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馬圈灣漢簡零拾
作者:高一致  發布時間:2014-09-28 08:44:52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張德芳先生著《敦煌馬圈灣漢簡集釋》2013年由甘肅文化出版社出版,[1]書中所配紅外線圖版較爲清晰,爲研究者提供了很大便利。我們在研習敦煌馬圈灣漢簡時,發現《集釋》和學者對其中幾處簡文的釋讀仍可商榷。[2]兹草成小文,陳述於下,請大家指正。


  賣社下賤平所市一錢以上及發養所作治飲食若塗社皆不莊事=罰平一石穀以社  218
  按:所謂“賞”,簡文寫作。該字形體較清晰,當釋作“常”而非“賞”。


  戍卒池上里期毋伯年三十八   上   廣武   卩   期毋伯代唐歆  T  272
  按:所謂“河”,簡文寫作。該字實爲“何”,在本簡用作“河”。同樣,簡1008中“何”亦誤釋作“河”。河池,據《漢書·地理志》爲武都郡屬縣。

  ▲焦黨陶聖陳榖嬰程頎樛平梁咸尹寬榮雍尚  639A
  按:所謂“魏”,簡文寫作。此字右下部還有一“山”形構件,或應釋作“巍”。


  已朔酒上多丁壯相柰老何  774
  按:所謂“佻”,簡文寫作。審看字形,該字右部實非“兆”而是漢代寫法常見的“非”字,故當改釋作“俳”。佻,《老子甲》一二九寫作[3]而馬圈灣漢簡簡639C中從“兆”的“桃”寫作,亦可參看。二字右部形體均與字有別。


  富貴隧戍卒穎川郡陝丘里張丁四石具弩一  829A
  按:所謂“業”,簡文寫作。業,《縱橫家書》一三〇作,《倉頡篇》三八作,《漢印徵》作,華山廟碑作[4]上述“業”字上部寫法均與本簡字有別,釋其爲“業”可商。上部疑從“艸”形,或應釋作“葉”。肩水金關漢簡73EJT26:187、73EJT29:13A、73EJT30:14等簡中“葉”字分別寫作[5]皆可比對。本簡所谓“業丘里”,或應作“葉丘里”。

  當姦卒嬴宗  946
  按:所謂“克”,簡文寫作。簡1012、1190有“充”字常見寫法,對比字形,可知本簡與之實爲一字。本簡所謂“克”,應改釋作“充”。

  戍卒故道官里董獲年三十八  富昌  府  董獲射大騰   1009
  按:所謂“代”,簡文寫作,字形清晰,實即“伐”字。簡268、269、272等與本簡性質相同,三簡中“代”字分別寫作,形體均與有別,可參看。本簡“伐”或是用作“代”。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9月27日21:25。)


[1]本文所引釋文均出自此書,後文簡稱“《集釋》”,不另注。
[2]敦煌馬圈灣漢簡此前曾出過三個正式版本,分別是1991年中華書局出版的《敦煌漢簡》和同年甘肅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簡體字本《敦煌漢簡釋文》,以及2001年敦煌文藝出版社出版的《中國簡牘集成·甘肅省卷》(敦煌漢簡)。另外,學者對這批簡牘釋讀成果頗豐,其中白軍鵬先生《“敦煌漢簡”整理與研究》(吉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4年6月)多有新見,不一一列舉。本文具體討論的文字,各家所釋皆與《集釋》同;學者對文中不涉及討論的釋文的不同意見,本文不特作說明。
[3]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569頁,四川辭書出版社,1985年。
[4]漢語大字典字形組編:《秦漢魏晉篆隸字形表》第176頁。
[5]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肩水金關漢簡(叁)》第93、145、168頁,中西書局,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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