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禁方》校讀
作者:陳偉  發布時間:2014-10-22 06:51:08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雜禁方》是長沙馬王堆3號漢墓出土竹書中的一篇。篇幅不長,内容也比較簡單。下面先按我們的理解録出簡文,然後談談校讀意見。
   
  又(有)犬善皋(嗥)於亶(壇)與門,𡌘(除)井上方五尺。
  夫1妻相惡,𡌘(除)户樞方五尺。
  欲微(媚)貴人,𡌘(除)2門左右方五尺。
  多惡薨(夢),𡌘(除)牀下方3七尺。
  姑婦善27(鬬),𡌘(除)户方五尺。
  嬰兒4善泣,涂(塗)(牖)上方五尺。5
  與人訟,書其名直(置)履中。6
  取兩雌隹尾,燔冶,自㱃(飲)之,微(媚)矣。7
  取東西鄉(嚮)犬頭,燔冶,㱃(飲),夫妻相𧮫(隙)。8
  取雄隹左蚤(爪)四,小女子左蚤(爪)四,以鍪熬,并9冶,傅人,得矣。10
  取其左麋(眉)直(置)酒中,㱃(飲)之,必得之。11
   
  一、户樞
  2號簡“户”下之字,整理者缺釋。注釋説:“户字下一字右半不清,疑爲楣。”[1]《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釋爲 “𣐞”,讀爲“右”[2]。今按,在《湖南省出土古代文物展》刊載的彩色圖版中,此字右部大致可辨,應是“區”[3]。其外圍“匚”形的下面一筆向右下斜行,隱約可見。裏面的“品”形倒書,即幷列的二“口”在上,一“口”在下。這種寫法的“區”字在戰國秦漢文字中屢有所見。以馬王堆漢墓帛書爲例,《繫辭》13中的“區”與《繆和》76、《昭力》97中的“毆”,即是如此。竹簡中這個字右部下面的“口”比較清楚。《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所釋“𣐞”字的“口”形,應即就此而言。上部二“口”寫得比較草率,不過右邊的那個“口”尚大致成形。因而這個字其實就是“樞”字。
   









杂禁方2

繫辞13

繆和76

昭力97

   
  樞,《説文》:“户樞也。”戰國秦漢時指在門户之下承受其轉軸的臼形物。《易·繫辭下》:“言行,君子之樞機。”陸德明釋文:“樞,王廙云:户樞也。一云門臼。”《戰國策·秦策一》“桑户棬樞之士耳”,鮑彪注:“樞,門牝也,揉木爲之,如棬。”《説文》云:“椳,門樞謂之椳。”段注:“謂樞所檃謂之椳也。椳,猶淵也,宛中爲樞所居也。”[4]《漢書·五行志下之上》記哀帝建平四年民衆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也是樞之所指的一個例證。
   
  二、“𡌘”與“塗”
  本篇竹書共有四個“𡌘”字,一個“涂”字,整理者皆讀爲“塗”。
  竹書用字不同,固然可能是用近似的字表示同一辭義,也有可能是用不同的字表示不同的辭義。結合具體文意,我們覺得後一種可能性似乎更大,其中祗有“涂”讀爲“塗”,而四處“𡌘”皆應讀爲“除”。塗,以物塗傅。《書·梓材》:“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若作梓材,既勤樸斫,惟其塗丹雘。”鄭珍《説文新附考》卷六“塗”字知同按:“《説文》木部‘杇’訓‘所以塗也’;土部‘㙙’、‘垷’、‘墐’、‘墍’、‘堊’、‘墀’六字,幷訓‘塗’;金部‘錯’訓‘金塗’。蓋實言之曰‘泥塗’,以泥塗傅于他物亦曰‘塗’。因之,凡以物傅物,皆得曰‘塗’。”[5]除,有清掃義。《戰國策·西周策》“除道屬之于河”,鮑彪注:“除,去穢也。”《漢書·孫寶傳》 “更爲除舍”,顔注:“除謂修飾掃除也。”
  1號簡的“井上”,3號簡的“牀下”,無疑都是指地面,“𡌘”讀爲“除”訓爲清掃顯然比讀爲“塗”訓爲塗傅更合適。2號簡“户樞方五尺”,依上文所述,“户樞”指户下承托户軸的臼形物,所以這裏的“方五尺”亦當指地面而言。祗有3號簡“門左右方五尺”,指向既可能是與門相連的墻垣,也可能是門旁的地面。結合指向明確的“井上”、“牀下”、“户樞”考慮,後一種可能性恐怕要大一些。這處“𡌘”也宜于讀爲“除”,指清掃。
  5號簡“(牖)上方五尺”,多半是指牖所在的墻壁。其前的“涂”讀爲“塗”、指塗傅的可能性更大。
   
  三、夫妻相𧮫(隙)
  𧮫,整理者釋爲“去”,注釋説:“《戰國策·齊策》: ‘不能相去。’注:‘去,離也。’”馬繼興先生認爲:“去”字在此處有二義皆可釋通。其一爲離開。其二指排除、離弃。此處的“夫妻相去”當以第二説夫妻不睦之義爲長[6]
  值得注意的是,馬王堆帛書《却穀食氣》篇開頭第一字,整理者釋爲“去”,讀爲“却”。注釋説:“却穀,即辟穀。”[7]馬繼興先生認爲:却與去上古音均溪母紐。却爲鐸部,去爲魚部韵。故去假爲却[8]。睡虎地秦簡《爲吏之道》簡7伍-8伍整理者釋文:“上毋閒阹,下雖善欲獨可(何)急?”整理者注釋:阹,疑爲卻字之誤。間卻,即間隙。此句意爲居統治地位的人沒有漏洞[9]。依照這一思路,簡文“夫妻相去”可讀作“夫妻相隙”。《國語‧周語中》:“若承命不違,守業不懈,寬於死而遠於憂,則可以上下無隙矣。”韋昭注:“隙,瑕舋也。”《戰國策·燕策二》“以與寡人有郄”,鮑彪注:“郄,不合也。”《漢書·高帝紀上》:“今者有小人言,令將軍與臣有隙。”顔注:“隙謂間隙,言乖離不合。”夫妻相隙,猶簡1-2的“夫妻相惡”。
   

𧮫

𧮫

𧮫(從阝)


𦛕






杂禁方8

卻谷食氣1

爲吏之道8伍

春秋事語82

睡虎地日書甲種馬禖159背

   
  作爲另一種可能,上面討論的字,本來就是“𧮫”或從“𧮫”得聲。秦漢時,“𧮫”與“去”的寫法或相類似。馬王堆帛書《春秋事語》82“上下无(無)卻(隙)”的“卻”字左部既與上論三字或其所從略同,也與馬王堆簡帛中的“去”字近似[10],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睡虎地秦簡日書甲種《馬禖》簡159背中的一個字,整理者釋爲“腳”[11]。這段簡文説:“令頭爲身衡,脊爲身剛,𦛕(胠)爲身張,尾善敺(驅)□,腹爲百草囊,四足善行”。其叙述順序大致由前而後,由上而下,幷且後來還專門説到“四足善行”,因此該字釋“腳”幷不妥貼。恐當改釋爲“𦛕”,讀爲“胠”。《集韵•業韵》:“胠,腋下也。或從‘劫’。”《廣雅•釋親》:“胠,脅也。”如果這一釋讀不誤,亦是去、𧮫形近易混的一個實例。這樣,簡文可直接釋爲“𧮫”,讀爲“隙”。
   
  〔本文是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秦簡牘的綜合整理與研究”(08JZD0036)成果。寫作中得到周波先生的幫助,謹致謝忱。〕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10月22日06:41。)
[1]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159頁。
[2]湖南省博物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長沙馬王堆二、三號漢墓第一卷田野考古發掘報告》,文物出版社2004年版,83頁。
[3]西林昭一總合監修:《湖南省出土古代文物展——古代中国の文字と至宝》,每日新聞社、每日書道會2004年編輯、發行,82頁。
[4]參看楊琳:《樞之本義考》,《漢語史學報》第6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189-192頁。
[5]《鄭珍集·小學》,貴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422頁。
[6]馬繼興:《馬王堆古醫書考釋》,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版,1010頁。
[7]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85頁。
[8]馬繼興:《馬王堆古醫書考釋》,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版,822-823頁。
[9]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釋文注釋174頁。
[10]陳松長:《馬王堆簡帛文字編》,文物出版社2001年版,202-203頁。
[11]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釋文注釋2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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