釋文字」、「依據與傳世文獻的對讀辨識文字」、「幾種方法及其他證據結合使用」。其中第一、三、四、五種方法,都是以一種已識字形作比較釋讀未識字,都屬於「字形比較法」。參見黃德寬:《古文字學》,頁20。
[78] 來國龍:《從比較的觀點看商代甲骨文字的考釋》(待刊)。
[79] 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頁67–73;高島謙一:〈更為縝密的甲骨文考釋方法〉,頁3–32;〈如何釋讀甲骨文──對現行方法的反思〉,頁33–48;〈共時證據法之應用:商代配祀之構擬〉,頁66–81,均收入高島謙一著:《安徽大學漢語言文字研究叢書·高島謙一卷》(合肥:安徽大學出版社,2013年);韓哲夫(Zev Handel):〈字詞的模糊辨識:以甲骨文「?」字為例〉,收入朴慧莉、程少軒編:《古文字與漢語歷史比較音韻學》(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7年),頁265–288。
[80] 朱德熙:〈戰國匋文和璽印文字中的「者」字〉,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論集》(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頁109–112;裘錫圭:〈戰國文字中的「市」〉,收入《裘錫圭學術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頁330–344。
[81] 林澐:〈究竟是「翦伐」還是「撲伐」〉,中國古文字研究會、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古文字研究》第25輯(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頁117。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9月1日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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