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序宁简“头囗目颠”“头囗目窅”补议
作者:范常喜  發布時間:2006-11-29 00:00:00

(首发)

  【摘 要】香港序宁简中的“头目颠”和“头目窅”均当是形容序宁死容的词语。“头目颠”中的“”即“望”,可读作“恍”,义为“迷惑恍惚”;“目颠”义为“眼睛迷惑不清”。“头目窅”中的“”当即“坚”字,义为僵硬;“目窅”又见于居延汉简,可能是指死者死后“眼睛凹陷紧闭”的样子。
  【关键词】香港;序宁简;汉简;文字
   
  所谓“序宁简”,是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收藏的一组祷神简牍,共14枚,据简文所记,当为东汉建初四年(公元79年)之物。最早对“序宁简”进行公布和研究的是饶宗颐先生,他称之为“序宁病简”;随后连劭名先生据饶先生公布的释文发表了文章,称其为“巫祷券书”;2001年,陈松长先生将这批简牍,与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所藏其他简牍一同整理出版,称之为“序宁简”;此外,刘乐贤先生对陈先生的释文进行过补释;刘昭瑞先生也对其中的“序宁”、“社”以及“天公”等的具体内容作了补述;最近杨华先生综合诸家之说做了集释,称之为“序宁祷券”。[1]
  诸家对于“序宁简”的研究多有创获,不过对于简文中“头目颠”和“头目窅”两语,却尚未能达成一致,而且限于各自讨论重点的不同,诸家解释也较为简略。本文不揣浅陋,试对此两语做一点补释。“头目颠”和“头目窅”两语在简文中分别出现了4次和6次,由于出现语境基本相同,所以下面仅各举一例[2]
  228:为皇母序宁祷社:七月十二日乙丑,序宁头目颠,两手以抱,下入黄泉,上入仓(苍)[天]。[皆序宁]持去,天公所对,生人不负责(债),死者不厚適(谪),卷(券)刺明白。张氏请子社。
  227:建初四年七月甲寅,田氏皇男、皇妇、皇弟、君吴共为田氏皇母序宁祷外家西南请子[社],休。皇母序宁以七月十二日乙丑头目窅,两手以捲,下入黄泉,上入仓(苍)天,今以盐汤下所言祷,死者不厚適(谪),生者毋责(债),券刺明白。所祷,序宁皆自持去对天公。

  对于简文中的“头目颠”和“头目窅”,饶宗颐先生认为“头目窅”中的“”可读为“蹶”,与“颠”互训,意为抬头不起;“窅”可读作“瞋”。连劭名先生认为“”可读为“郁”,意为精气不通;“目窅”、“目颠”都是目昏的意思。陈松长先生认为“”或写作“”,即远视、远望。“头”即抬头远望;“窅”简文中亦写作“颠”,“目窅”和“目颠”都是张目远视之意,“头目窅”应是遥祷神灵的一种具体仪式或表情的描写。刘乐贤先生则认为,“头”中的“”,字形作“”者,“”右边的“又”当是“月”之讹写。“头望”应读为“头妄”或“头忘”;“窅”可能是“冥”的俗体,“颠冥”古语有之,“目冥”指目光惑乱,看不清楚,“头目窅”似是描述病情症状。杨华先生认为刘乐贤先生的说法更正确,并指出:“从‘头目窅,两手以捲’到‘下入黄泉,上入仓(苍)天’,是指皇母田氏由病而死的过程。”刘昭瑞先生也指出:“至于迄今还比较难理解的‘头目颠,两手以抱’或‘头目窅,两手以捲’一语则极可能是讳指序宁的死亡。出土材料中常见有讳言因病致死的例子。”
  从上述诸说可知,“头目颠”和“头目窅”的确切意思虽较难理解,但其所述说的是“序宁”之死则已趋明朗。为了便于述析,下面先将 “头目颠”和“头目窅”的原简文字形分列如次。[3]
  
从上列字形来看,将“头目颠”一语中第二字释作“望”,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理解为“抬头不起”,“远望”,或读作“郁”、“妄”、“忘”,放之简文则均嫌稍隔。值得注意的是,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中多处用“望”为“恍”,如:《马王堆汉墓帛书(壹)·老子乙本》236:“道之物,唯望(恍)唯沕(忽)。沕(忽)呵望(恍)呵,中又(有)象呵。望(恍)呵沕(忽)呵,中有物呵。”所以我们怀疑简文中的“望”可能也当读作“恍”,义同于“恍惚”。“恍”,亦作“慌”,可用来表示神志模糊不清,如:
  《礼记·祭义》:于是谕其志意,以其慌惚以与神明交,庶或飨之。
  《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兄客卿敏惠早夭,母蔺夫人悲伤发疾慌惚。
  《黄帝内经·灵枢》第八:至其淫泆离脏则精失、魂魄飞扬、志意恍乱、智虑去身者,何因而然乎?天之罪与?人之过乎?
  《周书·韦敻列传》:吾常恐临终恍惚,故以此言预戒汝辈。瞑目之日,勿违吾志也。

从上列诸例来看,将简文中的“望”读作“恍”,解为“神志不清”可能是合适的。
  “颠”有迷惑疯癫之义,如,《文选·扬雄〈剧秦美新〉》:“臣常有颠眴病,恐一旦先犬马填沟壑。”李善注:“眴与眩古字通。”张铣注:“颠眴,谓风病也。”《庄子·则阳》:“夫夷节之为人也,无德而有知,不自许。以致神其交,固颠冥乎富贵之地。”成玄英疏:“颠冥,犹迷没也。”陆德明释文引司马彪曰:“颠冥,犹迷惑也。”因此,简文中的“目颠”可能指的正是眼睛迷惑不清,如此理解也恰好与前文“头望(恍)”义相承接。
  下面再来看“头目窅”,从上列两类字形可知,“头目窅”和“头目颠”中的“头”有些不同,这应该是由简文书写者不同所致,[4]不过“头目窅”中这种“头”的写法多见于汉简,如:
  (居图190,52·12)[5](流簿17)(武17)(居4·4A)(居59·37)[6]
  可见,诸家将其释作“头”是可取的。不过从原简文来看,“头目窅”中第二字与“头目颠”中的“”有些区别,所以可能非“望”字。汉代简帛文字中“坚”字多作如下诸形[7]
  (养066)(战287)(合114)(周044)
比较可知,“头目窅”中的“”当即“坚”字。“坚”义为“硬”,《易·坤》:“履霜坚冰至。”《吕氏春秋·任地》:“凡耕之道……坚者耕之。”《老子》:“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据现代法医学的研究:“尸僵一般于死后l-3小时开始出现,经4-6小时扩延到全身,死后12-15小时全身尸僵发展到高峰。”[8]由此可见,简文“头坚”似乎指的即尸僵。[9]

“目窅”一语亦见于居延汉简,如:

E.P.T58:46:*□内郡荡阳邑焦里田亥告曰:所与同郡县□*
        *□死亭东内中东首,正偃,目窅[10],口吟,两手捲,足展,衣*
        *□当时死,身完,毋兵刃、木索迹,实疾死,审皆证*
  9609: 合562.15:*□□□□同郡县石里陈横乃七月己卯□*
          *□县南首,□偃,口吟,目窅,手捲,足展,身完,毋兵刃木索*[11]
上列简文是勘验戍卒死亡的爰书,[12]其中“目窅”与“口吟、手捲、足展”等死容相并列,可见“目窅”当是指戍卒死后的样子,因此“窅”不太可能指死者临死时眼睛昏花,头脑恍惚的情形。一般情况下,人老死或者病死,大都会比较清瘦,颧骨突出,眼睛凹陷。从简文所记内容看,序宁简死者“序宁”当为一年长的老者,所以很有可能是一位清癯的老人;而居延简所记死者则为因病而死的戍卒,戍边生活本来就清苦异常,再加上疾病折磨,亦当不会过胖。《说文》:“窅,深目也。”据此我们怀疑“目窅”可能指的是死者死后眼睛凹陷紧闭的样子。古人多用“瞑目”代寿终死亡,如《后汉书·皇后纪上·明德马皇后》:“欲令瞑目之日,无所复恨。”有所“恨”或者非正常死亡则有“死不瞑目”之说,如《左传·文公元年》:“丁未,王缢,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燕丹子》卷下:“(樊於期)于是自刭,头坠背后,两目不瞑。”从居延简文中勘验的结果来看,此戍卒“实疾死”、“毋兵刃木索迹”,显然非他杀,可算得上正常死亡,而序宁简中的死者亦当为寿终正寝,所以将“目窅”理解为死者死后“眼睛凹陷紧闭的样子”可能是合理的。[13]如此理解不仅与简文中的“口吟、手捲、足展”等死容恰相一致,同时也与序宁简中的“头坚”相承接。此外,古代法医验尸时多有眼睛是否开合这一项,如《洗冤录》二十九:“凡因病死者,形体羸瘦,肉色痿黄,口、眼多合,腹肚低陷,两眼通黄,两拳微握,发髻解脱。”又二十四:“凡被人杀伤死者,其尸口、眼开,头髻宽或乱,两手微握。”所以居延简中的“目窅”极可能与《洗冤录》中所说的“眼多合”相一致。
  综上所述,香港序宁简中的“头目颠”和“头目窅”均当是形容序宁死容的词语。“头目颠”中的“”即“望”,可读作“恍”,义为“迷惑恍惚”;“目颠”义为“眼睛迷惑不清”。“头目窅”一语中的“”当即“坚”字,义为僵硬;“目窅”又见于居延汉简,可能是指死者死后“眼睛凹陷紧闭”的样子。可见“头目颠”一语是指死者临终前病重的样子,而“头目窅”一语指的则是死者刚死后的样子。这批简文所述内容基本一致,但用词却有所不同,一为“头目颠”,一为“头目窅”,这当与简文书写者的用词习惯不同所致。

  附记:小文稿成后蒙陈伟武师审阅,谨致谢忱!近日又拜读到刘乐贤先生大作《东汉“序宁”简补释》(《华学》第八辑,紫禁城出版社2006年8月),方知刘先生对其早期观点有所修订。刘先生文中对“坚”字的重新释读以及利用居延简材料来论证“目窅”一语的确切内涵等,均与拙文不谋而合,但对于简文中“望”、“颠”、“目窅”、“头坚”的理解则与小文存在较多差异,谨记于此,以供方家参考。

  (编者案:本文收稿日期为2006年11月25日。)


[1]饶宗颐《中文大学文物馆藏建初四年“序宁病简”与“包山简”——论战国、秦、汉解疾祷祠之诸神与古史人物》,《华夏文明与传世藏书——中国国际汉学研讨会论文集》页622-672,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另载《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第五册,台湾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连劭名《东汉建初四年巫祷券书与古代的册祝》,《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6年6期;陈松长《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刘乐贤《读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江汉考古》2001年4期;刘昭瑞《东汉建初四年“序宁”简若干研究》,《康乐集——曾宪通教授七十寿庆论文集》页358-366,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年;杨华《港大藏〈序宁祷券〉集释》,《新出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郭店其它简卷》,武汉大学2006年。下文所引诸说出处均见于此。
[2]陈松长《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
[3]字形均出自陈松长《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简牍》,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2001年。“头目窅”还有一例见于239号简,但由于字形不清,未能列上。
[4]从原简文照片来看,无论是运笔还是用词以及竹简容字等情形,都可以较为明显地看出这批简当由两位书手完成。
[5]字形参见王梦鸥《汉简文字类编》页117,台北艺文印书馆1974年。
[6]字形参见陆锡兴《汉代简牍草字编》页180,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
[7]字形参见陈松长《马王堆简帛文字编》页374,文物出版社2001年。
[8]郭景元主编《法医学》(第二版)页18,人民卫生出版社1987年。
[9]不过这里的“坚”也有可能是“望”之省讹。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中有多处误“望”为“坚”,如:邻邦相坚〈望〉,鸡狗之声相闻。(65)忽呵其若【海】,坚望〉(恍)呵其若?所止。(131)孔德之容,唯道是从。道之物,唯坚〈望〉(恍)唯忽。(132)上列三处“坚”字,传世本及帛书乙本均作“望”,由此可见,刘乐贤先生认为其中的“坚”即“望”之省讹的观点也有其合理性。不过我们考虑到下文“目窅”一语亦见于居延汉简,指的是死者已死的状态,若再理解为“恍惚迷惑”,则与此不合,所以我们仍旧将此字按“坚”来训释。
[10]“目窅”,整理者释作“目”,对照简影可知,此两字实当释作“目窅”。参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居延新简》(上)页153,中华书局1994年。
[11]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页660,文物出版社1987年。
[12]参见中国简牍集成编辑委员会《中国简牍集成·甘肃 内蒙古自治区卷》(11册),页105,敦煌文艺出版社2001年。
[13]前文所引刘乐贤先生文中谈到,“窅”似“冥”之俗体,如果此说成立,那么就不用如此迂曲作解了,“目窅”即“瞑目”,但可惜的是,就个人所查考汉代文字材料中,“冥”字上部虽与“窅”相似,但下部一般无省“六”形者,所以我们暂时仍将“窅”按照《说文》的训释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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