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汲落”
作者:陶曲勇  發布時間:2007-05-05 00:00:00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

(首發)

  《居延漢簡釋文合校》506.1記載“守禦器簿”,其中有:“布烽三,一不具。木椎二。汲落二。布表一。”[1] [p608]對“汲落”一詞,初師賓(1984)認為:“漢簡之汲器、汲落、汲水桶,即木桶、瓦瓶、水斗之類取水之器。”[2] [p158]李天虹(2003)贊同初說,也認為“汲落、汲器、汲水桶是取水用具”。[3] [p116]馬怡(2006)則指出:“‘汲’,取水。”“‘落’字有‘漏’的含義。《慧琳音義》卷六十六‘漏泄’條注引《考聲》云:‘漏,落也。’《希麟音義》卷三‘滲漏’條注引《字書》亦云:‘漏,落也。’故‘汲落’頗像是水鐘所用水器的名稱。”[4]認為“汲落”與漢代邊塞所用的計時器相關。
  我們以為,“落”當為“”。漢簡文字中作為偏旁的艸、常混用無別。如《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遣策》中有多個“”字,而細審圖版,寫做“落”字的不在少數。[5] [p123-124]
  “”義為竹籠,又可作“笿”。《說文•竹部》:“笿,桮笿也。”桂馥義證:“笿,又做。”《方言》卷五:“桮,陳楚宋衛之間謂之桮。”郭璞注:“盛桮器籠也。”錢繹箋疏:“笿、絡、落,並與通。”所以,“汲落”當為“汲”。
  上述郭璞注釋中雖強調是盛放桮器的竹籠,但《說文•竹部》又有:“籃,大篝也。”“篝,笿也。可熏衣。”“笿,桮笿也。”而《玉篇•竹部》:“笿,籠笿也。”系聯《說文》諸字以及《玉篇》解釋可以看出,用竹編制的竹籃、竹籠在漢代應用廣泛,或用於熏衣,或盛放桮器。而據傳世文獻記載,邊境“舉烽”之器亦用竹籠。
  《史記•魏公子列傳》:“公子與魏王博,而北境舉烽,言趙寇至,且入界。”《集解》:“文穎曰:作高木櫓,櫓上作桔槔,桔槔頭兜零,以薪置其中,謂之烽。常低之,有寇即火然舉之以相告。”《後漢書•光武帝紀》李賢注引《廣雅》曰:“兜零,籠也。”
  《史記•司馬相如列傳》:“夫邊郡之士,聞烽舉燧燔,皆攝弓而馳,荷兵而走。”《集解》:“《漢書音義》曰:烽如覆米,縣著桔槔頭,有寇則舉之。燧,積薪,有寇則燔然之。”《索隱》:“《字林》云:,漉米籔也,音一六反。又《纂要》云:,淅箕也。此注是孟康說。”
  這些注疏中都提到“舉烽燧”的是一個類似淘米籮的竹籠,正與“”義相同;又,其形制與古代汲水用的桔槔形制相似,故以“汲”命名。所以 “汲落()”當為與“兜零”類似的,用於“舉烽燧”的竹籠之器,而非普通汲水之器。
  事實上,居延漢簡中也明確記載有用於舉烽燧的竹籠之器。吳礽驤(1984)研究指出,居延簡217•11:“放婁(簍)不鮮明,轉櫨毋柅。”簡311•31:“烽布索皆小,胡籠一破……”,這些“放婁(簍)”、“胡籠”,“其形狀,大致與《漢書•司馬相如傳》孟康注所謂‘烽如覆米’,《賈誼傳》文穎注所謂‘兜零’之形相似,象淘洗米的竹籃,或裝物的籠、簍等。”[6] [p164-165]而且,吳礽驤(1984)還指出居延簡中所見的“蓬竿”當為“篷竿”,形制與桔槔相似;“轉櫨”用於收放烽索。[7] [p166]這都證明了上述注疏的可信性。
  這種以竹籠之類的器物作為邊疆烽燧用具也不是居延漢簡所獨有的,前有《墨子•雜守篇》:“射妻,舉三烽一藍;郭會,舉四烽二藍;城會,舉五烽五藍”,陳夢家先生(1961)認為“藍”當為“籃”,[8] [p173]這與“落”為“”有異曲同工之妙。[9]後又有唐李荃所著《太白陰經•烽燧台篇》:“每旦夜平安舉一火,聞警鼓舉二火,見煙塵舉三火,見賊燒柴籠。”[10]可見發展軌跡。
  另一方面,居延簡中所見的“汲落”、“汲器”常與“烽”、“表”並列,同歸屬“守禦器簿”,如上舉《居延漢簡釋文合校》506.1:“布烽三,一不具。木椎二。汲落二”,又如“驚糒三石。草烽一。汲器二”(1541),從這種排列的前後關係也可以看出一點端倪。
  上述初師賓先生、李天虹先生對“汲落”所做的解釋過於關注“汲”字,忽視了“落”字的考釋;馬怡先生的解釋雖然新穎,但是無論從居延漢簡的內部,還是從傳世文獻的記載來看,證據都略顯不足。
  總之,無論從文字、訓詁,還是從“汲落”一詞在居延漢簡中的歸簿、位置來看,釋為“用於舉烽燧的竹籠之器”都是合情合理的。
  (編者按:收稿日期2007年4月28日)


[1]謝桂華,李均明,朱國炤.居延漢簡釋文合校[M]. 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2]初師賓.漢邊塞守禦器備考略[A].漢簡研究文集[C].甘肅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
[3]李天虹.居延漢簡簿籍分類研究[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3.
[4]馬怡.漢代的計時器及相關問題[J].中國史研究,2006,(3).
[5]張家山二四七號漢墓竹簡整理小組.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四七號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
[6]吳礽驤.漢代烽火制度探索[A].漢簡研究文集[C].甘肅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
[7]吳礽驤.漢代烽火制度探索[A].漢簡研究文集[C].甘肅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
[8]陳夢家.漢代烽燧制度[A].漢簡綴述[C].北京:中華書局,1980.
[9]《墨子》此句多有爭議。王引之以為“藍”字為“鼓”字之誤;孫詒讓《墨子閒詁》雖大致贊同王說,但也指出王氏改字太多,不知確否,未敢輒改。陳直先生則以為“藍”為“益”字之誤,參看陳直《文史考古論叢》(天津古籍出版社,1988年)。此處取陳夢家先生之說。
[10]《太白陰經》所說的“柴籠”雖然是放置於烽燧台的角落裏,但以柴籠作為烽燧用具還是一直流傳下來了。(張文才,王隴.太白陰經全解[M].湖南長沙:嶽麓書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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