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山漢簡“去(盍)”字補釋
作者:孟蓬生  發布時間:2007-01-20 00:00:00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

(首發)

  《張家山漢墓竹簡·引書》中有“去臥”或“去伏”的說法[1]
  (1)□,因昫(呴)之三十,去臥,據則(側)精虖(呼)之三十,精昫(呴)之三十,精炊(吹)三十,端談(倓),吸精氣而咽之,少腹,以力引陰,三而已。(簡62,294頁)
  (2)去臥,端,加兩手枕上,加頭手上,兩足距壁,而賈(固)箸(著)少(小)腹及股厀(膝)于席,三而已。去臥而尻壁,舉兩股,兩手絇(鉤)兩股而力引,極之,三而已。(簡75-76,295頁)
  (3)因去伏,足距壁,固箸(著)少(小)腹及股厀(膝)于席。(簡72-73,295頁)
  這幾例中“去”字十分費解,學者多從蓋闕。陳斯鵬先生曾撰文對該字的意義進行探討,以為“去”字實際上是“盍”字所從的聲符,當讀為“啟闔”的“闔”字:[2]
  漢字中有兩個來源不同的“去”字,古音一在魚部,即來去的“去”,一屬葉部,象器皿上有蓋之形,即“盍”之本字,二者因形近而混同。裘錫圭先生對此曾有詳細論證,可以參閱。竊疑上舉《引書》幾處“去”字都應是葉部的“去”,而非魚部的“去”,字讀為“啟闔”的“闔”,驗諸文例,無不適通。例(1)、例(2)的“去(闔)臥”意即緊著床席而臥,簡文所謂“固著小腹及股膝于席”云云可證。例(3)的“去(闔)伏”指的是緊著床席而伏。證如前。
  陳先生對字形的分析可謂鑿破混沌,但關於該字的意義似乎還有進一步推敲的餘地。我們以為這個字與“合”字相通(同源通用),其意義已有“閉闔”引申為“面朝下”。試爲補證如下:
  從聲音上看,合聲在緝部,盍聲在盍部,音近可通。《戰國策·秦策三》:“意者,臣愚而不闔于王心耶?”鮑彪注:“闔、合同。”《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君正》:“號令闔于民心,則民聽令。”“闔于民心”就是“合于民心”。
  從用例上看,後世醫書有“合臥”的說法,與“仰臥”相對,指俯臥。明朱橚《普濟方》:“心熱者,視其睡,口中氣溫,或合面睡及上竄咬牙,皆心熱也,導赤散主之。心氣熱,則心胸亦熱,欲言不能而有就冷之意,故合面睡。心氣實,則氣上不行,澁。合臥則氣不得通,故喜仰臥則氣得上下通也,瀉心湯主之。”
  成語有“前合後仰”一語,“合”與“仰”相對,亦取“面朝下”之義。元無名氏《醉寫赤壁賦》第一折:“可惜玉山頹,儘教恁金波漾,拚了個前合後仰。”《明太祖文集·題趙千里江山圗》:“觀斯畫景,則有前合後仰,動靜盤桓。”
  作“面朝下”講的“合”字還見於“合面”、“合撲”(合仆)等組合中。《元典章·刑部四·戲殺》:“(陳豬狗)用右拳於(趙羊頭)後心打了一拳,本人合面倒地身死。”據此可知上文《普濟方》中的“合面睡”就是“合臥”之義。元关汉卿《救风尘》第一折:“忽地便喫了一箇合撲地,那時節睁着眼怨他誰!”“合撲地”指“臉朝下仆倒於地”,但在例句中作名詞用。元馬致遠《還牢末》第二折:“把僧住支殺的拖將去,連賽娘合撲的帶了一交。”《漢語大詞典》訓“合撲”爲“臉朝下僕倒”[3],其實核諸文例,“合撲”只是“臉朝下”的意思。“合撲”的這兩種用法在現代漢語方言中均有保留,只是字寫作“合仆”。章炳麟《新方言·釋言》:“《説文》:‘仆,頓也。’江南運河而東至浙江,謂墜地俛者爲合仆。”此例中“合仆”指“臉朝下僕倒”。上海崇明歌謠:“朝天困,满天星;合仆困,被絮筋。朝西望,牵牛人;朝北望,上镇人。”此例中“合仆”只是“臉朝下”的意思。
  現在回過頭來看對文章開頭簡文做一個詳細的解釋。所謂“去臥”指身體面朝下取臥位,這是身體的起始姿勢。“端倓”就是“把頭正著抬起來”,而“端”則是“把頭正著低下去”。例(3)的“合伏”當是先“合”後“伏”,其實就是例(2)“去臥,端伏”的省略說法。例(2)中第二个“去卧”当是“去立”之误。因为如果是取卧位(不管是仰卧还是俯卧)的话,是不可能“尻壁”(臀部贴近墙壁?)的。
  問題似乎解決得很完滿,但細心的讀者不難發現,以上我們用作證明材料的語例時代偏晚(我們目前檢得的“合臥”的最早語例是元代)。大家知道,用後代的語料證明前代的字義,如果時間跨度太大,就不免讓人生疑。其實我們以上所舉的語料都是與人體相關的,如果我們把範圍擴大,就會發現一些時代較早的用例。就目前來看,我們檢得的例子可以追溯到北魏。以下是《齊民要術》抄出的幾例[4]
  (4)《齊民要術·種韭》:“種法:以升盞合地為處,布子於圍內。”(203頁)
  (5)《齊民要術·塗甕》:“塗法:掘地為小圓坑,生炭火於坑中,合甕口於坑上而熏之。”(477頁)
  (6)《齊民要術·造神麴并酒》:“淘米須極淨,水清乃上炊為饙,下著空甕中。以釡中炊湯及熱沃之,令饙上水,水深一寸餘便止。以盆合頭,良久水盡,饙極熟軟,便於席上攤之使冷。”(497頁)
  (7)《齊民要術·煮膠》:“膠盆向滿,舁著空靜處屋中,仰頭令凝。淩旦,合盆於席上。”(680頁)
  例(4)、例(5)的“合”指將升盞或甕等器皿“正面朝下覆蓋”或“倒扣”之義。例(6)“合頭”與例(7)的“仰頭”相對,指“頭朝下”或“正面朝下”。
  北魏去漢已近,相信隨著古籍的電子化,將會有更早更多的同類例證被發現。
  除了“去臥”、“去伏”的說法外,《張家山漢墓竹簡·引書》中還有“去起”、“去立”的說法,其中“去”的意義也有待進一步探討。
  (8)去立,夸足,以(俛)據地,極之,三而已。(簡84,296頁)
  (9)是以必治八經之引,炊(吹)昫(呴)虖(呼)吸天地之精氣,信(伸)複(腹)折要(腰),力信(伸)手足,軵踵曲指,去起寬亶,偃治巨引,以與相求也,故能毋病。(簡104-105,298頁)
  關於以上兩例,陳斯鵬先生說:“例(4)的‘去(闔)立’當指屈膝而立,成下闔之勢。簡文他處數見“端立”,則是指直立,與“去(闔)立”相對。例(5),《高注》云:‘去起,不解,疑為釋為臥,起。亶,大。……寬亶,即寬大。度量寬大,能容人。或可釋為“寬袒”’。疑‘去’之義為‘臥’,稍近之。按,細分之有‘去(闔)臥’、‘去(闔)伏’,總括言之則稱‘去(闔)’,此與‘起’相對連言。‘寬亶’讀為‘寬袒’,可從。”[5]
  我們覺得從《引書》簡文來看,似乎不足以證明“去(闔)立”跟“端立”存在相對關係。我們的印象是,“去立”指“兩腿相闔(合)”,與“夸足”(兩腿張開)相對。“去臥”和“去伏”的關係我們在上文已經作了分析,“去”指“面朝下”,“(俛)”(陳文隸為“伏”)指低頭,“臥”指身體與席面(或床面、地面等)平行,三者相關但絕不可以相混。例(9)中“去起”與“偃治”似乎是相對而言的。如此推測不誤,則“去”仍以訓“面朝下”為是,與“偃”訓“面朝上”相對。由於這兩例中上下文的詞句的含義都不甚清楚,我們對“去”字用法的解釋還只是一個初步的看法,有待今後進一步論證。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07年1月14日。)


[1]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文物出版社,2001年。例句後加注簡號和頁碼。下文凡引此書只注簡號和頁碼。
[2]陳斯鵬:《張家山漢簡〈引書〉补釋》,《江汉考古》,2004年第1期。
[3]《漢語大詞典》第3卷第158頁,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5年。
[4]繆啟愉:《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例句後加注簡號和頁碼。
[5]陳斯鵬:《張家山漢簡〈引書〉补釋》,《江汉考古》,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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