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雀山漢簡《十陣》釋讀四則
作者:林志鵬  發布時間:2010-03-19 08:13:32

(北京大學中文系)

(首發)

  銀雀山漢簡《十陣》與《孫臏兵法》、《孫子兵法》、《六韜》、《尉繚子》等同出一墓。1975及76年整理小組先後出版兩種《孫子兵法》平裝普及本,將《十陣》等十五篇兵家佚書歸入《孫臏兵法》下編。其後,整理小組對前述版本進行修訂,出版《銀雀山漢墓竹簡〔壹〕》精裝本,將原本收入《孫臏兵法》下編的佚書移出,編入第二輯《佚書叢殘》的“論政論兵之類”[1]。最近《銀雀山漢墓竹簡》第二輯正式出版,披讀竹書《十陣》及整理者之註釋,對於部份簡文有不同的理解,一得之愚,謹就教於方家。
   
一、1532“疏陣者,所以也”、簡1535“中之薄也,將以也”
  本篇所述陣法有“疏陣”、“數陣”,二者相對。簡文說:“疏陣者,所以也。”整理者認為“”為“吠”之異體,惟未論定其借為何字;張震澤先生疑此字為“犯”,但亦未敢肯定 [2]。鵬按,“”字又見於本篇論“方陣”章(簡1535):“方陣之法,必薄中厚旁,居陣在後。中之薄也,將以也。”簡文“”疑“吴”之誤,二字形近致訛。“吴”當讀為“虞”,訓為欺 [3]。《廣雅‧釋詁二》:“虞,欺也。”王念孫《疏證》云:“《淮南子‧繆稱訓》引《屯》六三‘即鹿無虞’,高誘注云:‘虞,欺也。’……宣十五年《左傳》‘我無爾詐,爾無我虞’,謂兩不相欺也。‘虞’與“詿誤”之‘誤’古聲義竝同,《逸周書‧官人解》‘營之以物而不誤’,《大戴禮》作‘虞’,是其證矣。”[4]疏陣用於欺敵、誤敵,所以簡文說:“故必疏距間,多其旌旗羽旄。”其陣法“或進或退,或擊或,或與之征,或要(邀)其衰。”[5]至於方陣“薄中厚旁”,四邊佈以重兵,中間則較疏,亦有壯大聲勢、迷惑敵軍的用意。下文簡1554論水戰亦云“兵有誤,車有御,徒必察其眾少”,“誤”亦讀為“虞”。
   
二、1538“或擊或”、簡1554“擊舟津”
  前文引述《十陣》“疏陣之法”有“或擊或”一句,整理者云:“,本輯壹‧二三《將過》篇用作‘剛毅’之‘毅’,當即《說文》‘”字異體。下文一五五號簡有‘擊舟津’之語,亦以‘’與‘擊’對舉,其義未詳。”[6]鵬按,整理者說是。大徐本《說文》無“”字,段玉裁《注》本據《玉篇》、《廣韻》引《說文》補:“,癡,不聰明也。”段《注》:“五怪切,十五部,據《廣韻》,此《說文》舊音也。”[7]”、“毅”二字古音皆為疑母物部,《十陣》“)”字疑讀為“戾”(來母質部),訓為違、背。簡文論疏陣之法“或進或退,或擊或(戾)”,“或擊或戾”即“或擊或違”、“或擊或離”之意,“戾”正與前句“退”呼應。下文論水戰之法云:“擊舟(戾)津,示民徒來。”戾訓為背,“戾津”即背對渡口之意。
   
三、《十陣》簡1538“玄之陣,必多旌旗羽旄,鼓=莊”
  “玄”一詞,整理者缺釋,前文列舉十陣之名作“玄襄”。鵬按,簡文強調玄之陣“必多旌旗羽旄”,而“”字從羽,可見其義與之相關。“”疑為“翔”之異體,“”從“襄”得聲,襄、翔二字韻母皆屬陽部,聲母則為心、邪旁紐,音近可通。
  “鼓=莊”,整理者云:“,馬王堆帛書或用作‘飛’字。此字下之符號可能是重文號,也可能是合文號。如是合文號,則此句當讀作‘鼓羽非莊’。”[8]張震澤將“”下符號視為重文符,讀此句為“鼓莊”,並釋“”為“輩”(訓為車隊),讀“莊”為“壯”,解此句為“鼓聲起,車隊輩輩壯盛也。”[9]鵬按,“鼓=莊”疑讀為“鼓羽非(蜚)莊(壯)”,“蜚”(與“飛”古通用),訓為飛揚。“鼓羽蜚壯”謂旌旗飛揚、鼓聲雷動,聲勢壯大。
  前文簡1534說“玄之陣,所以疑眾難故也。”其多用旌旗羽旄,蓋有製造聲勢、迷惑敵人之目的 [10],作用和前文疏陣“所以虞也”類似。“疑眾難故”之“難”訓為應對,本書《兵之恒失》簡1010-1012“欲以國〔兵之所短〕,難敵兵之所長 [11],耗兵也。欲強國之所寡 [12],以應敵之所多 [13],速詘之兵也。備固,不能難敵之器用,陵兵也。”[14]二“難”字與“應”近義互用,可見“難”可訓應。而此處之“故”亦可讀為“備固”之“固”,眾、固皆指敵軍實力而言 [15]
   
四、簡1552“鈎楷柤”——兼釋《患之》簡1276“天地之行其國”
  《十陣》簡1552云:“水戰之法,必眾其徒而寡其車,令之為鉤楷貳輯嬴(?)絳皆具。”[16]末句所述皆水戰工具,似當讀作“鈎楷、柤、貳輯、嬴(?)絳”,“輯”可依張震澤說釋為“楫”[17],“貳”、“嬴(?)絳”待考。“鈎楷、柤”疑即水戰所用之鉤、距。“楷”讀為“鍇”,《說文》云:“九江謂鐵曰鍇。”《廣雅‧釋器》也說:“金、鍇,鐵也。”《方言》卷二:“鍇,堅也。”錢繹《箋疏》:“鍇,通作楷。”鈎楷即鐵製之鉤。水戰用鉤,見《太平御覽》卷315引《伍子胥水戰法》:“大翼一艘,廣丈六尺,長十二丈,容戰士二十六人、櫂五十人,舳艫三人,操長鉤、矛、斧者四,吏僕、射長各一人,凡九十一人。”[18]柤”之“”疑讀為“聳”或“崇”,訓為高。柤者,木距也。《說文》:“柤,木閑。”徐鍇《繫傳》:“柤之言阻也。”《廣雅‧釋器》:“柤,距也。”鉤、距在水戰中為一組配對的工具,《墨子‧魯問》:“公輸子自魯南游楚,焉始為舟戰之器,作為鉤強之備,退者鉤之,進者強之。”孫詒讓《閒詁》:“畢云:《太平御覽》引作‘謂之鉤拒,退則鉤之,進則拒之也。’詒讓案,退者以物鉤之則不得退,進者以物拒之則不得進,此作‘鉤強’無義,凡‘強’字並當依《御覽》作‘拒’。”[19]鵬按,前人解《魯問》“鉤距”多視為一器,不無可疑,今得簡文可證鉤、距當為二物,且質地有別,《六韜‧犬韜‧練士》謂勇力之士能“拔距伸鉤”,亦鉤、距分言之例。
  “”字又見於本書《患之》,該篇論國患,屢見“天地之行其國”句,如簡1276“五患曰:有國,天地之行其國,身不死,國多災殃,所謂溺國也。”簡文“”,整理者依字隸寫而無說。鵬按,“”疑讀為“慫”,訓為驚怖。《說文》:“慫,驚也。”字或作“聳”、“悚”、“竦”、“愯”。“天地之慫”指災異(如彗星、日月食、地震等)而言。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寫於北大中關新園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為2010年3月17日。)


[1]關於《銀雀山漢墓竹簡》出版的經過,參考李零先生:《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北京,三聯書店,2008年1月北京第2版,第388-389頁、第392頁。裘錫圭及李家浩兩位先生在《銀雀山漢墓竹簡〔二〕》的後記中提及:“《銀雀山漢墓竹簡》第二輯的書稿,早在1981年就已定稿……。本書的出版,距離竹簡出土時間已三十七年,離定稿時間已二十八年,離第一輯出版時間已二十四年。”
[2]《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1月,第191頁,註釋9;張震澤:《孫臏兵法校理》,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1月,第134頁,註釋8。
[3]按,“虞”又有防備之義,簡文若作此訓,似亦可通。
[4]王念孫:《廣雅疏證》(收入《小學名著六種》),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11月,第49頁。
[5]簡文“要”讀為“邀”,從整理者說。“”字之釋讀見下文。
[6]《銀雀山漢墓竹簡〔貳〕》,第191頁,註釋24。
[7]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許惟賢整理本),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12月,上冊,第738頁。
[8]《銀雀山漢墓竹簡〔貳〕》,第192頁,註釋36。
[9]張震澤:《孫臏兵法校理》,第140頁,註釋40。
[10]此點整理者已指出,見《銀雀山漢墓竹簡〔貳〕》,第191頁,註釋13。
[11]此句簡文原作“難敵國兵之所長”,“國”涉上句“國兵”而衍。此處以“國兵”、“敵兵”相對,下文更以“國”、“敵”對舉。
[12]簡文原作“欲強多國之所寡”,“強”為動詞,“多”字涉下句“敵之所多”而衍。
[13]“敵”下原有“國”字,涉上文而衍。
[14]《銀雀山漢墓竹簡〔貳〕》,第139頁。
[15]張震澤《孫臏兵法校理》(第135-136頁,註釋13):“故,通固,固又通錮。……(玄之陣)正所以令敵眾生疑,又不易圍裹錮禁我也。”理解與本文不同。
[16]“贏”字不清,暫依整理者說隸寫。
[17]張震澤:《孫臏兵法校理》,第143頁,註釋55。
[18]嚴可均:《全上古三代文》卷五,《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12月,第1冊,第37-38頁。
[19]孫詒讓:《墨子閒詁》,《諸子集成》第4冊,北京,中華書局,第291頁。195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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