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水金關漢簡(貳)》“居攝元年曆日”簡綴合
作者:許名瑲  發布時間:2014-06-20 22:27:39
(台北市立大學)
(首發)

  《肩水金關漢簡(貳)》有數枚曆日簡可以綴合,簡文如下:
  1.八日 丁酉 丁卯春分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73EJT23:315)[1]
  2.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建 壬辰 壬□(73EJT23:702)[2]
  3.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73EJT23:837)[3]
  4.乙巳 乙亥 (73EJT23:835)[4]
  5.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73EJT23:860)[5]
  6.廿五日 甲寅 甲申 癸丑立夏 癸未 壬子 壬午(73EJT23:801)[6]
  7.庚寅〈戌〉庚辰 己酉 己卯(73EJT23:760)[7]
  以上七枚殘簡為《居攝元年曆日》簡,可綴合為三組:
  一.第1、2兩枚依上下之序綴合為「八日」完簡。壬□,當補作「壬戌」。完簡簡文為:八日 丁酉 丁卯春分 丙申 丙寅 乙未 乙丑 甲午 甲子 癸巳 癸亥建 壬辰 壬戌。
  二.第3、4、5三枚可依上下之序綴合,而此綴合組之前段尚有殘泐,其內容當補為:【十九日 戊申 戊寅】。完簡簡文為:十九日 戊申 戊寅 丁未 丁丑 丙午 丙子 乙巳 乙亥 甲辰 甲戌 癸卯 癸酉。第3和第4+5綴合在一起,符合所序之干支;然第3第4接合處似未能密合,或許是有殘損之故。
  三.第6、7兩枚殘簡當屬同一枚簡,可遙綴,中間尚有殘缺。原釋文作「庚寅」,非是,當校改為「庚戌」。中間殘泐之內容當補為:【辛亥 辛巳】。完簡簡文為:廿五日 甲寅 甲申 癸丑立夏 癸未 壬子 壬午 辛亥 辛巳 庚戌 庚辰 己酉 己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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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6月18日21:31。)


[1]甘肅簡牘保護研究中心等編:《肩水金關漢簡(貳)》,上海:中西書局2012年,上冊頁156,中冊頁156,下冊頁79。
[2]上揭,上冊頁202,中冊頁202,下冊頁105。
[3]上揭,上冊頁225,中冊頁225,下冊頁115。
[4]上揭,上冊頁224,中冊頁224,下冊頁115。
[5]上揭,上冊頁228,中冊頁228,下冊頁117。
[6]上揭,上冊頁220,中冊頁220,下冊頁112。
[7]上揭,上冊頁211,中冊頁211,下冊頁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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