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堆漢墓資料所見之藏胞巫術
作者:呂亞虎  發布時間:2008-08-09 00:00:00

(陝西師範大學)

  內容提要:本文通過對馬王堆漢墓出土資料中有關藏埋胞衣資料的梳理,探索了
  古人在藏埋胞衣時對時間、地點、方位以及胞衣的處理方法等方面的宜忌習俗。筆者認為,古代有關藏胞的信仰是建立在胞衣與婦嬰曾為一體、胞衣曾是胎兒生命之源,是以二者間保留著某種神秘的互感觀念之上;從對胞衣埋藏時間、地點、方位等的選擇上看,有關藏胞的習俗顯然是基於觸染律和相似律巫術法則之上的錯誤聯想所致。
  關鍵字: 馬王堆漢墓  胞衣  神秘交感 

  古代醫學不發達,孕婦難產以及嬰兒夭折的概率非常高,為了確保母子的安全,自然便會形成許多祈求嬰兒健康出生並茁壯成長的習俗。胞衣等物曾在胎兒與母體進行物質交換過程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早期先民從原始的邏輯思維出發,認為嬰兒與臍帶、胞衣等物之間保留著某種神秘的互感。弗雷澤在《金枝》一書中徵引了世界各地有關藏胞的習俗資料後分析說:“臍帶和胞衣也普遍被認為在割斷與人身的聯繫後,仍保留了它與人身之間的交感聯繫。人們確信這種交感聯繫是非常密切的,以致這個人一生的禍福安危都和他的臍帶或胞衣有關:如果他的臍帶或胞衣保存得好、處理得當,那他就將一生幸運,反之,如它們被丟失或損壞,他的一生將因之而多災多難。”[1]我國古代亦早已有此種信仰,日本醫家丹波康賴在《醫心方》卷第廿三《藏胞衣吉方第十八》下輯錄我國南北朝時人所著《產經》云:“夫生之與死,夭之與壽,正在產乳藏胞。凡在產者,豈可不慎。敬神畏天者,典墳之所崇;避難推禍者,諸賢之所務也。是以順天道者昌,逆地理者亡。古之常道也。餘以闇塞究搜百家之要,藏胞之道術於此備矣。使產生之場幾得無咎也。”[2]唐代醫家王燾《外台秘要方》卷三十五《小兒藏衣法》中也記載了藏胞不謹所致的各種惡果:“若藏衣不謹,為豬狗所食者令兒癲狂;蟲蟻食者,令兒患惡瘡;犬鳥食之,令兒兵死;近社廟傍者,令兒見鬼;近深水池,令兒溺死;近故灶旁,令兒驚惕;近井旁者,令兒病聾盲;棄道路街巷者,令兒絕嗣無子;當門戶者,令兒聲不出,耳聾;著水流下者,令兒青盲;棄於火裏者,令兒生癘瘡;著林木頭者,令兒自絞死。如此之忌,皆須慎之。”[3]這些均是古人相信胞衣與嬰兒之間是存在著神秘交感觀念的反映。基於此因,早期先民對產後胞衣的處理便是產育習俗中至關重要的事情。此類觀念至今仍在我國許多地區得以保留,足見其影響之深遠。
  值得注意的是,1973年底至1974年初,考古工作者在湖南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中發掘出了一批簡帛資料。在這批資料中,其部分內容涉及到古人對於孕婦產後胞衣的處理方法,埋藏地點、方位等的選擇以及各種相關宜忌習俗,這為我們探索中國古代有關藏埋胞衣的習俗提供了珍貴的史料。本文擬就馬王堆漢墓簡帛文獻中有關藏胞的資料作些考察,不足之處,敬祈方家指正。

  出土馬王堆漢墓資料中涉及藏埋胞衣的內容見於帛書《雜療方》和《胎產書》。《雜療方》中稱做“禹藏埋胞圖法”的一段資料為我們提供了藏胞圖的用法及藏胞的相關習俗。《胎產書》載有一幅稱為“南方禹藏”的藏胞圖,則標明了各月藏胞的方位及數位等方面的宜忌。現就有關藏胞的習俗資料作如下之分析:
  (一)、藏胞的時空方位選擇及相關宜忌
  馬王堆帛書《雜療方》曰:
  禹臧(藏)貍(埋)包(胞)圖法:貍(埋)包(胞),避小時、大時所在,以產月,視數多者貍(埋)包(胞)□。[4]
這條資料涉及到古人在藏埋胞衣時對方位的選擇,關係到以下兩個方面的信息:
  其一,從時空方位上講,帛書《雜療方》所說埋胞時,須依藏胞圖避開該月“小時”、“大時”所在的方位和所代表的時辰。
  “小時”、“大時”是什麼?為什麼要避開“小時”、“大時”所在?這是弄清有關藏胞方位宜忌俗信的關鍵。《淮南子·天文訓》曰:“大時者,咸池也;小時者,月建也。”又曰:“斗杓為小歲,正月建寅,月從左行十二辰。咸池為太歲,二月建卯,月從右行四仲,終而复始”,“帝張四維,運之以斗,月徙一辰,复返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丑,一歲而匝,終而复始。”《周禮·春官·占夢》曰:“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 鄭玄注:“其歲時,今歲四時也。天地之會,建厭所處之日辰。”賈公彥疏曰:“‘天地之會,建厭所處之日辰’者,建,謂斗柄所建,謂之陽建,故左還於天。厭,謂日前一次,謂之陰建。”[5]清代學者孫星衍《問字堂集》卷二“斗建辨”條下說:“建之名以斗,辰之名以月,月與日十有二會,以成歲,故視斗建以知其次曰月建。《周書·周月解》言:‘是月斗柄建子,時昬,北指。’《律曆志》言:‘辰者,日月之會,而建所指也。’孟康注《律曆志》‘辰在申’云:‘辰謂斗建。’臣瓚曰:‘日月之會為辰。’是寅者,辰也;建者,斗也;當專繫之月。”[6]以是可知“建”是斗星杓柄於各月所指的十二辰位所在。斗星杓柄旋轉一周為一年,斗星杓柄在旋轉中每月所指的十二辰即稱為“月建”或“小時”;而太歲在一周天中運行時所代表的時間和方位則稱為“大時”。“小時”、“大時”本是古人對天體運行規律的觀測記載,但後來為術數家所利用,將其與神靈比附,並根據與太歲的向、背、前、後或者沖、迎、生、克等諸種關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太歲神煞避忌理論。從文獻資料看,這種對太歲、月建所在的避忌信仰至遲在戰國晚期已較為廣泛地被運用在擇吉習俗中了。《黃帝經》曰:“太歲所在之辰,必不可犯。”[7]《荀子·儒效篇》云:“武王之誅紂也,行之日以兵忌,東面而迎太歲。”王先謙注引《尸子》曰:“武王伐紂,魚辛諫曰:‘歲在北方,不北征’”[8],這些資料即反映了當時對太歲所在方位的避忌信仰。出土雲夢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玄戈篇》(簡四七正壹~五八正壹)中記有太歲紀年法及與之相對應的吉凶,其法是將二十八宿按月排列,下列太歲大凶、致死、大吉、少吉四項所在的星宿,如:“十月,心、危、營室大凶,心、尾致死,畢、此(胔)巂大吉,張、翼少吉……。”[9]對照《淮南子·天文訓》所載“九野”所在星宿分佈區劃:“東方曰蒼天,其星房、心、尾。”“西方曰顥天,其星胃、昂、畢。”“南方曰炎天,其星輿鬼、柳、七星。”“北方曰玄天,其星須女、虛、危、營室。”可知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玄戈篇》中與太歲相關的各個方位宜忌情況是:太歲在東,東致死、西大吉、南少吉、北大凶,這與《淮南子·天文訓》所載“太歲迎者辱,背者強;左者衰,右者昌”的說法基本一致。東漢王充《論衡·難歲》篇言及當時習俗對太歲的避忌時也說:“《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凶也……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可見,古代認為太歲所在乃是最為不祥之地,當須避忌。而古代數術家對於月建的宜忌信仰,則有所謂“建除十二神”的一套系統。其法從月建上起,建與斗杓所指對應。如《淮南子·天文訓》所說:“正月建寅,月從左行十二辰”,“寅為建,卯為除,辰為滿,巳為平,主生;午為定,未為執,主陷;申為破,主衡;酉為危,主杓;戌為成,主少德;亥為收,主大德;子為開,主太歲;醜為閉,主太陰。”而“曆家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畢凡十二日周而復始,觀所值以定吉凶”,[10]《淮南子·天文訓》尚有“北斗所擊,不可與敵”及“小歲東南則生,西北則殺,不可迎也,而可背也,不可左也,而可右也”之說。《外台秘要方》卷三十五《攘射法》也說:“大時者,兌神,小時者,北斗使者。犯之令兒腹脹下痢”[11],這些均反映了古人對於太歲(大時)、月建(小時)的宜忌信仰。
  依上文分析可知,帛書《雜療方》所載禹藏圖法所說埋胞衣時要避忌大時、小時所在,實際上就是指要避開太歲、月建每月運行所居之方位。而在帛書《胎產書》所載《南方禹藏圖》中,在各月的12個方位中都有兩個稱為“死”的方位[12],它也就是“太歲”和“月建”所在的方位和時辰,代表著兩個具有凶忌涵義的辰位。因此,為了使嬰兒將來能夠康健福壽,古人在選擇藏胞的時空方位時,就必須依圖所指,避忌這兩個“死”字所在的辰位。《外台秘要方》卷三十五轉錄崔氏《小兒藏衣法》五首,詳述各月天德和月空所在以及藏埋胞衣的時間宜忌等[13];《醫心方》卷第廿三也轉錄有《產經》關於藏胞衣的《歲月圖法》、《十二月圖法》以及藏胞的各種宜忌[14]。而在宋代王懷隱等編的《太平聖惠方》卷七十六中,更載有詳備的《十二月產圖》,表明了各月產婦安產及藏胞的吉位[15]。依據馬繼興先生對馬王堆漢墓帛書《南方禹藏圖》的復原和剖析[16],可以看出,這與《醫心方》所引《產經》關於藏胞的《隨月圖》和《十二月圖》的文字敍述以及與《太平聖惠方》所載《十二月產圖》是一致的,說明了這種埋胞的宜忌習俗形成時間不但相當的早,而且也是世代相承的。
  其二,埋胞時要選擇藏胞圖中數字大所代表的方位。何以要選擇數字大所代表的方位來藏胞?帛書《雜療方》中並未交待。《醫心方》卷廿三下引《產經》云:“凡欲藏胞胎者,可先詳視十二月圖,算多處者有壽;算少處者不壽,或算多,地者忌神並者亦當避之。次取算多亦吉。又既得壽地,其日惡者,待以良日乃埋之,吉。又,雖為壽處,必得高燥向陽之地,能者壽長、智高、富貴無極也。其高燥地者,達近自在無苦。”[17]《產經》是我國南北朝時期人所撰,該書上距帛書《雜療方》的成書年代不是太遠,從對於藏埋胞衣習俗的記載來看,二者間的傳承關係是很明顯的。所以,我們從《產經》有關藏胞的習俗資料,可以間接瞭解帛書《雜療方》有關藏胞時要選擇數字大的方位的習俗原理之所在。
  《產經》對於何以選擇產圖中數位大的方位來藏胞的原因說的很明確——“算多處者有壽;算少處者不壽”。也就是說,選擇“算”多的方位埋胞,可使該兒將來長壽,反之,則壽短早夭。“算”即“數”也。《禮記·檀弓下》云:“辟踴,哀之至也;有算,為之節文也。”鄭玄注:“算,數也。”《說文·竹部》亦云:“算,數也。”可知帛書《雜療方》所說在選擇藏胞時選擇的“數”多處,即就是《產經》所說的“算”多處,二者在意思上是一致的。而“算”在漢魏時期常被用來表示人的壽數的長短。《三國志·吳志·趙達傳》曰:“吾算訖盡某年月日,其終矣。”晉葛洪《抱樸子·微旨篇》曰:“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大者奪紀。紀者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者,一百日也。”《初學記》十七、《太平御覽》四〇一引《河圖》亦曰:“黃帝曰:‘凡人生一日,天帝賜算三萬六千,又賜紀二千。聖人得三萬六千七百二十,凡人得三萬六千。’”此處之“算”即皆指代人的壽數而言。據《產經》所載可知,藏胎胞時要選“算”多的地方,就是因為“算”多處代表著壽長。反之,則壽短。所以,若要使小兒長壽,就要選擇藏胞中代表數字大、算多的方位來藏胞,這與帛書《雜療方》所說“視數多者埋胞”的做法在其習俗原理上是一致的,它反映了古人在同類相感感念下對後代未來命運的美好安排。
  (二)、藏胞的地點選擇及相關宜忌
  古人對於胞衣埋藏的地點選擇也有諸多宜忌。帛書《雜療方》特別強調要“貍(埋)清(靜)地陽處久見日所”[18]。馬王堆帛書《胎產書》第15~16號簡文的內容也是關於對胞衣的處理以及埋藏地的選擇,其文曰:
  凡治字者,以清【水】(澣)包(胞)一四。一曰:必孰(熟)灑(澣)【胞】,有(又)以酒(澣)□□□□□□□□小□□□□□□□□□□□□□一五以瓦甌,毋令蟲蛾(蟻)能入,而□□□□□□□囗【見】日所,使嬰兒毋(無)疕,曼理,壽□一六[19]
  上段资料雖然殘缺不全,但從其殘存的文字來看,對於胞衣的埋藏地的選擇當與帛書《雜療方》相同,都強調要選擇“清(靜)地陽處久見日所”。何以要選擇這些地方來埋藏胞衣呢?這是因為,在古人看來,高燥向陽的地方陽氣充足,埋胞於此,可以讓胎胞接受到更多的陽氣,然後通過交感的作用,使嬰兒也得到更多的陽氣,從而收到“使嬰兒良心智,好色,少病”[20],或者“使嬰兒毋(無)疕,曼理,壽□”[21]的良效,這與《醫心方》卷廿三所引《產經》“凡欲藏胞胎者……必得高燥向陽之地,能者壽長智高,富貴無極也。其高燥地者,遠近自在無苦”的說法也是相同的。這是古人在陰陽學說基礎上,根據簡單類比的交感巫術法則而產生的錯誤聯想。
  馬王堆漢墓帛書《胎產書》中還記載了古人將胞衣埋于床席之下可使嬰兒不得瘡瘍的習俗:
  一曰:貍(埋)包(胞)席下不疕騷(瘙)。內中□□□□以建日飲一七[22]
“埋胞席下”,矌惠桃先生懷疑是指將胞衣用坐席或床席裹埋於地下[23];馬繼興先生则認為是將胎胞埋在臥室床席的地下[24]。從該句文義及後世埋胞於床下的俗信推之,筆者認為馬繼興先生的解釋是合理的。這種選擇床席之下作為埋胞地點的習俗,在我國浙江、廣東、臺灣一些地區舊時也曾廣為流傳。如:浙江金華地區,在嬰兒出生後,產家將胎衣裝於泥缽,藏於床下,謂之壽缽;廣東、臺灣等地的婦女在分娩後,將其胎衣藏在一個大瓦壺中,於午夜後悄悄埋在床底下或其他不易為人撞見的地方,要埋的深,以防嬰兒噎乳和夜間不安[25];江浙沿海一帶的漁民經常出海打魚,一出海便有生死難卜之憂,所以,他們是將孩子的臍帶胞衣用草木灰一起盛裝在瓶中,埋於床下,直到人死後,才將“胞瓶”取出,放入棺木中帶走,取意是將孩子永遠留在家裏,留在岸上[26]。雖然他們在選擇床席之下作為埋胞地點的目的上各不相同,方法上也略有差異,但在埋胞的習俗原理上——即相信胎胞與嬰兒之間存在著神秘的交感作用這一點上卻是相一致的。
  需要指出的是,從藏胞地點的選擇上看,有關藏胞的俗信顯然是毫無任何科學依據的。比如,要使嬰兒將來“良心智,好色,少病”,就要選擇“清地陽地久見日所”埋胞;而要使嬰兒將來“不疕騷(瘙)”,則選擇埋胞于臥席之下。前者考慮到嬰兒的健康,所以選擇“陽地久見日所”來埋胞;後者也考慮的是嬰兒的健康,但卻選擇的是久不見日的臥席之下作為埋胞之所。可見,這種基於神秘互滲和相互感應觀念之上的埋胞習俗,只要認為能使嬰兒健康地成長,對於埋胞的地點選擇及其取意完全可以是因人因地而異,並沒有科學、縝密的邏輯思維方法可據。
  (三)、胞衣的處理方法及相關宜忌
  關於對胎胞的處理方法及相關宜忌俗信,帛書《雜療方》言之較詳:
  字者已,即以流水及井水清者,孰灑(澣)其包(胞),孰捉,令毋(無)汁,以故瓦甗毋(無)無(蕪)者盛,善四一密蓋以瓦甌,令蟲勿能入,貍(埋)清地陽處久見日所。使嬰兒良心智,好色,少病四二[27]
“字”即生產、生育之義。《說文·子部》曰:“字,乳也。”段玉裁注:“人及鳥生子曰乳;獸曰。”《廣雅·釋詁一》曰:“字,生也。”“字者已”,意即婦女分娩後。“孰”,《周髀算經》:“思之未孰。”注:“孰,猶善也。”此處有“充分,儘量”之義。“灑”,《說文·水部》:“灑,滌也”,“滌,灑也。”“灑”後假為“洗”,即清洗之義。“”即“”,同“澣”。《說文·水部》:“,濯衣垢也。”字又省作“浣”。《玉篇·水部》:“澣,濯也。浣,同澣。”“捉”,《說文·手部》:“捉,搤也。從手足聲。一曰握也。”“孰捉”,儘量把胎盤裏的汁液擠壓乾淨。“蕪”原作“無”。“蕪”,《說文·艸部》:“蕪,薉也。”“薉,蕪也。今作穢。”《小爾雅·廣言》:“蕪,草也。”這裏是指草渣類污穢不潔之物。“清地”,整理小組讀為“淨地”,即乾淨清潔之地。“良心智”,即心底善良、智力聰慧。“好色”,指皮膚容顏美好。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婦女分娩後,馬上用流動的水或清潔的井花水將胞衣充分洗滌乾淨,再把胞衣中的汁液儘量擠掉(使其乾燥)。將處理完的胞衣放入乾淨無雜物的舊瓦甗中,用瓦甌嚴密封閉,使蟲子進不去。然後選擇清潔乾淨又常能見到陽光的地方埋藏。這樣做可以使嬰兒將來心底善良,智力聰慧,皮膚容顏美好,少生疾病。帛書《胎產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凡治字者,以清【水】(澣)包(胞)一四。一曰:必孰(熟)灑(澣)【胞】,有(又)以酒(澣)□□□□□□□□小□□□□□□□□□□□□□一五以瓦甌,毋令蟲蛾(蟻)能入,而□□□□□□□囗【見】日所,使嬰兒毋(無)疕,曼理,壽□一六[28]
與上引帛書《雜療方》所載處理胞衣的方法不同的是,該方在用清水洗滌胞衣後,還要經過一道用清酒洗胞的程式。酒有殺菌防腐的功效,這一點早在先秦時期已為古人所知。《說文·酉部》:“醫,治病工也,從殹從酉。殹,惡姿也。醫之性然,得酒而使,故從酉。”又云:“一曰殹,病聲。酒所以治病也。” 可知 “醫”字是古人將患者的病痛聲和治病時所用的藥物——酒結合而創造出的會意字。《史記·扁鵲列傳》云:“(疾)在腸胃,酒醴之所及。”“醴”,是一種經宿而熟的甜酒。《說文》:“醴,酒一宿熟也。”扁鵲為春秋時名醫,由是知至遲在春秋時我國先民已使用酒醴治療腸胃類疾病了。所以,古人在處理胞衣時,先用清水洗滌胞衣,然後再用清酒加以洗滌,這樣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使經處理後的胞衣得以長期保存而不發生腐變;另一方面也可減弱蟲蟻等物對胞衣的侵蝕。這比之僅用清水洗滌胞衣的方法要嚴謹而科學的多。
  以上兩種對胞衣的處理方法及相關宜忌信仰,也見於後世醫書中。《醫心方》卷二十三《藏胞衣料理法》第十五引《產經》之文云:“凡欲藏胞衣,必先以清水好洗子胞,令清潔。以新瓦甕,其蓋亦新,畢。乃以真絳繒裹胞訖,取子貢錢五枚,置甕底中羅列,令文上向,乃已取所裹胞盛納甕中以蓋覆之,周密泥封,勿令入諸蟲畜禽獸得食之,畢,按隨月圖以陽人使埋之,掘深三尺二寸,堅築之,不欲令復發故耳。能順從此法者,令兒長生,鮮潔美好,方高心善,聖智富貴也……一法,先以水洗胞,令清潔訖,複用清酒洗胞,以新瓦甕盛胞,取雞雛一枚,以布若繒纏雛置胞上,以瓦甌蓋其口埋之。按十二月圖於算多上藏之,吉。其地向陽之處,深無過三尺,堅築之,勿令發也,大吉。男用雄雛。女用雌雛。”比照可知,雖然帛書《雜療方》及《胎產書》所載埋胞的方法與後世醫書略有差異,但在這樣做可使嬰兒將來康健富貴、賢達高夀這一認識上,二者則又是相一致的。
  由帛書《雜療方》有關藏埋胞衣的資料看,古人將胞衣認真清洗乾淨並裝入故瓦甗中密封後深埋,其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蟲蟻鑽入殘食胞衣而影響嬰兒健康成長。帛書《胎產書》第16號簡文雖然殘缺嚴重,但從該簡後半句“使嬰兒毋(無)疕,曼理,壽□”來看,古人相信,如果胞衣為蟲蟻等所食,則會給嬰兒帶來各種病災不祥。“疕”在此處泛指小兒瘡瘍等疾病[29],這與《醫心方》卷第廿三《藏胞衣惡處法第十七》所引《產經》“藏胞勿令入蟲蛾草等,入者令兒醜惡,多死瘍瘡病,凶”及李時珍《本草綱目·人部》第五十二卷引崔行功《小兒方》“凡胎衣宜藏於天德、月空吉方。深埋緊築,令男長壽。若為豬狗食,令兒顛狂;蟲蟻食,令兒瘡癬”的說法也是相同的。這種將胞衣的處理與嬰兒將來的命運相聯繫的觀念,顯然仍是建立于胞衣與嬰兒曾經一體,是以二者間存在著神秘互感的交感巫術法則之上的錯誤聯想而已。
  (四)、胞衣的處理對產婦的交感影響
  胎胞除了與嬰兒之間存在著交感,能影響嬰兒以後的健康、壽數甚至命運外,經特殊處理胎胞似乎還與產育的婦女有著某種神秘的交感。這種交感關係對產婦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對胎胞的特殊處理可以影響產婦以後所孕胎兒的性別。帛書《胎產書》云:
  字而多男毋(無)女者而欲女,後囗囗囗囗包(胞)貍(埋)陰垣下。多女毋(無)男,亦反〈取〉【胞】貍(埋)陽垣下。一曰一八:以甗衣约包(胞),貍(埋)之一九[30]
從埋藏地點的選擇上看,若要想生育男孩,就將胞衣埋于陽垣下,而要想生女,則將胞衣埋于陰垣下。這種將胎胞埋藏地的陰陽狀況與產婦以後所孕胎兒性別相聯繫的習俗,其巫術性質也是很明顯的,它所依據的巫術法則,顯然仍是在簡單類比的交感原理下對陰陽學說的運用。
  陰陽學說是中國古代哲學的理論體系之一,它是戰國秦漢時期的思想家對宇宙萬物生成發展變化情況進行理性化思考的總結。這一學說的基本內容主要有二:一是將萬事萬物的各種對立概念聯繫在一起,統一為最根本的兩個對立面,並用“陰”、“陽”兩個字作為這兩個對立面的總名稱;二是用陰陽這一對基本對立面的相互關係來解釋萬事萬物的構成和變化運動[31]。如《易·系辭上》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管子·五行》云:“天道以九制,地理以八制,人道以六制。以天為父,以地為母,以開萬物,以總一統。”《京房易傳》卷下云:“故《易》六十四卦,分上下,象陰陽也。奇偶之數,取之於乾坤。乾坤,陰陽之根本。” 《易·系辭上》又說: “乾,陽物也;坤,陰物也。”“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坤,陰陽之情性也。”因“乾道為陽”,故“陽”象徵天、君、父、男;“坤道為陰”,故“陰”象徵地、臣、母、女等。古人將這種陰陽思想用於解釋天地萬物的發展變化。因此,依據“陽可召陽”、“陰以致陰”的相似律法則,從胞衣與產婦之間的神秘交感關係出發,古人自然便認為,若要想生育男孩,就將產後胞衣埋于陽垣下,使其接受更多的陽氣即可。而要想將來所孕胎兒為女,則只需將產後的胞衣埋于陰垣下,使其接受更多的陰氣即可。這種埋藏胞衣于陽垣或陰垣下來影響以後產婦所孕胎兒性別的觀念,正是對陰陽學說的具體運用。
  其二,對胞衣的特殊處理可以改善不易受孕婦女的生育能力,使其以後能多孕多育。馬王堆帛書《胎產書》云:
  女子鮮子者產,令它人抱其□,以去□□濯其包(胞),以新布裹之,為三約以斂之,入□三三中,令其母自操,入谿穀□□□之三,置去,歸勿顧;即令它人善貍(埋)之三四[32]
“鮮”有“少”義。《詩經·大雅·蕩》:“靡不有初,鮮克有終。”毛《傳》:“鮮,息淺反。少也。”“濯”,“洗滌”之義。《詩經·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挹彼注茲,可以濯罍。”毛《傳》:“濯,滌也。”“斂”有收聚,收束之義。《說文·攴部》:“斂,收也,從攴僉聲。”《爾雅·釋詁》:“斂,聚也。”“操”有握持,拿著之義。《說文·手部》:“操,把持也。從手,喿聲。”段注:“把者,握也。”“谿”,《說文·穀部》:“谿,山瀆所無通者。從谷奚聲。”“穀,泉出通川為穀。”段注:“《釋水》曰:‘水注川曰谿。注谿曰穀。’”則“谿穀”在此處泛指流出山澗中的溪水。“置”有廢棄、擱置之義。《說文·網部》:“置,赦也。從網、直。”《韓非子·十過》:“子置勿複言。”“顧”,回首、回視之義。《詩經·檜風·匪風》:“顧瞻周道,中心怛兮。”鄭《箋》:“迴首曰顧。”“歸勿顧”,即返回時不要回頭看。
  這條資料主要記載了不易受孕生子的婦女在產後如何處理胞衣就能增強其生育能力的方法。其對於胞衣的處理方法與前述各條略別:不易懷孕的婦女在分娩後,讓他人將胞衣拿去到某處(此處缺兩字,當是洗滌胞衣的處所)去洗滌乾淨,再用新布加以包裹,並用帶子緊緊纏束三道,放入某器具(此處缺一字,當指放置經處理後的胞衣的器具)中,讓產婦自己拿著,到山澗的水流中(此處缺三字,當指產婦處理胞衣的某種動作)三次,然後,將胞衣扔在那裏,離開返回時不要回頭看它,最後再讓其他人將扔掉的胞衣好好掩埋掉。古人相信,通過對胎胞的這種特殊處理後,就可以達到增強不易生育婦女的孕育能力。
  這種將胎胞與產婦的生育能力聯繫起來的俗信,與上述認為胎胞與嬰兒之間具有神秘交感作用的認識一樣,二者都是基於接觸巫術法則之上的一種錯誤聯想。所不同的是,胞衣與嬰兒之間的交感關係是建立在胞衣曾與嬰兒一體,以及胞衣為胎兒生命之源等觀念之上。而對胞衣的特殊處理可以影響到產婦以後的生育能力這一點上,其俗信效力恐怕主要在於處理胞衣時所進行的一系列象徵性意識活動中。產婦在處理胞衣的一系列儀式行為中,帛書《胎產書》中予以特別強調的是“置去,歸勿顧”。“歸勿顧”,即產婦將加以清理後的胞衣扔掉返回時,不得回頭再看它。在古代傳說及法術儀式中,是不允許當事人“回頭看”(即“顧”)的,因為“顧”常會給人帶來災殃,例如《呂氏春秋·本味》篇載伊尹之母的故事說:“其母居伊水之上,孕,夢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東走,毋顧。’明日,視臼出水,告其鄰,東走十裏,而顧其邑盡為水,身因化為空桑。”在古代治病療疾的法術中,也常要求施術者“毋顧”。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就提到兩種治疣的方法,一是以禾象徵疣,令病疣者抱禾,在念完祝辭後,抱疣者即“置去禾,勿顧”;另一法是以土塊象徵疣,在施行禹步並念祝由辭等法術後,置土塊其處,“去勿顧”[33]。此外,在古代出行的法術中,也常可以見到“勿敢顧”的禁忌。如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行”篇載有一條有關出行的資料,不但要求出行者在出門後“毋敢顧”,而且對“顧”的後果說的非常明白:
  凡民將行,出其門,毋(無)敢*(顧),毋止。直述(術)吉,從道右吉,從左吝。少(小)*(顧)是胃(謂)少(小)楮,吝;大*(顧)是胃(謂)大楮,兇(凶)一三〇正[34]
整理小組注曰:“楮讀為佇,站立”[35],即“停留”之義。“吝”有“悔恨、遺憾、吝嗇、貪戀、吝惜、行難、羞恥、恥辱”[36]諸義,然從“大顧是謂大楮,凶”來看,前一“吝”字當取“行難”之義,而後一“吝”字當以“恥辱”之義為是。是以上文的意思是說,在出了家門後,不敢回頭看,小顧表示小停,會有小不利;大顧表示大停,會有大凶。
  可見,在當時人觀念中,在某些儀式活動中,“顧”會給人帶來不祥。所以,常要求有關當事人“勿顧”。馬王堆帛書《胎產書》所說要求產婦在親手丟掉胞衣後,不能回頭看,在此儀式中,胞衣被作為轉嫁產婦“鮮子”病症的媒介物。人們相信,通過產婦親手丟胞的儀式,產婦“鮮子”的晦氣和不祥都會隨著胞衣一起被置之腦後,不再與其發生關連,並從此獲得與他人一樣旺盛的繁殖力。此種對胞衣的處理習俗,從其原理上講,顯然仍未擺脫順勢巫術和接觸巫術這兩大巫術法則的窠臼。

  馬王堆漢墓簡帛文獻中有關藏胞的資料,是當前我國所發現的最早的此類習俗的反映,它比我國六朝時人所著《產經》有關藏胞習俗的記載要早數百年之久。儘管在藏胞的具體操作中,後世文獻的記載與馬王堆漢墓資料所說不盡一致,但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二者之間有著非常明顯的傳承關係。另外,從此類習俗觀念的建構原理上看,我國古代有關藏胞的習俗,與世界其他民族此類信仰大體上一樣,都是建立在胞衣與婦嬰曾為一體、胞衣是胎兒生命之源,是以二者間保留著某種神秘的互感觀念之上。弗雷澤在《金枝》一書中曾對這種交感觀念的原理作了精闢的分析,他將其賴以建立的思想原則歸結為兩個方面:“第一是‘同類相生’或果必同因;第二是‘物體一經互相接觸,在中斷實體接觸後還會繼續遠距離的互相作用。’前者可稱之為‘相似律’,後者可稱為‘接觸律’或‘觸染律。’”[37]可以說,世界各地有關藏胞的習俗都是在此類原始邏輯思維的指引產生的。然從上文對馬王堆漢墓出土簡帛有關藏埋胞衣習俗資料的分析,我們也可以明顯看到,我國古代有關藏胞的習俗,在遵循相似律和接觸律法則的同時,又將中國古代文化中特有的陰陽學說貫穿到整個習俗觀念之中,相信方位、星宿宜忌藏胞地点的阴阳情况具有与人生命运相关的神秘力量。从这一点上说,它又展現了中國古代藏胞習俗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特色。

本文原載《求索》2007年10期,第205~209頁


  (作者简介:吕亚虎(1973—),男,陕西汉中人,陕西师范大学讲师,历史学博士。联系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4#  710062)


[1]〔英〕詹·喬·弗雷澤著,徐育新等譯:《金枝》,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第60頁。
[2]〔日〕丹波康賴:《醫心方》,人民衛生出版社1996年版,第515頁。
[3]〔唐〕王燾撰,高文鑄校注:《外台秘要方》,華夏出版社1993年版,第705頁。
[4]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26頁。
[5]〔唐〕賈公彥:《周禮注疏》卷二十五,《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807頁。
[6]〔清〕孫星衍撰,駢宇騫點校:《問字堂集·岱南閣集》,中華書局1996年版,第58~59頁。
[7]〔清〕允祿、梅彀成等撰:《欽定協紀辨方書》,臺灣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96頁。
[8]〔清〕王先謙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荀子集解》,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34頁。
[9]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釋文注釋第187~188頁。
[10]〔清〕允祿、梅彀成等撰:《欽定協紀辨方書》,臺灣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128頁。
[11]〔唐〕王燾撰,高文鑄校注:《外台秘要方》,華夏出版社1993年版,第514頁。
[12]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6頁。
[13]〔唐〕王燾撰,高文鑄校注:《外台秘要方》,華夏出版社1993年版,第707頁。
[14]〔日〕丹波康賴:《醫心方》,人民衛生出版社1996年版,第513~516頁。
[15]〔宋〕王懷隱等編:《太平聖惠方》(下),人民衛生出版社1982年版,第2423~2425頁。
[16] 馬繼興:《馬王堆古醫書考釋》,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版,第819~821
[17]〔日〕丹波康賴:《醫心方》,人民衛生出版社1996年版,第515頁。
[18]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26頁。
[19]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7頁。
[20]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26頁。
[21]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7頁。
[22]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7頁。
[23] 周一謀、蕭佐桃主編:《馬王堆醫書考注》,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1988年版,第354頁。
[24] 馬繼興:《馬王堆古醫書考釋》,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版,第805頁。
[25] 叶大兵、烏丙安主編:《中國風俗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0年版,第221頁。
[26] 王曉麗:《中國民間的生育信仰》,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第72頁。
[27]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26頁。
[28]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7頁。
[29] 周一謀、蕭佐桃主編:《馬王堆醫書考注》,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1988年版,第353頁。
[30]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7頁。
[31] 詹鄞鑫:《心智的誤區——巫術與中國巫術文化》,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頁。
[32]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39頁。
[33] 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釋文注釋第140頁。
[34]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釋文注釋第200頁。
[35] 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編:《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釋文注釋第201頁。
[36] 李格非主編:《漢語大字典》(簡編本),湖北辭書出版社/四川辭書出版社1996年版,第283頁。
[37]〔英〕詹·喬·弗雷澤著,徐育新等譯:《金枝》,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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