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地名札记三则
作者:晏昌贵  發布時間:2005-11-18 00:00:00

(首发)

(一)

  《二年律令·秩律》443号简有“酆”地名,原注释:“酆,即丰,汉高祖沛之丰邑人,属沛郡。”[1] 按《汉书·高帝纪》:“沛丰邑中阳里人也”,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沛,县也。丰,其乡也。”又引孟康曰:“后沛为郡而丰为县。”据此,则沛郡之丰,汉初似未为县。
  《秦封泥集》有“酆丞”,二品,一收藏于《古陶》,二著录于《秦俑研究动态》。《秦封泥集》考释云:
  《汉志》右扶风栒邑,“有豳乡,《诗》豳国,公刘所都。”应劭曰:《左氏传》曰:“毕、原、酆、郇,文之昭也。”《史记·秦本纪》及《通典》“周自平王东迁雒邑,以岐丰之地赐秦襄公,乃为秦地矣。”《读史方舆纪要》:“在县东五里,殷为崇侯虎国,文王伐之,《诗》云‘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是也,丰宫在焉,周武王虽迁镐,而丰宫不改,《书》云‘步自宗周至于丰’,《左传》昭公四年楚椒举曰:‘康有丰宫之朝’,杜预曰:‘丰宫去长安镐池二十五里有文王丰宫。’《史记》‘伐崇、密须、犬夷,大作丰邑。’”酆县秦约属内史,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南。……《秦陶》秦封邑瓦书铭有“酆邱”。[2]
据此,则汉初酆县或属内史。

(二)

  《二年律令·秩律》448号简有“慎”,原注释以为属汝南郡。按《汉书·地理志》云汝南郡高帝置。《汉书补注》:“全祖望曰:故属秦颍川、南阳二郡,楚汉之际属楚国,高帝四年属汉,分置。十一年属淮阳国,十二年复故。景帝二年别为汝南国,四年复故。”周振鹤先生《西汉政区地理》以为《汉志》无确证,汉初为淮阳国封域,汝南郡置于文帝时[3] 。因此,周氏怀疑“慎”后脱一“阳”字,即《汉志》之慎阳县。[4]
   《水经注·汝水》(卷21):“汝水又东南,汶水注之。水首受慎水于慎阳县故城南陂,陂水两分,一水自陂北,遶慎阳城四周城堑。……堑水又自渎东北流,注北陂。一水自陂东北流,积为鲖陂。陂水又东北,又结而为陂,世谓之窖陂。陂水上承慎阳县北陂,东北流积而为土陂。陂水又东为窖陂。陂水又东南流,注壁陂。陂水又东北为太陂。陂水又东,入汝。”《水经注·淮水》(卷30):“淮水又东合慎县水,水出慎阳县西,而东径慎阳县故城南,县取名焉。……慎水又东流,积为燋陂。陂水又东南流为上慎陂,又东为中慎陂,又东南为下慎陂,皆与鸿却陂水散流。……陂水散流,下合慎水,而东南径息城北,又东南入淮,谓之慎口。”慎阳故城在今河南正阳北,据《水经注》,这里有慎水、上慎陂、中慎陂、下慎陂、慎口,而据较早的明本《水经注·淮水》,“慎水”正作“慎县水”,[5] 《禹贡锥指》(卷16)、《水道提纲》(卷61)并引作“慎县水”,所以西汉初年的慎县可能即在此地。
  《左传·哀公十六年》:“楚大子建之遇谗也,自城父奔宋。……其子曰胜,在吴。子西……召之使处吴竟,为白公。……吴人伐慎,白公败之。”楚白邑在今河南息县东北,慎,流行说法皆定在今安徽颍上县西北,但此地距白公之邑过于遥远(直线距离约300里),不如定在“慎县水”附近更符合当时的形势。总之,简文“慎”地当在今河南正阳附近,其地汉初当属南阳郡。
   从简文看,汉初南阳郡据有《汉志》汝南郡之西平、阳安、朗陵及慎(慎阳),与汉初淮阳国当以汝水为界。这一疆界可能是沿袭楚宛郡之旧,《说苑·指武》(卷15):“吴起为苑守,行县适息。”苑即宛,息为楚县。[6] 吴起为楚宛郡守,而行至息县以问政事,则息县当为楚宛郡属县,[7] 楚宛郡东南界已至汝水西岸,正与简相当。

(三)

  《二年律令·秩律》448号有“圜阳”,463号简有“圜阴”,原注释:“圜阳,秦属上郡,汉初因之。汉武帝元朔四年归西河郡。”“圜阴,汉初属上郡。”按《汉志》西河郡“圜阳”县条下颜师古注曰:“此县在圁水之阳。”又在“圜阴”县条下注曰:“圜字本作圁,县在圁水之阴,因以为名也。王莽改为方阴,则是当时已误为圜字。今有银州、银水,即是旧名犹存,但字变耳。”《汉书补注》:“段玉裁曰:汉铜印有寰阳宰之印,寰阳即圜阳。莽县令为县宰,此莽印也。苻秦隋唐地志皆作银,以圁字音银改之。王念孙曰:少室神道石阙铭、开母庙石阙铭并有西河圜阳,冯宝刘宽碑阴有西河圜阳田植。先谦曰:《续志》后汉因,《河水注》圁水自圁阴来,东迳圁阳县南,东入河。河水自定襄桐过来,南过圁阳县东,合圁水、端水、诸次水。阳水下入离石。”是其字作“圜”或作“圁”,前人有不同的说法。
  战国货币中有“言阳”,裘锡圭先生有详考,文曰:
  币文的言阳应该就是见于《汉书·地理志》的圜阳。《汉书》颜师古注认为圜阳之“圜”本应作“圁”。(中略)颜说是有所本的。《汉书·匈奴传》:“晋文公攘戎翟,居于西河圜洛之间”,晋灼注:“圜音嚚,《三仓》作圁。”据《史记索隐》(匈奴传),韦昭《地理志》注已经指出“圜”当作“圁”。《水经注》里圜水、圜阳、圜阴的“圜”字也都作“圁”。但是,汉代金石如平周鉦有圜阴地名,圜阳宰印,少室、开母三石阙,郭仲理、郭季妃二石椁和郭稚文墓石,都有圜阳地名,其字全都不作“圁”。宋代的薛尚功,清代的惠栋、王念孙等人,都根据金石否定圜水之“圜”本作“圁”的说法。其实,颜师古虽然主张“圜”本作“圁”,却也承认王莽时“圁”已误作“圜”。可见汉代人是否把圜水的“圜”写作“圁”,跟“圜”是否本作“圁”,并不是一回事。韦昭、晋灼、颜师古等人认为圜水之“圜”本当作“圁”,有《三仓》和“圜水”的字音为证,是不容一笔抹杀的。尤其可以注意的是《(十钟山房印)举》2·55页收有“圁水”半通印一纽,字正作“圁”而不作“圜”。这纽印从文字作风来看,应是秦或汉初印,由此可知,圜水的“圜”本来确实作“圁”。这个字当是在西汉时代被改成“圜”字的。[8]
其后,吴振武先生从春战之交的魏国兵器铭文中,释出从氵从言的字,并联系裘文所考,说:“圜水、圜阳之‘圜’本是一误字,或说是一个假借字。作‘圁’者亦非先秦古写。真正的古写当如币文作‘言’。”[9] 今据竹简,其字正作“圜”,知吕后即已如此,并非王莽时所改。又据《汉志》,圜阴县乃惠帝五年置,则“圁”之作“圜”或在此时。


[1]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文物出版社,2001年。文中引简文均据此,不另注。
[2] 周晓陆、路东之编著:《秦封泥集》第284页,三秦出版社,2000年。
[3]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第41-43页,人民出版社,1987年。
[4] 周振鹤:《〈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学术月刊》2003年第1期。
[5] 王先谦:《水经注合校》第484页,巴蜀书社,1985年;王国维《水经注校》第95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
[6] 参看向宗鲁:《说苑校证》第367页,中华书局,1987年。
[7] 参看杨宽:《战国史》第536页,附录一“战国郡表”,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
[8] 裘锡圭:《战国货币考(十二篇)》,《北京大学学报》1978年第2期。
[9] 吴振武:《新见古兵地名考释两则》,《九州》第三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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