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高臺46號西漢墓木牘校讀記
作者:何有祖  發布時間:2014-11-10 17:24:38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首發)


   
  《江漢考古》2014年第5期刊載《荊州高臺墓地M46發掘簡報》一文,[1]及時介紹了該墓出土9件木牘的形制和初步釋文。我們學習之後有一些想法,今寫下來請方家指教。
   
  越伯穜(種)馬,父老黃馬肉十八,沽三斗,父老八人人Ⅰ五錢,亦馬沽。·穜(種)錢已。Ⅱ   (圖版七,1)
   
  穜(種),本牘二見,原釋文直接作“種”。
  馬,本牘三見,整理者作“馬(?)”。今按:釋“馬”當是。種馬,指專供繁殖的馬。《周禮·夏官·校人》:“種馬一物。”鄭玄注:“種,謂上善似母者。”
  黃馬肉,原釋文作“賨(?)馬(?)月”。“馬肉”見于《五十二病方》:“毋食魚、彘肉、馬肉”。
  沽,原釋文二見,作“泔”。沽,賣。《論語·子罕》:“有美玉於斯,韞匵而藏諸?求善賈而沽諸?”
  三斗,原釋文作“二斗”。里耶秦簡鮮肉以“斗”爲單位,如14-649、14-679記載:“(秦始皇)卅二年三月丁丑朔丙申,倉是佐狗出祠[先]農餘徹豚肉一斗半斗賣于城旦赫所取錢四。”[2]而乾肉以“朐”爲單位,如里耶秦簡8-1055+8-1579記載:“(秦始皇)卅五年六月戊午朔己巳,庫建、佐般出賣祠餘徹脯一朐于□□□,所取錢一。”本牘所賣馬肉以斗爲單位,應是鮮肉。
  已,原釋文未釋。
   
   
  五月,堵計重錢千三百一十一、輕錢千八百一十二。(圖版七,2)
   
  池□錢百卅五。AⅠ  
  雇八月、九月子錢八十。AⅡ  
  雇葬(?)錢𠦜五。AⅢ                      
  ·余十錢以雇穿錢,不足六。BⅠ
  ·舂錢四,米雇與穿錢不足六BⅡ者凡……·亭瓦計。BⅢ(圖版七,4)
  “池”下一字下从子,似“孝”字。
  雇,本牘四見,原釋文皆未釋。雇,出錢請人做事。如王符 《潜夫论·浮侈》:“或裁好繒,作爲疏頭,令工采畫,雇人書祝,虚飾巧言,欲邀多福。”
  穿,本牘二見,原釋文皆未釋。穿,似指挖掘;開鑿。《禮記·月令》:“﹝仲秋之月﹞可以築城郭,建都邑,穿竇窖,修囷倉。”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413號簡有“除道橋,穿波(陂)池”。
  舂,原釋文未釋。
  計,原釋文作“錢”。“計”上一字也有可能是“耳”字。這裏用作人名。這裏作“亭耳計”。“亭某”之表述也見于漢簡。如張家山漢簡《奏讞書》100號簡“亭慶以書言雍廷”,原注釋曰:“亭慶,當係市亭負責人。”
   
  【費】……十Ⅰ
  □里五十三家,西里卅一家,凡八十四家,家廿錢,錢千六百八十。Ⅱ
  【不】足三百廿,復以家數出,家四錢,錢多十六。Ⅲ
  □里出千二百七十二。Ⅳ
  西里出七百𠦜四。Ⅴ    (圖版七,5)
  費,原釋文未釋。
  从本牘内容看,Ⅱ、Ⅱ列是兩次攤派費用共計2016錢,而Ⅳ、Ⅴ二列是二里實際分別出錢多少,二里的出錢總數剛好是1272加上744等於2016錢。第Ⅲ列所説“錢多十六”,則是說實際收錢比原定收錢數目多了16錢,換言之,原定收錢數目爲2000錢。再看Ⅰ列“費”後殘存若干字,最末一字殘筆看似“十”,其下無“六”,也即“費”下所列幷非2016錢,而是原定收錢數2000錢。據此可初步推斷“費”下應有數目“二千”,最末的“十”應是“千”字殘筆。
   
  郭(槨):袤成中丈六尺五寸、廣丈、高六尺五寸。    (圖版七,7)
  “郭”、“袤”二字,原釋文未釋。此从寸木先生釋。[3]寸木先生引到荊州謝家橋1號西漢墓出土的1枚竹簡:“便郭(槨)具室一,厚尺一寸,廣丈一尺,袤丈八尺。”我們注意到“袤”、“丈”之間幷無其它字。本牘“袤”、“丈”之間的“成中”不明何意,是否为衍文尚待考。
   
  *         亭□    徐(?)伏廟      (圖版七,9)+(圖版七,8)
     整理者指出6、8、9號簡可綴合,今按:8、9號簡茬口、紋路皆吻合,確可拼合。至于6號簡上下兩端都有較多的完好部位,其簡側部似完好,是否可與8+9號簡拼合,尚存疑問。
  “亭”下一字,原釋文作“下”,今存疑。
  徐(?)伏,原釋文未釋。這裏用作人名。徐(?)伏廟,似指徐(?)伏之廟。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11月10日15:53。)


[1]荊州博物館:《荊州高臺墓地M46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年第5期。
[2]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里耶發掘報告》第195頁,岳麓書社2006年。
[3]寸木:《荊州高臺46號西漢墓木牘補釋二則》,簡帛網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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