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雀山汉墓竹简·貳》讀書記之一
作者:楊安  發布時間:2012-10-19 09:02:59
(吉林大學古籍研究所)
(首發)
  《銀雀山漢墓竹簡·貳》[1]在竹簡出土37年後終於出版了,這本早在1981年就定稿的書,多年後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一份遲到的成果,亦是老一輩學者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當年的整理小組成員,可謂學界泰斗,整理水平之高、注釋之精爲學人嘆服,但是難免會存在一些細小的疏漏,在《銀貳》出版後,有學者紛紛撰文補充訂正,筆者在諸位先生的基礎上,提出一些小問題,與師友討論,難免淺陋,望方家批評。
一、釋文的問題
  1.1簡1139
  《地典》篇簡1139,《銀貳》釋文作:“……自降北,吾不頓(鈍)一兵,不殺一人,而破軍殺將。如此……”其中“頓”原簡作“”,字形比較奇特,沈祖春先生認爲:
  上引“頓”字,原簡作“”,字右略有殘損,但左邊構件清晰,爲“扌”。此字當釋爲“損”。
這種改釋,從文意上很通順,有很大的影響,但是我們認爲還是有可疑之處,首先說右半部分,“員”作“”(簡1531)、“”(簡1532),其必備條件之一就是所謂“貝”形上的“○”,從原簡來看,字的右部“”絕無此部分,且筆勢和“員”亦不相同,此部分釋“頁”無疑,“頁”漢簡中作“”(銀壹261“順”)[2]、“”(簡1319“”)即可證明。其次說左半,左側“”沈氏改釋“扌”,確有道理,所見同時期漢簡中也無“屯”寫如此,但是“屯”訛作“扌”卻很有可能,“屯”金文作“”(師望鼎2812),“手”金文作“”(臣諫簋4237),字形已經很接近,漢簡中“屯”作“”(馬王堆·老子乙194上)和手作“”(馬王堆·老子甲82)[3]字形亦近,所以,我們認爲“屯”訛爲“扌”遠比“員”訛爲“頁”可信的多。 這種“頓”的寫法或是抄手在謄寫簡文時的誤識所至。所以,整理者釋“頓”更爲合理,不必改釋。
  
  1.2簡1288
  整理者將本篇命名爲《五議》,吳九龍先生卻命名作《議》[4]。簡1288簡首作
  
  整理者釋文也作“議”,誤爲“五議”應是和“論政論兵之類”第五篇《五議》相混。
  
  1.3簡1462
  《有國之效》篇簡1462簡首“有國之效與民之請”,整理小組斷句作“有國之效:與民之請(情)”而無說解,我們認爲這沒有太多的理據。“有國之效與民之請(情)”可能是“有國之效”和“民之情”兩篇的首句,也就是說第三十八(整理小組命名作“民之情”)、三十九(整理小組命名作“有國之效”)兩篇有可能是一篇,且第三十九篇應至於前。
  
  1.4簡2144
  《相狗方》簡2144有句作:“×四寸,及大禽”整理者釋×爲“臀”,不確。其一、字原簡作“”,“臀”所從之“殿”居延簡中作“”、“”,和簡文大不同。其二、按漢代一寸長2.31厘米[5],四寸就是9.24厘米,試想一條可以“及大禽”的獵犬的臀部只有不到10厘米,這是不可想像的。此字上部明顯是從戶從殳的,下部從“肉”,應可隸定作“”,“殳”和“攵”作爲偏旁常常可以互用,所以,字應是“䏿”。“䏿”,《說文·肉部》新附字:“䏿,肥腸也,从肉啟聲。”鄭珍《說文新附考》:“按《山海經》有‘無䏿之國,在長股東,爲人無䏿。’郭註:‘䏿或作綮,作綮正字。’《莊子·養生主》所言‘肎綮’,《釋文》引司馬云:綮猶結處也,肥腸爲筋所結處,故謂之綮肥腸。”[6]“肥腸”也就是現在說的“腓腸肌”即小腿肚子,也就是腿筋的所在之處,通過觀察“䏿”的長短以判斷狗的彈跳和捕獵的能力,所以釋“䏿”更爲合理。傅立《走狗賦》:“舒節急筋。”[7]亦是在說狗的這個特點。
二、解說的問題
  2.1簡1164
  《五名五共》篇有:“夫威强之兵,則詘(屈)耎而侍(待)之”,整理小組通“耎”作“輭”,這從音理上絕沒有問題,諸家研究者也多以爲然。唯劉桓先生提出不同看法,他說:
  耎以讀懦爲是,耎、懦古通用。如馬王堆漢墓古佚書《經法篇》:“岐行喙息,扇蜚耎動。”《淮南子·原道篇》作“跂行喙息,蠉飛蠕動”,耎既通蠕,亦可通懦。威強,詘耎義正相反。《校理》讀耎爲軟,不可從。[8]
我們認爲這個觀點是正確的,讀“懦”應是。劉桓先生舉馬王堆的例子證明“耎”可以通作從需的“蠕”。劉波先生則指出秦簡中亦以耎或從耎爲聲的字讀爲從需的字,如(睡封簡五七·13)通“濡”、(龍簡二八·5)通“壖”。[9]曾良先生指出“需”和“耎”形混的中間環節是“”,他說:
  在古籍中“需”、“而”、“耎”旁常相通,這是因爲“需”俗寫作“”,如“儒”或作“”。[10]
武威漢簡中讀如“縟”之“儒”字做“”(服傳37)[11],正是“儒”的俗字。任西西先生更是舉了愞→懦、蝡→蠕、稬→糯的例子,[12]劉波先生引二先生說法並說:“早期從耎爲聲的字多可被改爲從需爲聲。”本輯《將過》篇簡1210有“有耎而……”整理者讀“耎”作“愞”今本《六韜·論將》作“懦”,李家浩先生在談到這個字時說:
  當膽小軟弱講的“偄”或“愞”,或作“懦”,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142號和銀雀山漢簡《將過》1210號作“耎”等。[13]
綜合以上的說法,再從出土文獻的用字來看,“耎”用如從“需”的字讀如“懦”是可信的。
  “輭”字早時用法同“輀”,《漢書·王莽傳下》:“此似輭車,非僊物也。”顏師古註:“輭車,載喪車,音而。”[14]此“輭”爲“輀”之異體。《說文》:“輀,喪車也。”其有“柔弱”意,出現較晚,見於《玉篇》:“輭,柔也。”
  
  2.2簡1538
  《十陣》篇簡1537-1538有“或進或退,或(擊)或。”簡1554“(擊)舟津”“”字整理小組謂:
  ,本輯壹·二三《將過》篇用作“剛毅”之“毅”,當即《說文》“顡”字異體。下文一五五四號簡有“擊舟津”之語,亦以“”與“擊”對舉,其義未詳。
諸家對此字的解讀莫衷一是,瀋陽部隊《孫臏兵法》註釋小組讀“制”訓“防守、控制”[15];內蒙古大學中文系訓“警戒”[16];張震澤先生釋“豗”訓“相擊”,認爲“兀”爲“頁”之省[17];鄧澤宗先生釋“毅”認爲有“堅強抵擋”的意思[18];林志鵬先生釋“毅”讀“戾”訓“違、離”意。[19]《將過》篇簡1210“有剛自用者。”今本《六韜·論將》作:“有剛毅而自用者。”故上舉諸多觀點,唯釋“毅”有理可依,但是按釋“毅”而破讀後,各說又都未有所安,陳偉武先生有一個很好的觀點:
  豕當是彖之省變,《集韻》二十七恨韻“豚”字或體作腞,從豚得聲的遯字又作,《周易·遯》,陸德明《釋文》云“徒巽反,字又作,又作遁,同隱退也。”豚本从彖聲,因彖省變而表音不明顯,故字或作,以豕爲義符,另益以屯聲(參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由此可知從彖從屯得聲無別,則《十陣》兩見的“”字實爲之省體,當即頓字異構。《說文》:“頓,下首也。”字从頁,爲頓首義所專。《十陣》簡文兩個字均讀爲屯,“擊舟津”,舟指敵舟,即敵方水師,津指渡口,意謂出擊敵方水師,駐紮要津。“或擊或”的“”,亦指駐紮,義與擊相對。[20]
陳先生的這一觀點很好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於文字學又有例證,是很可信的。至於《將過》中的“”字,陳先生也有論述:
  《論將》字當即由省變而成,又因“毅”與“”同从豙得聲,故借“)”爲“毅”。“)”與“)”殊途同致,構成同形字的關係。
我們認爲,陳先生這樣的思路和訓解都是正確的,如此,簡1538釋文應作:“或進或退,或(擊)或(屯)。”簡1554作:“(擊)舟(屯)津”於文意密合。
  
  2.3簡1628
  《曹氏陰陽》篇簡1628簡文作:“……□諸末皆傷,可因而行有罪之罰。若少靜……”其中“末”字意未明,整理者說:
  “末”疑是“物”之借字。“末”與“勿”聲古音相近。《禮記·文王世子》“末有原”鄭註:“末猶勿也”。
本句意爲“因爲傷到了諸多‘末’,從而要進行罪罰。”我們注意到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程寤》篇中有這樣一句話:“(祈)于六末山川,攻于商神,(望),承(蒸),占于明堂。”[21]其中的“末”應和本簡的“末”意義相關,清華簡整理者認爲“末”可能指天地四方,[22]有學者指出“末”爲“宋”(宗)的訛寫,[23]亦有學者懷疑其應可通假爲“物”。[24]綜合兩簡簡文,各家觀點中,“末”在楚文字中字形與“宋”雖有相近,但在漢簡中卻已大不相同,而通“物”之說也很勉強,雖然簡中經常有不同的字表示同一意義的現象,但非常常見、寫法相對固定的字,卻很少會用完全不同的字表示,在討論清華簡“末”字時,有學者也提出了這種疑問:“‘末’、‘物’音近可通,不過‘勿’(物)字楚文字常見,‘末’字倒不常見,所以此說未必可靠。”[25]綜合以上,我們認爲“天地四方”之說較爲可信。邢文進一步申說了這個觀點:“‘六末’,指上下四方之末,漢儒所謂‘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祈于六末山川’,指祈于六末山川之神。”[26]本簡簡文“諸末皆傷”若理解爲“諸方神德皆有傷損”,和文意正好相合。
  
  2.4簡1739
  《三十時》篇簡1739“閩(蚊)䖟(虻)不食駒犢,□蠆不(螫)”所缺之字整理者謂:
  “蠆”上一字已殘,下半爲“虫”,上半右側爲“隹”,“隹”、“夆”形近,疑此字爲“䗬”(蜂)之訛寫。
殘字原簡作“”,上部從“隹”至爲清晰,嚴格隸定應作“”,整理者因形近而讀“蜂”似可商榷。我們認爲,此字應從“隹”得聲讀爲“虺”,“隹”在章紐微部,“虺”在曉紐微部,兩字可通。《老子校釋·五十五章》:“毒不螫。”[27]王弼註本作:“蜂虿虺蛇不蛰。”[28]故簡文應寫作:閩(蚊)䖟(虻)不食駒犢,(虺)蠆不(螫)。
三、編聯的問題
  3.1簡1111-1112
  《地典》篇,李零先生和連劭名先生[29]都曾根據吳九龍先生《銀雀山漢簡釋文》作過輯本,連先生未作編聯,而李先生的編連和整理者存在着比較大的差異,我們只摘取其中一點給予說明,簡1110-1112整理小組釋文作:
  ……十二者相勝有時。一曰□一一一○【四】曰林勝城,五曰城勝,六曰【勝□】,七曰□勝□,八……【十曰】□勝(溪),十一曰(溪)一一一一勝溝。此十二者,地之貧也。(後略)一一一二
其將簡1111和簡1112釋文緊連,這明顯是有問題的,“十一曰溪勝溝”和後面的“此十二者”不協。李、連二位先生在討論本篇時皆提到了一支簡:“……勝澤,此……”(出土號3861),《釋文》已經把其歸入此篇,[30]但是在精裝本釋文和圖版中均未見到,不知是什麼原因,如果不是因爲字體有明顯差別,這支簡應該就是屬於本篇,其位置應可依李零編連在1111與1112之間。李零先生在1992年的釋文作:
  【十曰】□勝(溪),十一曰(溪)一一一一
  ……勝澤,此……附簡
  勝溝。此十二者,地之貧也。(後略)一一一二

譯文作:
  十是]□勝溪,十一是溪
  [勝□,十二是□]勝澤。這[十二項,都屬於……]
  [……一是□勝□,二是□勝□,三是□勝□,四是□勝□,五是□勝□,六是□勝□,七是□勝□,八是□勝□,九是□勝□,十是□勝□,十一是□勝□,十二是□]勝溝。這十二項,都屬於地形中的分類。(後略)[31]

我們認爲李零先生這種編聯是最合理的。所以,釋文應補上簡文“……勝澤,此……”並編聯如上。
  
  3.2簡1880
  《迎四時》篇簡1880,整理者綴合b、c兩段,圖版情況如下:
  1880b
      1880c
陳侃理先生認爲1880b、c兩段無法綴合,他說:“簡1880c(2973)‘春’上有‘迎’字,顯然無法與簡1880b上下連綴,惟其實際位置現已無法確知。”[32]這其實應歸咎於b、c兩圖版間距過大,從而很難看出這種拼綴的效果。1880c段第一字從中間看有比較明顯的層次感(有一垂直的豎紋將簡色分爲深淺不同兩部分),也就是說1880c段第一字右側部分是1880b段末字左側一部分的下層。這樣,我們試著去掉1880c段右側,“说明: 螢幕快照 2012-09-20 下午12”很明顯是“辵”旁,我們再將其與1880b段末字拼合作:“”,對比簡1881“迎”字“说明: 螢幕快照 2012-09-20 下午12”,其顯然是“迎”之左半,因1880b段從整體上看(如“天”作“”,“曰”作“”),右側殘缺了一條簡,其所缺的“卩”旁應書其上。綜上,整理者所綴所釋不誤。
  
  3.3簡1970
  《天地八風五行客主五音之居》篇,《八風圖》部分簡1970,簡文作“弱風”。整理者復原圖將其認爲是簡的下半段,也就是“弱風”爲正寫,於北方居坎位。這於文獻是不符合的,雖然關於八卦所居之八方有不同排列,但是北方“坎”位相當固定。[33]而傳世文獻中也從未見“弱風”於北方之說。我們認爲,簡1970應翻轉180度,“弱風”居南方離位則常見於文獻,《乙巳占·八方暴風占》中明確有“坎爲大剛風 ……離爲大弱風 ”之說。[34]值得注意的是,整理小組在其“八風對照表”[35]中的放置是對的,這更證明了我們的說法。
  
  3.4簡2105
  《占書》簡2105-2107整理者認爲屬於本篇但不編連,並用星號將此三簡與正文隔開。我們認爲此三支簡應編連在2079-2080之間。三簡簡文作:
  ……□君之所審者五。一曰貪於布,二一〇五乃病都鄙;二曰貪於禾粟,乃病關市。三曰貪□二一〇六……五曰貪於甲兵,內亂乃起。審察五貪,以占其紀。大谷无(無)故而出水,不出三年,國有大喪。二一〇七
“君之所審者五”應該是一個總的起始句,和本篇別的段落一樣,如在談及“月暈亡國”時,有“此三王之授伐之道也。其在古之亡國志也”之言以作起始。本簡中所審之“五”即是指後面五項,即“貪”、“強”、“殆”、“愛”、“棄”。可見這樣編聯是很合適的。
   
  整理小組在釋讀簡文時,難免出現一些筆誤,有的有學者已經指出,比如簡1282整理者釋文作“五行四伐”,沈祖春先生指出“上引‘五’字,原簡作“”,整理小組釋爲‘五’,誤,當釋作‘王’。”又如簡1898的“”字,整理小組釋“計”,沈氏改釋“什”。[36]這都是很正確的,另外,還有一些很好的意見我們在讀簡時都已經採納,或是我們認爲不必申說的問題,上文中也不再涉及。
  初讀簡文,理解能力有限,其中出現錯誤在所難免,還請諸師友批評指正。
2012年10月
亦寧於長春
   
  (編者按:本文收稿日期爲2012年10月14日)


[1]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貳〕》,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1月。
[2]駢宇騫:《銀雀山漢簡文字編》301頁,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7月。
[3]漢語大詞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28、856頁,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5月。
[4]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241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12月。
[5][英]崔瑞德、魯惟一 編《劍橋中國秦漢史》10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2月。
[6]鄭珍:叢書集成初編《說文新附考》69頁,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6月。
[7][唐]徐堅 等:《初學記》714頁,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1月。
[8]劉桓:《讀<孫臏兵法>劄記》,《簡帛研究》第二輯,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9月。
[9]劉波:《釋楚文字中的“”字》,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 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889
[10]任西西:《“耎”、“需”旁相混成因及其影響新探》引,《漢字文化》2011年第2期。
[11]甘肅省博物館、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 編著:《武威漢簡》圖版三,北京:文物出版社,1964年9月。
[12]任西西:《“耎”、“需”旁相混成因及其影響新探》,《漢字文化》2011年第2期。
[13]李家浩:《甲骨文北方神名“勹”與戰國文字从“勹”之字》,《文史》2012年第3期。
[14][漢]班固:《漢書》4170頁,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6月。
[15]瀋陽部隊《孫臏兵法》註釋小組:《<孫臏兵法>註釋》,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75年9月。
[16]內蒙古大學中文系:《孫臏兵法研究》,(內部參考),1978年。
[17]張震澤:《孫臏兵法校理》,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1月。
[18]鄧澤宗:《孫臏兵法註譯》,北京:解放軍出版社,1986年3月。
[19]林志鵬:《銀雀山漢簡<十陣>釋讀四則》,簡帛網2010年3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33
[20]陳偉武:《銀雀山漢簡考釋(十則)》,《容庚先生百年誕辰紀念文集》691頁,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
[21]李學勤 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136頁,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12月。
[22]李學勤 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137頁,上海:中西書局,2010年12月。
[23]程浩:《清華簡<程寤>研讀札記》,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8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64
[24]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清華簡<程寤>簡序調整一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11年1月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43文章後網友“許門第一小混混”評論。
[25]同上註
[26]邢文:《清華簡<程寤>釋文所見祭禮問題》,簡帛網,2011年1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74
[27]朱謙之 撰:《老子校釋》218頁,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11月。
[28][魏]王弼 註、樓宇烈 校釋:《老子道德經註校釋》145頁,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12月。
[29]李零:《中國兵書名著今譯》279頁,北京:軍事譯文出版社,1992年7月。(這篇輯本後來又收入了氏著《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北京:三聯書店,2004年4月),但是編連稍有不同。)
[30]吳九龍:《銀雀山漢簡釋文》187頁,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年12月。
[31]李零:《中國兵書名著今譯》278頁,北京:軍事譯文出版社,1992年7月。(本書釋文多有明顯錯誤,今改之,不再細說。)
[32]陳侃理:《銀雀山漢簡<迎四時>補說》,簡帛網,2010年9月2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304
[33]周世榮:《馬王堆帛書<周易>──兼談湖南出土的八卦紋銅鏡》,《簡帛研究》第一輯87頁,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年10月。
[34]《乙巳占》(叢書集成初編《探春歴記》(及其他一種)三冊)189頁,北京:中華書局,1936年6月。(據清陸心源輯《十萬卷樓叢書》本排印)
[35]銀雀山漢墓竹簡整理小組:《銀雀山漢墓竹簡〔貳〕》233頁,北京:文物出版社,2010年1月。
[36]沈祖春:《<銀雀山漢墓竹簡(貳)>校補》,甘肅省文物局主辦:甘肅省第二屆簡牘學國際研討會,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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