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山336號漢墓5枚律令簡釋文
作者:曹旅寧  發布時間:2010-11-19 00:13:52

(華南師範大學法學院)

(首發)

  《文物》1992年第9期發表荊州地區博物館《張家山兩座漢墓出土大批竹簡》發掘簡報,其中圖版壹刊布了336號漢墓F組《律書》三枚竹簡照片,A組《功令》二枚竹簡照片,今根據照片試做釋文如下,編號依照原序列,辨識不清者暫以囗表示:
  3.囗問二千石官二千石官囗囗囗當論乃告縣道官囗囗囗囗囗即上在所郡守
  4.船人渡人而流殺人耐之船嗇夫吏主者贖耐其殺馬牛及傷人船人贖耐船嗇夫
  5.盜律
  6.史者代代囗囗公主傳令史出
  7.十一 郡屬尉作有秩斗食嗇夫囗史令史嘗治獄三歲年卌五以下至卅欲囗二千石官縣囗
  張家山336號漢墓《律書》、《功令》,發掘簡報、陳躍均、彭浩先生均已有簡介。簡3是關于告訴的律條;簡4爲賊律條文,與《二年律令》相同;簡5爲律名,爲336號墓15種律名之一;簡6提及公主;簡7前端有編號十一,當爲該令條在《功令》令集中的編號,與247號墓《津關令》相似,令文爲官吏升遷的起家資歷,其中治獄三年的條件、年齡在四十五以下三十歲的兩項規定格外引人注目。睡虎地秦簡《編年記》所標注喜的個人經歷來驗證,喜特別記載今上十二年四月治獄鄢事、顯然是與考績升遷相關。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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