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高臺46號西漢墓木牘短劄一則
作者:范常喜  發布時間:2014-11-10 19:07:12
(中山大學國際漢語學院廣州)
(首發)
 
  M46:12-2:
  五月,堵計重錢千三百一十一,輕錢千八百一十二。
  M46:12-4
  池?□錢百卅五·余十錢以□□錢不足六
  □八月九月子錢八十·□錢四米□與□錢不足六
  □葬?錢卌五者凡⋯⋯亭瓦錢

  對於“堵計”、“者凡”二語,發掘報告中未作具體解釋。[1]寸木先生認為:“《說文》:‘堵,垣也。’此牘文記錄的是將與‘堵’(牆垣)有關的錢幣按重錢、輕錢分別統計。可能該牆垣為鄉、里公有,需核實收取錢幣的品質情況以保證此項資金足值。”[2]
  我們認為,“堵計”、“者凡”中的“堵”和“者”均當讀作“都”。《廣雅·釋訓》:“都,凡也。”文獻中此類用例甚多,試參以下諸例:
  《漢書·食貨志下》:而桑弘羊爲治粟都尉……置平準於京師,受天下委輸。
  三國·曹丕《與吳質書》:“頃撰其遺文,爲一集。
  《敦煌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經説比丘之眾,其數都來多少?經:“千二百五十人俱。”
  唐·寒山《詩三百三首》之一:五言王百篇,七字七十九,三字二十一,都來六百篇。[3]
  唐·張九齡《敕安西節度王斛斯書》之三:卿狀但言都數,其中不列姓名,已令勘責,可速以實報。
  宋·沈括《夢溪筆談·技藝》:唐僧一行曾算棊局都數,凡若干局盡之。
  宋·韓維 《孔先生以仙長老山水略錄見約同遊作詩答之》:“書之遠寄龍山下,云此僅止存都凡。”

   
   
   
  附錄:荊州高臺46號西漢墓木牘照片[4]
  
  編號:M46:12-2編號:M46:12-4
   
   
  (編者按:本文收稿時間爲2014年11月10日17:47。)
[1]荊州博物館:《荊州高臺墓地M46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年第5期,第32頁。
[2]寸木:《荊州高臺46號西漢墓木牘補釋二則》,簡帛網,2014年11月10日。
[3]“都來”兩例參見董志翹、蔡鏡浩:《中古虛詞語法例釋》,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49頁。
[4]荊州博物館:《荊州高臺墓地M46發掘簡報》,《江漢考古》2014年第5期,第33頁,圖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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