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年蜀守斯離”銅器銘文及相關史事考析
作者:但昌武  發布時間:2019-11-09 22:40:04
(武漢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 
(首發)
  
  陝西咸陽考古隊在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官方微信公眾號“考古陝西”上發表了《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坡劉村出土“蜀守斯離”督造銅器》一文,公佈了其關於“蜀守斯離”的研究成果。[1]據介紹,從出土遺物判斷,本次發掘的西咸新區秦漢新城坡劉村M3號墓的時代當為戰國晚期,墓主屬於士、大夫貴族。此墓中出土的銅鑒腹部有16字銘文:“十九年蜀守斯離造工師某臣求乘工耐”(見下圖)。文中對銘文已有簡練的考釋,但也有可商之處,且此銘文所揭示的史實可與傳世文獻內容相比照,有一定的史料價值。故不揣淺陋,試陳說一二,請方家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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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銘文中“十九年”為鑄造時間,秦取蜀之後,在位有十九年及以上的王有三位:秦惠文王、秦昭襄王、秦始皇。《史記》卷五《秦本紀》載:“(昭襄王)二十三年(前284年),尉斯離與三晉、燕伐齊,破之濟西。”誠如公眾號文章所說,此銅器應當造於昭襄王之時。
  “蜀守”,即蜀郡郡守。但是公眾號文章稱:“本次出土銘文說明,在張若任蜀國守之後、任蜀郡守之前,斯離曾一度擔任蜀國守。”說明作者認為“蜀守”乃是“蜀國守”的意思。過去戰國銅器銘文中關於“守”的爭議主要在“郡守”與“縣守”,還未有學者將“某守”理解為“某國守”的情況。戰國時期未有“蜀”縣,“蜀守”還是應當理解為“蜀郡郡守”為宜。
  “斯離”,公眾號文章稱“斯”當為姓,“離”為名,又引《資治通鑒》胡三省注稱此姓乃出自西南夷,並推論出以夷人擔任蜀守反映了秦對蜀地“羈縻政策”。此說或可商榷。秦開西南夷在秦始皇統一之後,昭襄王時期,西南夷尚未納入版圖,斯離為西南夷人之說證據可能不足。
  又,公眾號文章稱,依據此銅器銘文來看,《秦本紀》記載的二十三年斯離的官職“尉”當解為蜀郡郡尉。《史記·六國年表》昭襄王十二年(前295年)載:“尉錯擊魏襄”,這里也出現了“尉”。《資治通鑒》此條胡三省注曰:“尉,蓋國尉也。”筆者以為,此處理解為“國尉”為宜。即昭襄王十九年斯離為蜀郡守,至遲二十三年時已經升任國尉,成為中央武官,如此率軍出征齊國更為合理。
  後面的“工師某臣求乘”,察其銘文筆跡,“某”似為“狐”,“臣”為“丞”。如此銅器銘文當作:“十九年蜀守斯離造,工師狐,丞求乘,工耐。”
  “十九年蜀守斯離”銅器銘文挑戰了《華陽國志》中關於蜀地的歷史記載。據《華陽國志·蜀志》載,從秦置蜀侯開始(前314年)直到孝文王(前250年)之時,張若便一直都是蜀地之守(先為國守後為郡守),任職時間竟達64年之久。也有不少學者認為這不可信,張若當在昭襄王三十年(前277年)左右離職,由李冰接任。[2]如此也長達37年。這頗為可疑,但卻為多數學者所信從,并常常成為“蜀守”銅器斷代的依據。此處昭襄王時期的“十九年蜀守斯離”銅器即破除了《華陽國志》中張若自惠文王置蜀國開始便一直擔任蜀地守至昭襄王三十年的說法。
  1972年四川涪陵小田溪3號戰國墓出土有秦兵器“二十六年蜀守武戈”。最初發掘者依據其他出土器物判定此墓當為戰國墓,此戈年代為昭襄王二十六年。[3]但多數學者都憑據《華陽國志》反對這一觀點,將其改定為秦始皇二十六年戈。[4]如今來看,反對的意見可能不再能站住腳,此戈在昭襄王二十六年的可能性更大。[5]
  同時,“十九年蜀守斯離”的記載還有助於判斷蜀郡的始置年代。據《秦本紀》載,秦所置蜀國有兩任蜀侯,昭襄王六年(前301年)平定蜀侯輝之亂后便不再見到蜀為國的記載。但《華陽國志》中,蜀侯輝(文中作“惲”)之後還有蜀侯綰,蜀國一直延續到昭襄王二十二年(前285年)才降為郡。銘文中顯示,昭襄王十九年已經有蜀郡守了,可見《華陽國志》比《史記》多出的這部分內容可能也有後人構建的成分。蜀郡當置於昭襄王六年(前301年)。[6]
  
  (附記:小文寫作過程中,得到了導師鄭威老師的指點,銘文中的“狐”與“丞”的改釋以及斷句乃是何有祖老師所提供的意見,熊佳暉同學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議,深表謝忱!)
  
[1] https://mp.weixin.qq.com/s/UDpzXMt0Oc_5ME3yNnhomg。
[2] 羅開玉:《四川通史(第二冊)》,四川大學出版社,1993年,第20—21頁;馮廣宏:《李冰任蜀守年代新考——兼考李冰生年》,《天府新論》1985年第3期。
[3] 四川省博物館、重慶市博物館、涪陵縣文化館:《四川涪陵地區小田溪戰國土坑墓清理簡報》,《文物》1974年第5期。
[4] 于豪亮:《四川涪陵的秦始皇二十六年銅戈》,《考古》1976年第1期;王輝、王偉:《秦出土文獻編年訂補》,三秦出版社,2014年,第137頁。
[5] 鄒水杰先生最新文章即讚同昭襄王二十六年之說,只是又提出武為“假守”的推測,其解釋稍顯迂迴。見鄒水杰:《嶽麓秦簡“蜀巴郡”考》, 邬文玲、戴卫红主编:《簡帛研究二〇一八(秋冬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
[6] 至於秦惠文王初滅蜀之後是否置郡,目前還有很多爭議,資料也不足,而且很快就復置蜀國了,昭襄王時期廢國為郡的時間似乎更有意義。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9年11月9日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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